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时代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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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西汉政权架构和内朝制度

要说这个内朝制度,需要先了解一下西汉政权的组织架构是怎么回事。

1.汉代的行政层级

咱们现在填写家庭地址,一般是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县、某某乡镇或者街道,最后是某某小区。如果家是在农村,最后写某某村。两汉时期,一个人要自报家门,就是某某郡、某某县、某某乡、某某里。

有朋友要说了,不是还有什伍吗?是这样的,咱们说的是行政层级,是国家的组织编制表里能查到的一级单位。什伍并不是,就好像社区的楼长,在行政编制表里,是没有这一级的。

说到组织结构,一般都是从上往下捋。咱们颠倒一下顺序,从下往上说。

先说“里”,里的负责人叫里吏。里吏不是朝廷的官吏,而是差役。里吏没有薪俸,算是朝廷指派的义务劳动力。里管辖的人员数量不确定。按照规定,一里应该管辖100户人家。但是人口分布不均,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容易规划的平地。所以,实际情况是里下辖的人口,少的才十几户,多的可能有几百户。

里吏要负责辖区的日常巡逻、上级命令的宣传、徭役的组织,对辖区居民的监视,等等。他没有执法权,遇到事一般也不单独行动。

里的上面就是“乡”,大乡的负责人叫有秩,小乡的负责人叫啬夫,这一级就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了,俸禄有100多石。不管是有秩还是啬夫都配有相应的副手,不像里吏,只有一个人。里的负责人由同一个里的居民担任,乡的负责人就必须是县里派出去的人。不管是有秩还是啬夫,都有基本的执法权,可以判决一些小的民事案件。当然,如果被判决人不服气,也可以到县里去申诉。

一般一个乡管辖10个里,不过根据地域的不同,多少也有区别。

乡,在汉代是最重要的基层行政单位,不管是中央的指示还是郡县的命令,不管是要征兵还是要收税,都必须由这一级的人员来组织实施。他们对政策的实施结果直接决定了这个政策的成败。至于捉拿盗贼、登记户口,那更是本职工作。

一个乡,一般管辖着若干个亭。亭长受县、乡双重领导,既要配合乡的工作,也要服从县尉的命令。亭不仅要负责所辖地区的治安,还要负责一部分邮递的工作,给官府传递公文。

乡的上面就是“县”了,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西汉全国一共有6622个乡,1587个县和县级单位。笼统地计算一下,一个县一般要管辖4个乡。

县的配置就比较齐全了,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甚至水利、建筑等部门,一一配置,堪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县的长官,大的县叫县令,小的县叫县长。县令的俸禄是600到1000石,县长的只有300到500石。县的长官对本县的百姓和下级吏员有生杀予夺权,因此也被称为“百里侯”。

乡的负责人干坏事,最多祸害一个乡。但是县的长官如果不合格,则可能把这一个县的几万或者十几万人逼得造反。所以,历朝历代的封建君主只要不是太混蛋,都会很重视县级官员的任命。很多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也都是从县级岗位上崭露头角的,比如萧何、长孙无忌。县级单位的工作经历,一般也是晋升到高层的重要资历。

县的上面就是“郡”或者“国”。

汉武帝上台后,西汉的诸侯王只能把封地的税收拿来花,对地方上是没有管辖权的。具体的行政工作是由中央派的国相负责,国相的作用和郡守是一样的。郡可以大致看做放大版的县。郡守的俸禄是2000石。

这里要解释一下,上面说的俸禄多少石,指的是他们的品级,也就是官职的等级,是他们发工资的依据,而不是他们实际发放的工资。比如郡守,品级2000石,实际的工资是“月谷120斛”。1斛等于1石,也就是每个月120石,一年1440石。

按照《中国经济史》的说法,1石大约等于今天的59.2公斤,也就是118.4斤。也就是说,郡守每个月的工资是14208斤大米的一般等价物。按照现在的大米价格计算,如果均价3元一斤,一个郡守每个月的工资,大约是42624元。

说完了地方,再往上就是中央了。有一句话叫汉承秦制。西汉的各种制度和机构,基本体系都是从秦朝延续下来的。在中央,由三公,也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构成最高领导班子。他们之间互不统属,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

丞相对全国的行政工作负责,有权力对全国的郡县官员进行考核、选拔和处分。除了皇帝身边的人、九卿和其他一些中央重点部门的官员之外,全国的官吏都归他管。太尉负责全国的军政工作,管理各地的驻军。理论上,除了皇帝的近卫部队,其他所有的武装力量都归他管。御史大夫名义上是丞相的副手,实际上是独立对皇帝负责的,主管全国的检查和监察工作。

九卿分别负责各自的本职工作,在名义上辅助丞相。但是在人事任免等实际工作中,直接向皇帝负责。

2.君主和官僚的矛盾

以上就是西汉初期政权的大致架构,这些只是个轮廓。往深了说,那是几十斤纸的论文也说不完的。上面提到的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机构和官员,从意识形态上来说,他们服务的对象是朝廷,是国家,而不是皇帝本人。至少在汉代,士人阶层的心理状态普遍是这样。

当时,皇帝是皇帝,国家是国家,分得非常清楚。后来那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心理,那时候还不流行。

皇帝是天子,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是统治集团宣告自己合法性的一种形式。皇帝是老天爷的儿子,你们怕不怕?你们给老天爷的儿子打工,你们敢不听话吗?本质上,大家效忠的是这套制度,是皇帝这种形式,而不是皇位上某个具体的人。

西汉初期,朝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类似于委托管理的模式。皇帝把国家政权委托给丞相等人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对功臣宿将集团的一种妥协。刘邦活着的时候还好,他死了之后,继位掌权的要么年幼,比如汉惠帝;要么得位有点不正,比如汉文帝。面对东方诸侯国的威胁,自身又比较弱势,就必须把一部分权力分给满朝的开国功臣。否则,这些人凭什么支持你呢?

这就导致西汉的前几任皇帝,成了名义上的统治者,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是由丞相等三公包办的。萧规曹随就是对这一时期的最好写照。

当时的逻辑,说得绝对点,就是老大你信任我,那就得听我的,我帮你把事给办了;老大你不听我的,那就是不信任我,那我就不干了。

但是事情嘛,总是在变化的,时间总是更有利于年轻人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国功臣们一个个都走了,诸侯王的势力也大大削弱。但惯性使然,三公九卿等还依然延续着之前的权力。

有一段记载很有名:

汉武帝的舅舅田蚡当了丞相,能把一个闲人直接任命为俸禄两千石的大官。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相当于把一个连公务员都不是的人,直接任命为省部级的高官,这下知道他的权力有多大了吧。

于是某一天,汉武帝就对他说:“你的官任命完了没有啊?能不能留几个职位给我呀?”

可想而知,到了这时候,皇帝就不能再让着了。

前面说过,汉武帝通过察举制拉拢社会上的闲散人才跟着自己干。但是,他也明白,真正对他的事业构成阻碍的,不是丞相等人和三公制度本身,而是要把丞相等三公制定政策的权力收回来,把他们变成纯粹干活的人。

3.内朝制度的初创过程

既然你们不满意我打匈奴,不满意我搞改革,跟你们扯半天,既浪费口舌又没有效率,但是国家又需要由你们来管理,那干脆我就不让你们为国家政策操心了,你们老老实实地听话干活就行了。至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这个工作我另外找人干。

首先,他动员了自己身边的人,比如少府。这个部门负责的事情很杂,主要是照顾皇帝的生活,替皇帝管理一下私人财产,等等。在古代,多数时候在财政上会分得很清楚,皇帝的钱是皇帝的钱,国家的钱是国家的钱。谁也不能乱花对方的钱。

在少府的众多部门里,有个尚书部。尚书的主要工作原本是替皇帝整理文字和朝堂的奏章,也就是一个秘书处。尚书的地位原本也并不高,大家看看与之并列的都是些什么部门: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不用解释,也能看出来都是管理吃喝拉撒的部门。

刘彻首先把尚书部里的小伙伴发展成参谋班子。但是,光有秘书也不行,还得有专业人才参与讨论才可以。于是就有了另外一个办法,加衔,也叫加官。无论秦汉还是隋唐,宫廷人员和朝廷大臣的活动区域都是有严格限制的,谁也不能随便到对方的地盘上乱跑。

三公和九卿在禁宫之内,有自己的官署和办公区。但是他们没有随便出入皇城的权力。意思是,虽然你们可以在皇帝的“客厅”办公,但是皇帝的“卧室”,你们是不能随便进的。不过,皇帝身边听候使唤的人是可以进的,比如侍中、散骑、常侍、给事中,等等。这些都是没有具体职责的散官。因为办公地点在皇城之内,故被称为内朝或中朝。和刘彻三观比较合得来,同时又有能力的人,刘彻就给他们加衔,这样就能让他们名正言顺地跟在自己身边,讨论国家大事了。三公九卿的办公地点在皇城之外,因此就被称为外朝或者外廷。外朝中比较听话好用的人,刘彻也通过这些方式拉进来一起玩。

就这样,渐渐地,国家政策的策划不再需要丞相的参与。外朝的这些机构,变成了纯粹的执行机关。

那有人可能又要说了,我是丞相,我就要参与讨论。行不行呢?

答案是,不行。

皇帝的诏令发出来,你敢不执行吗?现在功臣集团没了,诸侯王怂了,就差外面的匈奴人不老实,正准备去收拾呢。谁不落实政策,谁就滚蛋,哪怕你是丞相。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具有外戚身份的丞相田蚡的倒台,后续丞相走马灯似的上任、卸任,出身一个比一个接地气,外朝终于成为一个执行机构。

刘彻通过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保证了他后续一系列政策的顺利实施。不过这权力全部集中在皇城之内,也导致后来外戚的势力始终影响着政局走向,最后弄出了王莽篡汉这么个事。而且,内朝把权力都集中了之后,自己就一步步成了外朝。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依靠察举制笼络了人才,通过组建内朝,集中了权力,强化了指挥。窦太后又不在了,这下子,终于可以出门搞点大事了。就在刘彻23岁的时候,他决定给匈奴人也复制一场白登之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