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发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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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儿童发展的社会背景

一 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形态:动荡中摸索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历长期压迫和剥削的中国坚定地走上了一条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发展之路。1954年于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该法明确了国家性质、共产党领导地位、国家指导思想、社会主义道路、民主集中制等原则,描绘出中国区别于西方国家的政治特征;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选举制度等政治制度,形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2],为中国社会此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遗憾的是,自1957年起,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大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革命干部被错误地划分为右派分子,人民内部的矛盾转变为敌我矛盾,导致全国政治氛围空前紧张,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相关职能部门及体制也被扭曲或削弱,民主与法制建设开始受挫。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宪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几乎被“革命委员会”取代,国家行政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党和国家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受到空前破坏。“文化大革命”片面夸大了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作用,教条化地理解政治理论导致政治思想被禁锢,将理论付诸实践时则变成了僵化地照搬社会主义模式。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中国政治制度名存实亡、国家权威缺少法制保障、社会决策过程缺乏民主、思想理念教条化,社会大环境的动荡导致这一时期的国家教育事业被搁置、儿童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好在经历较长一段的“低谷时期”之后,1978年终于迎来了恢复中国社会稳定局面的曙光。

二 1978—1990年:认清事实、整顿提高的时期

20世纪70年代末,刚从“文化大革命”阴影中走出来的中国社会急需一条方向明确且正确的发展道路。1978年于北京召开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会议认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以及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恢复党内民主以及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更重要的是,全会强调应将全党的工作重点和人们的注意力由阶级斗争转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此外,为了适应工作重心转移的需要,全会还决定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等方面的拨乱反正,不仅明确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地位,确定了今后中国社会的总体努力方向,而且强调人民群众的重要地位,充分调动了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热情,这都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国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定团结的良好环境。

在深刻反思曾经出现的错误并快速转移工作重心之后,党立足于中国国情对中国社会发展做出准确的定位,也明确了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目标。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开幕词中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题的中共十二大报告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明确了新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提出了经济建设的总目标,强调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1987年召开的中共第十三大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

在“六五”和“七五”计划范围内的这十年可以说是中国社会打好基础、积蓄力量的十年。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导下,中国社会逐渐从政治困境中挣脱出来,开始走上社会主义快速发展的正轨。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其一,社会局面开始趋于稳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方向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方向;其二,社会主义民主受到重视,法制建设开始逐渐完善;其三,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推进,中国社会开放程度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