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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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内在关系哲学

马克思在学术上关注的是资本主义,而且在研究这一社会的过程中他自然而然地运用了社会关系,他的术语表反映了他所揭示的现实社会联系。然而,仍然有一些内容需要解释,即马克思怎么能够把社会要素当作涉及的物质对象的关系来看待。因为在他的讨论中,机器、生产出的实际物品、工人的人格身份等,都是这种或那种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例如,我们了解到,“资本,别的不说,也是生产工具,也是过去的、客体化了的劳动”[1]。按照先前给出的定义,每个这样的构成要素本身也是一种关系。进一步推论即马克思把事物当成关系。除非这个结论能够得到辩护,否则,我所给出的关于社会关系的解释将不得不进行彻底改变。通过集中起来的相关证据,并追溯马克思实践在广义上的哲学史上的地位,我将在这一章尽力提供这种辩护。

多数现代的思想家会坚持认为,正如离开关系就不可能有事物一样,离开事物也不可能有关系。按照这种“常识”,事物是构成一种关系的基本要素,而它们自己却不能被化约为关系。然而,只有在马克思正在做的事被歪曲成把关于关系的术语化约成了居于事物之间的东西时,这种反对意见才是指向他的。但是马克思正在做的事并非试图将“在……之间”和“在一起”具体化。相反,正如我们在前一章中所看到的,“关系”本身的意义就已经被大大拓展,涵盖了与之相关联的东西,因此,这两个词语都可以用来表达在它们独特的联系中所包括的含义。

没有人否认,事物是因为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时空联系而出现并发挥作用的,这些事物就包括把人看作一个具有肉体和社会需要的生物。把事物作为关系来考察,仅仅是为了使事物本身存在的这种相互依存成为——正如我们在马克思处理社会要素时所看到的那样——其内在的一部分。因此,我面前的这本书就表达了,并因此按照这种模式合理地包含了源自下面这一事实的一切内容,这个事实就是,我房间中有一盏能够让我了解社会实践和社会制度的明灯,而正是我们社会中的实践和制度使这种独特的工作成为可能。事物的存在条件被认为就是它是其所是的一部分,并且通过它是此物而非彼物这一事实得到了充分说明。在思想史上,每一种新思想必然是对旧思想的升华改造,这种观点一般被看作内在关系哲学。[2]

把内在关系哲学归于马克思有四种依据。第一,他发表过一些论述,这些论述使得他与那些把事物看作关系的人可以归为一类。例如,他声称:“物本身是对自身和对人的一种对象性的、人的关系。”[3]马克思把人(毕竟,人不仅有身体还有社会意义)称为“社会关系的总和”[4]。他在别的地方说:“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5]马克思能够把人既当作社会关系的总和又当作物,是因为他把每一种事物都当成一种关系,在这个事例中,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恩格斯的评论通常还要更加明确,正如他主张原子“只不过是一种关系”[6]

固然,马克思也讲过——尤其是在论述商品拜物教时——关系被认为是事物的社会关系。然而,把这些例子解释为试图对两种社会关系做出区分并非难事,他把其中之一(与通常的用法是一致的)称为“事物”。我在此提出的观点并不要求马克思不再论述“事物”,而只要求这些事物也应被当作关系来理解。当说明事物存在的论断能够得到合理解释时,马克思把事物当作关系展示出来的论述就很难用下面这种方式得到说明,即它认为前者具有习以为常的独立性。

第二,即使马克思把事物主体当作关系的直接论述是不明确的,他把人和自然(或其物质成分)当作相互之间具有内在联系的关系的论述也不是这样:“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7]同样,当他断言“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或者说人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8]的时候,吸引我们注意力的关系显然不是外在的关系。更确切地说,个人与他或她的对象被整合到了某种集合之中;他们实际上通过各种关系互相包含,这要求每一个人或物都应被当作一种关系来思考。

当马克思宣称他把“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当作“自然史的过程”[9]来看待,或把“人本身的自然力”与所谓的其他“自然力”[10]整合起来考虑的时候,同样的内在关系从另一方面就体现出来了。除非我们赋予马克思一种把事物当作关系的观点,否则,那些把人作为自然的某种延伸以及把自然作为人的某种延伸这样的评论(我仅仅引用了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就只能被当作比喻或当作诗歌性的表达方式来加以理解了。[11]

第三,如果我们采取的立场是,马克思在事物和社会关系之间划了一条不可磨灭的界线,那么,留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解释他在物质世界里看到的是哪种相互作用,以及自然和社会这两个世界之间是如何联系的。马克思是按照因果模式来认识自然发展的吗?他对在经济和宗教中寻找第一因的做法明确表示过反对,然而在经济和宗教关系中的第一因仍需要得到解释。在为数不多的例子中,他记录了他看到的两个物质对象之间的联系,在这些例子中他显然坚持的是一种内在关系哲学。他说:“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正像植物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的力量的表现,是太阳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表现一样。”[12]关于太阳对植物的影响,我们多数人都倾向于对它作因果解释,而马克思却认为它是太阳本身的一种“表现”,是太阳表明自己是什么的一种手段,并且按照这种方式,这也是太阳的一部分。

为了阐明这一点,马克思补充道:“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13]由于是一个自然存在物,所以,每个物质对象都不仅仅只是它的任何一个它体现出来的或易于分离的一部分。作为自然存在物,太阳和植物在它们自身之外存在着它们的自然界(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相互包容在一起的,并且是它们各自的概念所表达的全部含义的一部分。[14]

能够证明马克思坚持内在关系哲学的,不仅是马克思用因果关系很难解释物理现象,而且(正如我业已说明的那样)——还在于把关于自然界的常识性观点与他的社会关系观结合起来会引起诸多问题。悉尼·胡克(Sidney Hook)本人就是一个引人注意的批评者的例证,他将马克思的社会关系(对此他给出了一个较好的解释)与自然对象明确地割裂开来。胡克声称,“马克思的总体性是社会性的并受其他总体性的限制”,而且“对马克思来说存在无数的整体而不仅仅存在一个独一无二的整体”[15]。这引起了一个实际的问题,即如何解释物质世界对社会现象的影响。例如,如果生产方式包括机器和工厂(物质对象),而且包括人们使用这些对象的方式和它们自身(社会关系)相互协调的方式,那么我们如何解释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制约着其他社会领域所发生的一切这种论断?前者体现了一种强调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解释,因为这是一种社会关系通常介入其中的解释;而后者体现了一种对这个论断的因果性解释,因为这是一种物质对象通常介入其中的解释。[16]

在《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和《走向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中,胡克在这两种并不相容的解释模式之间摇摆不定。在必须做出选择的压力下,胡克最终在《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中决定选择因果解释论,而马克思的历史观被宣布为一种“一元论理论”,即把生产方式当成了决定所有重要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17]最后,把马克思主义分割成数个相互独立的整体,使胡克不可能运用他自己对马克思社会关系的大量洞见来解释他所知道的确实存在的复杂的相互作用。这并不是要忽视这一事实,即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胡克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发生了变化。我只是指出了他在早期著作中所采取的立场,这种立场给后来的发展留下了余地,甚至很可能造成了这种发展。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我认为我有正当的理由把内在关系哲学归于马克思,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导致马克思与滋养他的哲学传统彻底决裂。黑格尔、莱布尼茨和斯宾诺莎都探讨过事物和/或术语的意义,这使它们在整体(它被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如“物质”、“自然”、“上帝”等)的内部关系中体现它们的性质;并且根据马克思的大量笔记来判断,这些都是青年马克思极为慎重地研究过的思想家。[18]

人们之所以假定马克思不可能接受过内在关系哲学,主要是因为内在关系哲学在当前太过臭名昭著了,因此,我的责任就是说明马克思确实接受了内在关系哲学。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出证据证明他确实身处内在关系哲学传统之中,对此我愿意承担起举证人的责任。但现在我想表明的是,如果马克思从其直接的前辈那里继承了这种观点,那么举证责任就属于那些相信马克思抛弃了这种观点的人,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有权知道他用来代替上述观点的关于事物和社会要素的观点——是一种原子论者的观点,例如在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基础主义”(Fundamentalism)时使用的这种观点,还是某种完全不同的,像阿尔都塞所声称的那种根本没有出现过的观点,抑或是其他什么观点。在本章的其余部分(以及在附录Ⅰ中),我将简要概述内在关系哲学的发展史并对一些“毁灭性的”批评进行回应,因为正是这种批评,使各派作者甚至不能严肃对待马克思分享了这一观点的可能性。

内在关系哲学最早可以追溯到早期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并于近代在斯宾诺莎的著作中首次获得了显著地位。斯宾诺莎本人对这种哲学的看法是在亚里士多德关于能够独立存在的“实体”的定义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既然只有被认为是整体的自然能够独立存在,那么,根据这种观点,它就是唯一的实体。斯宾诺莎称为“神”的正是这个不可分割的自然。这个唯一实体的所有元件,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都被看成是它的暂时性的形式,看成是它的存在“样式”,从而被看成是决定着它们个体性质的相互关系的总和的体现。对于强调总体的斯宾诺莎来说,部分严格来讲是从属性的。[19]

另外,莱布尼茨关注的重点是部分,而且几乎没有注意到他认为在每个部分中都得到了充分反映的整体。在他看来,存在着的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实体。通过断言他称为“单子”的这些实体只有个体属性而没有广延性,莱布尼茨反对把我们通常所认识到的物当作实体的基本要素。不管我们对莱布尼茨关于单子的奇异思想建构有着怎样的理解,在他的论述中,清楚地凸显出来的是存在于每一个单子和宇宙之间的联系。因此,他可以声称,“不存在如此完全或如此独立的术语以至于它不包括关系并且对它的完美分析不会导致其他事物甚至其他一切事物,所以,人们可以说相关的术语清楚地显示了它们所包含的结构”[20]

一个世纪以后,黑格尔大概是最早阐明内在关系哲学的主要含义并详细构建它所包含的整个体系的人。在这方面,直接前辈康德留给了黑格尔一个哲学难题,这个难题本身的性质对他有所助益——这与哲学领域常常发生的情况一样。康德已经有力地论证了事物不过是我们在认识它时所看到的那些属性,但又发现这个结论是不能被接受的。在确信事物所体现出来的性质要多于真正刺激我们的感官所形成的认识(对他来说,实际上认识的背后还有存在物)之后,康德发明了不能被认识的“物自体”,即实体在发生了诸多变化之后仍保持不变的东西。

在康德的第一个结论——事物会因为对其性质的考察而消解掉——面前,黑格尔表现出来的胆怯要少一些,但他认为,决定性的任务是要表明如何理解这个结论。如果暂时把黑格尔哲学中的唯心主义内容悬置起来,那么他的主要贡献是提供了整体的背景或“绝对”,通过它,康德的问题和答案都被置于其中。因此,对黑格尔来说,被考察的事物就不仅仅是它的性质的总和,而是通过这些(单独或共同存在于事物之中)性质与自然的其余部分之间产生的联系,这也是整体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虽然黑格尔开始对整体的各部分加以区分,但在很大程度上,他的体系的独特性在于用来保持我们对整体的认识的各种方法。他的让人难以理解的词汇从这个任务中获得了其多数特性。例如,当黑格尔把事物说成“规定性”、“要素”或“现象”的时候,他想要说明的是一些部分的和未完成的东西,某种进行全面分析要求把它当作包括了比直接被看到的要多得多的属性(在空间和时间两方面都是如此)的东西。

在每个事物与整体的关系中构建其同一性时,作为绝对的表现方式,黑格尔改变了康德所使用的同一性的观念以及真理本身的观念。数学等式(1=1)作为理解同一性的方式被可以称为“关系等式”的东西取代了,在这里,讨论中的实体被认为与它相关的表现的整体是同一的。对黑格尔来说,“本质上自我联系是同一性的形式”,这里“本质”指的就是这种被扩展了的关系。[21]然而,这种意义上的同一性显然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与大的、复杂的事物相比,小的、简单的事物所拥有的整体的同一性相对要少。对于多数现代哲学家而言,这一命题显然是荒谬的,但黑格尔不仅接受它而且把它当作用于构建其他观念的核心论点。

因此,他坚称真理“就是整体”[22]。如果事物与它们所表现的整体或多或少是同一的,那么,我们对事物所能做出的说明就或多或少是正确的,这取决于我们对整体所进行的确切说明中有多少适用于它们自身。如果每个事物与整体之间在关系上是同一的,那么适用于后者的所有内容就是该事物的全部真理;如果缺少这种同一性——指所有我们谈到的特殊事物(规定性、要素等)——它就只包含部分真理。当黑格尔宣称知识“只以系统的形式……才能得到充分的说明”的时候,他自己为他的现象学事业记录了这一解释的实际影响。[23]要叙述人们对任何一个事物的认识就是要描述它所在的系统;正如黑格尔一直所做的那样,就是要把每个部分当作整体的一个方面呈现出来。黑格尔又回到了康德的两难困境,他在否定被考察的实体背后“物自体”的存在的同时,声称事物通过它们的相互联系而表现出的比它自身所表现的内容要多得多。

这是黑格尔哲学中被马克思当作唯心主义而予以贬斥的那个方面吗?我认为不是。为了论述观念,黑格尔构建了这里所描述的框架,把我称为“整体”的东西描绘成了“绝对观念”或“理性”。马克思的批评总是直接反对黑格尔选择应用这个框架的方式以及他首选的主题,而从未反对他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属性、性质或系统本身所限定的事实。[24]从本质上说,马克思批判的是,通过概括活生生的人们的思想,从而从现实世界中创造出“绝对观念”范畴,黑格尔从这个范畴出发反过来创造了现实世界,即人们的实际思想。通过把个体的各种思想描绘成由它们本身导致的普遍化过程中的要素,黑格尔给这些思想赋予了神秘的意义。

在颠倒了观念与其概念的真实关系之后,黑格尔据此颠倒了观念与自然之间的真实关系——对自然而言,要改变绝对东西的内在演变是不可能的。物质世界不可能成为其他什么东西,而只能成为人们对它的观念的一种外化和亵渎。未曾明确地讲过观念创造物质(关于这一点存在相当多的混乱),但把现实的发展呈现为观念领域所发生的一切的结果和反映,这就是黑格尔所表达的总体印象。马克思正确地指出,黑格尔的错误是“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25]。简而言之,反对黑格尔赋予观念和它们的概念的那种作用,与接受容纳这些观点的关系性框架,这两者之间是没有矛盾的。费尔巴哈(Feuerbach)——从他那里,马克思接受了其对黑格尔的大量批评——所做的就是这件事情。[26]而且,事实上,在批评黑格尔著述中如此之多的内容的同时,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关系观所表现出来的沉默雄辩地支持了上述解释。[27]

马克思的哲学反叛是从他拒绝接受观念的独立发展开始的,在这个拒绝中他绝对不是独一无二的。在他这里,这种拒绝导致了这样的研究,它表明社会变化一般是先于黑格尔所谓的观念史的。马克思得出结论说,为了理解观念与现实世界,需要给予最认真的研究的恰恰是“物质”关系,而这种关系却被黑格尔置于所有论题中最次要的位置上了。然而,没有得到充分认识的是,马克思在强调社会要素时,并没有放弃最初引入社会要素中的广义上的内在关系哲学。一个新的兴趣点以及他在研究中揭示的现实关系,自然需要采用一些新的概念,但这些新的概念也被整合到了这个关系性的框架中。

每当一个要素的任何系统、某个属性受到质疑的时候,马克思一般都依靠黑格尔的词汇,这完全是很平常的事(尽管很少被论及)。例如,正如它们被黑格尔使用的那样,“同一性”、“抽象”、“本质”和“具体”等也都被马克思用来说明寓于部分中的整体的某些方面,被用来指称一种本体论性质的而非逻辑性的关系。这些术语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晚期的与早期的一样——大量存在,用其他任何方法都不能对它们进行前后一致的解释。同样清楚的是,对早先归因于这两位思想家的含义的不平常的理解方式,是他们共同的关系观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拒绝承认观念的独立发展的更为重要的影响之一是,整体概念在其所表征的系统中不再起作用,而它在绝对观念的形式中为黑格尔充当了其独特表达方式的源泉。整体仍然是所有关系的总和而且在每一个关系中都有所呈现,但是,作为一个独特的概念,在说明诸多关系中的某个关系时,整体没什么用。细究之,现实世界太复杂、太分散、太不清晰了,以至于在解释现实世界中的某个具体事件时它并不能提供多少帮助。一个结果就是,黑格尔给出了种类繁多的术语,试图在其中把握整体——“绝对观念”、“精神”、“上帝”、“一般”、“真理”——而马克思没有给出任何术语。可能这一区别至少部分地造成了这种观点,即马克思没有持有一种内在关系哲学。然而,刻画了这种观点的根本特性的是部分(无论什么部分)之间关系的内在本质,而不是作为整体来澄清这些关系的整体的作用。在同一传统中,有些思想家——如斯宾诺莎和黑格尔——给他们当作整体的东西投入了大量的注意力;而其他一些思想家,如莱布尼茨和马克思,却没有如此。

当然,包含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内在关系哲学中的变化和发展观与其在黑格尔哲学中的对应观点有重大区别。黑格尔预见到作为历史最终结果的和谐状态是能进行自我意识的世界精神。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只能是任何正在发展之事物的更大的观念形式的自我揭示。个体自身被降到了只具有被动性的地位,唯一的例外是他或她参与考量了对准确说来属于世界精神的东西的理解。

甚至在马克思以前,由布鲁诺·鲍威尔(Bruno Bauer)领导的青年黑格尔派就用人代替黑格尔的世界精神来作为主体了。在这个学派的早期著作中,无论有多么不严密,他们是按照革命活动的观点来理解和谐状态的。由于对那个时代的激进运动的失败感到失望,他们于1843年采取了使他们名声大噪的“批判的批判主义”主张,认为和谐状态是通过“正确的解释”,通过开始理解世界的人们才发生的。[28]马克思在柏林读书期间是鲍威尔的亲密朋友,他发展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早期观点:如果人是主体,那么,使他自己与被理解为是他的对象(实际的或潜在的)的世界和谐共处的方式,就是积极地改变世界。变化成了人改变自身存在方式的问题。个人已经从发展的被动观察者(如在黑格尔那里)变成了使其日常生活得以发生的行动者。

即使从这一简短的概述中也能明显地看出,马克思继承的黑格尔传统太负责了,而不允许仅仅对其进行简单化概括。黑格尔对马克思的重要性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例如,正如列宁1914年写笔记时所认识到的:“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29]对于那些争辩说马克思已于1842年、1844年或1848年与黑格尔决裂了的人,我的回应是,不存在这种决裂。这并不意味着我愿意加入那些认为马克思是一个黑格尔派的批评者行列,认为他具有唯心主义的偏见、可预知的行为或形而上学的矫情。在我看来,这两种立场给出的选择都是不真实的。如果我们用“理论”——因为我认为我们应该如此——来表示对特殊事件或现象等方面的解释的话,那么,马克思在其一生中的任何时期(这可以回溯到他的大学时代),是否曾经同意过黑格尔的任何理论都是值得怀疑的,因为黑格尔的理论赋予世界精神和观念以一种马克思认为是不可接受的作用。[30]然而,当涉及有关借以思考任何和所有主体的形式这样一种认识论的决定时,马克思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从黑格尔那里继承的关系观。[31]

那么,实际上所有论者都已经注意到了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之处,但这种不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如果我们排除黑格尔的具体理论(这是马克思一直拒斥的)和内在关系哲学(这是马克思一直接受的),那么这个发展就只能包括马克思借用过来的以及他新引进的概念的含义。由于把注意力转到了现实世界,马克思给从黑格尔那里继承的概念赋予了新的含义,同时废除了其唯心主义的内容。这种剧变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必须通过努力才能完成,而且也需要时间。

同样,由于逐渐将关注的主要领域从哲学转到了政治学再到经济学,马克思所揭示的信息和关系成了这些相同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的一部分——并且有时是主要的部分。我已经注意到,马克思的概念的含义在其研究中被扩展了,而且它们的特殊意义是由与他思考的问题相关的内容所决定的。但马克思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现实问题以及他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正是在马克思的概念不断发展着的含义中——这些概念对马克思的体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却完整地保留了它的关系性特征——我们能够非常充分地观察到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逐渐疏远。这种进化始于学生时代的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阅读,并在马克思最初的摇摆不定中有所显示,但一切关于“决裂”甚至是“阶段”和“时期”的说法严重歪曲了它的性质。

马克思从来没有处理过他给内在关系哲学赋予唯物主义内容所引起的特殊问题。毫无疑问,这是他想要研究黑格尔时工作的一部分,但他的社会和经济研究以及政治活动的紧迫要求从未允许他开始这项工作。假设马克思能够成功运用自己的关系观,但他却把对它的详细阐述和辩护放到了次要地位。这一任务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恩格斯完成的,这在他的物理学著作中尤为突出,但更直接地是由德国的制革工人约瑟夫·狄慈根完成的。“这是我们的哲学家”,马克思将狄慈根介绍给第一国际海牙大会时如是说。[32]但是,尽管得到了恩格斯的进一步称赞,狄慈根的著作相对而言仍然鲜为人知,特别是在非共产主义国家。[33]然而,狄慈根的观点为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提供了必要的补充。安东·潘内考克(Anton Pannekoek)清楚地阐明了这两位思想家之间的关系,他指出,马克思论证了观念是如何“被周围的世界创造出来”的,而狄慈根表明了对“周围世界的印象是如何被转变为观念”的。[34]

由于对用一位思想家所说的东西来支持对另一位思想家的解释这样的危险要保持谨慎,所以我将把我的论述限制在马克思在赞扬狄慈根的成果时不能忽略的那些方面。与黑格尔一样,狄慈根确信,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通过作为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属性而显示出来的。因此,“任何从其前后关系中剥离出来的事物一定是不存在的”[35]。狄慈根宣称——用几乎与黑格尔同样的话——“全体即真理”,意味着关于任何一个事物的全部真理(因为其内在关系)包含着关于一切事物的真理。[36]但是,与从这些基础出发,研究寓于部分之中的整体的黑格尔不同——与马克思也不同——狄慈根的研究目标直接解决的是部分最初是如何建立的。因为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方法表明,决定把整体的哪些要素当作部分这个基本问题已经解决了。然而,可以合理追问的是,这种观念所设定的统一体是否不排除他们声称在其中看到了这个统一体中的那些独立结构本身的存在。这在本质上是个性化,并且成为接受任何内在关系哲学的主要障碍物。

狄慈根在解决这个问题时所作的贡献是他对个性化中会发生什么以及确实发生了什么进行了说明。他问道:“在我们的抽象观念之外,我们到哪里寻找实际的要素?二分之二,四分之四,八分之八,或无穷的独立部分构成理智从中形成精确要素的物质。就这本书来说,它的页、它的字母或它们的部分——这些都是要素吗?我从哪里开始又在哪里结束?”[37]他的回答是,现实世界是由感官能够感觉到的无穷多的属性组成的,这些属性的相互依存使之成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把关系观应用于社会要素,继而应用于事物,那么,现在我们看到它也适用于属性。因为把这些属性联系起来的过程中在个别属性与整体之间的任何一个点上都可能被阻止,所以,把后者分割为被称为“事物”的独特部分的方式是无穷的。一个结果是,在这里作为一个事物出现的东西可以被当成那里的其他事物的一个属性。每种属性都可以被当成一个事物,而每个事物都可以被当成一种属性。这完全取决于在哪里划分界限。可能性就是如此之多。[38]

实际上发生的是人的精神所起的作用,它是由呈现在我们感官面前的“无定形的多样性”的特殊大小和种类的诸多要素构建起来的。用狄慈根的话说就是,“感觉世界的完全相对和暂时的形式作为我们大脑活动的原材料,目的就是通过对一般或相似特性的抽象而成为我们意识中系统的、分类的或有秩序的东西”[39]。世界呈现在我们感官面前的形式是“相对的”和“暂时的”,但它们据说具有允许我们从这些要素中加以概括的“相似特性”。“精神的世界”,我们了解到,“在感觉的现实中”寻找“它的材料、它的前提、它的根据、它的起源和它的范围”[40]。在现实世界中,相似的性质形成了一种单一的观念,因为它们实际上本来就是相似的。这也是在概念使用上获得广泛赞同的原因,尤其是那些涉及物质对象的概念。然而,只有当我们给这些相似的性质提供一个概念的时候,它们才能变成一个独特的实体并能从其所属的诸多的相互联系中独立出来而被加以思考。

因此,在狄慈根看来,整体在特定标准的部分之中呈现出来(有些思想家寻求在这些部分中重建整体的关系),因为这些是人们已经通过概念化处理而确实把整体分解开的部分。个性化的理论问题被人们在日常实践中成功解决了。他们没有将其当作从内在相连的整体中加以个体化处理的部分来看待,这一事实当然是另一个问题,并且是一个狄慈根自己也没有关注的问题。他满意地指出,在运用现实感官材料的过程中,使人们在世界中看到具体“事物”的,正是他们的抽象活动。我们了解到,甚至精神也是从思想的现实体验中抽象出特定的共同性质的结果;当我们将它们当作“精神”时它们变成了某种相互分离的东西。[41]

狄慈根对个性化问题的实际回答表明了结构何以能够存在于内在哲学之中,这被一些人——例如阿尔都塞(Althusser)——宣布为不可能的事。[42]然而,如果说个性化不是一种主观的独断行为,而是由自然本身存在的广泛相似性决定的行为,那么,在这种自然的相似性与我们的概念所表达的结构之间就存在着即使模糊却也必然的相互关系。无论是否以内在关系哲学为基础,这就是对任何概念框架的研究教给我们某些关于现实世界的东西的方式(不幸的是,这不能促使其——像许多人坚持做的那样——超越所有概念形式的共同之处)。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研究,马克思开始强调特定的社会关系更加重要,但这无论如何与这种观念是没有冲突的,即每部分通过关系包含在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之中。有些关系是首选的,而且,可能由于特定的目的被认为构成了一个结构,这个事实不会比任何其他以现实相似性为基础的个性化(概念化)行为更令人吃惊。

狄慈根给马克思帮的大忙将表明,如何根据关系性观点,在接受外部世界的现实(也包括感官感觉的一般的确定性),与主张人的思想的概念活动让我们理解世界的准确形式之间,达到恰当的平衡。马克思对狄慈根的支持清楚地表明他接受了这种平衡,而他自己对新的社会要素的概念化处理实践更是这样。然而,由于强调了第一方面(在对其唯心主义的反对者进行批判时)而忽视了发展的第二方面,所以马克思使他的认识论向一种“幼稚的现实主义”敞开了大门,而且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种信念广为流传的原因,就在于错误地使用日常语言标准来理解马克思的概念。[43]

我在这部著作中至此所遵循的推理线索可以概述如下:要么马克思表示了他似乎表示的意思(常识和日常语言强烈地显示出来的他所表达的意思),要么他没有做到这一点。如果他做了,那么,把他的理论解释为基础主义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他不仅犯了夸夸其谈的错误,而且犯了一个巨大的忽略历史和最简单的经济生活事实的错误。一些“庸俗”马克思主义者试图对这些著作加以辩护,但他们接受了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的基础主义解释,而这一点又是极易受到攻击的。

然而,如果马克思在使用相同术语的过程中并没有表示我们通常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那些持这种观点的人不但就有责任提供另一种替代性的解释,而且还要在常识之外给我们的解释提供另一个基础。声称马克思主义的词汇具有不寻常的意义(无论我们将其理解为什么),而又不弄清马克思何以能够以这种方式使用词汇,这是不够的。在完成后一种任务方面,我遵循这样一种思路:从马克思对概念的实际使用,到他论述概念的方式,到他将它们看作社会成分的观点,再到他将社会成分看作关系的观点,再到他把关系作为含义的用法,最后到他对充当这些实践的必要框架的内在关系哲学的信念。

除了将马克思置于这种传统之中以外,我还试图指出,被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黑格尔和马克思这样的思想家所分享的关系观是不能被丢弃的。然而,认为它能够得到辩护绝不等于在为它辩护。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并且是读者应该牢记的一个区别。我们必须考察针对这种关系观的主要批评。[44]只有考察完内在关系概念在马克思的某些理论中所起的作用之后,我才能对之做出评价。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除了把事物看作关系的独特观点以外,马克思在一定意义上把整体视为联系在一起的各个部分之和这种观点就没什么不寻常了。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在1880年的著作中说:“对任何一个事物(无论有多小)的完整认识都将需要关于整个宇宙的知识,这是一种庸俗的陈词滥调。麻雀不是要落在地上而是降落在遥远的条件中,即在银河里,在我们的联邦宪法里,在欧洲的早期历史里被找到。”(William James,“Great Men and Their Environment”,in 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ht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sophy,New York,1956,p.216)然而,我仍然不能确信,詹姆士称为“陈词滥调”的东西果真曾如此普遍,或者它过去普遍,它现在也普遍,那么对多数相关的思想家来说,它曾不仅仅是一个不完整的假设。马克思的内在关系哲学通过概括每个部分中的这些关系而更进了一步并且——正如我希望展现的——完全整合到了他的著作之中。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2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3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卡门卡注意到了马克思有时会把自然整合到人本身之中,但他认为这是一种对不合时宜的形而上学的背离和一个进行批评的机会(Eugene Kamenka,The Ethical Foundations of Marxism,London,1962,pp.97-99)。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4] 恩格斯(马克思对他在物理学方面的广泛研究非常熟悉)从来没有提供过我们通常认为是因果解释的内容。相反,他的立场是“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这种相互作用在概念上截然不同的各个部分之间是不会发生的,因为正如恩格斯告诉我们的,黑格尔称之为交互作用的东西是有机体。通过论述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解释物质世界的变化,据说与把世界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呈现出来是同一件事情。

[15] Hook,From Hegel to Marx,p.62.

[16] 我们在生产方式本身中遇到了一个类似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把握马克思处理在生产资料的分配和与之相应的劳动人口的分配之间的关系。除非我们认为物质生产资料与生产它们的人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否则两者的分配不可能成为一个有机统一体的部分并对完全的相互影响留有余地。假如是这样,将会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诱惑让我们对这种关系作因果解释,并发现生产资料的分配制约着人口的分配,然而马克思本人却把后者与前者的关系描述为“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这在英文版中被误译成了“实际上是相同事实的另一种用语的东西”(Introduction,Political Economy,p.286)。我这里所提供的解释通常正是以这种方式被那些完全不知道如何理解关系这个术语的翻译者所隐藏的。

[17] Sidney Hook,Marx and Marxists,Princeton,1955,pp.37,36.

[18] Marx and Engels,Gesamtausgabe,ed.V.Adoratsky,I:2,Berlin,1932,pp.99-112.

[19] B.Spinoza,Ethics,trans.A.Boyle,London,1925,particularly Parts Ⅰ and Ⅱ.

[20] 莱布尼茨对这个问题最清楚的论述,参见他的《单子论》(Paris,1952)。G.W.Leibnin,Noureaux essais sur l'entendement humain,Paris,1966,p.195.

[21] G.W.F.Hegel,The Logic of Hegel,trans.from The Encyclopa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by William Wallance,Oxford,1965,p.211.马克思自己对“同一性”的使用将会在本书第6章中作进一步的讨论。

[22] G.W.F.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trans.J.B.Baillie,London,1964,p.81.

[23] G.W.F.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trans.J.B.Baillie,London,1964,p.85.只有以系统的形式才能呈现出来的真理只能用一致性标准进行评价。黑格尔甚至曾经把真理等同于一致性(The Logic of Hegel,p.52)。这种探索真理的方法留下了第一个逻辑问题,即要“研究思想的形式,触摸它们把握真理的能力”(The Logic of Hegel,p.52),大体而言,就是在我们的每一个概念的整个真理体系中有多少得到了真正的说明(使之处于显要地位并成为意识的对象)。

[24] 马克思在下面这个论断中用一种典型的表述方法解释了这种区别:“可见,《现象学》是一种隐蔽的、自身还不清楚的、神秘化的批判;但是,因为《现象学》坚持人的异化,——尽管人只是以精神的形式出现,——所以它潜在地包含着批判的一要素,而且这些要素往往已经以远远超过黑格尔观点的方式准备好加工过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8~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6] 对于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说过:“我们只需要把这个谓词当作主体,而把这个主体当作客体和原理,我们因此只需颠倒思辨哲学以获得被揭示出来的真理,纯粹的和原原本本的真理。”Eudwig Feuerbach,“Vorläufige Thesen zur Reformation der Philosophie”,Samtliche Werke,ed,v.Wilheim Bolin and Friedrich Jodl,Ⅱ,Stuttgart,1959,p.224.在费尔巴哈进行的颠倒中,内在关系哲学这种观念仍然没有被改变。

[27]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评(必须注意,这也包括对他的赞成性评论)在他的著作中俯拾皆是。对黑格尔的最重要的讨论体现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我还要加上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思辨结构的秘密”的抨击,因为这可能是对黑格尔核心哲学错误的最清楚的表述。然而,尽管有专门论述黑格尔的篇幅,但马克思的立场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总体来说,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所写的专著多数都是早年所写,并且时常针对那些接受了黑格尔思想中糟粕部分的思想家而写,所以马克思的态度显得比实际情形更具有否定性。后来,他在给朋友(恩格斯、库格曼、狄慈根)的信中经常提到他想就黑格尔方法的积极价值写点东西,但他从来没有机会这样做。我自己也对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关系做过粗略和片面的论述,通过阅读马尔库塞的《理性与革命》和什洛莫·阿维内里(Schlomo Avineri)的《卡尔·马克思的社会和政治思想》能够弥补我论述的不足。

[28] 青年黑格尔派给人留下的普遍看法是,他们是批判的批判者,这些印象主要是由于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他们的抨击和胡克《从黑格尔到马克思》中影响很广的研究成果所造成的,这个印象在戴维·麦克莱伦的《青年黑格尔派与卡尔·马克思》(The Young Hegelians and Karl Marx,London,1969)中得到了纠正。

[29] 想象一下这种晚期对黑格尔的热情将会在列宁主要的哲学著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是有趣的,这部著作写于——在列宁看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是理解马克思的”的时代。

[30] 在马克思写于1837年的一首诗中(当时他只有19岁),康德和费希特专注于思想领域与他自己对人的日常生活的关注形成了对比。只有在这种背景下才能理解马克思为何再三引用同一年他写给自己父亲的信,其中他讲到过他与黑格尔的世界观“更加接近了”。

[31] 对黑格尔和马克思之间联系的大部分讨论主要关注的是辩证法,这是我迄今为止故意避免的一种观念。不是我不同意这种观点。相反,在内在关系哲学中我已经把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的主要内容作了分离。但是,只有通过阐明这方面的内容,在辩证法中对其他要素进行一个充分的和富有成效的讨论才有可能(可见本书的第5章和第6章)。

[32] 马克思对狄慈根的热情并不是绝对的。在给库格曼的信中,他谈到了狄慈根送给他的一份手稿中存在着一些“混乱的概念和过多的重复”,但他清楚地表明,尽管如此,这一著作仍然“包含着许多卓越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56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由于这些评论针对的是狄慈根著作中的手稿而且寄给了狄慈根本人,所以,这些评论完全有可能影响了正式出版的著作。

[33] 恩格斯写道:“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我们发现了这个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而且德国工人约瑟夫·狄慈根不依靠我们,甚至不依靠黑格尔也发现了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恩格斯对狄慈根的评价态度也并不那么明朗,与马克思一样,他最初看到的也是狄慈根著作的手稿。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信中抱怨说,狄慈根对辩证法的应用“多半是像火花一样地闪耀,而不是有联系地出现”。但是,“关于自在之物是想象之物的描述”被评价为“是很出色的,甚至是天才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1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4] Anton Pannekoek,Lenin as Philosopher,New York,1948,p.24.这是他们的关系的本质。人们是否接受潘内考克的论断是另一回事。

[35]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96.

[36]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10.正如在黑格尔那里一样,这种认识真理的方法同时使用了“同一性”,这表现出了我所谓的“关系等式”(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11)。

[37]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03.

[38] 狄慈根进一步问道:“难道每个事物不是一个部分,每个部分不是一个事物吗?树叶的颜色与树叶本身相比不也是一个事物吗?……颜色仅仅是树叶、阳光和眼睛的相互作用的总和,所以树叶的其他所有内容是不同的相互作用的一个集合。按照与我们的思想功能剥夺树叶的颜色属性并把它作为‘事物本身’而分离开来的方式一样,我们可以继续剥夺树叶所有其他的属性,而且这样做的话我们最终会夺走构成树叶的一切。正如树叶的一种颜色根据它的性质是一个物质,而树叶正如它的颜色一样是一种属性。正如颜色是树叶的一种属性一样,树叶是树的一种属性,树是地球的一种属性,地球是宇宙的一种属性。宇宙是物质,是物质一般,而所有其他物质与它相比都只是具体的包含着各种属性的物质。但这种宇宙物质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自在之物的本质,与它的表现不同,只是精神或内心事物的一个概念。”(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p.103,104)应该回忆一下,正是狄慈根所说的“作为由思想造成的一个事物的自在之物”这个观点被恩格斯说成是“卓越的”。

[39]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03.

[40]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19.

[41] Dietgen,The Positive Outcome of Philosophy,p.120.尽管狄慈根对经验主义者关于知觉是被动的而且我们的精神只是记录了外部实在对其产生的影响这一信条进行了坚决的抨击,但他对个性化或抽象方法的说明仍然是片面的。与语言的联系并没有揭示出来,并且肉体需要和各种社会和经济结构对抽象方法的影响需要加以说明。当然,这个问题的许多相关成果在狄慈根的时代很难获得,但是能够实现的成果——例如马克思自己的著作——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42] 正是因为假定这种关系的观点不能解释说明容纳结构,阿尔都塞才放弃了他的著作中包含的很多观点。相反,在清楚地阐述了把社会要素从马克思主义中分离出来是不可能的之后,他争辩道,马克思通过使用“整体结构”(一个先前未使用过的概念)来最终决定各个部分的特征和发展,进而促成了哲学的革命。按照我的观点,在试图从每个重要的角度重构整体的过程中,马克思正在构建——如果我们坚持这个表述的话——与其分析中存在的重要因素一样多的整体结构。例如,被理解为资本的存在所必需的相关条件的整体,与被理解为工人的异化等所必需的相关条件的同一个整体相比,具有某种不同的结构。我们的起点的不同导致了角度、其他要素的大小和重要性、它们之间的各种联系的适当性等方面的差异。阿尔都塞的根本错误在于误用了结构的概念(这与黑格尔误用观念概念的方式极为相似),也就是说,他把在考察许多具体事例(在此就是整体的各种具体结构)的基础上所作的概括当成了一个独立的实体,进而又说这个实体决定着使它得以产生的各个部分。阿尔都塞事实上混淆了结构与复杂体,以至于当马克思把社会整体说成是一个“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时,阿尔都塞却把它解释为一个“复杂的、构造的、既定整体”。这个从集合体的观念到结构观念的转变(表面上微小但具有严重的后果)在马克思的原文中找不到任何依据。

[43] 在狄慈根之后,内在关系哲学很大程度上被马克思的追随者——同样也被其批评者——忽略了。尽管大量的论者提到了马克思思想中的关系性因素,但是,据我了解除了海曼·A.利维的《现代人的哲学》之外,没有出现任何对包含了内在关系的哲学进行的专门而又全面的研究。所以,解决由这种关系的观念引起的问题的继续努力就留给了像F.H.布莱德雷和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那样偏离马克思主义传统的思想家。例如,可参见布莱德雷的《现象和实在》(25~34页以及572~585页),其中对“关系”概念进行了相当充分的讨论。尽管有专业术语造成的麻烦,但怀特海的著作(与布莱雷德的著作一样)是解释关于物质性质关系观点的最显著的尝试,特别是《自然的概念》和《过程与实在》这两本书。

[44] 希望继续这个讨论的读者应该看一下在本书结尾部分关于内在关系哲学的两个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