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中国法学范式为线索,反思中国法学的研究、教育、人才培养问题。文字语言、图象语言、符号语言分别对应研究成果表述形式的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中国法学范式目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难以发现更深层次的法学规律,难以表述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是会通文理,由此可以提升法学研究水平、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增强法学人才能力。本书以多学科视角展开论述,含有大量实例,兼具原创性、学术性、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