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基业:从史前到金雀花王朝(英格兰史六部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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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矛尖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成书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英伦之后,根据它的记载,公元449年,“亨吉斯特和豪萨应韦尔第根的邀请”,来到了英格兰;他们本应帮助英格兰人抗击侵略者,结果,他们却把矛头转向邀请他们的主人。亨吉斯特和豪萨的意思分别是“马”和“母马”。韦尔第根(或沃尔第根)只是对领主的泛称。在某些威尔士的编年史当中,他还被称为“臭嘴沃尔第根”。史书中常有神话因素,这本编年史也不例外。书中的日期也有错误。

有证据显示,沃尔第根在430年招来了撒克逊雇佣军,抵御从苏格兰袭来的皮克特人以及来自爱尔兰的各路劫匪。当时的英格兰已经四分五裂,沃尔第根是小王国联盟的领袖。邀请雇佣军作战的策略古已有之、人所熟知,罗马化的英格兰人在各个历史阶段均曾用过这种策略。

爱尔兰人的登陆地点在西海岸,从这里进兵很容易到达科茨沃尔德,沃尔第根王国的中心就位于这个丘陵地带,这也是他在这次战役中充当主角的原因。所以说,征召撒克逊人的决定既是出于恐惧,也是出于形势危急。据历史传说,撒克逊人乘坐三艘船而来,每艘船最多能载几百人。或许实际的船只还有更多,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雇佣军既以凶悍著称,也以勇敢驰名。这伙武士在战时酋长的带领下,崇拜太阳和月亮。他们供奉战神沃登和雷神托尔。他们用人献祭。他们用敌人的颅骨做酒器。他们刮光前额上的头发,脑后蓄长发,这样一来,他们在战斗中就会显得脸盘硕大、孔武有力。5世纪的一位罗马编年史家写道:“撒克逊人的残忍程度超过所有人。他们进攻时出其不意,一有风吹草动,便溜之大吉。追击必能俘敌,后撤必能逃脱。”

撒克逊军队的主力就驻扎在肯特,泰晤士河河口的萨尼特岛被赏赐给了他们。其余人马被安置在诺福克以及林肯郡的沿海地区。伊克尼德大路安排了警戒。伦敦和泰晤士河河口湾设有防线。留守英格兰的罗马化部队仍然留在北方,驻扎在重兵防守的约克。接下来,应沃尔第根之邀,更多的撒克逊雇佣军被运送到英格兰。由于这些兵力御敌绰绰有余,所以皮克特人放弃了入侵计划。爱尔兰人也受到了西部和中部以西地区部落军队的牵制。定都罗克塞特的康诺维王国,在这次反击侵略的过程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如今沃尔第根的领导地位受到了更为阴险的威胁。他的盟友们看到,邀请撒克逊人的代价相当惊人,他们无力也不愿意支付酬金。他们还不肯以土地代偿酬金。眼前的威胁消失后,他们拒绝出钱补偿保护人。按照肯特郡编年史家的说法,他们宣布:“我们无力向你们提供衣食,因为你们的人数增加了,赶紧走吧。我们不再需要你们的协助了。”

雇佣军立即做出了强烈的反应。他们在东盎格里亚发动叛乱,接下来,叛乱行动蔓延到泰晤士河流域。他们接管了以前驻扎过的城市和乡村地区。他们没收了大片地产,将许多英格兰土著掠卖为奴。毕竟,他们见识过这片土地的繁荣富裕,领教过它的好处。萨尼特是粮仓,它本身就是一块宝地。接下来,撒克逊联军派人招呼同胞。过来吧,就在这里定居。我们一起收拾本地人。

这样一来,日耳曼移民就源源不断地来到了英格兰。他们当中有四大部落:来自石勒苏益格的盎格鲁人,来自易北河附近的撒克逊人,来自尼德兰北部沿海的弗里斯兰人,还有来自丹麦沿海的朱特人。在6世纪的编年史家发明“盎格鲁撒克逊”这个名词之前,“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尚不存在。河流系统决定了他们的定居路线。定居者沿着泰晤士河、特伦特河以及亨伯河一路推进。

朱特人定居在肯特、汉普郡和怀特岛;新森林地区曾经是朱特人的地盘。撒克逊人定居在泰晤士河的上游地区。弗里斯兰人散居在东南部,对伦敦施加着影响。盎格鲁人定居在英格兰的东部和东北部;到了6世纪初,约克郡东部的人们穿上了盎格鲁人的衣服。他们都是小部落、小团体,受某位酋长或某个家族的领导。有些部落遭到土著人的抵制,有些则受到欢迎。还有些部落只得到了劳动人民的接受,因为劳动人民讨厌先前的土著统治者。所有人都适应了新的环境,最有权威性的基因证据显示,他们构成了现代英格兰人口5%的基因,在东部地区,这一数值将近10%,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曾经有过种族灭绝和驱逐土著人的劣迹。

他们之所以来到英格兰,是受到西部大迁徙时代其他部落的推动。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海平面上升,他们祖先的土地遭到了灭顶之灾。在这一时期,北欧的海岸发生沉降现象,正如德意志和尼德兰的考古学证明的那样,另觅他乡已成当务之急。

撒克逊盟友的反叛严重打击了沃尔第根的声望和威信。他被另一位罗马化领导人安布罗斯·奥勒良努斯推翻,后者领导着英格兰人发起了反击撒克逊人的斗争。苦战一连十年不休。490年,英格兰人取得大胜,地点在后人所说的蒙斯巴多尼克斯。据认为,这个地方位于现在的巴斯附近。当时英格兰军队的首领是谁,史书并无明确记载。但这一时期出现了亚瑟王的赫赫大名。他在历史记载中是一个影影绰绰的人物,只是作为“领军人物”而出现。据说他参加了12次攻打撒克逊人的战役,但具体地点不详。在中世纪的传奇中,他是一代名王,他流光溢彩的宫廷设在卡姆洛特,也就是现在的温切斯特;实际上,他很可能是一位军事指挥官,大营设在卡得伯里山顶上的要塞。在亚瑟王时代,这座要塞的占地面积为18英亩。

英格兰人还是幸存下来了,但是撒克逊人控制了诺福克、东肯特和东苏塞克斯。英格兰出现了大分裂的局面,分界线或许就是旺斯大堤,当初人们兴建它,就是为了防范日耳曼人进入英格兰中南部。在分界线的这一侧是英格兰人的小王国,另一侧则是日耳曼部落及其武士首领。以前罗马化程度最高的一些地区,如今成了“蛮族”的家园。这些地区的城镇和别墅生活因此而中断。6世纪的编年史家吉尔达斯哀叹道:“我国城市不如往日,已经无人居住;如今它们是肮脏、荒凉的废墟。”这就是撒克逊人“入侵”的过程。

然而,有些小镇和城市仍旧有人居住,它们成了市场和官署的所在地。众所周知,撒克逊人在伦敦城外建立了自己的贸易区,这个地区现在被称作奥尔德维奇。但是,老城区依旧是王室驻地和举行公共仪式的地方。在乡下,有更多的证据显现出定居生活的延续性。不要指望农耕生活会发生变化。日耳曼定居者实行的是相同的田亩制度;新来者奉行旧有的田地划分办法。例如在达勒姆,在小块农田与史前发明的干砌墙之间,建起了日耳曼风格的建筑。或许更令人称奇的是,日耳曼定居者的部落群体竟然谨守过去部落王国的界线。他们尊重这片土地上的既有秩序,稍后出现的撒克逊人神社则沿用了新石器时代纪念建筑的风格。一切都遵循旧例。

在两三代人之间,日耳曼定居者一直被英格兰人限制在边界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人均寿命是三十五岁。这是一个青年人的国家,带有青年人特有的精力和鲁莽。国家的领导者虽粗鲁无文,却充满生气、精力充沛。

到了6世纪中叶,日耳曼人想继续西迁,去开发他们先前没有掌控的沃土。他们之所以突然展开这场行动,原因不一而足。但是,其中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原因是,在6世纪40年代,瘟疫开始肆虐。腺鼠疫(也许还有肺鼠疫)从埃及一直传播到罗马化世界。它放倒的似乎是英格兰土著,而非日耳曼定居者,其威力和波及范围绝不亚于13至14世纪的那场大瘟疫。有些统计专家认为,英格兰人口从一度高达300万至400万,下降到了100万。土地空旷无人,也没有足够的人手保卫国土。所以盎格鲁和撒克逊人得以顺利西迁,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竟然是由流行病创造的。

其中一位名叫西乌林的撒克逊人首领,在577年率部迁徙到赛伦塞斯特、格洛斯特和巴斯;七年之后,他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英格兰中部。土著国王被废黜,这一模式开始通行全国。萨默塞特和多塞特郡的杜罗特里吉人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结果,这些本地人只好出走国外,控制了法国西北、大西洋沿岸的阿莫里凯的大片土地。他们的到来受到了欢迎。他们很可能属于同一个部落。布列塔尼地区就这样出现了。布列塔尼人对旧部落还是忠心耿耿,从未以法国人自居。其中一些人甚至回到英格兰。在“征服者”威廉的军队中,就有一支布列塔尼人的分队,他们定居在英格兰的西南。他们终于回家了。

到了后来,本地人与新来的定居者混居在一起,盎格鲁或撒克逊这两个词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大家都变成英格兰人了。然而,这个过程实际上相当缓慢。在第一批撒克逊人到达的200年后,英格兰西部的大片地区还处在土著国王的统治之下;土著人的埃尔米特王国位于现在约克郡的雷丁以西,直到7世纪还存在于世。直到1282年,爱德华一世俘获格维尼德,“盎格鲁撒克逊入侵”的历史才算真正结束。在16世纪初的康沃尔,还有人说凯尔特语,这种语言直到18世纪才彻底消亡。

日耳曼部落的定居区采用的是小股人马各占地盘的方式,每块地盘以河流为界,都驻有武士群体。所以说,黑斯塔(Haesta)的追随者创建了黑斯廷斯(Hastings),吉拉(Gilla)的人马创建的是厄灵(Ealing)。峰区、齐尔特恩(Chilterns)、雷金(Wrekin)的地名都源于当地的地貌。贾罗(Jarrow)的意思是“在沼泽中”,它本来指的是生活在沼泽区和诺森伯兰的一个小部落。大量的小部落为了抵御敌人或作战逐渐走向联合。作为各个部落酋长的领袖兼保护人的大王开始出现。到了600年,有600个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名字进入史册。东盎格里亚王国与东撒克逊王国以及麦西亚王国渐次形成了。

这些社会都具有等级制性质,决定职务高低的是军阀及其扈从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中有奴隶,有无地的劳工,有自由民,有贵族,每一套等级的内部也是层次分明。例如,谋杀案的罚金多少,会根据受害人的“价值”而定。这是一个生活残酷、等级分化的社会,只有持续不断地剥削奴隶才能维系下去。在这方面,它与先前的英格兰政权没有太大的区别。卢梭式的人人平等的国家从来没有出现过。领主与家臣制度始终存在。

英格兰土著的生存状况如何呢?他们忍受着领导权的变更,大部分人与往常一样耕田种地,向当地的领主交税或纳贡。历史学家从来没有记录下他们的日常生活,但这些东西几乎构成了他们全部的经历。工匠和商人依旧存在。好好利用罗马化英格兰文明的遗产,这对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是有利的。他们并没有杀光本地人,因为后者于己有用。他们并不讨厌敞田制,他们很快就采取了英格兰人的传统做法去耕种土地。

在最初的年月里,定居者和本地人确实存有人为的隔阂,日耳曼语中的“walsh”,意思便是“讲凯尔特语的人”,或“讲拉丁语的人”;它也开始指称农奴或奴隶。威尔士之名即来源于此。像康沃尔(Cornwall)、瓦尔顿(Walton)、沃尔索尔(Walshall)和瓦尔科特(Walcot)等地名皆来源于此。读者可以找出许多其他例证。本地人还是活了下来。

基督教并没有被侵略者逐出英格兰。伦敦出土了早期的教堂,它们夹在罗马式高楼之间。约克、莱斯特和埃克塞特都有早期教堂;其他城镇也是如此。当然了,位于日耳曼人势力范围之外的英格兰西部也不乏教堂,随着小型隐修团体的出现,基督教开始繁盛起来。其中一所修道院就建在格拉斯顿伯里·托尔山上。

随着日耳曼部落的继续扩张,英格兰逐渐成形。在北方,定居者最初的活动范围在东约克郡和南约克郡。这些地区曾经驻扎过日耳曼军队,因此,它们可能欢迎日耳曼人的到来。日耳曼人建立了代拉王国,其统治范围从亨伯河延伸到蒂斯河,包含在现在的约克郡内。班堡还建起了一个盎格鲁人的聚落,这座城堡至今犹存。在约克郡的东雷丁,人们在桑克顿村发现了一座大型盎格鲁撒克逊火葬公墓,迟至19世纪,这里的村民还在使用这座公墓出土的罐子和瓮。当地的巴黎西人和布里根特人部落曾试图遏制这些势力强大的日耳曼定居者,但未能成功。

按照比德的说法,到了6世纪末,这些定居者在国王埃塞尔弗里斯的带领下征服了许多领土和民族;他们“要么驱走原住民,重新安置自己人,要么征服对方,使之称臣纳贡”。这就是人们比较熟悉的殖民。埃塞尔弗里斯由此成为代拉和伯尼西亚两国的君主;伯尼西亚王国位于代拉王国的北部,领土范围从达勒姆延伸到爱丁堡,又从德文郡延绵到艾尔郡。因此,他称得上是诺森伯兰的首任国王。

由于土著部落和王国内部四分五裂,英格兰人挡不住侵略者的进攻势头。旧时的王国——雷吉德(位于英格兰西北部)、斯特拉斯克莱德(位于苏格兰南部)、戈多丁(位于英格兰东北部和苏格兰东南部)——都分崩离析了。日耳曼人的战斗部队缓慢地向北方和西部移动。这些日耳曼定居者虽然人数极少,但是他们最终控制了散布着农庄和草舍的大片沼泽地和丘陵。然而,原有的风俗依然顽强地生存下来了;这就是约克郡和诺森伯兰依然能够保留许多古代的组织和风俗的原因。

在侵略者和土著部落交战的过程中,英格兰大地涌现出一首纯粹的战争诗歌。安奈林凭借创作《戈多丁》,成为北方的荷马。这首诗用布立吞人的语言写就,它以严格的韵律记录了土著人如何英勇御敌:

快马如飞,盾牌掩甲胄,
矛杆高举,矛尖雪亮,
锁子甲耀眼,剑光四射。

它书写的是一个佩戴念珠、身穿黄领的武士世界,一个频繁召开战争会议的世界;这是一个战争频仍、旌旗飘扬的世界;这是一个乌鸦蔽日、伺机啄食尸体的世界;这是一个大摆宴席、痛饮蜂蜜酒和葡萄酒的世界;这是一个在烛光下用牛角杯轮番畅饮的世界;这是一个野狼出没、海雕凌空的世界;这是一个领主披珠佩玉、高踞首席的世界。这是一首讲究半谐音和中间韵的诗歌。它也是一首带有彻头彻尾的是贵族品位的诗歌。它不像盎格鲁撒克逊诗歌那样带有恐惧和哀悼的情感,不像后者那样向往一个避难所和安全的厅堂,以防范狂野世界中的恶势力。

埃塞尔弗里斯死后,他的对手埃德温成为诺森伯兰国王。到了他执政末期,他已经攒足了实力,征服了曼恩岛,侵入北威尔士,占领了安格尔西。他渴望成为全国的共主,按照比德的说法:“在埃德温时代,一位妇女抱着孩子走遍全岛也会安然无恙。”除了主干大路之外,他还兴建了一套石制的蓄水箱系统,人们利用这些蓄水箱和黄铜杯从最近的喷泉取水。喷嘴饮水器的历史可够漫长的了。

他在位时建造的两座建筑物依然留存于世。埃德温的城堡也就是今天的爱丁堡。近年来,又发现了一些与埃德温宫殿相关的考古证据。在诺森伯兰的伊夫林,发现了一座大厅和其他建筑物遗址的痕迹;这就说明,这里曾经是国王和手下武将及谋士出没的地方。有一座神庙后来被改建成基督教堂。由于这座宫殿是在青铜时代的公墓上兴建起来的,它过去一定被视为神社。此外还发现了一座木制的露天剧场或会场,周围是一排排座位,前面是一座高台;这里是当地举行会议的会场,大王在这里可以向三百人训话。这里也是发布公告和公审犯人的地方。还有一座围栏,里面关着准备屠宰宴客的牲畜。诸如此类带有附属建筑的宫殿,在英格兰的其他地方也曾发现过。

它们代表了一种部落之间互相仇杀与征战不休的生活,代表了领主制和王朝联姻的生活。年轻的武士会聚集在国王的周围,供他驱策;优秀的领主会分封土地,赏赐部下。这是一种内容丰富并且紧张活泼的文化,它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闪耀着金色光辉。贵族的服饰极度豪华奢侈,无论男女都珠玉满身。贵族男子身穿亚麻布的束腰短外衣,腕部和腰部紧紧地扣着耀眼的扣子;他们的斗篷上都别着领针。黄金具有关键意义。早期的基督教堂里供奉着比真人还大的圣徒雕像,上面涂了一层金箔。还有黄金做的王座和金制十字架。这绝不是一种蛮族文化,而是一种繁文缛节、喜欢炫耀的文化。

东盎格鲁人的领土上也有一些势力强大的君主。他们的国土面积广大,包括今天的萨福克、诺福克和伊利岛。这片土地连成一体,侵略者攻占了整个爱西尼王国,而布迪卡就是爱西尼的王后。这个国家没有留下编年史,但是根据比德史书的记载,早年的诸位国王曾经统治着整个英格兰南部。雷德瓦尔德在7世纪初当政,后来人们在萨顿胡的一块坟地上发现了这位国王的遗物。这里很可能就是雷德瓦尔德的坟墓。这个民族奉行的是瑞典日耳曼部落复杂的丧葬礼仪。

这是一种船葬法。船身长90英尺(27.4米),在船体中部发现了一顶斯堪的纳维亚风格的头盔、一副锁子甲、一把战斧、一把镶金宝剑、几支长矛,外加一副绘有鸟形和龙形的盾牌;这里还埋着一支权杖,顶部装饰着青铜制的雄鹿,以及一只硕大的金质搭扣。在遗物当中,还发现了一件罗马式带金扣的短袖束腰上衣,以及一些银碗、硬币、铁锅和一把里拉琴。这就是国王的长眠之地。我们可以用《贝奥武甫》中的几句话来做他的墓志铭:“他们在那里安葬了尊贵的领主,戒指的赐予者,这位杰出的君主被安放在船体的中部,桅杆的旁边。人们从遥远的地方带来了珍宝和装饰。”在另一座坟堆当中(总共有17座),发掘出一位武士及其战马的骨骼。他们都是武力和社会征服的象征。

然而,船中没有发现任何尸体。或许这是一座衣冠冢,一座权作纪念的空坟。但更有可能的是,木棺和尸体被沙土侵蚀得无影无踪。然而,还是有一件东西会让人想起雷德瓦尔德。那便是他的头盔;那是一顶安在铁座上、镶着青铜的头盔(参见插图3)。这个野蛮、丑陋的东西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

在他的统治之下,人们的生活是艰苦、紧张的。穷人们没完没了地辛苦劳作,吃得很粗糙,穿的是粗羊毛衣服。他们住在用柳条搭起来的农舍中,屋子里不铺地板,只有泥土地。他们只认得草耙、镰刀、耕犁、镐头和铲子。富人以打猎和作战为生活内容。他们大吃猪肉和鹿肉。他们豪饮无度,并因此受到赞美。他们的脸上经常涂着油彩或者刺着图案。无论男女都染头发;蓝色、绿色和橘色是男性喜爱的颜色。无论男女都喜欢戴金制的臂镯,把自己打扮得金光四射。为了训练男孩的勇气,日耳曼人把他们放在陡峭的屋顶上,如果他们能牢牢地抓住屋顶,没有吓得大哭小叫,就算是勇气可嘉。体育运动的内容是跳跃、赛跑和摔跤;男孩子到了十四岁后,就有权携带兵器了。

麦西亚(Mercia)国王占据的地盘位于现在的英格兰中部(midlands);埃塞克斯(Essex)得名于东撒克逊人(East Saxons),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得名于中撒克逊人(Middle Saxons)。西撒克逊人(West Saxons)创造了威塞克斯(Wessex)。苏塞克斯(Sussex)得名于南撒克逊人(South Saxons)。当然,这片土地并没有作为一个行政区而留存至今。直到阿尔弗雷德大帝时代,麦西亚还是处于小国林立的局面。西撒克逊人的部落名称是吉维斯(Gewisse),意为“联盟”,这些联盟的部落一路西进,征服了德文和康沃尔。但日耳曼人并非只去攻打土著王国;他们也自相残杀,威塞克斯部落和肯特部落就曾打过不少恶仗。

肯特是一个体现历史延续性的有趣案例。它是日耳曼雇佣军和商人在英格兰定居最早的地方:早在罗马人统治时期,这些人就已经在那里常住了。这就是罗马化的英格兰人设置的行政机构得以完整保留下来的原因。定居者和本地人不需要彼此对抗。所以说,即便当朱特人及其部落获得统治权后,这一地区的本土名称依然能够保持不变。这里的人们被称为“坎特人”,“坎特”(Cant)这个词则源于史前时代。坎特伯雷和多佛这两个地名至少可以追溯到铁器时代。有大量的迹象可以证明,村落和神社从铁器时代一直沿用到朱特人当政时期;肯特附近的很多教堂,彼此之间的道路还是在史前时代修建的。这些教堂也饶有趣味地与圣井、圣泉和女圣徒联系在一起,这些东西都牵扯到史前的崇拜。

还有一种延续性也很引人注目。当首批日耳曼人定居者初来乍到的时候,他们还是自由小农,依然尊奉本国的习俗。这就是为什么肯特郡的土地呈现出如下特色:尽是些独立的农房和村舍,而没有大庄园式的村庄;它不曾拥有在单一领主的主导下合作耕种的传统。肯特郡没有势力庞大的巨头或大宅院存在的空间。英格兰其他地区几乎不存在“公用田地”。肯特郡具有塔西佗在北方民族身上看到的“自由人”的全部标志。

这种传统维持了数百年之久。1570年,威廉·兰巴德在《肯特漫步》中写道:“哪里的自耕农或普通人都没有这个郡的人自由、快乐……在某种意义上,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土地持有人,有自己可以过活的土地。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自娱自乐、快活无边。”事实上,肯特郡关于土地保有期的司法惯例直到1926年才废除,某个郡所专有的法律居然沿用到20世纪,这可是唯一一例。这种独立性也体现在其他方面。在1381年的农民起义当中,“肯特郡人”率先拿起武器支持瓦特·泰勒。70年后,在杰克·凯德的领导下,他们又鼓动百姓起来反对不公平的税收;凯德的请愿书题作《肯特贫民陈情表》。肯特人是最早起来反对理查三世的。在1984年的煤矿大罢工当中,肯特矿工最有战斗精神,他们的呐喊声也最高亢。过去的历史仍然在显现自身。它依旧很重要。

这些延续性是不断变化的统治模式的基础。小王国被大王国所取代。全英格兰最早的财政文献出现在7世纪,其中列举了19位国王和15个民族。然而,即便是大王国也建立在原有的英格兰诸王国的基础上。汉普郡和怀特岛的朱特人接管了比利其人的史前驻地;东撒克逊人占据了特里诺凡特斯人的古老领地;南撒克逊人占了雷格南斯人的史前驻地。他们甚至连都城都没有迁移。还有其他很多例证可以说明,这个国家的历史根基非常深厚。

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在位时间为6世纪末到616年,他之所以在英格兰历史上声名显赫,就是因为他欢迎奥古斯丁,并且支持奥古斯丁在日耳曼部落中传教。埃塞尔伯特与欧洲大陆上的法兰克国王是盟友,他之所以欢迎奥古斯丁,可能是出于尊重法兰克国王的缘故。他绝对称得上是比德所说的英格兰“大王”,他的国土一直延伸到亨伯河。他也是第一位皈依基督教的英格兰国王;在他之后是埃塞克斯国王,然后是东盎格里亚国王;然而后者皈依一事,还不太确定。埃塞尔伯特的皈依是奥古斯丁传教任务胜利完成的关键。奥古斯丁让埃塞尔伯特家族全体加入基督教,这样一来,他手下领主控制的各个地区也就都信了基督。人们出于尊重和仿效,都拜倒在十字架下。他们蜂拥般地跑到肯特的河边,在那里集体受洗。

有一点要注意,这位圣徒的任务可不是让英格兰土著皈依基督教,因为大多数土著早已信主。他并非要让全岛入教;他是为日耳曼定居者及其领袖施洗的。597年,他在萨尼特登陆,然后高举银制十字架,郑重其事地领队行进,吟诵赞美诗。埃塞尔伯特立即帮忙传道。他看到了,教会已经取代了罗马的绝对统治权,与它扯上关系,大有好处。基督教对英格兰的一大贡献在于,它重新树立起旧有的权威。当奥古斯丁让肯特和埃塞克斯皈依之后,他的同道中人、传教士保利努斯将福音带到了诺森伯兰。在7世纪末,当荒原上的苏塞克斯和怀特岛都皈依后,整个英格兰都进入了基督教的大家庭。土著人原有的许多教堂按照盎格鲁撒克逊的风格得到了扩建或重修。在罗马人时代遗留下来的筑有城墙的城镇中,还兴建了许多大教堂。原有的圣所仍在使用,这种宗教崇拜的延续性,超越了单一的选择:选择本土的基督教,还是选择罗马教会。现在很多天主教大教堂还是在当年盎格鲁撒克逊小教堂的基础上扩建的,而后者又是在罗马化的英格兰人的神庙的基础上兴建的。

奥古斯丁此行是前来敦促撒克逊人、朱特人、弗里斯兰人等压迫者皈依的。因此之故,他遭到了当地教会领袖的敌视,被视为鸠占鹊巢之辈。奥古斯丁召集威尔士的主教前来开会,却没有起身与他们寒暄,这种傲慢态度刺痛了对方。主教们认为这是典型的罗马人做派。不管怎么说,本地的主教鄙视日耳曼首领;他们并未想方设法使之皈依基督教。这些僧侣和传教士出身的主教在受教育过程中崇拜的是凯尔特圣徒(想一想康沃尔郡的小教堂),在他们看来,以主教和行政人员为主的教会既没有权威性,也没有优点;而这些行政人员却愿意并且准备为异族国王效力。塞汶河对岸的教士不肯与罗马化的教士同吃一个盘子里的食物,他们甚至不允许自己的狗去舔对方用过的盘子。然而,他们输掉了这场信仰之战。罗马教会成为英格兰的基督教会,英格兰人的旧有信仰被断送掉了。这绝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文化遗忘症的例子。

至于日耳曼国王,他们认识到了罗马信仰的全部好处。比起战神沃登,基督教能够在战争中给他们带来更有力的支持,基督教的上帝比托尔更能提供有效的统治权力。为了证明这一点,某位异教的祭司不惜毁了自己的神庙。罗马教会更喜欢强势国王和中央集权制政府的统治;这样的政治制度会让宗教的操控工作变得更加简单易行。教士们都是王国中的识字阶级,每当发布司法文书、产权证书和通告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国家不可或缺的管理者。第一批传教士刚刚在萨尼特落脚,附近的国王们就纷纷颁布法律。“凡杀人者,赔偿一百先令。拽人头发者,赔偿50塞塔斯(银便士)。”

国王们也愿意在公共仪式中作为人民的化身,充当宗教礼拜仪式的准主持人。这是强化个人权威的有效办法。它可以赢得百姓的尊敬,保证臣民的服从。在英格兰,国王与圣徒在同一时期出现了,二者经常合二为一。国王埃德温和国王埃塞尔伯特是后人熟知的两位圣徒:圣埃德温和圣埃塞尔伯特。偶尔也会出现反弹的现象。肯特国王西吉伯特因为宽宥敌人而惹人厌烦,被两位族人给杀掉了。

不过,总的来说,基督教有助于促进国家的统一。采用天主教古老的箴言:“在一起祈祷的人们就应该待在一起。”传教士鼓吹道德禁律,这对于国家倡导的社会禁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从7世纪贵妇人的墓葬遗物中可以看出,她们的装饰物品更为一致,从肯特到威塞克斯,从麦西亚到东盎格里亚,都是如此。统一的教会似乎也呼唤统一的英格兰国家。用教宗格里高利一世的话说,正是基督教皈依时代让全国人民变成了“英格兰种族的盎格西恩人(Angelcynn)”。不久,“在英格兰(Engla lond)长眠的圣徒名录”就编成了。当比德写下“英格兰民族的神圣教会”这句话时,他暗中排除了威尔士人和皮克特人。正如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英格兰人是基督教会创造出来的。

所以说教会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这就是各个教区的边界与过去各个部落王国的边界相同的原因。伍斯特与惠斯属于同一个地区,赫里福德与马戈恩塞坦属于同一地区。权威的边界线一直在延续使用。教区会议很像贵族会议,与会人员在这里争论法律问题,会见亲属。主教都是贵族出身,是各家王族的代表。当国王在伦敦召开宗教会议时,世俗领主和宗教领主都会出席。

国王的敕令一成不变地使用教会的口气。约克大主教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与国王共商国是,他们负责起草国家的法典。只有诺曼人来了之后,教会和国家才出现形式上的分离。修道院院长和主教本着类似的精神,经常随显贵出兵作战;谢尔伯恩的主教希赫蒙德,在反击北方侵略者的血腥战斗中被杀。他在履行先前异教中指导武士军团的高级祭司的角色。

有“高级教堂”(minsters)之称的大型组织建立起来了,这里住着教士和僧侣,正如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所表明的那样,它需要帮助周围的地区。在7至9世纪之间,英格兰兴建了数以百计的此类机构,所以每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高级教堂。它们展现了基督教英格兰的原初风貌,它们带有新生事物的干劲和力量。它们是赞助中心和学术中心;它们维护贸易和农业。它们通过征收地租,将周围的农村组织起来。它们实质上是王家宫廷,它们的男女修道院院长是贵族阶级中的一员,而耶稣就是皇帝。它们储存金银财宝以及圣徒的遗物。传教士需要在牧区奔走传道;这就是为何今天的英格兰依然分布着标示崇拜场所的石制十字架。

然而,高级教堂的宗教权力在逐渐丧失,因为村庄教堂和教区教堂变成了英格兰各地的模式。但是高级教堂依然保留下来了,有些变成了大教堂和主教座堂,有的则化身为新兴的小镇,获得了新生。它们的名称也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体现在阿克斯明斯特、基德明斯特、威斯敏斯特和其他1 000多个地名当中。还有很多城镇(赫克斯海姆、巴金、哥德尔明、昂德尔、雷丁、沃金)也是这些早年机构的直接残存物。到了这个时候,高级教堂在英格兰真的是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