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
通常,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运营周期较长,大部分PPP项目的合作合同时间在10年以上。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将全生命周期理论引入PPP项目的动态风险研究中,既符合PPP项目的运行特征,又能更加全面、客观地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担[73]。
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通常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如图2.4所示。
(1)项目识别。在项目识别阶段,PPP项目既可以由公共部门(如政府)发起,也可由社会资本(如私营企业)发起。财政部门(如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的PPP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备选项目后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进行项目准备。
(2)项目准备。项目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方案审核。对于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其实施方案由政府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实施方案,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审核;重新审核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该PPP项目。
图2.4 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3)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对采购结果,以及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等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公示,经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合同。
(4)项目执行。在项目执行阶段,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政府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在项目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应重点关注合同修订、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5)项目移交。在项目移交时,由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项目移交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性能测试方案和移交标准对待移交的资产进行性能测试,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