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又蓬勃的家
杨绛原名杨季康,于1911年7月17日来到这个世界。她出生在北平,书香门第,按她的说法那是个“寒素之家”。
杨绛的父亲是杨荫杭,字补塘,又名虎头,笔名老圃,是当时十分著名的律师,曾先后考入北洋公学、南洋公学,后留学到美国、日本,取得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创办过无锡励志学社和上海律师公会,担任过上海《申报》编辑,学而优则仕,担任过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等职。
杨荫杭是个有知识分子情怀的人,秉性刚正不阿,骨子里带着正气。他曾经在1921年的文章《说俭》中写道:
奢靡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的精神追求。而共和之精神,则力求俭朴,“孟德斯鸠论共和国民之道德,三致意于俭,非故作老生常谈也”,决不能“生活程度高而人格卑”!社会风气奢靡,会直接加剧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的歪风邪气!
当时社会奢靡成风,而杨荫杭身居高位却能保持如此心性,现在读来依旧让人身贯正气。
在杨绛回忆父亲的书里,她把这个一辈子刚正不阿的清末民初知识分子,描述成一直坚守自己人生信条的“包公”,为了自己的信念坚持到最后。
杨荫杭于1895年考入北洋大学堂,学习十分努力,却中途被除名,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而是因为当时的一些学生闹学潮,遭到了“洋人”的镇压,一个领头的广东人被学校开除了。这件事震慑了其他参与的人,大家纷纷退缩,杨荫杭站出来说“还有我”,于是,就被一起除名了。但事实上,杨荫杭并没有参与这个学潮,他只是看不过大家被“洋人”吓破胆的样子。
杨绛的母亲唐须嫈,杨绛说,母亲这个古里古怪的名字肯定是父亲改的。因为父亲那时任京师高等监察厅检察长,每到元旦要去怀仁堂(中南海主要建筑物之一,原名佛照楼,1911年袁世凯将其改名为怀仁堂,并在此接见外宾、接受元旦朝贺)贺节,去怀仁堂贺节要穿夜礼服,需夫妇同行且还需要夫妇的名片。杨绛的母亲家是生意人,小名细宝,为了贺节之需,父亲给母亲名字改得古雅些,便用了“嫈”字,意为好。
母亲是无锡人,与父亲同乡,两人同岁,二十岁时结的婚,恰是郎才女貌的年纪。母亲在上海女子中学务本女中上过学,是当时少有的知识女性。她面容清秀,端庄大方,虽然接受过西式教育,但身上依旧有着中国传统女性的优点,贤良淑德,结婚以后安稳持家,是德行并举的贤妻良母。
杨绛出生时上面已经有寿康、同康、闰康三个姐姐。按说,再得一个女儿应该不会受宠,但大概是因为这是父亲逃亡海外、留学美国归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加之家里的姐姐们都不在父母身边,所以杨绛得到了独女的宠爱。小杨绛有时候哭闹,父亲就抱着她来回踱步,嘴里哼唱着摇篮曲,这可是兄弟姐妹中独享的殊荣。
父亲为她取名季康,小名阿季。
如果用色彩来形容杨绛的一生,应该是最温暖的橙色,既有黄色的温馨,又有红色的蓬勃。那些童年的趣事就像是这片橙色中的星辰,辉光闪烁。
趣事之一,是与吃有关。
父亲喜欢吃冰淇淋,杨绛出生那年,家里买了一只制冰淇淋的桶,杨绛出生那天家里恰好做了一桶的冰淇淋,小杨绛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桶冰淇淋,全家都觉得这是贪吃的小娃。二姑妈给她尝了一点,小嘴都冻僵了,依旧在吧嗒吧嗒地舔,回味一般的大人举动逗乐了大家。
趣事之二,是与穿有关。
四岁时,杨绛随父亲到北平。她第一次见到了满族人,这个人是他们的房东,是个梳着“二把头”、穿着旗袍、脚蹬高底鞋的满族女人。杨绛只见过上海女人穿的那种高跟鞋,未曾见过这种鞋跟在鞋底中央的鞋子。满族女人穿起这种鞋子走起路来,婀娜多姿,摇曳顾盼,杨绛出神地盯着看了很久,甚至不自觉地模仿起那女人走路的姿态。父亲在后看见笑着问:“你长大了想不想穿这样的鞋子?”小小的杨绛琢磨了下说:“想。”
随着年纪渐长,脱离了幼儿时期的懵懂,开始懂得人情世故与家庭温暖,在兄弟姐妹的陪伴下与父母的关怀中,杨绛一点点地感受着家庭的温暖。
父亲喜欢看饭后孩子们围在一起吃甜食,好不热闹。他把这样的家庭聚会叫“放放焰口”。“放焰口”是从盂兰盆会(中元节)借来的词儿,在杨家的意思就是爸爸请客,孩子们在这时可以问爸爸要吃的、用的、玩的。“放焰口”时举家欢乐,父享膝下欢闹,子享抚顶关怀,好不温馨。很多年后,杨家的孩子还是会要求父亲“放焰口”,吃什么或者玩什么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人还在一起,心也在一起。
所有的兄弟姐妹里,只有杨绛最懂父亲的心,也最能照顾好父亲。
孩子们一般会在午饭后“放焰口”结束后自动散去,好让父亲午休。有一次父亲叫住阿季,说:“其实我喜欢有人陪陪,只是别出声。”阿季从此就乖乖地陪在一旁看书,一点声音也不出,像一只乖巧的猫。冬天家里只有父亲屋里生了火炉,孩子们都用烧炭的手炉、脚炉取暖。火炉须不时加煤,阿季手巧动作也轻,加炭时打扰不到父亲休息,姐姐和弟弟妹妹们都佩服她能加炭不出声。
在整个大家庭里杨绛最听父亲的话,其次最听三姑母的话,虽然三姑母是个严厉而刻板的人。
阿季六岁时,从第一蒙养学院学前班毕业,入辟才胡同女师大附属小学。那时她的三姑母荫榆在女高师任“学监”。三姑母说的话杨绛从小就听。杨绛在《回忆我的姑母》中,写道:“我还是她所喜欢的孩子呢。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小学生正在饭堂吃饭,她带了几位来宾进饭堂参观。顿时全饭堂肃然,大家都专心吃饭。我背门而坐,饭碗前面掉了好些米粒儿。三姑母走过,附耳说了我一句,我赶紧把米粒儿捡在嘴里吃了。后来我在家听见三姑母和我父亲形容我们那一群小女孩儿,背后看去都和我相像,一个个白脖子,两撅小短辫儿;她们看见我捡吃了米粒儿,一个个都把桌上掉的米粒儿捡来吃了。她讲的时候笑出了细酒窝儿,好像对我们那一群小学生都很喜欢似的。那时候的三姑母还一点不怪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