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声:蚊子与瓢虫
合乎自己!
当蚊子吸血被打死,那么也就打死了!
即我们的我由多个我组成,有第一体我,第二体我,第三体以上的高体我!
第一体第二体我都是执我或者说需求我,那么高体我必须顺应第一体第二体的我,当第一体第二体我是即为我,当高体我为我时即第三体我!
即先照顾好自己再照顾好众生!
正文:
说修行的小和尚夏天的夜晚夜不能寐,因为蚊子嗡嗡嗡的围着他不停歇,身子也痒,心里也急躁,因为他觉得蚊子也是生命,佛祖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能轻易杀生,所以小和尚只得驱赶这些蚊子,他想知道师傅或者佛祖面临他这样的情景也是任由蚊子叮咬嘛……
当然,我的确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碰到蚊子都是毫不犹豫的就打死了,但是晒衣服收衣服的时候,衣服上有一只瓢虫,那我也没有多想,捡起它打开窗户就放走了,因为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瓢虫是益虫专门吃害虫,而蚊子是害虫,传播疾病,所以这两只虫子在我手上的区别对待只是因为它们一个是益虫一个是害虫这种浅显的一种认知道理罢了!
我在这里当然不是为了辩论佛法,佛家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本质是人要顺应天道,行善积德,即一切以内心的纯善为根基,从而广开德行,活跃生路!
瓢虫和蚊子都是虫,瓢虫只是落到了你的衣服上,它无碍于你,你只是行它的生,它也只是行你的道而已,由心来定,心中有爱自然会放了于它。但是蚊子以吸血为生,不仅要吸动物的血还要吸人的血,它是把你当作食物的一种,所以当我们看到蚊子,第一时间就是把它拍死,也没有多余的犹豫,并且带着它满肚子嗜血的罪证!而我们无需为此纠结,因为我们活着与存在是由几个我而构成,一个肉相体我即物质的我,一个第二体我,以及高我,而我们前面就说过,第一体第二体其一切目的核心是维持维护肉相体的存与需并在此基础上扩大需的存在,所以当蚊子叮咬我们时,我们的本能反应就是在第一体第二体的我下直接或者而自觉的将其打死,而第一体第二体对于肉相体的维护就是它存在本身的自然法则与道,高体之我在此刻就必须顺应和遵从这种自然法则与道,而无需去做定要,即蚊子叮咬的时刻,此刻由第一体第二体我去主持,因为我们要行高体去发扬光大的前提就是先要照顾好自己,爱护好自己,照顾好自己,就是行我生而众生的自然大道,谁也不能逾越,即在自我生的边界内只要不触犯不逾越,那么一切的一切都是高体行众生的边界,或者超越边界,没有边界!
即高体存在的边界一定是先在自我生的前提下而行众生生!即蚊子咬我,我打死蚊子,只是行自我生,自我生的法则与道。当自我身生完好那么瓢虫落在我的衣服上就是行众生之道!
那么所有触犯到别人的身生之道,都是一种违背众生自然的天道,而被消灭或者被天消灭!所以一死而众生,也是顺乎天道。
即身生自己是一种道,身生自己而身生众生也是一种道,遵从前提,而后发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