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新格局:从技术狂热到理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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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与平台经济

信息对称,是由信息不对称理论引发的概念。因为发现了信息不对称现象,于是人们希望达至信息对称的境界。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中人们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对同一类商品的信息,有的人了解得多,有的人了解得少。掌握信息比较多的人,在交易中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并因此获益。在市场中,交易各方都试图收集足够多的信息,以确保自身利益。这本该是市场中必然的现象,即人人追求信息对称,而事实上,信息总是不对称的。交易费用、交易成本等,就是对追求信息对称的另一种表述。

信息不对称理论,本来是一种对市场现象的客观描述,但因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的发展,突然就成了热词。围绕着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对称,所要表达的是,一旦应用了各类金融科技,信息就透明了、对称了,交易双方就不需要承担中介费用了。言下之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这些技术都具备这样的强大功能。

什么是信息对称?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原初含义是,人们对同一类商品的信息,了解程度不同,有的多,有的少。那么,由此首先得出的有关信息对称的结论就是,每个人对同一商品的信息要掌握得足够多,越多越好,越全越好。

人们追求信息对称的目的,是为了对事物进行准确的判断。一个事物的属性有方方面面,对于不同的方面,可以有不同的判断。在市场中,人们要判断的或许是商品的价格、质量、功能、规格等。但无论如何,需要判断的内容是有限的。然而,有关某个商品的信息,理论上是可以无限的,其中绝大部分与人们当下交易所要判断的内容是无关的。如果你去商城购买一台电脑,电脑的外观、品牌、硬盘内存配置等信息是使用者需要关注的,而更多有关这台电脑的技术、材料、产业链、仓储物流等信息,作为使用者的你完全可以不去关注。

就像耳朵的职能是倾听外界的声音,但耳朵对外界许多无关的声音是听不见的。如果外界所有声音都能无阻挡地灌入耳中,则会损伤听力。所以,接受杂音太多,并无好处。

对于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来说,需要掌握大量信息。有关借款人的信息,包括借款人的人品、嗜好、资产实力、借款用途、收入水平或经营能力、收入支出状况或经营状况等。一方面,需要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但另一方面,也不能漫无目的地收集信息,因为信息过多过杂,反而会影响风险评估的准确性。现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做风控模型,给借款人的信用打分,极大地提高了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如果收集的信息过于庞杂,与客户信用风险相关度低的信息占用了一定的评分比例,实际上就等于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度,遮蔽了一部分风险。就如同年终对员工进行考评打分,一般工作的打分项太多,并且大部分都很难扣分,最后加总的分数就会不符合你对员工品德、能力的评价。但如果把员工必须完成的工作作为扣分项,而不是基础分,或许对员工能力、工作表现打分的最终结果会更符合实际。

所以,这说明信息的完备并不完全等同于信息对称,而应该是与你所要评判目的相关的信息尽可能完备,才称得上信息对称。

那么,一大堆信息透明、公开地放在你面前,是不是就算信息对称了呢?未必。

天底下,法律信息可能是最公开透明的,因为所有法律条文都要公开发布,昭告天下。法律条文往往都非常严谨清晰,可以说完全符合信息对称的要求。然而,律师还是赚得盆满钵满,世界上的聪明人遇到问题都要请律师。碰到个别敲骨吸髓的律师,他还要给你制造法律上的信息不对称。反观一般老百姓,生活、工作简单,按常识做事,少有机会用法或用到律师。

所以,信息对称还指信息收集人在知识和能力方面,与收集到的信息及所要进行的评判能够匹配。也就是说,所谓信息对称,除了做评判所需要的信息要足够多以外,还需要有对等的评判能力。这样的能力在确定需要收集什么信息、如何收集信息、如何识别和使用所收集的信息时,就已经体现出来了。“对称”,在这里是“对等”之意。

两个交易对手,掌握同样的信息,但谈判的结果不一定就是公平的,这取决于两个人对信息的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谈崩了,则更说明两个人对信息的判断不在同一层面上。

理论上,P2P信贷不失为一个好的信贷模式,现实中也有非常成功的案例。创业者有很好的技术或项目,但没有资金,投资者有钱,需要好的投资项目。创业者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有关项目的各种信息公布出来,投资人看到资料后感兴趣,于是放贷收息,皆大欢喜。但为什么P2P最终会一地鸡毛?当然有借款方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披露虚假信息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大多数投资人没有识别项目信息的能力。不能识别信息,风险控制也就无从谈起。也就是说,投资人对信息的识别能力与信息本身不在一个等级上。

在机构内部的管理中,为了节约人力成本,管理者往往提倡一人多岗。尤其是初创机构和小型机构,它们人员少,业务尚在发展过程中,业务分工、业务流程在不断变动和磨合,一人多岗不但能节约成本,同时也能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但在稍微大一些的机构,业务分工和业务流程已经基本定型,此时若还采用一人多岗模式,承担多岗职能的员工就会怨声载道,抱怨兼顾的工作太多,严重影响了他的主要工作。

仔细分析,一人多岗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人兼工作性质和工作所需能力相类似的不同工作,其中有一项是主岗位;另一种是主岗位之外兼一些能力要求相对低的工作。一般不会出现低层次工作岗位兼高层次岗位工作的现象。比如,一般文字秘书会顺带兼收发的工作,但不会有收发员兼文字秘书的工作。前一类的一人多岗不会有太多抱怨,最多是嫌工作任务多;而后一类的抱怨则比较多,而且所抱怨的主要是,兼职的工作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要工作。原因是越是高层次的工作,工作时间的弹性越大,越低层次的工作,工作的时间刚性越强。换句话说,就是一般被兼顾的工作都是看上去顺手可以做的简单工作,但却必须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比如文字秘书的工作,虽然文字材料产出有时间要求,但在文件写出之前,秘书不必始终处在写作状态,所以领导觉得秘书可以在不写作的时候去做一些简单工作。但如果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的简单工作太多,秘书就只能下班后再完成本职工作。同时,由于白天不断有各类杂事打扰,压缩了寻找资料和学习的时间,打断他的思考和酝酿。这当然严重影响了秘书的主要工作。于是,秘书就会抱怨,甚至消极怠工,并且会影响其他人的工作。

此时,管理者就要进行管理。首先,当然要搞清楚员工为什么抱怨。这就需要充分收集信息。有关该员工的信息很多,比如一天吃了三顿饭、上班有时看报纸和浏览网页、他抱怨的内容等。因此,管理者需要筛选信息,找到员工抱怨的真正原因。这就需要管理者的认知信息、运用信息的能力了。文字秘书如果是文字工作过多,他会因工作繁忙、任务太重而烦恼,但这种烦恼与被许多杂事牵绊而影响文字工作的烦恼是不同的。虽然这两种烦恼的表现不同,但他自己并不一定能意识到。找到这个原因,也就信息对称了。此时,管理者根本不必去追问员工到底抱怨了什么,而是要找到解决的办法。这实际上是管理中的成本核算问题。一种是花低工资设一个收发岗位,让文字秘书从这类工作中解放出来,以创造更大的价值;第二种,机构中收发类的工作量并不大,专设岗位无疑是浪费,低工资招来的员工并不能兼文字秘书工作,所以,可以减少文字秘书这方面的工作量,让其他员工承担一部分;第三种办法,还是让文字秘书兼收发工作,按收发岗位三分之一的工资提薪;第四种办法,给文字秘书提薪的同时提职,年终再评优。总之,这不是一道高工资员工做低工资岗位工作的简单算术题。因此,管理者在实行一人多岗时,要高度关注高能力层级兼低能力层级工作的适度性。员工能力与岗位需求是否匹配,也是一种信息对称的难题。

一人多岗的例子,充分说明对信息的认知和运用能力在信息对称中的关键性。

当我们收集到与所要评判的事物足够多的相关信息,并且具备相当的认知和运用能力时,就是达到了信息对称吗?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我们做任何事,是不是都必须做到信息对称?

信息对称本身并不是目的。信息对称的目的是对事物做出判断,并对下一步行动进行决策。这些都需要相关的专业能力。比如商业谈判能力。即使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如果不善于谈判,也不一定能得到理想的结果,有时还可能因为谈判僵持而贻误商机。

达到信息对称的过程,也是一个付出成本的过程。为信息对称付出的成本,很可能远远超出因信息对称在交易中所获得的效益。

2002年,我在香港工作,周末与程序员同事相约一起去深圳。同事提出想先去湾仔和旺角给夫人买一个电子产品。到了湾仔,他边挑边给夫人打电话,没有买。再去旺角,还是边挑边给夫人打电话,依然没有买。在去深圳的直通车上,我问他为什么不买?他说到深圳再看看。到了深圳,我们直奔华强北,他仍然边挑边打电话,最后还是没买。我问他:“你和夫人,两个人究竟谁是学电子计算机技术的?”他说:“我学技术的。”我问:“那你问她干吗?”他说:“要货比三家,把不同价格告诉她。”我说:“你这一路过来,不算交通费,光国际长途电话费大概就超过你要买的东西的价格了!”

争取信息对称,不仅需要相当的能力和不菲的成本,过程本身也充满着信息不对称。比如为了信息对称,就需要收集信息或购买大量的数据。你要解决这些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等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银行外包风险控制,在对科技公司的风控模型是否可靠的评判过程中,就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和人类社会的伴生物,是分工和交换的结果。信息不对称在理论上固然可以让市场参与者自己去解决,但大量问题还是需要依赖分工和市场来解决。所谓中介、中心,就是为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并发展的。传统的集、市、墟、场等是中心,也是平台;律师、媒人、房屋中介、银行、交易所、商店等是中介。现在的各类平台、场景,依旧带有中介或中心的性质。所以,所谓的去中心化,实在是一个伪命题。可以说,去中心化的目的就是意图强化信息不对称,最后不仅平台自己成为中心,还要获取垄断利润。

让一位农民利用互联网自己解决育种、播种、耕作、收获、加工、包装、推广、销售,以及中间许许多多的渠道维护、网店管理、客户交流、资金流管理等流程,个别的靠一家人协作或许能做到,但不具备普遍意义。利用数字技术,更科学地耕种与收获,获取更多的如农产品期货价格一类的市场信息,更好地维护经销渠道,可能更具有普遍意义。

可以说,精细的分工能提高市场参与者自身和社会的效率,而有效分工的前提是有发达的中介。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利益,但中介也降低了市场参与者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成本。然而,由于资本的趋利性,中介,包括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试图强化信息不对称,各种形式的垄断就是这样形成的。为了盈利,资本会利用一切手段,包括市场的和非市场的手段。利用数字平台等技术达到垄断目的,也是一种手段。这不是说垄断是由数字技术导致的,这是资本的本性决定的。古代的行会组织,就是一种垄断手段。亚当·斯密分析各类进出口限制、殖民地贸易专营等,认为这些都是企业家们为了达到垄断的目的而编造各种理由,鼓动议员们制定的政策。所以,需要好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监管,去抑制市场参与者的垄断倾向,发挥中介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

由于以互联网技术为主的一系列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数字经济条件下,人类绝大部分的信息都将以数字化的形态产生、流转,这些数据在不断产生、流转中与人类的生活、生产、交易等所有活动相互作用,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同样伴随着信息不对称,需要通过中介服务克服信息不对称,提高数字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本身提供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技术条件。在传统条件下,中介越集中,规模越大,则效率越高。在数字技术条件下,更是如此。所谓万物互联,“互联”本身就是一个大平台、大中介。也因此,数字经济必然伴随着各类大平台的产生。

前阶段,个别平台企业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垄断现象,但不能因此否定平台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垄断,是资本无序扩张的结果,不是平台本身的属性。否定科技平台企业,就等于否定数字经济。在加强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制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的前提下,依然要鼓励和支持面向不同专业场景的各类大型平台企业的发展,鼓励平台之间有序、开放式的竞争。只有平台之间相互开放、相互竞争,才能真正打通信息孤岛,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最优的信息不对称解决方案,造就富有生命力的数字经济。

就金融领域而言,或许需要创新建设以下类型的数字大平台:

面向大量中小机构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数字科技的发展,为个人和机构的信息交往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从而使社会生活、经济往来、管理经营等产生巨大变化。理论上,互联网等数字科技可以使中小机构突破时间和物理的限制,取得突破性发展。但现实中,对于中小机构,比如中小银行而言,不实现数字化转型就无法生存,而要实现数字化转型,完全靠自身投入没有规模效益,也是无法持续的。数字经济要真正发展,就必须让众多中小机构在成本可承担的前提下实现数字化转型。这需要中小机构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借助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建立各类面向不同行业中小机构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面向不同产业链的公共供应链金融平台 现在大多数供应链金融平台,一般都是由一家金融机构或科技公司建立,而且以提供贷款为主,基本就是一个贷款平台。公共供应链金融平台,可以让各家金融机构在供应链上为各自的开户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不仅仅是贷款服务。不同行业、不同产业,往往会有不同的交易规律和规则,可能需要量身定制的供应链金融平台。

面向跨境产业链的专业跨境供应链金融平台 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因为面对不同币种的结算、兑换,不同国家货币管制政策的差别,需要不同国家银行共同参与提供服务等。国外金融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与国内金融有很大区别,需要有不同于国内供应链金融的专业平台。

应收款社会化净额清算平台 当前许多企业有流动性紧绷现象,一般将其归结为“融资难”。事实上,更根本的问题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足。大企业在高杠杆基础上无序扩张,除了大量金融债务,还有大量应付款债务和应收款资产;中小企业则是被大企业大机构拖欠的大量超长账期应收款所困扰。对于这样的不良市场现象,一方面需要立法规范企业间准时支付行为;另一方面需要创新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方式,变企业间私下行为为公共行为,让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智能合约化和阳光化,约束企业在交易支付上的无赖行为,加快社会资金流通速度,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融资成本。

各类金融产品交易平台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金融高质量对外开放、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会有更多金融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更加专业、高效的交易平台;同时,随着共同富裕的逐步推进,财富管理平民化,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也需要通过友好、方便的平台进行投资交易。

新型跨境清算平台 由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化浪潮有了新的变化,特别是新冠疫情对国际产业链的冲击,现有国际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不适应性逐步显现,不同国家的机构都在探索新的跨境支付清算模式。中国也应该顺应趋势,发挥自身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联合不同国家相关机构,多模式探索跨境清算平台。

各类包含全流程金融服务的物联网平台 物联网是把所有物品通过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以实现从设计、生产、物流、交易、应用、服务全流程的智能化识别和管理。实现这样的万物互联,没有金融服务的全流程参与,物联网是不完整的,也不可能实现对“万物”的管理、控制、经营一体化。所以,金融平台的建设应当融入各类物联网建设中。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天然伴生物,可以克服,但不可能消除。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而言,克服信息不对称、提高数字经济效率,各类大型科技平台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效能,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平台垄断的前提下,还是要继续大力支持平台企业的发展,建立更多服务于各个领域的大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