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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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书过程和出版情况

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在1873年至1883年间,从1876年9月到1878年6月,恩格斯暂时放下《自然辩证法》的写作,而应邀写作了《反杜林论》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这就是说,恩格斯用了8年时间写作《自然辩证法》,但到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逝世时本书还未完成。至此,恩格斯不得不停止《自然辩证法》的写作,全身心投入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二卷、第三卷和第四卷(《剩余价值学说史》)的整理和出版,并领导国际工人运动。直到1895年8月5日恩格斯逝世,《自然辩证法》也没有完成最终的写作计划。

恩格斯逝世后,《自然辩证法》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出版,主要是由于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伯恩施坦(1850—1932)的消极,将其搁置一边。据伯恩施坦说,曾让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物理学家阿隆斯(1860—1919)审查这些手稿是否适合发表,但得到“陈旧不堪,不能发表”的否定回答。1924年,联共(布)中央派梁赞诺夫找伯恩施坦索取恩格斯的这部手稿。伯恩施坦又把这部书稿送给爱因斯坦(1879—1955)征求意见。爱因斯坦没有理解其价值,但同意出版,认为“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1]。1925年苏联第一次以德、俄对照本出版《自然辩证法》,1932年中译本出版。以后又出版了几个中译本。现行的中译本有两个版本:一是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197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二是于光远等译编,198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


[1] 《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