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乡愁四韵: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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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四面谈文学

襄阳小儿齐拍手 拦街争唱白铜蹄

旁人借问笑何事 笑杀山公醉似泥

黄梅雨的季节。黄梅调的季节。麻将牌的雀噪第一次显得低沉了。盖过它的,是流行的黄梅调,是“楚歌”。当然不是令人警惕的世界局势的四面楚歌,请放心,只是泛滥在台北街头的四面楚歌罢了。而在这弥天漫地的楚歌声中,还可以听见另一种声音,初唏嘘以呜咽,继号啕而滂沱。这一次,不但小市民们齐声哭,即连许多大学者,许多已经到了“人生开始”的老教授,也涕泗阑干起来。这真是黄梅雨的季节。

通俗文学,民间艺术,被小市民们狂热地喜爱,原是非常合理的现象。大学者们,走下高高的讲坛,与民同乐,甚至与民同哭,也是他们的自由;不失童心,毋宁是可爱的举动。哭之不足,继而发表一些哭后感,也很有趣。可是老泪纵横之余,他们竟然有点老眼昏花起来,把一切不肯陪哭的人都归入“高等华人”之列,并且硬派给别人一顶“没有民族自尊心”的帽子,就未免太小市民了。这又回到了“文学大众化”的老问题。大学者的权威,仅限于他的本行。超过本行,他就暴露“虎落平阳”的窘态。文学和政治至少有一点不同,即政治可以民主,文学不可以。文学作品的欣赏和文学作品的评价,往往不能仅恃教育的程度。此所以大学者的品位能力,很奇怪地,往往与小市民相去无几。这种贫弱的品位能力,加上用非其所的爱国情绪,遂使文学批评丧失客观的标准。

那张香港影片,和大多数的小市民一样,我也看过。但是我只看了一遍,因为该看的,和该听的,都在一遍之中了。在国产片中,我认为这已是上品,但就国际水准而言,还有很大的距离。问题恐怕不在演员,而在编导。我不拟在这里讨论它的得失,因为我毫无兴趣,也不是影评专家。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因此片而引起的某些文学问题上。像一位医师一样,我只看得见病,看不见病人。如果有人觉得我“目中无人”,那是因为我目中只有细菌。我的第一个诊断是:

眼泪并非文学

或者可以更广泛地说,感情并非文学。这一点,小市民们是很难了解的。我们常说,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我们也常说,大块假我以文章。因此我们常有一个幻觉,即感情本身或自然本身就等于文学,同时,越强烈的感情或者越美丽的自然,等于越动人的文学。

这是非常错误的。嬉笑怒骂是人性,大块是自然,它们都是文学要处理的对象,但是不等于文学本身。原封不动的感情,只是原料性的第一经验,必须经过艺术的选择和加工,始能蜕变为成品性的第二经验。现实的经验和艺术的经验之间的距离,正如桑叶和丝绢,燃料和火焰之间的距离。我们常听人说:“你是诗人,应该热情奔放才对!”现在我们必须弄明白:诗人之所以成为诗人,与其说是因为他热情奔放,不如说是因为他,正好相反,比常人更能保持冷静,并且在一个恰好的距离外,反躬自省,将那份热情(就算是热情吧)间接地,含蓄地,变形地,点化成可供孤立观赏的艺术品。我说诗人比常人冷静,并不意味着诗人比常人寡情;只是想指出,诗人对于感情,既能深入,又能复出。在感受现实的经验时,他可能和常人一样沉浸其中,不胜低回,可是在处理这些经验时,他必须身外分身,痛定思痛,不能泪眼模糊,以致妨碍视线。

诗人不必热情倍于常人。论热情,他恐怕远逊于许多社会新闻的人物。桃色案件的主角,当真是热情奔放,就是因为既奔且放,不知含蓄,才会出事。诗人的事,只出在作品中。他也许也有非分之想,想自杀,想杀人,想私奔,可是这些现实生活的冲动,幸而都蜕化,都升华为艺术创造的冲动。这种过程好像氧化,将腐朽的木叶变成火焰。

这里要再三强调的是:嬉笑怒骂不成文章,大块烟景也不就是文章。喜极而歌,怒极而诟,悲极而泣,都不等于作品本身;也就是说,寿贤者,骂国贼,哭考妣,并不一定就成为艺术品,尽管贤者应寿,国贼应骂,考妣应哭。艺术是表现的完成,不是发泄感情的工具。举国皆哭,不能把一篇作品哭成杰作。文学史上,这种“眼泪文学”多的是,从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的书翰体小说到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无一不是被眼泪浸湿了的哭文学。《少年维特的烦恼》是歌德最出名的作品,恐怕也是他最脆弱的作品。浪漫主义比较幼稚的一面,便是自怜,且诉诸读者的自怜。浪漫主义的作家莫不耽于悲哀,而喜爱浪漫主义的读者,亦有一种“为悲哀而悲哀”的嗜好。这类读者以少年居多数;他们的感情很容易就达到饱和点,泪腺立刻开始工作了。“少年不识愁滋味”,而偏爱说愁;真正识得愁滋味的,才“欲说还休”。最深刻的艺术,不是“刺激”读者,使之流泪,而是要赋读者以一种新的宇宙性的观照能力;它予读者以“悲剧观”(tragic vision),而不是一手绢一手绢的眼泪。

同样地,自然本身也不等于文学。自然界的美并非文学中的美——一片月光,一朵蔷薇,一座森林,一只蝴蝶,可能“美得像一首诗”,但是,在未经艺术处理之前,并不等于诗;正如自然界的天籁,鸟鸣虫吟,不等于音乐一样。一般读者以为把“可歌可泣”的情操写入诗中,再衬以“如诗如画”的背景,便成为一篇杰作,是非常错误的。

大众不懂文学

我的第二个诊断是:大众不懂文学,或者可以说,大众根本不在乎文学,是一种无可争论的现象。每逢“明星”过境,松山机场上必然蚁聚蜂拥,挤满了“大众”。世界性的艺术家,如名见音乐史的钢琴家塞尔金(Rudolf Serkin)来台时,欢迎的寥寥无几。巴黎的贵妇在沙龙里捧肖邦;台北的阔太太们在戏院里捧——谁呢?对于大众而言,毛公鼎何如钢蒸锅,敦煌石窟何如防空洞?对于大众而言,周邦彦何如周蓝萍,盖大众只解“顾周郎曲”,并非“顾曲周郎”。

把文学艺术交给大众,必然演成无政府状态。可是这正是一个将一切诉之群众的时代。当文艺批评尚未建立起学术的权威,当学术界太迂而新闻界太油,一切都丧失标准,除了市场的销路和票房价值。古代的情形似乎好些。欧洲的古典文艺,或操纵在僧侣之手,或盛行于宫廷之中。斯宾塞的诗,莫扎特的音乐,狄兴的画,都是在贵族扶植(patronage)下的产物。贵族之中,当然也有许多愚妄之徒,但就一般而言,他们的品位能力比现代的大官僚、大学者高得多了。在中国,由于政府重视文学,更由于考试制度的奖励,文学亦曾享一时之盛。在这种浓厚的文学气氛中,请注意,旗亭上的歌妓唱的是“黄河远上白云间”,不是“棒打鸳鸯两头飞”。我们常听人说,新诗如何如何不发达。那是因为唐代考试科目之中有诗一项,才有“省试湘灵鼓瑟”那样的好诗。如果今日的大专联考也要考写新诗,你看新诗会不发达吗?!当然,我绝不赞成那么做。

这种教育大众,建立批评的任务,应由大学的中文系和外文系来担当。可是事实上,它们是很少闻问这件事的。那么多的中文系,十几年来做了多少社会教育的工作呢?本行的传道授业有之,解惑则未必。对于五四以来的文学的批评,至少可说是交了白卷。在英美,英文系的教授研究当代作家如艾略特、海明威者,比比皆是。外文系当然也不尽如理想,可是只要我们开一张台湾青年作家的名单,便不难发现,其中出身于外文系者,恐怕十倍于中文系的毕业生。这还不值得我们反省吗?

一般读者有一个幻觉,即文学不是一门学问,因而每个人都可以任意批评文学作品。他们说:“文学处理的既然是人性,我也是人,也具有永恒而普遍的人性,难道我不能决定某篇文学作品在这方面的成败吗?”当然能够的,亲爱的读者们。每个人都有喜怒哀乐的经验,甚至还有不可名状的神秘感觉。这些经验和感觉,是普遍的,也是个人的,因此每个人多少都懂得那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去表现它们,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决定表现的成败。反过来说,每个人都具有肉体,自知痛痒,可是当他要知道自己是否有肺病或沙眼时,虽然肺在他自己的胸腔里,眼在自己的脸上,他并不自知,他只好去看医生。像肉体这么具体落实的东西,他自己都没有把握,那么,像精神、像灵魂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他凭什么一定有把握呢?关于后者,他必须去看文学,看文学家,看文学批评家。

明白晓畅,是文学的风格之一,但并非文学的至高美德。这也是一种事实,没有什么可争辩的。柳永是大众化的,但是“有井水处,皆歌柳词”的现象,不能证明柳永高于苏轼。同样地,老妪都解的白居易,显然比不上无字无来历的杜甫。即在老杜自己的作品之中,也有大学者们如胡适者欣赏他浅俗的《九日》,而低估他精妙深婉的《秋兴八首》。即以清真为贵的李白,他的作品也互见高下;“床前明月光”可以说是他最平凡的作品,比起他的《梁甫吟》《襄阳歌》就逊色了。作家总应该走在读者的前面几步,不断地予读者以层楼更上的惊喜。艺术毕竟不是装得整整齐齐的一盒巧克力糖,一掀开糖盒子,就可以捡一颗往嘴里送。它毋宁更像一颗胡桃,需要读者层层敲剥,而渐入佳境。人类的惰性是文学创作的,同时也是文学欣赏的致命伤。欣赏的过程,往往就是克服惰性,超越偏见,征服新疆的过程。拜伦见不得华兹华斯的诗,柴可夫斯基听不得瓦格纳的音乐。艺术家自己都看不清楚,何况是外行的大众。文学不能大众化,但大众经教育后可以文学化;到大众文学化时,文学当然也就大众化了。

许多人“挟大众以令作家”,可是大众只是一个界说含混的名词,究竟谁是大众呢?首先,如果大众是指未受教育的文盲,则文学永远不可能大众化。所谓“引车卖浆者流”之中,在今日的台湾,已经有不少并非文盲。我常看见三轮车夫们,悠然自得地坐在自己的车上,读联合报。今日台湾的教育,已臻空前普遍的程度。谁要是以为“大众”都是文盲,或者仅仅略识之无,那就大错特错了。其次,如果“大众”是指一般小市民,则他们的文学趣味之低,文学胃口之弱,是一种无可争辩的现象,虽然在民主政治的意义下,他们的人格与任何高等知识分子相等。(政治和文学不同:在政治上,一张选票是一张选票;但是在文学上,一张戏票并不等于一张选票。)那么,只剩下知识分子。受了多年教育(任何高中生都读过六年语文,任何大学生都读过大一的语文和英文,其中不乏文学杰作),如果还不能培养出一点纯正的趣味,至少也应该懂得如何去尊重纯正的作品。身为高等知识分子,就应该向更高的心灵看齐,不应该被自己的惰性牵着鼻子走。穆罕默德应该去登山,登山乃可一览天下;山是不可能化成平原来俯就穆罕默德的。文学大众化,因此,只是懒人的妄语。如果我们的大学者都和小市民一般见识,则“大众”更振振有词了。

自尊无补文学

我的第三个诊断是:盲目的自尊,夜郎的自大,只是自欺。自欺无补于文学,亦无补于文化。如果自己确实置身于文化沙漠,那就得承认这是文化沙漠。而且努力把沙漠耕耘成吐鲁番盆地。如果在沙漠上瞥见了什么海市蜃楼,就误以为那真是“汉家陵阙”,误以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已然在望,只是自欺罢了。在沙漠之中,我们需要的是骆驼,而不是鸵鸟。

如果我们说,中国的古典诗可以雄视世界诗坛,我们的自豪确是有根据的。中国的文字,由于欠缺系统井然的文法,本不宜于科学的思考,但有利于文学的创造。但是中国古典诗的优越,恐怕比较局限于抒情诗,而不及于史诗和叙事诗。从楚辞的传统发展下来,中国本来可能出现伟大的史诗,但是儒家的伦理讳言“鬼神”,乃使本来就不发达的神话更趋式微。如果我们说,儒家“阉”掉了汉族的想象力,恐怕也不为过。因此,尽管我们有足以自豪的抒情诗,却缺乏《伊利亚特》《奥德赛》《埃涅阿斯记》《神曲》《失乐园》等史诗巨构。

即以田园诗而论,我们的陶靖节也比希腊的忒奥克里托斯(Theocritus)晚了七个世纪。我们素爱自诩一切比别人为早,但是不善表情不屑叙事的中华民族,在戏剧艺术上,无可争辩地比希腊晚了一千多年。当希腊第一位大悲剧家爱斯基勒斯写《波斯人》(The Persians,公元前472年)时,我们的屈原连影子还不见,遑论关马郑白了。在绘画方面,我们的悠久传统和卓越成就是可以自豪的。所以我们的古艺术品在美国五大都市的艺术馆展出,受到异常热烈的欢迎和评价。可是我们却很难想象,中国的音乐(以目前屡闻的国乐为例)如在卡内基厅演奏,会有相等的成功。音乐本是时间的艺术;所谓高山流水,所谓阳春白雪,都笼罩在传说的雾中,谁也没有听过。一定要说中国的丝竹如何胜过西方的交响曲,那真是要“笑杀山公”了。即就交响曲本身而言,也还有(大学者所谓的)“暴露”与“潜在”之分。柏辽兹《幻想交响曲》固然钟鼓齐鸣,“聒耳欲聋”,佛朗克的《D小调交响曲》(Symphony in D Minor,by César Franck)却回旋高雅,有如圣乐,非常“潜在”。

说西方文化是“暴露”的,是一项十分武断的假设。西方文化,反映在文学和艺术上面,本来就可以分成“暴露”和“潜在”的两种风格。事实上,这就是浪漫与古典,戴奥耐塞斯与阿波罗之分;米开朗琪罗与拉菲尔,戴拉克鲁瓦与安格尔,瓦格纳与德彪西,托马斯与艾略特,几乎每个时代都有这两种对照的精神。

鸵鸟们只看得见自己的“潜在”,却看不见他人的“潜在”。于是他们只看见希腊和罗马的断柱,看不见自己的西风残照。于是他们嚷嚷:希腊垮了!罗马垮了!法兰西垮了!英吉利垮了!君不见,夷狄之国不长存?结论当然是:唯我炎黄世胄犹“屹立”于宇内!壮哉此论,气派倒不小,只是上述诸民族之所以式微,与其说是因为“暴露”,还不如说是因为太“潜在”,因为那种文化类型已经“逾龄”了。说希腊的文化是“暴露”的,简直可以说是无知。古希腊人在文艺之神阿波罗的德尔菲庙中刻着的“自省”(Know Thyself)与“中庸”(Nothing to Excess)两大原则,后来也就成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大哲人的基本思想。含蓄与自律,原是希腊古典文艺的精神。罗马的塞内加(Seneca),法国的布瓦洛(Boileau),英国的颇普、詹森和安诺德,莫不师承古希腊的这种遗风。这些民族的没落,恐怕关系“潜在”者多,而关系“暴露”者少。

希腊文化也有它“暴露”的一面,那便是对酒神戴奥耐塞斯的崇拜。戴奥耐塞斯象征的是本能的解放,阿波罗象征的是理性的自律。说得浅些,希腊的太妹们,那些耽于逸乐的米娜德(Maenads),都是酒神的信徒;说得深些,苏格拉底在狱中弹奏的音乐,尤利比底斯的最后一本戏剧,都是戴奥耐塞斯型的艺术。意大利和法兰西承受的,是希腊文化中属于阿波罗的部分;日耳曼民族承受的,则为戴奥耐塞斯的遗风,从巴赫到贝多芬再到瓦格纳的德国音乐,是最好的表现。成为浪漫运动之先驱的“狂飙运动”发生在德国。自马丁·路德以来,日耳曼民族不乏主张解放本能的大师:尼采、瓦格纳、斯特劳斯(Richard Strauss)、弗洛伊德等,都是现成的例子。即就现代艺术而言,着重形式安排的立体主义肇始于法国,而着重内容表现的表现主义却大盛于德国。法兰西是“潜在”的,德意志是“暴露”的,可是今日的法兰西积弱不振,德意志却仍是一个强国。

当堂堂的台北市在篮球架下听音乐时,大学者们竟认为周蓝萍的音乐是如何美妙的艺术。周蓝萍的流行歌曲只能满足小市民和这样子的大学者。这位“大众音乐家”,曾将我十年前的一首诗谱成不伦不类的流行歌曲,而四海出版社也未经我的同意,就将它制成了唱片。像这种歌曲,不中不西,连复古和崇洋都谈不上,怎么能算音乐?

站在中西文化相互激荡的十字街头,浪子们高呼要打倒传统,孝子们则高呼传统万岁。这种文学的进化论和退化论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文学既不进化也不退化,而是回旋式的变化,是所谓“隔代遗传”(atavism),而不是“优生学”(eugenics)。

激进派误以为文学是进化的。他们有一个幻觉的现代优越感,幻想十九世纪是“落伍”的,十八世纪当然更“落伍”,以此类推。可是某种文学形态往往有它独立的生命,从青年至老年而至于死亡,原是很自然的现象。诗至晚唐,词到南宋,都呈衰老的现象,同时也就被另一形态的文学所取代,再从年轻时期开始生发下去。我们不能否认,从杜甫到李商隐再到西昆体诸子,确是在走下坡路。文学上如果也有进步的现象,那往往是偏于技巧,而不是精神。同为大艺术家,以技巧、以表现方式见长的作者,往往因吸引许多追随的时人或后人,而形成派别。例如,李白和杜甫,同为盛唐诗宗,但杜甫可学,而李白不可学,因为杜甫似乎更“技巧化”。可是学杜甫的人,往往也只能学他的技巧;没有他那种先忧后乐的胸襟,怎能攀登他的境界呢?梵高和塞尚是另一个例子。梵高不能学,如果你没有他那种宗教的狂热;塞尚可学,因为他是一个大技巧家。几千年来,“进步”的只是这些可学的技巧,但是在气质上,在境界上,我们敢说自己比屈原、杜甫、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进步”了吗?文学作品有时代性,也有永恒性,而后者是无法“进化”的。文学毕竟不是科学,无法保证后来必定居上。

当然,文学更不是“退化”的。否则我们可以把建安以来或天宝以降的作品,全部交给燧人氏去处理。杜甫以后固然不再有杜甫,但杜甫以前亦未闻有曹雪芹。同样地,米开朗琪罗以后固然不曾有米开朗琪罗,但他以前又何尝有毕加索?时间往往把一位作家笼罩在神秘的雾中,并为他加上一圈光轮。如果司马相如就在你隔壁的餐馆里洗碟子,你会把他当成文豪吗?我们固然缺乏汉唐的社会环境,但古人尤缺乏我们的生活经验。有新经验便有新精神,有新精神便产生新的表现形式。除了现代生活之外,新的艺术,新的音乐,无一不在为我们提供新的技巧,而这些,是古人绝对梦想不到的。

自尊和自卑,均无补于文学。不卑不亢,不偏不颇,是欣赏文学和创造文学的健康的态度。谏迎佛骨,焚烧教士的时代过去了。身为大学者,就应该走在青年的中间,如果不是前面的话,何必尽把一些海市蜃楼说成摩天大厦,而陷青年于无视现实的绝境。某种学问的权威,在另一种学问面前,可能只是个学童。在这一行可以杖国杖朝,在另一行也许只够青梅竹马。

以上所说,可能只是一病的三态——敏于观己,便知道眼泪并非文学;敏于观人,便知道大众不懂文学;多加比较,便可以免于盲目的自尊或自卑。文学是给睁开眼睛的人读的。

我很明白,这篇(楚歌四面谈文学)发表后,很可能自陷于“四面楚歌”的境地。可是眼看缪思蒙尘,我又何惧乎垓下一战?阔太太们,大学者们,别唱了,别哭了,别“拦街争唱白铜蹄”了,眼泪不是文学。听听莎老胡子的劝告吧:

别再叹气了,太太们,别再叹气:

别再哼小调了,别再哼哼又唧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