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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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说出来很多人都不相信,蒋健之所以选择当警察,其实是因为成龙。

他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几乎是看香港电影长大的,而其中最让他痴迷的,是成龙主演的《警察故事》系列。

在那些惊险刺激的警匪故事中,成龙不仅是一个以一敌百的功夫皇帝,也是一个勇敢善良、有情有义、嫉恶如仇的好警察。

蒋健从小的梦想就是剃一个成龙似的碗盖头,学一身好身手,把罪恶一网打尽——如果能再找一个像张曼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再好不过了。

他的这个天真小理想一直被伙伴们以及长辈们笑话,觉得怎么能以这么幼稚的理由去当警察呢,结果没想到的是,他的表现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他不仅考上了警校,并且毕业后直接进了刑警队实习。

直到他穿着警服站在大家面前时,那些曾经嘲笑过他的人才认识到这是一个怎样的人:他,蒋健,绝不只是一个光说不练的家伙。

相反,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以超强的行动力说话,并且付诸全部的努力,实现目标。

不过,虽然他当上了警察,但成龙式的英雄生涯毕竟只存在于大银幕上。

现实中的刑警生涯与他的想象存在巨大的偏差,这点在他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显露无疑了。

那是一起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杀人案。

接到报警电话后,他跟随着自己的师傅王队去了凶案现场。

结果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他因为没戴手套和脚套,污染了痕迹,而且还因为失误从高低床上摔了下来。

虽然没受什么严重的伤,但着实丢尽了警队的脸面,完全没有自己偶像成龙的风采,反而得了难听的绰号:滑仔。

虽然随后他在卫生间抓到了那个犯罪嫌疑人——一个喝醉酒的大学生,但人生的笑柄算是彻底落下了,加上他天生敏感,自尊心比较强,年轻气盛,脾气暴躁,特别容易跟人呛起来。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笑他了,就是觉得这人有点固执,认死理,太不好玩了。

蒋健也清楚自己这样的性格不是太好,不够圆滑,容易得罪人,但又不是太想去做大的改变。

长此以往,他开始安慰自己,认为这其实是自己的优点:直来直往,有点独行侠的风范。

再说了,做事就做事,不一定要跟所有人都做朋友,职场那一套虚伪他更是厌烦,只要坚持做自己,不损害他人,他蒋某人就对得起天地良心。

虽然性子不擅于拐弯抹角,但并不代表他缺心眼。

事实上,他是一个做事极为细致的人,而且内心绝对相信人间正义的存在,这点深深影响着他的世界观。

由于证据链完整,凶手凶器并获,作案动机夯实,这起校园杀人案可以说是板上钉钉了,但之后的一件事情对他的心灵产生了冲击。

在跟随师傅一起审讯犯罪嫌疑人赵元成的时候,后者突然开始拿自己的头猛撞面前的桌面,一直到撞得满脸是血也不肯罢休。

好不容易拉开了,却发现这家伙脸上不仅有血,还有哭泣的泪水。

“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我爱她……”

赵元成就说了这么几句,就再也说不下去了。而师傅把证据一一摆在他的面前时,他甚至没有任何解释。

结束审讯后,师傅给蒋健上了一课:不管对方怎么装疯卖傻,我们警察办案都应该以证据说话,这是作为一名警察基本的素养。

因为有的罪犯太狡猾了,也很会演戏,我们很多时候无法看透一个人的内心。

这种观点蒋健是认同的,也认可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确实不应该掺杂任何个人情感,而是要做到铁面无私,不被蛊惑。

但问题是,那是蒋健的青年时代,他才23岁,是一个热爱成龙大哥的热血青年。

因此从那天起,他经常会在半夜里都被那张又是血又是泪的大男孩的脸折磨着,听对方哭着告诉自己他的无辜。

他其实比那个男孩大不了几岁,也在大学时暗恋过女孩,所以他很理解男孩所描述的那种情感,并且凭直觉相信他不太可能杀人。

于是,为了某种无法隐藏的良心吧,蒋健决定在法院判刑之前,尽自己所能帮忙去找证据,替男孩伸冤。

他瞒着领导,独自去了学校,找到那名报案者、五十来岁的宿管老头,听他重新描述了一遍发现凶案现场的过程:

老头每天早晚要各巡楼一次,早上的时间是7点到8点,晚上则是21点到22点。

7点15分左右,他按照往常的速度巡视到了二楼,因为是国庆假期间,大多数学生都不在宿舍,所以很多宿舍的门都是关着的。

但沿着走廊没走多久,他就感觉到自己脚下踩到了什么黏糊糊的东西。

清晨时分走廊里光线昏暗,于是他用手电照了照地下,发现了深色的液体流淌一片。

一开始他还以为那个王八蛋在走廊上尿尿了,但很快,他闻到了难以形容的腥气。

顺着手电的亮光指引,他来到了一间宿舍的门口。

液体就是从门缝下面渗出来的。

他伸手一推,门就开了,屋里一片黑暗。

“所以,案发宿舍的灯是你打开的?”蒋健问道。

“对啊,我不是之前录口供的时候说过一次了么?”

“哦,抱歉,继续。”

宿管老头打开了灯,瞬间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

满地都是暗红色的血液。

左手边的上铺还在不断往下滴着血滴。

他吓坏了,踉踉跄跄地退了出去,飞快下了楼,并用座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那是2003年的大学校园,不仅宿舍,整个校园里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也寥寥无几。

随后,蒋健又走访了死者以及嫌疑人的部分同学、老师以及校外社会关系,做了很多不知道有没有破案价值的工作。

当他在一家小饭馆里,对男孩的父母进行询问时,师傅的一个电话把他召了回去。

当着刑警队各位同仁的面,王队好好教训了蒋健一顿。

他清楚地表示,你蒋健只是个实习警察,没有独自调查案件的权限,任何与侦查有关行动都必须经过上级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这既是纪律问题,也是职业素养问题。

“再说了,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检察院已经在走起诉流程了,你蒋健算老几啊?

而且这个案子是我们整个警队、各个部门合力破获了,难不成你怀疑我们的能力?

怀疑我们一个个玩忽职守、构陷忠良?

哦,就你他妈的有正义感,不想冤枉好人?

那我算什么?

我们这些专业刑警、法医、鉴证科、技术科都算什么?

简直是太搞笑了!”

没想到的是,蒋健的倔脾气上来了,即便面对自己的师傅也不愿轻易屈服。

他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说道:“如果这是个冤案,作为警察我们的良心到时候该何处安放?”

这句话终于激起了王队的怒火。

到了最后,他撂下这么一句话:要么停手,要么滚蛋,从此以后都别再想当警察了。

如同一把手枪顶在了太阳穴上。

蒋健嘴上服软了,但内心中依然波澜未平。

没多久,法院就判了,死缓。

过了一段时间,赵元成认罪了,由于态度良好,有悔过之意,二审时减刑到了二十五年。

案件就此盖棺定论。

从那之后,蒋健试着把注意力从这个案子上挪开,跟随着王队四处查案,能力和经验逐步提升。

半年后,他收到了局里的任职书,成了一名正式的刑警,据说这也是师傅从中说了好话,帮了忙。

又过了些年,王队成了王局,而蒋健也当上了刑警队长。

他从一个嫉恶如仇的青年实习警察逐渐变化成了一名沉稳干练的中年警探。

这期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姑娘,两人都看上了眼,于是喜结连理。

遗憾的是,直到婚后,妻子被检查出卵巢移位,生不了孩子。

失望之余,蒋健的母亲劝他再重新找个老婆,为了传宗接代。

这时他的倔脾气又上来了,放言谁要再敢劝他离婚,就给谁好看,亲妈也不给面子。

就这样,他过上了幸福平稳但有点缺憾的小日子。

只是在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想到两样东西:

一是那个男孩带血带泪的哭泣脸庞;

另一个是他当时踩着下铺边缘,挺身而上,看到的那个像嘴唇一般的伤口。

它仿佛在张开着蠕动言语。

它告诉他,男孩是被冤枉的。

然后,他一次次从上面滑了下来,跌落在肮脏的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