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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指南针

休闲的日子总是过得格外快,转眼几天过去了。

黑马乐队最终还是和王小京签约了,其实有没有王旭的意见都一样,只是表示尊重罢了。

对了,现在他们改名叫指南针了,这突然让王旭有一种旁观历史的错觉。自己的介入并没有对指南针的成立造成任何影响,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也许是介入不够深吧。

但他们并没有搬走,反而拐来两个小姑娘,现在住在那间空房里。这下好了,是彻底没有新来流浪者的地方了。

王旭倒也无所谓,真流浪的,一般也不介意和黑马她们挤一挤,或者干脆睡仓库。行军床虽然不舒服,但好歹遮风挡雨不是。

好歹黑马还尽心尽力地教小姑娘呢,王旭不打算就这么断了香火情,毕竟他们也住不长了。他们自己不清楚,王旭还不知道吗。现在还是蛰伏期,等明年唱片发售后,他们就会一飞冲天。

拐来的小姑娘之一就是指南针乐队的主唱,罗琦。王旭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姑娘的时候还真没认出来,毕竟她那戴着眼罩的照片实在让人印象太深了。

王小京还真是心大,自己的签约的乐队就这么直接扔自己这里,也不怕自己给她拐了。

周迪还帮王小京带了句话,说是帮忙照看一下,回头请王二哥吃饭。

王旭这个汗啊,什么啊这是,还帮忙带孩子?他不知道我姓王吗,好吧,这个梗现在好像还没有,而且好像他也姓王。

不过也好,这孩子确实得好好教教,省得回头莫名其妙被扎瞎了。应该说那次莫名其妙的伤害,对罗琦的伤害是终生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身心上的。

她化悲痛为力量,她声名大噪,她被百般歧视刁难,她退出乐队,她染上D瘾,她身败名裂,她远走他乡,都不过是这次事件的后续,

王旭都快把怎么化身良师益友去感化小女孩的剧本写好了,结果,人家先和几个来培训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了。

本来就是同龄,还都在唱歌,还都是同一个伴奏乐队,罗琦在旁边听了一上午,就比那几个小姑娘唱得好了。

然后听了一次罗琦的演绎之后,几个小姑娘立刻就服了,这嗓子,难怪人家能签约呢。

如果是差距一点点,估计几个小姑娘还会嫉妒,但差距大到这个份上,几个小姑娘立刻是连崇拜带庆幸地把罗琦认作姐妹了。

当天下午就把小姑娘带出去逛街去了,李玉化身导游,骑着车带着罗琦跑遍了附近的景点,从天安门到故宫,从什刹海到景山。

罗琦本来独自闯荡帝都就带着许多的忐忑,签了经纪人却被扔到一个破院子号称和乐队磨合,于是内心更加惶恐。

几个小姐姐的加入一下子驱散了罗琦心头的那朵本就不大的阴云。本就大大咧咧性子的她很快就和几个小女孩交上了朋友。

她是差生,但唱歌牛逼。几个小姐姐成绩还行,但唱歌就比白痴稍强,这么个组合居然过得很融洽。

王旭的家,就是那个杂院里的家成了罗琦更喜欢待的地方,有时候甚至都不跟王旭打个招呼,就和李玉一起挤在王旭的床上睡了。

也,行吧,顺其自然就好,王旭干脆把钥匙给了罗琦,让她住那里就是,他自己可以不锁门,女孩住还是得锁下门。另外还给她两百块钱,让她帮忙补充零食汽水啥的。

自己干脆不回去了,和王霏没羞没臊地在小院住了。

王旭倒是不担心罗琦受什么欺负,李玉带回去的,住在杂院里王旭家里,那就是家人。那里就没有外人,就算身无分文也不会饿死。

都说帝都人排外,其实那真错怪帝都人了,因为根本就没啥真正的帝都人。你说你是帝都人,问问你爷爷是不是。

你要知道,帝都不是刚成为帝都,它作为首都存在已经数百年了。

不说帝皇更迭,就是改朝换代都多少回了,哪一次不把帝都人换一半?你说你是帝都人,你是哪朝传下来的?

帝都无百年家族,和江南不一样,那边家族势力大,可以有传承数百年上千年的家族存在。但在帝都,一朝天子一朝臣,谁也别说自己是元老。

最近的一批遗老遗少们,被后来一波波统治者打得都差不多了,剩下来的也基本上穷困潦倒,过得还不如普通百姓。

倒是一些中下层真能在帝都常年住下来,像啥开饭馆的,做买卖的,收夜香的,送水的这些人反倒是祖祖辈辈住在帝都,算是真正的帝都人。

而最把帝都当回事的那帮人是那群二代三代们,但你问问他们爷爷,有几个帝都人?

所以所谓排外,不过是先来的移民排挤后来的移民罢了,跟外不外地没啥关系。

而且,再排外的人,那也分人,自己人带来的就是自己人。

如果,街坊邻居的老太太小媳妇一旦认可你了,那就是当家人待的,至少现在这年代还是这样的。

从小在幸福中长大的人,不会对外部有太多的恶念。

胡同里的人就算受过一些艰难挫折,但世界的善意还是更多的,因此给予别人的善意也会更多。至少王旭是这么感受到的,也是这么做的。

现在罗琦就进入了这样一个新的环境中,每天跟着李玉这家蹭顿饺子,那家蹭顿炸酱面,也会买些小零食分给更小的孩子。

不到一个礼拜,罗琦就已经活得像个地道的胡同妞了。

罗琦小时候的性格形成其实真的跟家庭有关,属于那种小时候缺爱,成长阶段缺练,最后一出溜到底,彻底身败名裂。后来她能挣扎出炼狱,确实让人佩服。

王旭想着早上看见罗琦一身帝都裤衩短袖,脚上塔拉着片鞋的做派,差点又没忍住,再一次笑出来。

至于被黑马捡回来的另一个女孩,嗯,确实是捡的,酒吧门口捡的。她叫唐芸,今年才18岁,跑帝都打工,在酒吧做卖酒小妹,穿着啤酒公司提供的制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结果有个客人喝多了动手动脚,她不干了,和人在酒吧门口干起来了。然后让黑马一帮子人给救了,算是英雄救美吧。

现在女孩给指南针打杂,公司给开钱,这帮子牲口真会以公谋私。

小女孩还挺懂事,和王旭说要给房租,王旭没好意思收,让她住着算了,结果这个小姑娘就主动担当起了仓库管理员,把仓库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