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由于误解
第一点,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写字是要把语言记录下来。但是由于种种的缘故,写成了书面的语言,写成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它的作用是表达语言。那我们写书法,学习写书法所写的字就要人们共同都认识。我写完长篇大论,读的人全不认识,那就失去了文字沟通语言的作用了,文字总要和语言相结合,总要让读的人懂得你写的是什么,写完之后人都不认识,那么水平再高也只能是一种“天书”,人们不懂。
第二点,就是书法是艺术又是技术。讲起艺术两个字来,又很玄妙。但是它总需要有书写的方法,怎么样写出来既在字义上让人们认识、理解,写法上也很美观。在这种情况下,书法的技术是不能不讲的。当然技术并不等于艺术,技术表现不出书法特点的时候,那也就提不到艺术了。但是我觉得书法的技术,还是很重要的。尽管理论家认为技术是艺术里头的低层次,是入门的东西。不过我觉得由低到高,上多少层楼,你也得从第一层迈起。
第三点,文字本来就是语言的符号。中国古代第一部纯粹讲文字的书《说文解字》,说的是哪个“文”,解的是哪个“字”?但是它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则,那就是为了讲经学,不用管他是孔孟还是谁,反正是古代圣人留下的经书。《说文解字》这本书,就是为人读经书、解释经书服务的。《说文解字》我们说应该就是解释人间日常用的语言的那个符号,可是它给解释成全是讲经学所用的词和所用的字了。这就一下子把文字提高得非常之高。文字本来是记录我们发出的声音的符号。一提至经书,那就不得了了,被认为是日常用语不足以表达、不够资格表达的理论。这样,文字以至于写字的技术就是书法,就与经学拉上了关系,于是文字与书法的地位一下子就提高了,这是第一步。汉朝那个时候,写字都得提到文字是表达圣人的思想意识的高度来认识的。这样文字的价值就不是记载普通语言的,而是解释经学的了。
第四点,除了讲经学之外,后来又把书写文字跟科举结合起来了。科举是什么呢?“科”,说这个人有什么特殊的学问,有什么特殊的品德,给他定出一个名目来,这叫“科”;“举”,是由地方上荐举出来、提出来,某某人、某某学者够这个资格,然后朝廷再考试,定出来这个人够做什么官的资格。古代我们就不说了,到明代、清朝就是这样的。从小时候进学当秀才,再高一层当举人,再高一层当进士,都要考试。进士里头又分两类:一类专入翰林,一类分到各部各县去做官。这种科举制度,原本应该是皇帝出了题目(当然也是文臣出题目),让这些人做,看这些人对政治解释得清楚不清楚。后来就要看他写的字整齐不整齐。所以科举的卷面要有四个字:黑、大、光、圆。墨色要黑,字要饱满,要撑满了格,笔画要光溜圆满,这个圆又讲笔道的效果。这样,书法又抬高了一步,几乎与经学,与政治思想、政治才能都不相干了,就看成一种敲门的技术。我到那儿打打门,人家出来了,我能进去了,就是这么个手段。这种影响一直到了今天,还有许多家长对孩子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孩子怎么有出息,怎么叫他们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不去多考虑,不让小孩去学德、智、体、美等很多应该打基础的东西。他让小孩子干吗呢?许多家长让孩子写字。我不反对让小孩子去写字,小孩写字可以巩固对文字的认识,拿笔写一写印象会更牢固,让小孩学写字并没有错处。但是要孩子写出来与某某科的翰林、某个文人写的字一个样,我觉得这个距离就差得比较远了。甚至于许多小孩得过一次奖,就给小孩加上一个包袱,说我的书法得了一个头等奖。他那个奖在他那个年龄里头,是在那个年龄程度里头选拔出来的,他算第一等奖。过了几年小孩大了,由小学到初中,由高中到大学,他那个标准就不够了。大学生要是写出小学生的字来,甭说得头等奖了,我看应该罚他了。有的家长就是要把这个包袱给小孩加上。我在一个地方遇到一个人,这个人让小孩下学回来得写十篇大字,短一篇不给饭吃。我拍着桌子跟他嚷起来,我说:“孩子是你的不是我的,你让他饿死我也不管。那你一天要孩子写十篇大字,你的目的是要干什么呢?”我现在跟朋友谈心、谈书法,但是我首先要破除这个做家长的错误认识。从前科举时代,从小时候就练字,写得了之后,科举那些卷折写的那个字都跟印刷体一个样。某个字,哪一撇儿长一点儿都不行,哪一笔应该断开没断开也不行。这种苛求的弊病就不言而喻了。所以我觉得这第四点是说明书法被无限地抬到了非常高的档次,这个不太适宜。书法是艺术,这与它是不是经学,与它够不够翰林是两回事,跟得不得大奖赛的头等奖也是两回事。明白了这一点,家长对书法的认识,对小孩学书法的目的,就不一样了。
清 赵之谦 节录说文解字序(局部)
第五点,是说艺术理论家把书法和其他艺术相结合,因而书法的境界也就高起来。我不懂这个书法怎么是艺术。我就知道书法同是一个人写,这篇写得挂起来很好看,那篇写得挂起来不好看,说它怎么就好看了,我觉得并不是没有方法解剖的。但是要提高到艺术理论上解释,还有待后人研究吧。
第六点,封建士大夫把书法的地位抬高,拿来对别的艺术贬低,或者轻视,说书法是最高的艺术。这句话要是作为艺术理论家来看,那我不知道对不对;要是作为书法家来看,说我这个就比你那个高,我觉得首先说这句话的人,他这个想法就有问题。孔子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说是像周公那样高明的圣人,假如他做人方面、思想方面又骄傲、又吝啬,这样其余再有什么本事也不足观了。如果说一个书法家,自称我的书法是最高的艺术,我觉得这样对他自己并没有什么抬高的作用,反而使人觉得这个人太浅了。
第七点,是说最近书法有一种思潮,就是革新派,想超越习惯。我认为一切事情你不革新它也革新。今天是几月几号,到了明天就不是这号了。一切事情都是往前进的,都是改变的。我这个人今年多大岁数,到明年我长了一岁了,这也是个记号,不过是拿年龄来记录罢了。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过了一天,我们这个身体的机能、健康各方面,都有变化。小孩是日见成长,老年人是日见衰退,这是自然的规律。书法自古至今变化了多少种形式,所以书法的革新是毫不待言的,你不革它也新。问题是现在国外有这么几派思想,最近也影响到我们国内来,是什么呢?有一种少字派,写字不多写,就写一个字,最多写两个字,这叫少字派。他的目的是什么?怎么来的呢?他是说书法总跟诗文联系着,我要写篇《兰亭序》,写首唐诗,这总跟诗文联着。我想把书法跟诗文脱离关系,怎么办呢?我就写一个“天”,写个“地”,写个“山”,写个“树”,这不就脱离文句了吗?不是一首诗了,也不是一篇文章了。这个人的想法是对的,是脱离长篇大论的文章了。但是一个字也仍然有一个意思,我写个“山”,说这个你在书里找不着,也不知这“山”说的是什么。我想没那事,只要一写底下一横上头三根岔,谁都知道像个山。那么人的脑子里就立刻联想起山的形象,所以这还是白费劲。这是一个。还有一派呢想摆脱字形,又是一个变化了。这个变化是什么呢?就干脆不要字形了,有的人写这个“字”呀,他就拿颜色什么的在一张不干的纸上画出一个圆圈来,或画出一个直道来,然后把水汪在这个纸上,水不渗下去,把颜色往里灌,一个笔道里灌一段红,灌一段绿,灌一段黄,灌一段白,灌一段什么。这样一个圈里有各种颜色,变成这么一个花环,这样就摆脱了字形了。我见过一本这样的著作,这样的作品,是印刷品。还有把这个笔画一排,很匀的一排,全是道儿,不管横道还是竖道,它也是各种颜色都有,还说这东西古代也有,就是所谓“折钗股”“屋漏痕”。雨水从房顶上流下来,在墙上形成黄颜色的那么一道痕迹,这本来是古代人所用的一种比喻,是说写字不要把笔毛起止的痕迹都给人看得那么清楚,你下笔怎么描、怎么圈、怎么转折,让人看着很自然就那么一道下来,仿佛你都看不见开始那笔道是怎么写的,收笔的时候是怎么收,就是自然的那么一道,像旧房子漏了雨,在墙上留下水的痕迹一样。这古代的“屋漏痕”只不过是个比喻,说写字的笔画要纯出自然,没有描摹的痕迹。满墙泼下来那水也不一定有那么听话,一道道的都是直流下来的。摆脱字的形体而成为另一种笔画,这就与字形脱离,脱离倒是脱离了,你这是干什么呢?那有什么用处呢?在纸上横七竖八画了许多道儿,反正我绝不在墙上挂那么一张画,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最近头晕,我要看这个呢,那会增加我的头晕,有什么好处呢?所以我觉得创新、革新是有它的自然规律的。革新尽管革新,革新是人有意去“革”,是一种自然的进步改革,这又是一种。有意的总不如无意的,有意的里头总有使人觉得是有意造作的地方。这是第一章讲的这些个小点,就是我认为写字首先要破除迷信。破除迷信这个想法将贯穿在我这十几章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