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曾经提出了一个关于人类发展的宏大问题:人类是在不断朝着改善前进吗?康德的回答是:“人类一直是在朝着改善前进的并且将继续向前。”在康德看来,人类朝着改善前进源于人民被不断启蒙,即被公开地教导国家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康德视哲学家为人民的启蒙者:哲学家并不针对人民,而是毕恭毕敬地针对着国家,请求国家留心人民权利需要。因此,启蒙者不能被人诋毁为国家的危险人物,而应被视为自由权利的教导者和阐扬者。在启蒙的名义之下,启蒙者们自由和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为人民的权利呐喊,为民族的疾苦申诉,促使民族朝着改善的方向前进。实际上,康德以启蒙之名发问,其意并不在于启蒙,而在启蒙者如何启蒙,也就是人如何在一切事情上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诚如康德所言,永远要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惟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因此,在康德那里,人类的前进源于人民的启蒙,人民的启蒙源于启蒙者理性的公开运用,而启蒙者理性的公开运用的核心在于公开。康德有言:“朝着世界的美好前进,这一点除了通过公开化的办法而外,就再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实现。”所以禁止公开化就妨碍了民族朝着改善的目标前进。
康德提出了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即公开性问题。公开是开放社会的重要标志,而秘密则是黑暗时代的致命武器。波普尔曾阐释过开放社会,并把开放社会视为一种“零星社会工程”。“零星社会工程”以理性批判为前提,即以言论自由和多元主义为前提。开放社会的敌人以“本质主义”和“整体论”为方法和思路来编制和规划社会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幻境中,公开、自由和多样性没有位置。汉娜·阿伦特曾描绘过“黑暗时代”:当我们思考黑暗时代、思考在其中生活和活动的人们时,我们必须把这种伪装也纳入思考范围之内,这种伪装从体制而来并被体制重重包裹。在阿伦特看来,公共领域提供了使人类的事务得以被光照亮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可以通过言语和行动来展示自身,以及自身能做些什么,没有光黑暗就降临了。消灭光的力量,来自“信任的鸿沟”和“看不见的操控”,来自不再揭示而是遮蔽事物之存在的言谈。诚然,波普尔和阿伦特是在不同的学术语境与话语体系中谈论开放社会与黑暗时代的问题,但他们都试图阐明,公开是社会开放与开明的重要前提,没有公开性,就不可能有开放与开明,社会就会陷入阿伦特意义上的“黑暗时代”。
在现代政治话语中,公开与秘密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而得到重视与关注。首先,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公开就是公诸于众,让公众知晓。政治意义下的公开,就是要做到政治活动公开化、透明化,即向公众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事实和真相。政治公开与民主有着直接的联系,民主的实现依赖公共事务的公开。美国民主政治理论家科恩断言,在实行直接民主或间接民主的民主国家中,如果有治理权的公民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要想治理好这个国家是不可能的。在他看来,秘密是民主的最大敌人,哪怕是以国家安全为由的秘密行为,也将使民主直接受到威胁。因此,没有公开就没有民主。其次,公开是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准则。公开性可以满足政治制度设计的三种诉求。一是公开性可以促进政治制度的调适。政治制度偏离正常轨道时,通过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的批评性意见,可以回到正常轨道上来。二是公开性可以保证政治制度的正当。人民是否同意,是判断政治制度合法性的重要标准,秘密策划必然摧毁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根基。三是公开性可以彰显政治制度的威严。政治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政治制度的公开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威慑,而秘密统治下的政治制度则成为民众反抗的靶心。因此,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遵循公开性原则。最后,公开是政治权力驯化的重要手段。“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道出了权力滥用的危害,规制与驯化权力成为政治学人矢志不渝的追求。公开性作为一种持久和普遍的威慑,能够为规避政治权力的滥用提供有效手段。诚如功利主义思想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所言,抵御政治权力诱惑的方式,没有比公众的监视更持久和更普遍的。
公开、阳光和透明是现代政治的重要价值,坚持公开性,就坚持了现代政治的发展方向,否定公开性,也就否定了现代政治的根本,使现代政治失去了政治正义的根基。在这样的逻辑之下,公开与不公开(秘密)成了对立的两面,公开是正义与正当,秘密是不正义与不正当,公开与秘密成了判断政治正义的依据。实际上,现代政治存在着一个令人不解的事实:哪怕是世界上最开放与开明的政府,也都在进行着蒙蔽人心的意识形态宣传,也都用秘密和谎言编织着一个又一个政治神话。因此,现代民主政治需要公开,现代民主政治也可能需要秘密,公开与秘密的正当性论证陷入两难的困境。
现代哲学从主体性向交往主体性的转换,不再将他人作为主体认识的对象,他人成了与主体具有对等主体性价值的存在,人类知识在这种主体间的转换中获得有效性,人类行为也在交往主体的视域中取得合理性。交往合理性意味着一种沟通,一种论辩,一种反思性的沟通与论辩。在一个先验的交往共同体中,参与论辩的各方围绕着假设的有效性问题展开争论,主体间关系的基本形式在支持者与反对者“针锋相对”的争论中获得再生产,纯粹主体理性也由此获得了主体间地位。
交往合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源于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现代性哲学叙事。哈贝马斯的哲学开始于对传统主体哲学的批判,在他看来,从康德开始,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一直存在着一种哲学的反话语,后者从反面揭示了作为现代性原则的主体性。海德格尔和德里达试图把主体性的形而上学抛到一边,但他们依然沉睡于主体哲学的直觉中而不能自拔;福柯的确敏锐地诊断出了意识哲学的困境,但他抽象地否定自我关涉的主体,并没有为主体走出自身找到出路。哈贝马斯认为,要走出意识哲学的困境,哲学就必须从意识哲学转向交往范式,从以主体为中心的合理性转向交往合理性的范式。
卡尔-奥托·阿佩尔对传统哲学的反省与哈贝马斯一致。阿佩尔认为,笛卡尔、康德甚至胡塞尔意义上的意识明证性,不足以论证知识的有效性和行为的正当性,传统意识哲学陷入了方法论唯我论的困境。在阿佩尔看来,我们有必要把个人直观明证性通过语用—语义规则与语言游戏联系起来,即把个人直观明证性提升为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语言游戏”的范式。只有这样,个人的意识明证性才能借助语言沟通转换成陈述和知识的有效性。阿佩尔认为,当我们说一句话或理解一个行为时,一种假设性辩护或论辩已经发生在被先行假定的语言游戏中了。如果没有在原则上先行假定一个能够进行主体间沟通并达成共识的思想家论辩共同体,那么一切知识或行为的有效性将不可能得到保证。在一个先验的交往共同体内,每个论辩的参与者总是已经接受了批判性交往共同体的基本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并不是通过契约或某种约定建立起来的,也不是通过共同体参与者的自由承认形成的,而是隐藏在先验共同体内的语言游戏的先验反思之中,“总是已经”在一种先天意义上被先行假定。
哈贝马斯和阿佩尔共同阐释了一种在交往语境中寻求有效性诉求的意向。交往合理性在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与承认中表现为一种约束力量,明确了一种普遍的共同生活方式,人类行为也在这种约束与共同生活中取得合理性地位。诚如阿佩尔所言,如果说只有在语言游戏的框架内我们才能有意义地提出和回答关于某人在理智活动中是否遵守了规则的问题,那么,对独白式理智运用的规则进行辩护的逻辑,就必须进入对话的层面。在这个意义上,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要获得合理地位,就必须进入对话层面,交往合理性能够为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方案。
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分别得到不同政治哲学家的支持与辩护。在政治秘密的哲学辩护中,柏拉图主张“高贵的谎言”,将秘密观念道德化。马基雅维里主张伪装的政治,将秘密观念现实化。而西季威克则主张隐蔽的道德,将秘密观念功利化。而在政治公开的辩护中,以亚里士多德、康德和阿伦特为代表的共和主义,以霍布斯、洛克和穆勒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以康德和罗尔斯为代表的正义理论,都奉公开性为政治的圭臬。但从哲学本底看,这些辩护完全是主体认知合理性(Cognitive Rationality)的视点,不免陷入主体主义的哲学泥潭。
现代西方哲学的中心从主体认知合理性向交往合理性的转变,为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的正当性论证提供了新的视角。在一个先验的交往共同体中,每个成员就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问题展开论辩,参与论辩的每个成员都面临着来自本底抉择(To-Be-Or-Not-To-Be)的追问,在回答这一追问时,所有论辩者的相互允诺为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提供了合理性依据,所有论辩者也在这种相互允诺中获得了人的尊严与人之为人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