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问题的提出
本书所称中国法学范式,是指当今中国法学界主体人群所共有的表述形式。
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1922—1996)在其科学哲学思想中,以“范式”(paradigm)作为核心概念,认为科学的实际发展是受范式制约的常规科学与突破旧范式的科学革命的交替过程。
paradigm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具有“共同显示”的意思,后来引出范式、规范、模式、模型、范例等含义。
库恩认为,一个范式就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而反过来,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共有一个范式的人组成。他所说的“科学共同体”是指由同一个科学专业领域中的工作者组成的群体。他说,在一种绝大多数其他领域无法比拟的程度上,他们都经受过近似的教育和专业训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钻研过同样的技术文献,并从中获得许多同样的教益。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把自己看作并且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唯一的去追求同一组共有的目标,包括训练他们的接班人的人。在这种团体中,交流相当充分,专业判断也相当一致。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科学共同体集中于不同的主题,不同的团体之间的专业交流有时就十分吃力,并常常导致误解。他也对范式作出多种解释,如“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传统’”“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模型或模式’”“科学共同体把握世界的共同理论框架”“科学共同体共有的理论和方法上的信念”等。
库恩使用“学科模板”(disciplinary matrix)来进一步澄清范式概念。这里的“学科”涉及科学共同体所共同掌握或分享的东西,而“模板”则是其中各种条理化的要素。学科模板有四个构成功能性整体的基本要素:
(1)共有的符号概括(symbolic generations),是科学共同体共同使用的表达方式,用来表示该科学共同体共同具有的理论或经验关系。它们一方面代表了自然定律,另一方面又是公式符号的定义,如牛顿运动定律(F = ma)用质量(m)和加速度(a)给力(F)下定义。
(2)模型(model)或共同信念模型,是科学共同体共有的信念,为科学共同体提供了类比或比喻,既有本体论功能,也有启发性功能:一方面有助于科学共同体确定什么是难题解答,一方面又有助于确定哪些是未解难题以及每一个未解难题的重要性。例如“所有的行星都是围绕地球转动的”这样的共同信念。
(3)共有价值(shared values),指关于理论的表述方式、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的评价标准。与符号概括或模型相比,共有价值更不易为不同的科学共同体所共享,尽管它们使同一个科学共同体的科学家感到作为其成员所具有的意义。科学活动最重要的价值可能与理论语言有关。科学共同体成员在实际运用共同价值时,往往有很大差异。然而,他们仍然会用这些共同价值来评判和选择理论,而理论也应该符合他们共同的价值规定。
(4)范例(examples),是学科模板中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指科学家从科技文献中获得对专业问题的解答,它们能够成为具体研究的实例。在某些情况下,它们能够成为学生所涉及的具体问题的解答。在教科书、实验室或者考场中都能找到这种范例。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科学共同体用不同的范例来概括、说明他们共同的符号。因此,不同范例之间的差异更能突显出不同科学共同体共同的科学结构。
上面提到的“科学共同体共同使用的表达方式”或者“关于理论的表述方式”就是本书针对中国法学一级学科将要讨论的主题。
众所周知,语言是人类特有的、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语言让人类更好地表达思想,成为人类进行各种研究活动的载体和工具。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人类的语言可以分为日常语言和学术语言。日常语言即日常生活使用的语言;学术语言则是作为研究工具的语言。本书着重讨论中国法学界主体人群在法学研究中使用的学术语言,具体分为文字语言(纯文字)、图象语言(图表)、符号语言(逻辑式数学式等)。
当今的中国法学范式,可以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分别表述。一是正面清单:使用文字语言,使用中式格式的体例;二是负面清单:不接受线性表的文字化表述,很少使用图象语言,不用符号语言(除了法律逻辑学者的专业论述之外),不接受西式格式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