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站在我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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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质疑

我是在10月3号晚上把这件事发在社交账号上的,那个社交账号用来记录我的英文学习日常,从这件事开始之后,我的英文学习戛然而止,可想而知,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有多大。

我将信息发到网上,主要目的是谴责物业失职,在所有的叙述中,我没有提到有关警察的任何事,因为他们还在办案中,案发才两天,他们能找到什么呢?而且我非常听话的为那个恶心人的罪犯脸部打了码,我不想给自己惹任何的所谓肖像权的麻烦,我非常听唐警官的话。

在我的信息发布中,我只提到了物业的失职,以及监控的时间错误、重要视频遗失,我想要人们谴责物业,毕竟那个物业在全国都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可是没有人关心,他们关心我的外貌,关心我为什么把内裤晾在阳台上,关心我为什么不锁窗户,关心这件事的真伪,关心我是不是在引流,是不是在勾引男人,甚至有人在私信里问我卖不卖……

很丧气对吧?为了不让大家看得一头雾水,我还是简单的把他们的质疑分成几个类别吧,我就不一一按照时间线写了,因为真的太让人对这个世界失望了。我甚至觉得,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什么极端的事情,比如我的性格出现了什么异常,我对物业或者相关人士做了什么过分的事,也情有可原,因为他们就是这么对我的。

在这件事被发到网络上的时候,我有提到过那条肮脏的被塑料袋包裹起来的白色内裤,就是这条内裤引来的最初的质疑:

“不是有证据吗,验DNA啊!”

“去提取啊去化验啊!”啊,该死,那两个字不能打出来,你们就理解我吧,我相信你们是能够知道我省略的那两个字是什么。

“查xx不就可以了嘛”

哈哈哈哈,还记得我曾两次带着到我家里去的警察从玻璃窗前经过,甚至告诉他们那个人就是这么推开窗户偷得吧?我的潜台词是什么呢,上面有指纹!对于我来说,提取一下指纹不就可以轻轻松松找到这个人了吗?我们现在办二代身份证的时候不都要求输入指纹了吗?指纹库一对比,甚至像电影里那样,数据在电脑屏幕上一飞过,人不就出来了吗?事实证明,没有这个环节,兴许是案件值太小,还用不到这样的高科技。所以,亲爱的朋友们,你们现在知道了吧,不是任何案件上来就会查指纹的,提取DNA也是一样。

我为什么如此执着的保留着那肮脏的内裤,甚至在警察面前,在不同的警察面前反复提起呢,我跟大家的想法也是一样,上面有残留物质啊,提取一下,检验DNA不就可以了吗……

这件事教会我的一个道理就是:电视剧是电视剧,现实是现实,不要把电视剧或者案件分析的环节对照到现实中。

除此之外,很多人反反复复地问我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提取自己去化验,你应该不惜余力,甚至是不惜钱财的去提取去化验去找到这个人……

怎么说呢,我觉得无论是谁,这么看下来都会觉得荒唐吧?我们普通人啊,我们去哪里提取呢,一般能提出这种物质的机构是不会对我们开放的对吧?即使开放,我提取出来了,去哪里对比呢?公民DNA数据库肯定只有公职人员有权查看对吧?甚至普通公职人员都无权查看对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就算自己找化验所之类的提取出来了,去哪里对比呢?所以,我不太明白留这种言论的人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有没有带脑子,还是说只是为了说出来,彰显自己的思维卓越,或者意识跳跃?

说完第一类质疑,那就来说说第二类质疑吧:

“你晾哪里?外面?为什么你的内裤能让其他人碰到,私人的东西不应该晾在自己家吗?”

哈,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确信有些人是不看字的,这可真是让我们文字工作者苦恼,我一个以写字为生的人,啪啦啪啦写一通,结果人家根本不看,甚至质问我把衣服晾在了哪里。

这真的让人哭笑不得,甚至都让我失去了回复他的力气,但是还好,有可爱的网友、有阅读能力的网友替我给出了回复:

“是自己家阳台啊,你看图啊。”就是呢,不看字,不阅读,好歹看图啊。

“你自己看图片,是晾在自己家阳台的,那个变态男开了纱窗自己伸手够的,而且博主说了住的一楼。”没错,就是这样,重要的信息我都写了,是他自己伸手进来的,真应该剁了!

可这样的解释,又催生了这位朋友新的问题,“即使看图我也没看懂,怎么离的这么近,阳台是可以伸手就够得到的吗,我看了一下我的窗外,反正很远……够不到啊,除非拿个很长的杆子。”

啊!!!我快被气吐血了,难道你家的结构就是全天下房屋的结构吗,你小区的修建方式,一定就是全国甚至全天下小区的修建方式吗!我不能理解这种所见即方圆的人,我真的非常不理解,请允许我冒昧地说一句,在我看来,这样的人,眼界极小,真是坐井观天。

哎,可这远远还没完呢,他又评论了:“我虽然没住过一楼,但是伸手就能够到,不就说明平时眼睛就能看到吗?女人的内衣内裤是可以给人看的吗?女人晾衣服不应该自己注意一点吗?是你的错。”

我的错?这次我不用网友们替我回复了,我自己就可以回复,“女孩子是不能光明正大地晒内衣内裤吗?我们在自己家阳台晒衣服还要藏着掖着吗?搞笑的是你吧!”

终于,这位朋友的留言有一点点软了下来,他说“好吧,毕竟我没住过一楼,没住过这么近就能伸手够到衣服的,我感觉我没办法伸手够到我邻居的阳台,那就只能报警了。”

呵,垃圾,不仅思想有问题,果然是眼睛也瞎呢,上面早就写了“已报警”,竟然还告诉我只能报警了,报警用得着你说吗!

哦,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那位,就是说在他的意识里应该报警的那位吧?这位出现的时间跟他差不多,他们都告诉我要报警,啊,真的太多人有阅读障碍了,报过警了报过警了!竟然还扯到了“意识”,呵,一个连字都不看的人,竟然跟我讲意识,别妄自尊大了。

嗯……请原谅,我确实情绪很不好了,我果然不太会控制情绪,这些人并没有给我排忧解难,他们没有站在我这一边,他们甚至给我制造了新的麻烦。

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慌张指数吧,在这里我的慌张指数再次飙升,因为他们提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保安监守自盗啊?

其实这个问题,在第一次确定被偷也就是8月份那次,我的朋友也这么问过我,如果不是保安自己,他们为什么如此遮遮掩掩,小区里摄像头那么多,当真拍不到我的阳台吗?明明就有摄像头对着我窗外的小广场啊。

当时说起,我没有太过在意,因为毕竟丁香女士来我窗外拍了照,我自己也没拍到,所以我不应该过分苛责他们,但是现在再说起,我心里就又犯起了嘀咕:他们当真只是丢了视频吗?他们当真只是没把这件事当回事,没有按照答应我的调整摄像头吗?她们当真是把我查看视频的请求忘记了吗?他们当真觉得我的这件事没有四楼爆水管影响大吗?

一切的一切都太巧合了,我再次陷入恐慌。

我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真的这么巧吗?一个物业的工作人员啊,一个上岗的工作人员啊,竟然不知道他们公司的规定不可以直接给住户看视频吗?他们如果有规定,她应该知道吧?她应该第一时间就告诉我吧?她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呢,是不是他们就没有这样的规定?没有这样的规定,她又在一天之内都没有给我回应,她是真的忘记了吗?如果是忘记了,为什么第二天又拒绝了我呢?她不仅拒绝了我,她还一板一眼冷言冷语起来,她是不是在这一天之内通知了视频中的人?她可是收到这个视频的第一个人!

就假如说他们公司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她也真的不知道,那么,为什么她就此消失了呢,为什么后面一直是丁香女士2号跟我沟通,为什么丁香女士2号那么厌烦我看视频,真的只是怕丢工作吗,真的是我无理取闹吗……

我多思的脑子啊,我思维过于跳跃的脑子啊,网友成功把我的这根怀疑的弦挑了起来,我内心慌乱不已,满脑子想着如果真的是他们内部的人该怎么办,他们已经知道我报警了啊,说不定今天那个瘦高瘦高的保安已经把我的脸拍了下来,告诉了那个罪犯……

该死,我不该摘口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