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出版合作社人事委员会会议记录(第二册)
生活出版合作社人事委员会开会记录(第二册)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时
开会地址:本社会客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严长衍 陈锡麟 孙明心
列 席:孙梦旦
□……□款一千元之□……□《世界知识》写通信两篇每□……□字为度,每□稿费四十元得预支□□共五百元,给假期内不支薪水。
主席 毕云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时
开会地址:本社会客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严长衍 孙明心
列席者:孙梦旦 张锡荣 丁君匋 邵公文 薛迪畅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
□……□
出席者:毕云程 邹韬奋 □□□ 陈锡麟 孙明心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进货科主任丁君匋先生屡次以个人投资利用本社名义经营与本社同样性质之业务,此次与邹先生谈话时,自承过失并有表示解雇之意,本会对此应如何处置案。
议决:丁君匋先生对于本社过去□□情形□……□但迭次利用职务上地位□……□样业务实有立即解□……□。
主席 毕云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九月五日下午□□
开会地点:本社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孙明心 陈锡麟 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邹韬奋先生提议:徐伯昕先生为本社服务十年,因为操劳过甚,以致损害健康,徐先生在本社营业方面艰苦创业,劳绩□著似应□□优待,为□提议在徐先生□……□给□□医药费除□……□。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九月七日下午四时
开会地点:本社会客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严长衍 陈锡麟 孙明心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
□……□丁君匋雇前所支薪水□……□按月发□七十五元至发足□……□。
主席 毕云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二时
开会地址:本社会客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严长衍 陈锡麟 孙明心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
(一)□……□金乃洪、赵培德、李伯彭□……□薪各□□元。
殷益文、王昆元、徐启运从九月份起月薪各加二元。
余守仁从九月份起月薪加一元。
(二)邹韬奋先生提议愿拨股份一部分偿还旧欠全数以清账目案。
议决:留待下次开会讨论。
主席 毕云程
□……□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本届招考练习生函约面试者,计二十八人,经考试委员会评定成绩,应如何决定取舍案
议决:录取赵晓恩、孙鹤年、施励奋三人,通知自十月一日起到店试用。
(二)上次会议邹韬奋先生提出愿拨还股款一部分偿还旧欠全数以清账目,应如何决定案
议决:□……□办□……□。
□……□
出席者:□□□……严长衍……□□□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本社新添职员陆凤祥君派在出版科服务,其薪给应如何确定案
议决:陆凤祥薪水月支三十元。
二、本社寄宿舍□□月份起迁住环龙路环龙别业七号,所有寄宿同人往返车资应如何津贴案
议决:凡迁居环龙路新寄宿舍者每人每月给予车费贰元。
□……□如□要求再加入本店为练习生应□……□。
□……□
主 席:邹韬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本店因业务日繁,拟请毕云程先生辞去豫丰纱厂兼职,俾得集中全力担任本店代理经理及总务部主任案
议决:自本月十一日起,请毕云程先生担任本店代理经理及总务部主任,月薪改支二百五十元。
主席 韬 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月十五日□……□
开会地点:本社□□室
出席者:毕云程 邹韬奋 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本社同人不住在本社供给之宿舍者,往返车资应否亦由本社给予津贴案。
议决:凡本社同人除留住福州路宿舍外,其余无论自理住宿或寄住本社环龙路宿舍一律每人月给车资津贴二元。
主席 毕云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会客室
出席者:毕云程 邹韬奋 严长衍 □□□……□□□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本届招考练习生应如何决定取舍案。
议决:正取五名,备取五名。
(一)正取 程树章 江钟渊 杨振声 周幼瑞 金逸舟
(二)备取 朱振新 郑保惠 朱树廉 沈俊元 耿龙根
主席 毕云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三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严长衍 陈锡麟 毕云程……□□□
列席者:孙梦旦
主 席:邹韬奋
记 录:毕云程
讨论事项
(一)徐伯昕、孙梦旦、严长衍三位先生书面请求退还股款一部分以抵还旧欠案
议决: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议决邹韬奋先生愿拨股款一部分偿还旧欠全数一案撤销,本社章程草案规定每一社员股份最高额拟改为二百股,由邹韬奋、毕云程二人负责向社员大会提出,所有徐、孙、严三位书面请求,除严君自动撤销外,徐、孙二位应照社员大会议决案办理。
(二)本社职员陈元近来办事得力,社工吕桐林、董文椿□……□拟酌增薪工案
议决:自本月份起,陈元加薪贰元,吕桐林加工资贰元,董文椿加工资一元。
(三)本社合作社员黄宝珣、邵顺龄、王瑞金改为正式社员案
议决:照办。
主席 韬 奋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严长衍 孙明心
主 席:邹韬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为《大众生活》□……□拟添一练习生案。
议决:黄宝珣社员介绍之黄洪年经考试后准予试用六个月,期内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约。
主席 韬 奋
生活出版合作社第三届人事委员第一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址: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徐伯昕(严长衍代) 毕云程 孙梦旦 陈锡麟 孙明心 邵顺龄
主 席:邹韬奋
记 录:毕云程
报告事项
邹韬奋先生报告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常会选举邹韬奋为常务理事,毕云程为总经理,徐伯昕为经理,照章程均为当然人事委员。
讨论事项
(一)推举人事委员会主席及书记案
公举毕云程先生为人事委员会主席,孙明心先生为书记。
(二)推举起草委员起草本会办事细则及整理服务规程案
公举毕云程、孙明心为起草委员。
(三)决定邹韬奋先生薪水案
议决:邹先生专任《大众生活》编辑,仍支原薪,稿费照付。
(四)添雇职员案
议决:下列二人准予试用三个月,在期内双方均可随时解约。
胡伯恳职员月薪四十元正。
许长馥职员月薪三十元正。
原拟添练习生三人派邮购科服务,现因两种日记系短期工作,不必另添,议决由出版科派江钟渊、栈务科派孙鹤年、推广科派赵晓恩到邮购科帮忙。
(五)社员社费未满六十个月者应如何补足案
议决:凡未缴足社费满六十个月者从廿五年一月份起照扣。
(六)人事委员工作应如何分□案
议决:宿舍委员会推陈锡麟、邵顺龄二人主持组织并草拟规则,提出下次人事委员会□□□。请假及考勤事项推孙明心、徐伯昕二人主持管理并草拟请假规则,提出下次人事委员会。增加薪水标准推孙梦旦、陈锡麟、邵顺龄三人征求各社员意见,草拟办法,提出下次人事委员会。
(七)规定本会常会日期案
议决:每月二次,第一星期四及第三星期四各一次。
(八)组织读书会案
公推邵顺龄、张仲实、王永德、周积涵、张梓玉五人起草办法,提出下次人事委员会由邵顺龄召集。
(九)改用新签到簿定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始实行,由主席通告。
议决:照办。
临时主席 韬 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徐伯昕(严长衍代) 孙梦旦 邵顺龄 陈锡麟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报告事件
主席报告上次议决添雇职员胡伯恳、许长馥均因事不能成议作为罢论。
讨论事件
(一)聘请金仲华先生为本社编辑部主任案
议决:照办,月薪贰百元。因为工作上之便利起见,到店时间准予优待。
(二)试用陆九华为本社文书科助理案
议决:照办,月薪三十元,准予试用三个月,期内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约。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二次临时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邵顺龄 徐伯昕(严长衍代) 孙梦旦 陈锡麟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张仲实先生介绍刘执之先生为编辑部助理案。
议决:准予试用三个月,月薪四十元,期内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约。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二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孙梦旦 陈锡麟 邵顺龄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本会办事细则案
议决:修正通过。
(二)宿舍章程案
议决:修正通过。
(三)请假规则案
议决:修正通过。
(四)加薪标准案
议决:照修正加薪标准再征求社员意见。
(五)读书会章程案
议决:推举邵顺龄重行起草。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毕云程 邵顺龄 陈锡麟 孙梦旦 孙明心 徐伯昕(严长衍代)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邵公文先生介绍严长庆先生为试用职员案
议决:准予试用三个月,月薪三十元。
(二)添雇社工案
议决:添雇李德辉一人,试用三个月,月支薪工十六元。
(三)通知各部各科主任报告各该部科职员工作成绩案
议决:推定陈锡麟、邵顺龄、孙梦旦、严长衍、孙明心五人草拟办法提出下次人事委员会。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四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毕云程 陈锡麟 邵顺龄 孙明心 邹韬奋 孙梦旦 徐伯昕(严长衍代)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本月十一日收发股发出致刘麟生一函搁在进〔货〕科未发案
议决:一方面应责成收发股以后发交信差之回单存根上必须将送件人姓名写明,由信差签字负责。一面查此系陈四一疏忽所致,应记过一次以观后效。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毕云程 徐伯昕(严长衍代) 孙梦旦 陈锡麟 邵顺龄 孙明心 邹韬奋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本社社工王瑞金因病故世,拟酌予抚恤案。
议决:送给抚恤费壹百六十元,除扣还预借薪工六十元外,再付现壹百元。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三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邹韬奋 邵顺龄 陈锡麟 孙梦旦 孙明心 徐伯昕 毕云程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新年例假案
议决:国历新年照例放假二天,从三日起,照常工作。
(二)实行请假规则案
议决:将上次议决请假规则,明年元旦起实行。
(三)试用练习生孙鹤年于本月廿四日并未请假而出,迄今未回,应如何办理案
议决:除通知家属外,再行调查。
(附注:孙鹤年已于廿七日回店,已当面警戒。)
(四)年终考虑本社职工有无更动案
议决:考核平日工作,赵培德、杨振声两君均未能称职,应于年终解雇。赵君已缴社费发还,并另给薪水二个月。全体一致通过。
(五)添雇职员案
议决:试用薛天鹏、林孟愉、吴伟生三君为本社职员,试用三个月。薛君月薪廿五元,林君月薪三十元,吴君月薪三十元。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六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廿五年一月四日下午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邹韬奋 徐伯昕 孙明心 邵顺龄 陈锡麟 孙梦旦 毕云程
列席人:严长衍 张锡荣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添雇新职员案
因为大众生活社迁移及邮购科、发行科增加发行外版杂志工作需要添雇职员,由张锡荣先生介绍王锦云先生,由杨卫玉先生介绍沈敢先生,应如何任用案。
议决:王锦云试用三个月,月薪二十元。沈敢因考试成绩平常,不拟试用。
(二)吴伟生薪水案
议决:月薪三十元。
(三)余守仁、郑保惠旷职案
议决:余守仁停职,郑保惠停止试用。
(四)通告同人介绍职员、练习生先行登记案
议决:照办。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六日下午五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邹韬奋 徐伯昕(严长衍代) 毕云程 邵顺龄(王永德代) 陈锡麟 孙梦旦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邮购科十二月七日为生活日记通告定户一千余封信,今日查得搁在四层楼上并未发出,对于读者影响非常恶劣,应查明责任案。
议决:应查明责任所在,不论错误在于何人,均应加以停职处分。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八次临时会记录(一月九日补记)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七日上午十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毕云程 邹韬奋 徐伯昕 孙梦旦 陈锡麟 邵顺龄 孙明心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招考营业员及练习生办法及广告如何拟定案
议决:推徐伯昕先生拟定办法刊登《申》《新》两报广告各一天。
(二)添雇职员案
议决:杨义方准予试用三个月,月薪二十五元。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四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九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邹韬奋 徐伯昕 陈锡麟 毕云程 孙梦旦 邵顺龄 孙明心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艾逖生先生来函,请求借款五十镑,在一月底电汇英国,应如何办理案
议决:本社已经借与借款一千元及预支稿费五百元,此时社中经济亦不甚宽裕,实属未能再借。
(二)加薪标准前曾拟有原则数项,应如何决定实施案
议决:由前推五位约各科主任先行讨论再提出本会讨论。
(三)添雇绘图员案
议决:拟向金仲华先生所介绍之沈振黄先生取得装饰画样张,看后再行决定。
(四)周积涵先生来函请求借款二百五十元即日汇给,应如何办理案
议决:准借五十元,分十个月扣还。
(五)读书会征求各组会员案
议决:由邵顺龄负责办理。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五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七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徐伯昕 孙明心 陈锡麟 孙梦旦 邵顺龄 毕云程 邹韬奋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报告事件
主席报告本月十一日新年茶话会陈锡麟先生等提出质问情形,有六点必须注意:
(一)此次谈话会,系陈其襄先生等联名要求,具名者约五十人,其请求理由为贡献意见。
(二)开会时除由张锡荣、邵公文、王太来、严长衍、毕子桂、孙明心诸君报告外,有陈锡麟、杜国钧、孙梦旦三人提出种种质问。
(三)第一个发言杜国钧先生,要求本人报告各部分工作情形,而各部分工作情形,向例做了就算,并无对总经理作报告之习惯,故本人对于杜先生要求,无法答复,且又不须当众说明各部分没有报告。
(四)陈锡麟先生等提议减少《文学》编辑费,停止预支稿费,或停刊《文学》及文学书籍等,事实上确有为难。因为本社经济活动,全靠各刊物定费有五六万元之巨,足以周转。倘然照陈先生主张,必然使各编辑人及作者方面,不能与本社合作,而各刊物停刊危险,即有发还定费使本社经济根本发生动摇之危险。但此种情形,必须保守秘密,不能对众说明。至于《文学》与文学书籍,此后编辑方针,当然可以商量。
(五)此次陈先生等最大错误,在于事前未与邹先生、徐先生接洽,而突然提出严重质问,使本人猝不及防,又不能对众说明真相。万一此项消息流露出去,引起各刊物编辑人恶感,或竟因感到办事棘手而辞职,尤足以使本社业务大受影响。
(六)本人为顾全大局起见,对于陈锡麟先生等,可以原谅。但希望此后同人如有意见尽可随时面谈,不必要求开会或约集多人同谈。关于本社业务,大家可以密切合作,除非本人有营私舞弊行为,可以请求理事会撤换,此外一切均可以友谊态度当面商谈。
讨论事项
职工加薪案
议决:自二十五年一月起加薪如下:
邵顺龄拾元。
严长衍、孙明心、陈锡麟、邵公文、黄宝珣各八元。
张锡荣、卞钟俊、李济安各七元。
张子旼六元。
王永德、薛迪畅、毕子桂、陈元、诸祖荣、孟汉臣、金汝楫、陆凤祥、李伯彭、张明西、陈冠球各五元。
杜国钧、王太来、陈文江、陆石水、张洪涛、周积涵、金乃洪、张梓玉、王昆元、徐启运、赵晓恩、施励奋各四元。
卜兆麟、吴元章、顾根荣、周名寰、陆中飞、程树章、朱振新、耿龙根各三元。
朱照松、殷益文、毕有华、孙鹤年、朱树廉、秦逸舟各二元。
汪子纯、江钟渊、沈俊元、周幼瑞、黄洪年各一元。
濮品元、陈文鉴、董文椿、刘桂璋、陈四一、殷荣高、吕桐林、殷荣宽、沈炎林、陈品南、丁道友、潘宝洪各二元。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十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徐伯昕 孙明心 孙梦旦 邵顺龄 毕云程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江妙发将本版《文学百题》私自携出送人,应如何办理案
议决:停止职务,退职金二个月照付。
(附注)《生活日记》通告定户信一千余封延误未发,据余守仁来函证明确系江妙发应负责任。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十七日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孙明心 陈锡麟 邵顺龄 孙梦旦 徐伯昕(严长衍代) 毕云程 邹韬奋(毕云程代)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旧历新年例假案
议决:按照向例,放假三天,但因一月廿六日系星期日,应补假一天。自一月廿八日(即旧历正月初五日)起,照常工作。
(二)添雇社工案:本社需添用社工二人,而各方介绍及短工试用者,计有三人可以
试用,请选用二人。
议决:添雇朱坤瑞、朱广林二人,试用六个月,每月工资各十六元。
主席 毕云程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一月廿二日
开会地址: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邹韬奋 徐伯昕 孙明心 毕云程 邵顺龄 孙梦旦
列席者:严长衍
主 席:毕云程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录取试用练习生及职员案
议决:正取王希言、张季良二人试用六个月,月薪十四元。
(二)雇用绘图员案
议决:雇用沈振黄为本社绘图员,月薪七十元,二月一日开始。
主席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廿五年二月三日下午五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徐伯昕 孙梦旦 邵顺龄 陈锡麟 毕云程
主 席:毕云程
列 席:严长衍
记 录:毕云程代(孙明心录簿)
讨论事件
拟添用练习生一人派在收发股听电话案。
议决:函约前次考试成绩较佳之程柏龄来店面谈后酌为试用。
主席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廿五年二月一十九日下午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徐伯昕 邵顺龄 毕云程(张仲实代) 孙梦旦 孙明心 陈锡麟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徐伯昕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试用练习生汪子纯任意旷职应如何处理案。
议决:汪子纯自三月一日起停止试用。
(二)三月份起,《世界知识》请钱俊瑞先生担任编辑事务,月薪一百五十元。
议决:通过。
(三)《永生》请施尔宜先生担任助理编辑,月薪卅五元,自三月一日起试办三月。
议决:施尔宜试用三个月,月薪卅五元。
(四)沈振黄先生以原有职务不能脱离拟中止聘用案。
议决:取消第十一次临时会第二项议决案。
(五)本社特约绘图员郑川谷增加津贴案。
议决:郑川谷自三月份起月增津贴五元。
(六)职工朱坤瑞工作不称职,应否继续试用案。
议决:朱坤瑞自三月份起停止试用。
主席 徐伯昕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二十五年三月三日下午五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张仲实(毕代) 孙明心 孙梦旦 陈锡麟 邵顺龄 徐伯昕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徐伯昕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本社宿舍需添职工一人,由孟汉臣先生介绍徐阿堂来社试用案。
议决:徐阿堂以过去工作不甚合宜决再另行招雇。
(二)门市廉价部需用临时练习生,由毕子桂介绍毕子芳来社襄助,以廉价时期截止为期,满月支薪贴十四元,另给车资贰元。
议决:追认通过。
主席 徐伯昕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廿五年三月四日下午一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人:毕云程(张仲实代) 孙梦旦 徐伯昕 邵顺龄 陈锡麟 孙明心
列席人:邵公文 严长衍
主 席:徐伯昕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件
(一)批发部试用职员杨义方辞职案
议决:杨义方准予辞职。
(二)批发、发行、进货三部需添练习生案
议决:函约前曾投考之沈百民、卞祖纪二人来社试用,进货科练习生另行物色。
主席 徐伯昕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记录
开会日期:廿五年三月九日下午五时
开会地点:本社经理室
出席者:毕云程(张仲实代) 邹韬奋(金仲华代) 徐伯昕 陈锡麟 孙明心 邵顺龄
主 席:徐伯昕
记 录:孙明心
讨论事项
(一)试用职员、练习生、社工满期应如何去留及加薪案
议决:试用期满职员刘执之、陆九华,练习生毕有华、顾根荣、周名寰、陆中飞,社工李德辉决予继续任用并自本月份起,刘执之加薪三元,陆九华加薪五元,林孟愉加薪三元。
(一)进货科拟添用周保昌为试用练习生案
议决:周保昌试用六个月,薪水十四元。
(一)门市部添用毕子芳为练习生案
议决:毕子芳自三月份起试用六个月,薪水十四元。
(一)毕先生、邹先生提议金仲华先生主编《永生》工作加重,拟增加薪水案
议决:金仲华先生加薪事,待再函毕、邹两先生商洽后留待下次表决。
主席 徐伯昕
第三届人事委员会第八次常会记录
开会日期:本社经理室
开会时间:廿五年三月廿日
出席人:毕云程(金仲华代) 邹韬奋(张仲实代) 邵顺龄 陈锡麟 徐伯昕
列席人:严长衍
主 席:徐伯昕
记 录:
讨论事项
添用社工周清大应否试用案。
议决:准予先行试用。
主席 徐伯昕
五月十三日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