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读取(二)
然后,是某个来到哥谭的外地人。
他是一个程序员,出生在德克萨斯州的牧场,那里民风淳朴生活简单。
大学毕业后,他搬到了哥谭工作。大城市的工作压力让他二十几岁就有了绝顶的征兆,他不喜欢这里,哥谭生活节奏紧张,走在街上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没有人和对方打招呼。
但是这里经济发达全美数一数二,工资也比他的家乡高不少,所以他宁可挤在小公寓里吃赛百味,也不肯回到德州乡下的农场大房子。
哥谭犯罪率一直高居不下,发达的工业和金融业是有组织犯罪的温床,那些靠武力从事走私和抢银行的帮派都非常有钱,他们买通政府和警察可以为所欲为。
但是他通常都生活在治安相对好的社区,街上经常有警察巡逻,绝对不会去那些偷渡客和黑人聚集的贫民区。
只要不要大半夜走小公园,谁会来和一个小人物过不去呢?
所以他不害怕企鹅人和黑面具,相反却认为他们都是从万恶的资本家手上抢钱的好汉。他常常对自己的同事抱怨说,那些有钱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赚走了属于大家的钱。
尤其是那个布鲁斯韦恩,靠着世袭的权力与财富,睡了那个他连妄想都是奢望的女神。
他也不喜欢蝙蝠侠。
虽然只是个程序员,对高新科技有所了解,也并不知道蝙蝠侠是谁,但他知道那一身行头和装备不是平民可以支撑的。
他经常对自己的同事说:“我告诉你,蝙蝠侠其实就是个有精神病的富二代,有钱为什么不用来发展科技促进社会进步,为什么要穿得像个马戏团演员一样在晚上飞来飞去吓唬人?罪犯没有人权吗?任何一个人都有人权,都有权利获得友善的待遇,蝙蝠侠也没有权力打碎抢劫犯的下巴!”
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三流报社写的文章,标题是《创造出小丑的,是这个冰冷的社会》。在反复了读了三遍后,他如获至宝,赶紧转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
上班后,他激动地对同事反复说:“看到了没有,我早就说了,蝙蝠侠就是个神经病,小丑其实才是一个受害者。如果不是当初小丑身边的人对他太冷漠,他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吗?如果蝙蝠侠不是每次见到他只想着抓他送到阿卡姆,小丑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吗?我觉得政府就应该出钱建立了一个精神病罪犯关爱中心,用爱去感化他们。”
有一个同事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阿卡姆现在和韦恩企业还有蝙蝠侠都有合作,韦恩企业赞助阿卡姆添加医疗人员和设备,蝙蝠侠监管阿卡姆的安保系统不出问题。我觉得阿卡姆其实就是你说的精神病罪犯关爱中心。”
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自己的同事,大声吼到:“你怎么这么幼稚?你还不懂那些有钱人的勾当吗?布鲁斯韦恩正借着阿卡姆大发横财呢,蝙蝠侠也很明显就是给自己寻找一个荣誉头衔罢了。”
看到同事闭上了嘴,他才心满意足地继续加班。
等到他下班的生活,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这让她有些后悔不应该这么晚才走,因为现在大街上空空荡荡,看起来并不是很安全。
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二十元纸币放到了大衣口袋,再把钱包小心翼翼地藏进了内袋,他裹紧了大衣快步走回家去。
突然,他被拦下了。
抬头一看,是三个画着小丑妆容的年轻人,他的腿一软,嘴上挤出了一个极为勉强的笑容。
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那张二十美金,他颤抖着递了过去,一边说:“大晚上挺冷的吧,我请几位喝个咖啡。”
然后,他看到那三个人开始疯狂地大笑起来,在一刻他才突然明白恶魔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当场就尿湿了裤子。
下一刻,他听见其中一人一边掏出一把小刀,一边狞笑着说:“Mr. Joker说了,不要为了钱去犯罪,那是下等罪犯做的事情。”
他听明白了,于是吓得转头就跑,尿液顺着裤腿滴在地上,像个漏油的汽车。一边跑,他一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声喊出了一声:
“救命,蝙蝠侠!”
拼命跑了几步后,他突然听见追在背后的三个人发出了惨叫,隐约间还混合着骨头被打断的声音。
是蝙蝠侠来了吗?
他很好奇,但却完全不敢回头看。
拼死拼活挣扎着跑了一阵,一直到身后完全没有了动静,他才有胆量回头看了一眼。
小丑帮的三个人不见了,他大口喘着气感谢着上帝。但当他走到了自己的公寓楼下,却发现整条街都被大火笼罩了。
无法相信这一切的他问身边的人发生了什么,那个人回答说:“小丑和小丑女干的,他们今晚到处放火,要不是罗宾和夜翼赶到,这个火还要更大。”
想到了家里公寓里新买的电视机,他愤恨地咒骂说:“这该死的蝙蝠侠,就知道到处出风头,连个纵火犯都抓不到!”
看到这里,意识空间中的震荡波缓缓提出问题:“尊主,为何这个所谓的蝙蝠侠,不选择杀死自己的敌人。”
威震天对此也是不屑一顾,刚想回答,脑海中却忽然蹦出来某个狂笑的黑色怪物。
犹豫了一下,威震天看向曼哈顿在旁边留下的信息:“去哪里看看吧,也许会有答案。”
于是,他们体验了一遍又一遍,一个又一个不同世界的蝙蝠侠经历。
渐渐地,震荡波和威震天有所理解蝙蝠侠为何不杀人了。
蝙蝠侠不杀人,这是他给自己划下的底线。
他为什么要划下这个底线,为什么他越过这个底线就不能再回头,有深层的原因。
其实最开始,当蝙蝠侠还是凡人的时候,并非没想过手刃仇敌。
在某个宇宙中,抢劫犯残忍地杀害了蝙蝠侠的父母,哥谭市法官并没有将抢劫犯处以死刑。愤怒的蝙蝠侠拿着枪,准备在犯人回去的路上击杀他。
幸好,因为韦恩夫妇死亡导致利润大损的黑帮老大抢先出手,击杀了抢劫犯。
在犯罪边缘走过一遭的蝙蝠侠,发现自己并没有因犯人的死亡而愉悦。
他发现,私刑复仇是一种诱惑,它引诱自己走向冲动,许诺只要杀了仇敌自己就会爽快起来,而冲动过后,并不会从中获得愉悦,内心反而会跌入更黑暗的深渊。
他们从无数的经历中能够了解到,蝙蝠侠和小丑是类似于硬币两面的两个角色,都因为一场悲剧,家人的不幸死亡而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蝙蝠侠是从此执着于打击犯罪,而小丑是执着于报复社会,走上了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
在很多作品里,都有描写过蝙蝠侠深夜里在噩梦中醒来,再一次梦到他的父母在他面前死去的场景,他的漫画也经常有大段的心理独白。
这些都能帮助威震天和震荡波了解到,蝙蝠侠是一个承受过很多心理创伤,并且并未从这些创伤中恢复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一直有着严重的心理疾病,只是他现在还能够凭借着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忍受这些苦痛而已。
他就像是一根紧绷的琴弦,说不定哪天就断了。
蝙蝠侠自己对这点应该很清楚,所以他才会给自己划下不杀人的底线,他和小丑其实是因为相同的遭遇而走上了不同道理的人,如果他开了杀戒,那这根琴弦就断了,就会不可避免的滑向杀人狂魔的深渊,再也不可挽回。
但如果琴弦始终紧绷着,终究是会断的,因此不杀人这句话里,也是有玄机的:
不杀人。
这句话可以解释为不杀、人,以及不,杀人。
就像法律不可能因为车祸就禁止车辆同行,也不能因为罪恶就杀死别人。
虽然不是很等同,但道理却是相同的,因为罪孽就杀死对方的,影舞者联盟就是一类。
在见识到足够的罪恶之后,影舞者联盟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毁灭哥谭,不过只毁灭哥谭是没用的,只要哥谭里住的是人,只要人类还会存在,罪恶就不可能停止,唯一的方法就是毁灭全人类。
所以在最年轻的时候,他看着自己领导影舞者的师兄说,我不会杀你,但我也不会救你。
然后就看着他摔死在火车内。
有的时候,他发现原来他的敌人不是活人,而是早已死去的僵尸后,便毫不犹豫地大开杀戒。他的儿子,因为愤怒,出手点了一个罪犯的死穴,罪犯当场死亡,然后对他说:“父亲,原谅我。”
他也原谅了儿子。
所以,只要他没有亲自出手杀死一个人,那就是他的不杀人,就不算做跨过了他的底线,在以上的情况下,他认为自己并没有杀人,虽然结果或许跟杀人差不多,但琴弦并不会绷断。
在“闪点”事件中,死去的不是,而是布鲁斯·韦恩,于是布鲁斯·韦恩的父亲成了蝙蝠侠。这个蝙蝠侠善使枪械,并不忌讳杀人,还是一样成为了那个世界最知名的超级英雄。
为什么?
因为他的儿子死去时,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对这种创伤的承受能力比一个十岁儿童强得多,因此对于这个版本的蝙蝠侠来说,杀人并不会使他失去理智,所以他不需要以不杀人为底线。
达米安,布鲁斯·韦恩的亲儿子,从小被养大,三岁就会杀人,等到他十岁来到父亲身边之后,已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
虽然他向往着父亲,也立下了不杀的誓言,但是在漫画中,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今晚,我要打破一个神圣的誓言。”
但是杀人之后,蝙蝠侠也会原谅他,为什么?
因为他知道,他的儿子从小接受的是刺客训练,也没有像自己一样受到过那样的心理创伤,偶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人,并不会使他滑向无底线的杀人魔,因此罗宾虽然也立下了不杀的誓言,但偶尔在极端情况下也是可以打破的。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恶,小丑这种不遵照社会规则和逻辑的人,不能简单用善恶来评判,当然从社会角度小丑无疑是恶的表现。
小丑在没有变成小丑之前是谁?有着怎样的行为准则?更可能的情况是,他是慢慢变成小丑,慢慢形成了自己那一整套价值体系,即消灭社会规则。
蝙蝠侠在做什么?
在做一名侠客惩罚逃脱了法律制裁的坏人。
同时,蝙蝠侠自己的行为也是犯罪,也是为社会规则不容。
蝙蝠侠不杀人这一准则于其自身,是一个自律的底线。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惩罚坏人还受害人公道?是以暴制暴?
不是。法律是要维护社会秩序,预防潜在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即犯罪。
因此,不光是蝙蝠侠,就说现实社会,不杀人这一准则源于任何人都没有扮演上帝的资格,没有资格剥夺其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处置一个杀了其他人的人。
死刑其实并不是一种最好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办法,蝙蝠侠游离于社会秩序之外,却要维护他认为正确的社会秩序。
何谓正确呢?
即获得秩序内的多数群体的认同。
他把秩序无能为力的人抓住,然后交给秩序处理,自己仅仅是搬运工,避免了自身的道德认同问题。
通过种种经历,威震天和震荡波知道,其实蝙蝠侠的不杀,是因为他是童年父母双亡的布鲁斯·韦恩版蝙蝠侠,所以他才需要这样的一个底线,并且,只要他认为自己没有越过这个底线,他就还能保持理智,这是他与其他抱持“不杀”原则的超级英雄所不同的地方。
而一旦杀人,蝙蝠侠就陷入了认同危机,就成为了小丑。
理解了这个问题以后,威震天对蝙蝠侠这个人抱有极大的兴趣,但同时也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
不杀人确实可以约束自己,但带来的结果却是绝对的程序正义。
无论是警察局还是蝙蝠侠,原则上都只能抓捕犯人,不能轻易击杀犯人。而程序正义的代价,包括犯人可能会雇佣最好的律师来脱罪;可能在拖沓的流程中伺机逃走,越狱;可能利用公安系统的“尽量不杀”原则底线,反杀警察。
无论如何,威震天都是不会认可蝙蝠侠的做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