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辩论
维克斯在食宿公寓租了两小间房,并将一间布置成专门接待客人用的会客室,看上去还算宽敞。因为他生性爱闹,他以前的那些朋友完全拿他没什么办法。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古怪的性格,他现在又找上了海沃德和菲利普。
每隔几天,用完晚饭后,他都会礼数周全地邀请海沃德和菲利普去他房中聊上一会儿。他总是坚持把仅有的那两张更舒服一些的椅子让给他们,还特意在海沃德的手边准备好几瓶啤酒——他本人是滴酒不沾的。菲利普看得出来,这种殷勤中其实藏着一种嘲弄的意思。尤其是当他和海沃德展开争论时,往往前一秒他们还针锋相对,后一秒他就坚持要帮海沃德把熄掉的烟斗重新点燃。
两人初相识时,因为毕业于名牌学府,海沃德总会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感觉,颇有些看不起哈佛大学毕业的维克斯。一次,他们偶然聊到了希腊悲剧作家,海沃德自认为这个话题自己很有发言权,便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权威的样子,不容别人插话地发表着“高论”。在他说话的过程中,维克斯始终面带微笑,不发一言地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等海沃德话说完了,他才随意问了几个看似幼稚,内里却有玄机的问题。不知深浅的海沃德不疑有他,随口回答了他的问题,果然马上掉入了陷阱。维克斯先生十分有礼貌地否定了他的答案,先将某个事实纠正过来,接着又引述了一个不知名的拉丁民族注释家曾做出过的注释,最后,再以一位德国权威某句鞭辟入里的论断作为结尾。种种迹象表明,他对古典文学实在是精通得如数家珍。他就这样一边口称抱歉,一边从容地微笑着把海沃德的见解一一驳斥掉,既礼貌周全,又完全将海沃德浅显的真相毫不留情地揭示出来。他只消委婉地挖苦几句,海沃德便立刻气急败坏了。他在菲利普面前暴露着自己不知进退、刚愎自用的傻瓜样,上一句才刚信口开河地强词夺理,下一句就被维克斯批驳得体无完肤。这愈加彰显了他自己的荒谬。
直到最后,维克斯终于吐露了实情,他以前曾担任过哈佛大学的希腊文学教授。
听了这话,海沃德十分轻蔑地笑了笑,说道:“我早就发现这一点了,只消一看就知道,你肯定是像个老学究那样死读那些希腊文学作品,而我不一样,我是用诗人的眼光来赏析它们的。”
“所以你是觉得只有在不了解作品原意的情况下,它的诗意才更浓吗?我本来还认为只有天启教[1]的错译才能达到这种效果呢。”
海沃德一口喝干了啤酒,顶着一头乱发,浑身燥热地走出维克斯的房间。他挥着手,忿忿不平地跟菲利普抱怨:“事实证明,这位先生是个丝毫不知美为何物的书呆子。精确自然是优点,但那只是对于办事员来说。我们这样的人,要欣赏的是希腊文学的内在美。维克斯这个人,就像是在鲁宾斯坦[2]的钢琴演奏会上埋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的那种让人扫兴的家伙。几个音符又有什么重要,只要整场演出精彩绝伦,这不就行了嘛!”
菲利普对他的这段话印象颇深,他只是暂时还不知道这其实是世间无能之辈惯用的安慰自己的说辞罢了。
海沃德屡战屡败,虽然明知自己那点浅显的学识在这个美国人面前占不到丝毫便宜,可凭着一股英国人特有的执拗的劲头儿,和为了找回自尊心的想法,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接受维克斯的邀请,跟他来上一场辩论。天知道他是不是以彰显自己的刚愎无知为一大乐事呢。
每次,维克斯总能轻易找出海沃德话语中不合逻辑的部分,并毫不留情地指出来。随后,维克斯并不给他申辩的机会,而是立刻开始下一话题,就像是故意显示自己对手下败将的仁慈似的。偶尔,菲利普也会试图说上几句帮朋友解围的话,但在维克斯面前统统不堪一击。但是跟对海沃德不同,维克斯对他一直特别温和,以至于连向来敏感的菲利普也没有过自尊心受损的感觉。
由于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笨蛋,海沃德渐渐沉不住气了,常常说着说着就破口大骂起来,不过维克斯却始终十分客气地微笑着,他们的辩论——此时已经是争论了——才没有沦为泼妇对骂一般的争吵。
每当在这种情形下结束争论,离开维克斯的会客室时,海沃德总免不了气愤地嘟囔一句:“这个美国佬真该死!”
然后,所有事情都迎刃而解了,就好像这是句咒语,能推翻所有他无法反驳的论点一样。
在维克斯的会客室,宗教问题是最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维克斯作为神学专业的学生,自然容易因为职业的偏爱而不断提起这个话题,就是海沃德,也对宗教话题欢迎之至,至少在聊起这个话题时,他可以抛开自己逻辑上的软肋,全凭个人感受来高谈阔论一番。
海沃德一直认为很难跟菲利普说明白自己的信仰问题。他成长于纯粹的国教环境中,长大后又起过想要皈依罗马天主教的想法,现在,虽然他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但仍然十分同情罗马天主教。他对这个教派的优点如数家珍。例如,他一直认为跟英国国教那些简单到简陋的仪式比起来,罗马天主教豪华的典礼才真正能体现出一个宗教该有的气派。他将纽曼的《自辩书》推荐给了菲利普,菲利普看了一些,只觉得此书过于枯燥乏味,但他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坚持读完了。
海沃德摆出一副内行人的架势点拨菲利普:“读此书不必在意内容,主要是在欣赏书的风格。”
海沃德很有兴致地发表了一番焚香和诚心之间的言论,又跟菲利普谈论了一会儿祈祷室的音乐。
维克斯在一边安静地旁听,嘴角挂着他一贯的冷笑:“所以先生是想用这番言论来证明红衣主教曼宁的卓然风姿、证明约翰·亨利·纽曼的英文书写超出常人、证明唯有罗马天主教才能体现宗教的本真吗?”
海沃德委婉地暗示道:“我已经在漆黑的海平面上漂荡了一年,我的心灵早就饱经沧桑,就算有人愿意出五百英镑,也休想让我再去经受那些痛苦的精神折磨。”
他抚了抚自己波浪形的金黄色头发,继续说道:“我现在唯一感到幸运的就是,我终于摆脱了那些苦痛,驶入了平静的港湾。”
菲利普对他含混其词的说法不太满意,继续追问道:“那你的信仰到底是什么呢?”
“全、佳、美!这就是我的信仰!”海沃德用极富韵味的声音诉说着,同时将颀长的四肢伸展开来,做出一副俊逸、潇洒的样子。
维克斯温和地插言:“那么您的户口调查表里宗教信仰一栏也是这样填写的咯?”
“看吧,那些僵硬的定义就是这点最令人讨厌,永远都那么一目了然的丑陋。如果您不介意,我必须得告诉您,我所信奉的宗教跟格莱斯顿先生和惠灵顿公爵一样。”
菲利普接话道:“也就是英国国教呗。”
“哈!瞧,这年轻人多聪明啊!”海沃德笑着,随口回敬了他这么一句。
菲利普顿时害羞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忽然发现,如此直白地将别人推衍性的话语说出来,实在是太不风雅了。
“我本人是英国国教的教徒,可我却钟情于罗马教士奉行的独身主义,喜欢他们身上的绫罗绸缎,更对他们的忏悔室和教义中描述的能够荡涤罪恶灵魂的炼狱心生向往。当我身处烟雾缭绕、气氛神秘的意大利漆黑的大教堂中时,我对弥撒的魔力深信不疑。我曾亲眼在威尼斯见过一位赤裸着双脚的渔娘,将鱼篓随意丢在一边,接着便跪倒在地,虔诚地向圣母祷告。对我来说,这才是信仰最真实的模样。我带着跟她一样的虔诚,与她一起祷告。当然,我同时还信奉着伟大的潘神、阿芙罗狄蒂以及阿波罗等众神。[3]”
他用悦耳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说着。当他还要继续下去的时候,维克斯却又打开了一瓶啤酒,殷勤地说道:“我再帮您斟点酒吧。”
海沃德看了看菲利普,做出一副纡尊降贵的姿态——菲利普很为这副姿态着迷——问道:“这回你可满意了吧?”
菲利普迷迷糊糊地点点头。
维克斯开口说道:“他是满意了,我却有些失望,您竟然没把佛教的禅机加在自己的信仰中,还有那可怜的穆罕默德,竟然一点儿也没得到您的垂青。”
海沃德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他很为自己的一番言论而感到自豪,心情愉快地把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了。
接着,他对维克斯说:“我可根本没打算让你理解我。你们这些美国人都跟爱默生[4]一样,对万事万物都抱有一种冷冰冰的批评和怀疑的态度。要知道,批评只会带来破坏,而破坏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唯有创造,才是某些人特有的天赋。亲爱的老兄,我觉得你完全是个呆子。而我,我是一个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的诗人。没错,就是建设性,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维克斯看向海沃德,眼神中既有笑意,又带着严肃:“我认为,请您原谅,我觉得您大概是醉了。”
“我可没醉,这点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现在一样能在辩论中战胜你!好啦,既然我已经如此坦白了,您也该跟我们说说您的信仰了吧?”
维克斯歪着脑袋沉吟良久,回答道:“我曾为此困扰很久,现在,我认为我信仰的是唯一神教派[5]。”
“也就是说,你是个非国教派教徒,是吧?”菲利普问。
让他诧异的是,听了他的问题,那两个人竟然都笑了起来。
维克斯抿着嘴“咯咯”地笑着问:“在你们英国,所有非国教派教徒都不能称之为绅士,是吗?”
“恕我直言,您说得没错。”菲利普很是生气。他不喜欢被人笑话,可他们却再次大笑出声。
维克斯又问:“那您说说,绅士到底该是什么样呢?”
“具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这种事应该人尽皆知吧。”
“那么您也自认为是绅士,对吧?”
菲利普从来没怀疑过自己不是绅士,但他清楚,这种话不该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于是,他十分气恼地顶撞道:“如果有人竟敢大言不惭地在您面前自称绅士,那么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那我呢?您认为我是绅士吗?”维克斯追问。
菲利普有些为难,他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一贯自认很懂礼貌,却又完全不会说谎。他想了一会儿,才回答:“您跟我们不一样,您是个美国人啊。”
“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这样理解,”维克斯的表情变得很严肃,“您的意思是,只有英国人才算是绅士咯?”
这次,菲利普没反驳他。
“能不能请您再具体说说?”
这下菲利普可是真生气了,他已经顾不上是否会当众出丑了。他记起了大伯曾说过的话:“俗话说,猪耳朵变不成绸线袋。若非花上至少三代人的心血,就休想打造一个绅士出来。”
于是,他怒气冲冲地回答:“我当然可以说得特别具体。首先,一个绅士的父亲也必须是绅士。其次,他本人必须念过公学,并在毕业后进入剑桥或牛津深造。”
维克斯插了一句:“难道念爱丁堡大学也不行吗?”
菲利普没理他,继续说道:“另外,他必须穿戴整齐得无可挑剔,还得跟所有的绅士一样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如果一个人自己就是个绅士的话,那么无论何时,他都能轻易认出别人是不是也是一名绅士。”
菲利普越说心里越没底,他当然知道所谓的“绅士”,就跟他说的是一个样子,任何一个他认识的人都会同意他的说法,可他就是觉得自己的论调有些站不住脚。
维克斯点点头:“好吧,我知道了,看来我的确不能算是个绅士。不过我还有一点搞不懂,你为什么会在听说我是非国教教徒时,表现得那么意外呢?”
“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唯一神教。”菲利普回答。
维克斯又歪了歪脑袋,看上去简直跟麻雀一模一样。然后,他给菲利普解释道:“唯一神教派的教徒一般会对世人相信的一切事物抱有怀疑的态度,但却对那些不被人们了解的东西深信不疑。”
“您这么说是在取笑我吗?我可是真心向您求教的。”菲利普有些不满。
“不,亲爱的朋友,我完全没有取笑您的意思。这个定义确确实实是我经过了多年呕心沥血的研究后,才推断出来的。”
在海沃德和菲利普准备告辞离开时,维克斯拿了一本很薄的平装本书放到菲利普手中:“现在您大概能阅读法文原版的书籍了吧?希望你能喜欢这本书。”
菲利普拿过书看了一眼封面,是勒南[6]所著的《耶稣传》。他向维克斯道了谢,跟海沃德一起走出了他的会客室。
注释
[1]天启教指的是直接受上帝启发的宗教,如基督教、犹太教等。此处所述的错译事件可能是指对《圣经》的翻译。在《英国文学中的圣经》一文中,小泉八云曾提出,在詹姆士王钦定版本的《圣经》中,存在着很多翻译错误的地方,但“错译处却远远比原文更美妙”。详情可查看孙席珍译版的《英国文学研究》一书。
[2]十九世纪俄国著名作曲家、钢琴家。
[3]这三位都是希腊神话中的大神。潘神是牧羊神,阿芙罗狄蒂是掌管爱与美的女神,阿波罗则是太阳神,同时掌管着健康、音乐和诗等。
[4]爱默生(1803—1882),十九世纪美国诗人、散文家。
[5]基督教的一个分支教派。该教派认为上帝只有一位,而并非人们常说的三位一体。此外,耶稣也不是三位一体其中的一位,耶稣不是神,只是一位伟大的神圣之人。
[6]勒南(1823—1892),法国散文家、历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