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教改革运动和反宗教改革运动
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于16世纪初,其矛头直接指向天主教会和教皇制度,而反宗教改革则是天主教会对宗教改革运动的反动。
一、宗教改革运动
自5世纪罗马帝国灭亡后,天主教会一直是欧洲唯一统一的国际性组织,其势力渗透到欧洲社会的各个层面,对社会生活进行着广泛的控制。在原则上,教会作为一个神圣的机构,所应关注的是人的精神的纯洁,其目标是将上帝的荣耀带到人间并通过圣事使众生得救,而要做到这一点,教会人员首先应有较高的道德水准,为教徒树立榜样。然而教会在其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有增无减,到了宗教改革前夜,教会的腐败已达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对于教会的抱怨、讥刺和批判以各种形式流传在社会上。“纯洁教会”成为欧洲当时一个最普遍的口号。人们以一种怀疑和否定的眼光来审视教会,教俗之间的矛盾愈益尖锐。
文艺复兴为宗教改革做了思想准备,人文主义思想家对天主教会和神职人员的腐败、愚昧与虚伪的揭露,对改革教会、改革现实社会的呼吁,对人道精神批判意识的推崇等,成为宗教改革者对天主教会及其教阶制度、仪式、教义等予以怀疑、批判进而予以否定的重要条件。可以说,宗教改革是文艺复兴运动在宗教领域的继续。
长期以来,对于天主教会的种种积弊,天主教会内部的有识之士也深感不安,他们力图革除教会弊端,改革教会行政,但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既然这种内部的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不能实现,那么外部的、自下而上的宗教革命就在所难免了。
教权与王权的冲突也是促成宗教改革运动的一个因素。王权的强大降低了教会在欧洲社会的地位。教会作为一种超国家机构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条件是封建分裂和王权的衰微,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教会作为统一的组织来管理社会生活的必要性才充分显示出来。而王权的强盛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使得曾经作为欧洲的教育者、开发者、管理者和仲裁人的教会已经不再被需要了,强大的王权和民族国家已有力量从事各种世俗管理事务。在世俗事务中,教会所有的职能只剩下一件事情可做,这就是继续向整个欧洲索取财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会真正地堕落和腐化了。教会成为整个欧洲走向近代社会的一个赘物。
教会对欧洲财富的占有量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16世纪初,大约四分之一的法国、二分之一的德国和二分之一以上的意大利的财产都掌握在教会手中。在德国,教会的土地占了一半。教会敛财的手段多种多样,除征收“什一税”外,还有接受教徒的捐献、出售教职、销售赎罪券等。其中销售赎罪券最不得人心,教会1517年在德国出售赎罪券直接引发了宗教改革。
德国于15世纪末已基本上确立了地域的统一,接近成为一个民族联合体,但在政治上仍旧处于分裂状态。内部的分裂和混乱使德国不能像法国、西班牙那样以一个国家的力量反抗教廷的盘剥。德国成了“教皇的乳牛”,罗马教廷的肆意盘剥在德国表现得最甚,这自然引起了德国各阶层的愤恨,激发起强烈的民族意识。1517年10月,教皇以修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名,派特使到德国销售赎罪券,声称:“只要购买赎罪券的钱一敲响钱柜,罪人的灵魂立刻就可以从炼狱升入天堂。”教皇的特使还声称,赎罪券不仅能够赦免以往的一切罪过,甚至还可以预先赎去未来所犯的罪过。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公开反对买卖赎罪券,认为人的得救不因是否购买赎罪券,而在于是否对上帝有真诚的信仰,人唯有信仰才能得救。每个人都可以在阅读、理解《圣经》的基础上产生对于基督的信仰,最高权威不是来自罗马教会和教皇,而是来自《圣经》,个人与上帝的沟通无须教会做中介,这样,教会及其所操持的一切复杂的仪式和活动便成了多余的东西,实际上肯定了个人的理性、意志在宗教活动中的地位。路德的思想从理论上彻底否定了教会的权威,他的反对出售赎罪券的言论引起了巨大反响,宗教改革的序幕就此拉开。
宗教改革开始后,德国境内的新教势力与旧教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1555年双方才握手言和,订立了《奥格斯堡和约》,规定各地诸侯、城市有权选择领地内的宗教,确立了“教随君(诸侯)定”的原则,路德教从而取得了合法地位。路德派新教在德国的主要势力范围是在德国北部,在国外的影响主要及于斯堪的纳维亚诸国如瑞典、丹麦、挪威等。
德国宗教改革开始以后,瑞士、英国等地也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瑞士的茨温利(Ulrich Zwingli,1484—1531年)1518年任苏黎世大教堂的教士,他在传教中抨击天主教会的腐化堕落,反对出售赎罪券。1522年他发表《六十七条》,系统地阐述了其宗教改革主张,引发了瑞士的宗教改革。瑞士分裂为新教诸州与旧教诸州,双方发生对抗,茨温利在武装对抗中战死,瑞士的宗教改革渐趋衰落。1534年,法国的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年)到瑞士宣传新教教义,使加尔文派新教运动首先于瑞士,继而在法国、荷兰、苏格兰、英格兰、北美等地获得了广泛开展。
从1529年起,英国开始自上而下地进行宗教改革,1534年国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现任国王及其继承人是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这样就否认了教皇干涉英国事务的权力,从而彻底与罗马教廷决裂。
新教有不同的教派,大的教派主要有路德派、加尔文派和英国国教派,此外还有很多小的新教教派。这些新教教派之间意见不一,也有分歧和争吵。尽管各派主张不尽相同,但基本观点都是基本一致的。新教徒反对罗马教廷巧立名目,欺世敛财;反对神职人员的荒淫无耻,贪婪腐化;反对教会仪式的繁文缛节、陋习陈规等。新教徒依然信奉基督教,但都反对天主教教义。中世纪罗马教廷的正统教义认为,教会是上帝与教徒之间的中介,教徒要得救、要获得上帝的恩宠,必须假手于教会和教士,教徒必须在教士参与下依天主教教义和教皇训诫来理解《圣经》,教徒必须在教士的主持下履行洗礼、圣餐等仪式,方能赎罪和得救。教士掌握着《圣经》的解释权和圣礼的主持权,使得教会具有无上的权威,更使得教皇成为权威的权威。新教则强调个人而不是教会在宗教生活中的地位,否认教会的绝对权威;认为上帝与教徒的沟通不必以教会为中介,教徒可通过个人对《圣经》的独立阅读和理解,通过个人对上帝的信仰,而获得上帝的恩典;不是教皇、教会,而《圣经》才是唯一的权威,“《圣经》而且只有《圣经》才是新教信奉的宗教”[25]。这样,信仰就成为个人的事情,任何外在的权威和中介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新教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它对大一统的教皇统治具有强大的消解作用。新教还进而指责天主教教义的虚假性,认为中世纪教会的许多教义、教规在《圣经》中没有依据,完全是出于天主教会自身的需要而杜撰的。新教要求以原始基督教教义取代中世纪教会教义,以古代教会为楷模革新天主教会。
宗教改革运动使一个受罗马教廷统治的统一的欧洲基督教会分崩离析了,欧洲基督教遂分裂为新教和旧教两大阵营。两大阵营展开了长期的斗争,对欧洲新教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与人文主义运动相比,宗教改革运动是一场更广泛的、更深刻的、冲击社会各个阶层的全民性社会改革运动。它的意义绝不仅在于“宗教”改革,而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主要层面。
宗教是西方文化的核心,而教育是传播文化的工具,宗教的变革势必导致教育的变革,势必导致教育思想的变革和新教教育思想的产生。
二、反宗教改革运动
在宗教改革运动兴起的最初20余年,天主教会对新教猛攻的反击是软弱无力的,几任教皇均未能认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仍旧像过去的教皇那样追逐世俗利益,不关注教会事务。
随着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和天主教会危机的日益加深,教皇于16世纪中叶开始把教会事务放在首位,积极采取措施来遏制宗教改革运动,以图复兴天主教,史称“反宗教改革运动”。
反宗教改革运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进行内部整肃。在天主教会内部实行整顿,惩办贪污腐化、渎职和严重违犯教规的教士。教皇把一些热心整顿天主教会的人安插到红衣主教会议之中,专门成立了“九人委员会”,负责天主教会的整改事宜。
第二,改组和建立宗教裁判所,对有异端嫌疑的人,严刑逼供,处以没收财产、监禁或加以放逐甚至火刑焚死。
第三,召开特兰托宗教会议。1545年教皇在意大利北部的特兰托召开宗教会议,目的是反对新教。会上天主教内部有强硬派和妥协派的分歧,而且教皇与皇帝的矛盾也很尖锐。会议断断续续地开了18年,直到1563年才结束。会议最后确认教皇为教会的最高权威,宣布一切新教教派都是异端,宣布天主教的教条、仪式和做法(甚至出售赎罪券)都完全正确无误;公布禁书目录,禁止教徒阅读禁书;同时下令开办神学院,训练为天主教会忠心服务的神职人员。
第四,积极推进海外传教。天主教会主张“在欧洲失去的,要在海外补回来”,因此向美洲和东方派遣了大量传教士,海外传教扩大了天主教在世界各国的影响。
第五,支持和发展耶稣会。耶稣会是反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锋和中坚,该会1534年就开始活动,但1540年才被教皇正式批准,此后它始终与罗马教廷保持联系。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宗教组织,耶稣会意欲“让世界都服从罗马教廷”,它设有专门的教服和固定的活动场所,尽力向社会各个阶层渗透。耶稣会始终走在反宗教改革的前面,为了维护教皇和天主教会的利益,往往不择手段,不仅以讲道、传教、兴办教育等手段极力维护天主教的影响,而且还采取暗杀、放毒、策划政治阴谋等手段扩大天主教的政治利益。.
耶稣会把兴办教育视为实现其宗教和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由于措施得力,耶稣会的教育活动颇有成效。在16—18世纪的欧洲,“没有哪一个教会团体像耶稣会那样在教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26],因此,耶稣会的教育活动及其代表人物的教育思想在西方教育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一席之地。
反宗教改革运动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天主教势力在德国、西班牙、奥地利、波兰、意大利等国家又重新得到了巩固。
三、宗教冲突及其后果
宗教改革及其所带来的宗教冲突对欧洲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教势力和旧教势力的冲突和斗争首先在各国国内激烈地进行,随着冲突的加剧,国内战争遂发展为一场国际战争。1618—1648年的战争就是一场大规模的国际性的宗教战争。这场战争是新教势力与天主教势力的一次大决战,以德国为主要战场,丹麦、瑞典、荷兰、英国、法国、瑞士、西班牙、波兰教廷皆介入其中,战争给整个西欧尤其是德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战争的进程使新、旧教国家或诸侯都认识到,谁也不可能消灭对方,继续战争只能给双方带来更大的危害。最后,战争以妥协而告结束,参战各方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确定了“教随国(君)定”的原则,规定路德派、加尔文派信徒和天主教徒一样享有同等权利。
几十年战争的结果,结束了中世纪以来一个教皇主宰欧洲的局面,承认了国际大小国家平等、信教自由的原则,大体确定了欧洲各国疆界和新、旧教势力范围,新教基本上获得了平等地位,“欧洲大陆上的宗教改革运动可以认为至此结束”[27]。战争结束后,新、旧教之间的大规模冲突随之告终,欧洲各地的宗教状况也基本形成定局。但教皇对战争的休战提出抗议,反对旧教势力和新教势力议和,利用耶稣会以地下活动和外交手腕继续反对新教,企图全面恢复天主教。
[1] 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著:《世界文明史》(第二卷),罗经国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19页。
[2] 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著:《世界文明史》(第二卷),第1页。
[3] 英国学者阿伦·布洛克指出,在文艺复兴时期,“中世纪经院哲学传统和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不仅维持了下来,远远没有被人文主义的研究所取代,而且还在大学里得到了繁荣和发展,并对从哥白尼和伽利略开始的科学思想的革命性变化做出了不少的贡献(有人甚至认为比人文主义的贡献还要大)”。引自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7~8页。
[4] 吴式颖主编:《外国教育史教程》,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6~157页。
[5] 保罗·奥斯卡·克利斯特勒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八个哲学家》,姚鹏、陶建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83~184页。
[6] 转引自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16页。
[7] 马克垚主编:《世界历史·中古部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03~404页。
[8] 参见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15页。
[9] 参见马克垚主编:《世界历史·中古部分》,第404~405页。
[10] 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10页。
[11] 关于15世纪末意大利政治形势的演变,详见本书第二章第一节。
[12] 丹尼斯·哈伊著:《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历史背景》,李玉成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85页。
[13] 参见马克垚主编:《世界历史·中古部分》,第414~415页。
[14] 参见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12~13页。
[15] 朱维之等主编:《外国文学史·欧美部分》,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7~30页。
[16] 转引自托马斯·马丁·林赛著:《宗教改革史》(上册),孔祥民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4页。
[17] 北京大学西语系资料组编:《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文学家艺术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29页。
[18] 加林著:《意大利人文主义》,李玉成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页。
[19] 加林著:《意大利人文主义》,第1页。
[20] 加林著:《意大利人文主义》,第17页。
[21] G. R. 波特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组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
[22] 阿伦·布洛克著:《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第36页。
[23] 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著:《世界文明史》(第二卷),第177页。
[24] 参见马克垚主编:《世界历史·中古部分》,第416~417页。
[25] 托马斯·马丁·林赛著:《宗教改革史》(上册),第389页。
[26] Paul Monroe,A Cyclopedia of Education,Volume 3,The Macmillan Company,1918,p.533.
[27] 威利斯顿·沃尔克著:《基督教会史》,孙善玲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