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金华火腿生产随着国营商业的创建而逐步发展。1949年5月,浙江省建立了贸易总公司,并在杭州、金华等地建立了7个省属贸易公司。1949年11月,兰溪贸易公司建立了浙江省第一个国营商业火腿加工场,聘请了金关林技师(月薪大米200千克)在兰溪县城加工火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