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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一天,远在麻烦开始之前,他一句话都没有跟人说就悄悄溜走了,从此一去不回。后来,又有一天,在过去了整整四十三年之后,在一座英国小镇上,他刚一迈进自家大门,就倒地不起了。那天出事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刚刚下班回到家;可一切本来就已经太晚了。他不管不顾,听之任之太久了,而除了自己,他没有别人可怪。
他早就预感到了要出事,预感到了自己要垮。这不是自打他记事起就徘徊在他身边的那种对毁灭的恐惧,而是另一种预感,仿佛某个处心积虑又肌肉发达的东西不慌不忙地向他压来。这不是突如其来的一击,更像是一头野兽缓缓地扭头看向他,认出了他,随即伸出肢爪来要将他扼杀。就在虚弱感掏空了他身体的同时,他的思维依旧清晰;清晰如斯的头脑里,冒出的却是荒唐的想法:这一定就是饥寒至死,或是被压在一块巨石下面窒息而死的感受吧。哪怕他此时心急如焚,这样的类比还是让他眉头一皱:瞧见情节剧疲劳的后果如何了吧?
下班的时候他就觉得疲惫,是那种偶尔会在一天结束的时候莫名其妙找上门来的疲惫,近几年来尤为频繁,每当这时他就只想坐下来,什么也不干,直等到那精疲力竭的感觉消退,或是等到有双强有力的臂膀过来将他抱起,带他回家。如今他老了,至少也是快老了。这样的愿望就像是一段记忆,仿佛他记得很久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将他抱起,带他回家。但他认为那并不是记忆。他人越老,心头的愿望有时就越幼稚。他活得越久,他的童年就离他越近,越来越不像是对他人生活的遥远幻想了。
在公交车上,他努力想找出那疲劳感的根源。这么多年了,他还在这么干,努力想把事情搞明白,寻找种种解释,借此减轻那种恐惧感:生活还会让怎样的事情发生呢?每天结束的时候,他都要回顾一遍自己走过的路,直到他找对了那种种不幸的正确组合——正是这些不幸让他在一天终了时如此虚弱,仿佛这样的认知(如果这算得上认知的话)真能缓解他的痛苦。衰老,首先登场的很可能就是它了,长期损耗,无可替换的磨损件。或者是早上紧赶慢赶着去上班,其实他迟到个几分钟,没有人会在意,也没有人会犯愁,而这样子又急又累地赶一路有时会让他一整天都喘不过气来,烧心地痛。或者是他在员工厨房里给自己泡的那杯有问题的茶,让他的肚子里面汩汩冒泡,预示着腹泻的到来。他们把一罐牛奶放在外面一整天,没盖盖子,就放在那里一面吃灰,一面饱吸他们来来去去时带进来的腐气。他真不该碰那牛奶的,可他抵挡不住啜上一口茶的诱惑。或者,他纯粹就是劳累过度又没掌握技巧,去又推又搬那些他根本就不该碰的东西。又或者,他可能是心痛了吧。他从来都不知道心痛何时会来,从何而来,要待多久。
可就在他坐上公交车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身上出了点不同寻常的事情——那是一种越来越强的无助感,让他不由自主地呻吟起来,他身上的血肉一面发热,一面萎缩,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陌生的空虚感。一切发生得慢条斯理:他的呼吸节奏变了,他开始战栗,出汗,眼看着自己垂头弓背,蜷成一团自暴自弃的人类形态,对此他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一具等待痛苦、等待解体的人体。他冷眼旁观着自我,他的胸腔、髋关节和脊柱的分解让他有一点惊慌失措,仿佛肉体和精神正在彼此分离。他感觉到膀胱传来一阵剧痛,意识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又慌乱。你在干什么?犯病了吗?别发神经了,深呼吸,深呼吸,他对自己说。
他下了公交车,步入二月的空气中——那是寒流突降的一天,他身体虚弱,浑身发抖,遵照自己的指令做着深呼吸。他没穿够衣服。他身边的其他人都穿着厚重的羊毛外套,戴着手套,围着围巾,仿佛他们凭着实践经验,早就知道这天到底有多冷,而他,尽管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却还是不知道。又或者,不同于他,他们也许听了电视和收音机上的天气预报,然后兴高采烈地拿出了他们专为这样的用场才压在衣橱里面的厚衣物。他身上还穿着那件他一穿就是大半年的外套,足以抵挡雨水和寒意,而在天气暖和的时候又不至于太热。他从来都说服不了自己为不同的场合和季节囤积一橱的衣服鞋子。这是一种勤俭节约的习惯,于他而言已不再必要,可他就是改不了。衣服只要穿着舒服,他就喜欢一直穿,直到穿破为止;他还喜欢想象,假使他能看见自己从远处走来,那他仅凭身上的衣服,就能一眼认出自己来。而在那个寒冷的二月傍晚,他为自己的节俭,或者是抠门,或者是苦行——管它是什么呢——付出了代价。也许,那其实是他心中的不安,是一个与周遭环境依然格格不入的外乡人的心态,总是轻装出行,这样等到他需要告别这里的时候,就可以将外套一把甩开。他以为就是这么回事,天太冷了。他穿得不够,出于他个人的愚蠢理由,而这场严寒让他抑制不住地打起了冷战,由内而外地瑟瑟发抖,让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骨眼看就要散架了。他站在公交站台上,不知所措,听着自己的呻吟,明白自己的意识开始恍惚,就好像他打了片刻的小盹儿,刚刚醒过来似的。他强迫自己动起来,可他的胳膊和双腿却像是没了骨头,他的呼吸声像是短促、沉重的叹息。他的双脚像是灌满了铅,失去了知觉,冻僵的血肉裂开道道缝隙,针扎般地痛。也许他应该坐下来,等待这一阵发作过去。可是不行,那样一来他就得坐在人行道上,被人当成是流浪汉,他也有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他强迫自己往前走,艰难地迈开步伐,一步接着一步。此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回家,赶在他的气力耗尽之前,赶在他倒毙旷野之前,他的尸体会在原地就被撕成碎片,散落各处。从公交车站回家的路他通常要走七分钟,约摸五百步。他有时候会数,借此淹没脑海里乱哄哄的声音。可那天傍晚,这段路一定走了不止七分钟。他感觉似乎走了不止七分钟。他甚至都不能确定他还有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他好像从一些人的身边走过,有时候他会打个趔趄,不得不找面墙,倚上几分钟或是几秒钟。他已经完全分不清楚了。他的牙齿在打颤,等到他终于摸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已经一身大汗了;他一打开门,就坐在了门厅里,任由燥热和眩晕将他压倒。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
他的名字叫阿巴斯;尽管他自己没有察觉,但他进门的动静其实很响。他的妻子玛丽亚姆听到他在摸索钥匙,接着又听到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而换作平时他都是悄无声息地溜进门的。有时候,玛丽亚姆甚至都不知道他回家了,直到他站在她的面前,一脸微笑,因为他又逮到她了。这就是他爱开的一个玩笑,总爱吓她一跳,而她又总是被他吓着,因为她没有听见他进门。那天傍晚,钥匙插进门的声响惊动了玛丽亚姆,对于他的归来她感受到了片刻很是平淡的喜悦;紧接着,大门砰的一声响,她听到了他的呻吟。她出屋来到门厅,就看见他坐在地板上,挨着门口,两腿在面前摊开。他的脸被汗水打湿了,他的呼吸困难,气喘吁吁,他的双眼迷茫地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阖上。
玛丽亚姆在他的身边跪下,叫着他的名字:“噢,不,阿巴斯,阿巴斯,你这是怎么啦?噢,不。”她把他那只滚烫潮湿的手放进自己的手心。她刚一触到他,他的眼睛就闭上了。他张着嘴,费力地喘着气,她看到他的裤管内侧已经湿了。“我来叫救护车。”她说。她感觉到他的手轻轻地握紧了自己的手,过了片刻他呻吟着说了句:不要。接着他又低语道,让我休息。她身子后仰,跪坐在脚后跟上,他的无助让她惊恐万分又不知所措。他的身体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与恶心中起伏着,她又叫了一遍他的名字,握紧了他的手。又过了一小会儿,她开始感觉到他的躁动在平复。“你做了什么?”她柔声问道,喃喃地问着自己,喃喃地问着他,“你对自己做了什么?”
她觉察到他努力想要站起身来,于是将他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肩上,帮助他挣扎着爬上楼梯。不等他们走到卧室,他就又开始浑身战栗了;玛丽亚姆承受住他的体重,硬是架着他走完了上床的最后几步路。她匆匆脱去他的衣物,擦了一把他身上沾染秽物的部位,再给他盖好被子。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先给他宽衣擦身,再给他盖被子。也许这只是一种敬重身体发肤的本能吧,一种多余的、她从来没有多想过的礼仪。忙完这些后,她在他的身边躺下,卧在被单上面,而他则在一旁一面发抖,一面呻吟,一面出声地啜泣,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不要,不要。等到阿巴斯终于不再战栗,也不再啜泣,甚至像是睡着了的时候,玛丽亚姆便回到楼下,拨了诊所的紧急电话。大夫在接到她电话后的几分钟内就现身了,完全出乎她的意料。那位大夫是玛丽亚姆从未在诊所里见过的一个年轻女人。她脚步匆匆地进了屋,面带微笑,态度友善,仿佛这里并没有出什么特别吓人的事情。她跟着玛丽亚姆上了楼,瞥了一眼阿巴斯,然后环顾四周,想要找一个地方搁手提包。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深思熟虑的,好像是在告诉玛丽亚姆不要恐慌,而既然大夫已经来了,她也确实感觉自己镇定了不少。大夫给阿巴斯做了检查,测了他的脉搏,用听诊器听了他的呼吸,量了他的血压,拿灯照了他的眼睛,又取了他的尿样,往里面放了一张石蕊试纸。接着她又问他问题,问他出了什么事,有的问题重复了好几遍,直到他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她的声音与举止中透着的不是担心,而是礼貌与关怀;她在和玛丽亚姆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甚至还抽空和玛丽亚姆相顾一笑,她的牙齿闪亮洁白,她深色的金发在卧室的灯光下泛着光。他们是怎么学会这一套的?玛丽亚姆不禁疑惑。他们是怎么学会如此从容淡定地处理受伤的人体的?就好像她面对的是一台坏掉的收音机似的。
大夫叫来了一辆救护车,等到了医院他们告诉玛丽亚姆,阿巴斯犯的是糖尿病急重症,还没有达到昏迷的程度,但也够严重的了。他们告诉他,这是迟发性糖尿病,出现在步入衰老的人群身上。通常这病是可以治疗的,可他不知道自己得了病,之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治疗,因此发展成了急重症。现在要完全说清楚会有什么样的后遗症还为时尚早。他的家族有糖尿病史吗?他的父母、叔伯和阿姨有得病的吗?阿巴斯说他不知道。第二天,专科医师在给他做检查的时候说,糖尿病不会危及生命,但从他的运动反应(1)来看,他的大脑可能受到了某种损伤。没必要如临大敌的。他有可能还可以恢复部分丧失的功能,也有可能恢复不了。时间会给出答案的。他还得了轻度中风。常规检查可以明确他的身体情况和对应疗法,但在此期间他得再留院观察一日,如果没有出现进一步的状况,那他就可以回家了。医师给他开了一份长长的禁忌清单,让他服药,又叮嘱他要请病假,别去上班。这年他六十三岁,而事情还远不止这么简单。
玛丽亚姆给他们的两个孩子汉娜和贾马尔打了电话。她告诉孩子们出了什么事,一遍遍地安慰他俩,不停地兜着圈子,免得他俩立马往家里赶。如果没有出现进一步的状况,他明天就能回家了,她告诉他俩。“你说的状况是什么意思?”汉娜问道。“医生就是这么说的,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状况。”玛丽亚姆答道。她在有样学样地模仿医护人员,那些人好像是要让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所以这样做也许对阿巴斯是最好的,而让汉娜和贾马尔匆忙赶回家只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刺激。她自己也在医院里上班,知道大家有时候面对生病的亲属会过分大惊小怪。“他们现在正给他治病呢。他们说他情况稳定。不,没有必要急急忙忙赶过来。他哪儿也不去。你们当然可以随时过来看他,可真的没有必要着急。你们想来的时候就来。他现在没事了。他们在治他。不,他以后不需要每天打注射,贾马尔。他这会儿要打,可用不着打很久。他得服药,膳食得遵照医嘱,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注意事项,我会定期检查的。比方说?哦,他脚上的裂口和擦伤啦,血糖啦,还有别的一些事情。他们会教我的。他不会有事的。他过不了多久就又能硬朗起来了。别担心,他不会有事的。是的是的,近期来看他。”
这场病让阿巴斯精疲力竭。就连做一些小事情都让他又是打颤,又是冒汗,一面发出沮丧的呻吟。没人帮忙,他甚至都坐不起来。他一直都觉得饿,可食物又让他想吐。他唾液的味道似乎有毒,他的口气闻上去就像下水道。每当他强迫自己吞咽食物的时候,他就会恶心干呕。医院糖尿病组的一位护士上门来探视他,向他(还有玛丽亚姆)解释他需要如何照料自己。她定下了规矩,给了他们小册子和指导建议,然后就嘟嘟囔囔地出去了。她走了以后,他感觉更加精疲力竭了。又过了几天,他还是没法儿独立走完去洗手间的那区区几步路;玛丽亚姆在离家之前,只能给他拿来一只塑料桶,放在床边,以防他内急。他迫不得已用了一次,像个宝宝一样坐在桶上,伴随着他的嘟囔声和呻吟声,他的身体一通稀里哗啦,一发不可收拾——被糟蹋、被欺骗了一辈子,到头来它也让他丢脸了。接着,等到他终于完事了,他却没法儿好好地把自己弄干净,没法儿像平常那样洗自己的身子。他从来都不习惯用厕纸,那样子事后总还是觉得脏,而如今他却只能躺回床上,感觉就好像是风干的秽物在他的屁股上面结了一层硬壳。有时候他会魂不守舍,遁入睡梦,或是神游出窍,游入那些寂静的深处——他总忍不住要回到那里,而他又憎恶回到那里。哪怕是在恍惚之中,他也知道他已经不管不顾,听之任之太久了,这么多年来他其实一直都知道。有那么多的话是他早该说的,而他却任由沉默凝结起来,最终不可撼动。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在了,觉得自己遥不可及,紧紧攀住一根细绳,细绳从卷轴里越放越长,而他也在一点点地消融瓦解。可他人还在,又醒了过来,接着他想起了以前出海的时候偶尔会做的那个梦,梦见自己攀住一根绳子,而他的身体正在湍急的水流中消融瓦解。
等到他的身体好些了,他整个人变得易怒了,尤其是面对他自身的虚弱,可他表现的形式却是冲着玛丽亚姆说一通又一通的气话。那些话让她很受伤,可他控制不住自己。有时候他受不了她进到屋里来,对着他喋喋不休,在衣橱里或是她的床头柜里翻来找去,不知在找什么;受不了她把手掌放到他的额头上,或是扶他起来,好给他换枕头,或是把厨房里的收音机帮他拿进来。让我一个人待着。别小题大做了。有时候他又受不了她不在那里,受不了她身在别处,而自怜与自恨的泪水正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淌。我受不了这个。我再也受不了了。他是一个罪孽深重的游子,虚度了全然徒劳的一生后,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害了病。说话让他痛苦,让他的胸腔生疼,而他也太累了,懒得去解释。他的话根本讲不通。从她脸上的困惑不解中,他能看出这一点来。可他又没法儿让自己说出讲得通的话来。他想要一个人待着,可每当他试图告诉玛丽亚姆这一点时,他只能发出一串语无伦次的辱骂,然后抑制不住地落泪哭泣。
可他一天天地有了力气。他可以独立下楼了,需要的话也可以再自己上楼,虽然花的时间要久一点。他能吃下东西不吐出来了,也习惯了新的膳食——他发现这些东西也没什么难以下咽的,只是寡盐少糖。他能照顾自己了,他对她说。是时候她回去上班了。他不是废人,只是有点虚弱。只要再慢慢调理上一阵子,他就没事了。三周过后,她回去上班了,这让他如释重负,尽管这样一来他就得一个人面对漫长而沉默的一整天了。他想要读书,可他很难集中精力,举书的动作又太吃力。他一天天地有了力气,等到他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他就会告诉玛丽亚姆所有那些他一直瞒着她的事情。
玛丽亚姆的确在医院上班,可她做的不是什么伟大光荣或是救死扶伤的事情。她在员工与访客食堂里上班,她知道如果再不回去,她就要丢工作了。食堂经理在电话里就是这么跟她说的,好言好语说的,当时她正打电话给经理,请他再批两个礼拜的假。噢,拜托,她没指望还能拿工资,只是再给她两周时间,让她确定阿巴斯真能照顾自己,可经理说不行,抱歉,他们人手不够。玛丽亚姆在那儿工作很久了,食堂经理也是,但时势艰难,工作难找。食堂经理和她都没有跳槽的打算。而且玛丽亚姆好像也没有资质去做别的事情。她已经在医院里工作二十年了:先是做清洁工,后来有了孩子,两人商定由她留在家里照看孩子,再后来孩子们大了,她又在医院食堂里找到了工作。她时常想着自己应该去做点别的,做点更有挑战性的工作,能让她的自我感觉更好,十有八九也能挣得更多,但她甚至从来都抽不出空去找找看。她也和阿巴斯提过这个想法,他点点头,发出赞同的声响,但并没有鼓励她。她并不知道那份更有挑战性的工作该是怎样的,也许他也不知道。她一直干着的就是这种工作,她也认识医院里的许多人。人们来了又去,但有一小撮人在那里已经待了很久了。她不想丢掉工作,这个时候不行,阿巴斯都已经这样了。她又不能跑去跟食堂经理说,谁稀罕你这破工作,反正我也受够了,我这就去银行再找份工作。她别无选择。况且,她也已经习惯了让工作填充自己的生活。她一辈子都是这样过的,永远都知足常乐,永远都顾全大局,而现如今,再要当刺头,再要去冒险,已经太迟了。她从来就没有那股子硬气。
回去上班后的最初几日,阿巴斯出事带来的打击再度袭上她的心头——那个男人以前几乎从来不生病,如今却如此虚弱又迷茫,如此愤怒,如此轻易、无来由地落泪啜泣。而一想到她不在的时候他就是那副模样,她就更受打击了。不知怎的,只要他就在她的面前,她就能沉浸在“需要做什么”的细节之中,哪怕有时候就连靠近他都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可是一旦拉开距离,他就会支离破碎地浮现在她的脑海中,化为一节节骇人的片段,让她挥之不去。和她共事的几个朋友问起他的情况,她简单地作了答,一面反复咀嚼病房发来的简报。这些简报帮助她将自己遭受的打击弱化成某种更加司空见惯的东西,将刚刚发生的变故置入熟悉的剧情背景之中。谁家没有一个爸爸,或是姐妹,或是丈夫,或是邻居在同慢性病做抗争,要不就是等着动大手术呢?咀嚼完了自己的简报,她又听起了朋友们的,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把悲剧变得可以容忍,将报告中所描述的悲惨境遇怪罪到医生、命运,甚至是不幸的患者本人头上。这样也好。他们不是她可以敞开心扉的朋友。她没有那样的朋友,除了阿巴斯。她担心自己一旦敞开心扉,只会引来一阵排山倒海般空洞的同情,她估计和她共事的这几个朋友最多也就只能如此了。要是他们向她敞开心扉的话,她很可能最多也就只能如此。人性的百态,只需浅尝辄止地揣摸一下也就足够了,真的足够了。
事实上,她并不愿意去想他此刻的状态。她想要在一天当中能有区区几个钟头可以不去想这件事,可她就是忍不住。让他一个人待上一整天,这么做真的不对,可医生说他正一点点地好起来,值得一试。药物正在起效,他会没事的。别整天围着他小题大做,她说,让他自己照顾一下自己,让他学习。别小题大做,他也是这么说的。她知道他想要她出门去,好一个人面对沉默。可他还不行呢,老是打翻东西,大便失禁,孤零零地坐在那里整日哭泣,这么做真的不对。他对她说话粗鲁,这让她伤心,他平常不是这样的,可她也只能慢慢习惯了。他病了,再者说,只要她愿意,反正她还是要小题大做的,不然她还能怎么办呢?
别围着他整天小题大做,让他自己照顾自己——这话是他们的固定医生门德兹大夫说的,说得好像她自己不是个小题大做王似的。她对玛丽亚姆的态度很坚决;自从许多年前,玛丽亚姆头一次带孩子们去看她的那天起,她就一直是这样。她的医嘱必须得到充分遵守,她的诊断往往带有责备的意味,仿佛有错的人是玛丽亚姆。门德兹大夫是位西班牙女医生,一位非常固执的医生,在玛丽亚姆看来。她和玛丽亚姆差不多同龄,从医多年,随着年岁渐长,她体态发福,人也变得越来越像个五大三粗的女摔跤手了。也许这确实是玛丽亚姆自己的错,她没有找对方法,让医生不要再欺负她,可她和玛丽亚姆说话的口气就好像是她不懂怎么照顾自己似的。在做出了糖尿病的诊断后,她又教训起了阿巴斯太过疏忽大意。年纪大的男人都太好面子,不肯去看医生,一直拖到自己真的出了大事,一下子拖累了所有人,她说。男人到了他这个年纪,理当定期去做血检的,那样他们好些年前就能诊断出他的糖尿病,顺便也能控制住他的心脏问题了。现在他的孩子们也必须每年至少做一次血检。这种问题是会家族遗传的,她说。也好在阿巴斯现在没有力气;他要是身体还好着,是绝不会容忍她用那种腔调跟他说话的,管她是不是医生。就在那位倔强的西班牙女大夫教训阿巴斯的时候,玛丽亚姆感觉自己像是看到了阿巴斯的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她情愿把那看作是他惯常的坏笑,先按捺住心中的嘲讽,攒成一笔,等他日后有了力气,再如数奉还。
接着,她又想起了他以前的样子,想起了那么多年以前她在埃克塞特见到他时的样子。自打他病倒后,她就时常想起他那时的形象,那个她十七岁那年遇见的男人,不是为了和现在的样子作比较,或是痛惜他韶光不再,而是把这当作一件开心事,当作一段会自发走入她的脑海,让她莞尔的回忆。也许这也是在悼念那份如今已经荡然无存的从容吧。
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埃克塞特的博姿药妆店。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就像是发生在一段虚构的人生中一样。他俩当时都站在那里排队,这时他露出了微笑。人们像那样与她目光相交的时候,并不总是会露出微笑,反正她觉得他们没有笑。多数情况下,她不等读出他们眼中的神情,就已经把目光别开了,所以也许在她打断目光接触后,他们确实微笑了,但那时候的她害怕他们鄙夷、讥讽的神情,还有他们愤怒的面孔,因此宁可不要知道真相。他是一个颀长、健壮又黝黑的男人,身穿浅棕色的高圆翻领套衫和牛仔布夹克。他排在她前面,趁着他东张西望、等着轮到他的工夫,她得以好好打量了他一番。就在这时他回过头来,看到了她,接着又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露出微笑。这让她感觉很好,这微笑,好像她是一个他认出了的人似的,好像他俩同时对某件事情心领神会,某件除他俩之外,在场的旁人全都一无所知的事情。后来她得知了他是水手,对此她一点也不惊讶。他看上去就像,像是一个见过世面、做过事情的人,一个品尝过自由的人。她就出生在埃克塞特,从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也没有做过什么事情。她那时和费鲁兹还有维贾伊住在一起,那样的日子正一天比一天难挨。一想到费鲁兹和维贾伊,她就浑身一哆嗦,回回都是,哪怕过了这么多年;她舒展了一下肩膀和脖颈,然后轻轻地把这段记忆推开。
仅凭她看阿巴斯的那第一眼,她当即就明白,他做过事情,哪怕她对他一无所知。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神情,一种不好惹的神情,仿佛是在说,我是不会不声不响忍气吞声的,不管你脑子里面盘算的是什么。她只能说那是一种不好惹的神情。等到后来她了解他一些了,她看到那神情并非一直都在他的眼里,只有当他不喜欢他看到的或听到的某样东西的时候才会一闪而过,或者当他怀疑自己遭人轻蔑的时候。他无法容忍轻蔑,一辈子都是这样,甚至到了犯傻的程度。有时候那神情像是在熊熊燃烧,他的眼睛闪着光芒,他的面庞愤怒而坚定,仿佛他的思想带着他去了别的地方。而当他没有像那样山雨欲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又大又平和,像是一个喜欢看世界的人,而她与他初遇的那一回,她觉得他是一个喜欢让别人开心的人。
是的,那就是他永远会停留在她记忆中的样子,只要记忆尚存——那个颀长、不安的男人,她是在念完了最后一年书之后的头一个夏天遇见的他。那时她在一家小餐馆里上班……而如今,过了整整一辈子,她还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她那时想着,如果她挣的钱够多,她就能搬出费鲁兹和维贾伊的公寓,和一同打工的一位朋友合租一间房。但她的工资真的很低,工作又累又枯燥,虽说她喜欢她的工友们。那时的一切都很艰难,所以跟合得来的人一起干活真的非常重要,那些人面对一切都哈哈笑着,仿佛他们的整个人生都是一个愚蠢的玩笑。后来她在一家工厂里找到了报酬更高的工作,她再次见到阿巴斯的时候,就是在那里上班的。她依然会时不时地去那家小餐馆喝杯茶,见见曾经的工友们,每次都能吃上一块免费的奶油蛋糕。正是在那里,她第二次见到了他。他瞟了她一眼,便认出了她。他犹豫了一下,看到她对他微笑,于是走上前来。他端着托盘踌躇了片刻,然后坐了下来。
“博姿。”他说道,面带微笑。
“很高兴见到你,博姿先生。”她答道,两人随即都哈哈笑了。
他俩接着又聊了一小会儿,然后他便向她道别,说声回头再见。他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说他在当船员。她也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说她在工厂里上班。不知怎的,哪怕只是这样的对话似乎也妙趣横生。虽然说不上来为什么,但她知道,自己还会遇见他的。那天他说的话和她回的话,大部分她已经想不起来了,留下来的只有那些话带给她的感觉;她吃不准她能不能把那种感觉说出来:是激动,是期待。她记得他看着她的样子,记得她从他眼中看到的愉悦,还有这一点带给她自己的感受。
她第三次遇见他的时候——幸福的第三次,就像他后来说的那样,因为幸福总是在第三次到来——是在厂里面。在那里见到他真是让她大吃一惊,从他狡黠、开心的微笑中,她看得出来这并非巧合。他在那里找了份工作,因为他想要上岸休整一段时日,他说。他来埃克塞特,本打算在一位朋友家小住几日,结果乐不思蜀,心想不如就再多待上一阵子吧。与此同时,他也在工厂里面找了份工作,因为人总得干活嘛,不然就给别人平添负担。他老是在流水线上玛丽亚姆的工位附近晃悠,最后工头都开口骂他了,可他还是要过来和她说话。工头是个瘦瘦的男人,长得像只黄鼠狼,喜欢气呼呼地迈着大步走来走去,四处找茬,跟所有人吵架。阿巴斯立刻就被他找上了茬,花了整整一两天时间才学会如何不被这人盯上。他的工作是给几条流水线供应他们需要的材料,所以但凡用不着他的时候,他就可以游来荡去,一面向女人们施展魅力,一面躲开工头。下班后他会陪她走回家,嘴里还在说个不停,逗得她哈哈大笑,肆无忌惮地恭维她。她知道自己在被人追,事后她会在漆黑的夜晚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心潮澎湃地想着这件事的意义。那一整个礼拜他俩都是这样过的,一直在说话,到了第三天两人牵上了手,第四天傍晚有了临别的一吻,而就在那个周末,他们第一次做爱了。那也是她的人生第一次。她事先告诉了他,以防会出什么事。她也不确定会出什么事,但她听说过有什么东西会破,还会出血,所以她想要让他知道。他问她是不是确定要,她说她确定。他真的好帅。
玛丽亚姆很想让她的记忆就在那里停歇一会儿,就逗留在她初遇的那个阿巴斯的音容笑貌上,可她压制不住近在咫尺的费鲁兹的存在。她那时还和费鲁兹还有维贾伊住在一起,他们对阿巴斯的事情一点也不满意。起初他们不满意她交男朋友。随后他们又不满意他的年纪,大得可以当她爸爸。他二十八,她告诉他们的,也是他告诉她的。接着他们又不满意他是水手。那是群又野又不负责的男人,维贾伊说。一群酒鬼。他只是在利用你。像他那样的男人脑子里面只想着一件事。
那是一个可怕的晚上。她本该在电影院和他碰头的,可他们不肯放她出门,冲着她一通危言耸听的教训,吓得她不敢动弹。第二天一早,不等别人起床,她就收拾了几件衣物,用一只购物袋装着,出门去找他,找阿巴斯,上他借宿的朋友家。他一定是猜到了她会来,猜到了前一天晚上他们不放她出门。他就站在窗边,一大老早的,望着窗外,寻找她的身影;一看到她,他立马就冲下楼去,把她让进公寓。
“你怎么啦?”他问道,一面把她拉进屋来,然后轻轻地关上门,免得惊醒了他的朋友。“我以为……我以为你再也不想见我了。”
“他们不让我来。”她答道——尽管此刻的气氛紧张,但看到他如此焦灼不安,她还是感到了一阵狂喜。
她和他说了家里的争执还有辱骂,他说那我们就离开这个地方吧,她心想,那好吧。她很乐意远离这个泥潭,远走高飞,将它抛在身后。她不知道她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也不知道费鲁兹和维贾伊能不能让人把她遣返回来。所以一听到阿巴斯说,得啦(2),我们离开这里吧,她就说算我一个,我跟你走。不必停下来思前想后,不必回到她已经习惯的那种屈辱的生活——这种感觉妙极了。
当她看到他垮掉的躯体倒在门口时,她想到了死亡,他的死亡,她自己的死亡。后来,他的倒下让她想到他的离去,接着又想到她自己的人生,想到它的开端和它永无休止、悄摸无声的转折。她正是从费鲁兹那里得知了自己如何来到人世间的故事——她身世开端的故事。她是被人在埃克塞特医院的急诊室门外发现的,一个弃婴。一名值夜班的护工——他的名字没人费神去记——走出门外,想要看看天色破晓,顺便抽支烟,却看到脚边有一个包裹。那是一个钩针编织的米色襁褓,上面别着一只棕色的信封,像是一个送货地址,或是一份标签。当那个夜班护工看清了襁褓中是一个婴儿时,他也许露出了微笑,又也许他不确定自己是该把孩子抱起来,带进屋里暖和暖和,还是该叫一个知道究竟该怎么办的人过来。有时候护工想要帮忙,护士们反倒恼火,好像生怕他弄坏了什么东西,或是弄伤了病人,或者总而言之就是粗手笨脚的。他收起没有点燃的香烟,回到屋里,把事情告诉了另一名值班的护工。两人叫来当班的医院护士,后者一把抱起襁褓,匆匆地进了屋,玛丽亚姆估计那护士还给了护工们责怪的一瞥,两人则对她的小题大做交换了一个眼神。
她这般戏剧性地来到世上时,真是一个小不点,体重只有四磅多一点点,出生不过两三天。检查她的医生说她被照顾得很好。她的母亲可能是个十几岁的少女,医生说,仅从宝宝的体形判断,但那也只是猜测。玛丽亚姆很想知道,就在医生和医院护士分享这条信息的时候,两人彼此之间会怎样挤眉弄眼做怪相呢?而在当时,人们又会用怎样的词来形容像她母亲那样的女孩呢:破鞋、荡妇、婊子?没有人告诉她这样的细节,所以她别无选择,只能平添一些自己的笔触,来把画面填充完整。比方说,她就吃不准那个钩针编织的米色襁褓,不确定她所听说的那个故事里面有没有这样东西,还是说那是她自己加进去的,因为在她的想象中,一个弃婴就该是那样包裹的。她自己就有一个钩针编织的米色襁褓,用来裹她的两个宝宝,有时候她一摸到那襁褓,就会想到,我的母亲。然后对那个从未出现的人心生出一股柔情来。
与此同时,就在医生继续给宝宝做检查的时候,医院护士给警察打了个电话,以防母亲还在附近。另外,她还反对任何人去碰那只信封,以防里面装有对警方有用的证据。谁都说不准这样的案件背后藏着怎样的骇人内幕。很有可能,那位母亲之所以抛弃自己的宝宝,是出于未婚先孕的羞耻,或是想到单亲妈妈要面对的鄙视与孤独才铤而走险的;但也有可能,遗弃宝宝的不是母亲,而是一位亲属,或是某个伤害了母亲的人。无论如何,不论是谁做的这件事,这都是犯罪行为。1861年《人身侵害罪法案》,费鲁兹告诉她的。她自己也查过了。
警察马上就到了,但他们也追踪不到母亲,或是那个将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外的人,无论他是谁。信封上没写地址,里面只有一页横线纸,一页从学校练习簿上撕下来的纸。纸上写着,她的名字叫玛丽亚姆,他们不让我留下她。从这个名字还有孩子的肤色判断,警方认为母亲肯定是一个外国女人;或者,更确切些,用他们那个年代的优雅措辞来讲,她也许是个不知哪里来的“黑皮”。正如警方所知,有些外国人在对待诸如未婚妈妈之类的事情上,比基督徒怀有更严重的偏见,有时出于羞耻会伤害他们自己的女儿。因此,警方的首要工作就是找出镇上的外国家庭,先从那里开始调查。想当年,这项工作比如今要容易得多,因为那是在闸门放开之前,外国家庭非常少。不过,他们同样在襁褓中找到了许多金发的证据,而且宝宝自己的一小撮头发也是浅色的,不过这样的事情在那些成年后一头黑发的婴儿身上并不罕见。因此,也有可能是那位父亲才是外国人,是他抛弃了那个因他产子的少女,后者又迫于亲属的压力遗弃了宝宝。
警方做了调查,有了点猜想,但没法儿斩钉截铁地公布母亲的身份。要是这起事件还有另一桩关联犯罪,那他们也许还会调查得更努力些,但看起来这不过是又一个姑娘为自己的犯傻付出代价罢了,而根据他们已有的信息——仅仅是些道听途说——头号嫌疑人可能已经不在埃克塞特了。玛丽亚姆被送进埃克塞特的一户人家长期寄养。她的出生日期据推测应为1956年10月3日。
她被安排进的寄养家庭是里格斯夫妇家——一对年迈的夫妻,之前已经领养了另外两个小女孩。玛丽亚姆永远会在心目中把他们当作她的爸妈,哪怕她只是和这对老夫妻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初几年。出于实际目的,他们的姓填补了她自己的名字中空缺的那一部分,于是她变成了玛丽亚姆·里格斯。她最初的记忆就是和他们同住,和两个小女孩共享一个房间的那段岁月。
她们的妈妈是一个高大、行动迟缓的女人,脸颊上有一颗痣。那是一颗好大的痣,有时候她们的妈妈会反复揉弄那里,直到周围的皮肤变得又红又肿。她和她们说话用的是一种和善、单调的咕哝声,永远在说个不停,哪怕就她一个人的时候嘴里也不停歇。当她生气的时候,她的声音变得尖锐,听上去让人揪心,仿佛她正在承受着痛苦。一旦她开始这样子说话,就得一气说上好久才会停,这时哪怕只是只言片语或是微微一声轻叹也会让她再度发作。她给她们做蔬菜乱炖,为了省钱往牛奶里掺水,用板油甜布丁和硬得像石头的司康填饱她们的肚皮。她们都要叫她妈妈。
那是一间冷屋。她们全都穿着几层厚的衣物,妈妈的裙子长得一直拖到脚踝。那裙子让她看起来像是来自另一个时代的人,爸爸有时候管她叫“维多利亚女王”。她把她们仨的头发全都剪得短短的,免得粘上跳蚤蛋,用她的话讲;还给她们洗坐浴,一周一次,三个人合用同一盆水。她们在厨房里洗澡,用一只马口铁澡盆,妈妈拿深平底锅烧了热水,注进盆里。妈妈有一双大手,拿一条厚毛巾用力地给孩子们搓澡,双膝跪在澡盆边的石头地板上,有时嘴里还叼着一支烟。家里唯一有炉火取暖的房间是客厅。厨房里因为做饭还有拿深平底锅烧热水,所以还保留了一点暖气,但洗澡水凉得很快,她们的澡也只能匆忙了事,速战速决。她们的爸爸等她们洗完了再进澡盆,所以她们得趁着水还有丝热气就赶快出来,好让爸爸洗。洗完澡后,孩子们会跑到楼上,用最快的速度钻进被子下面。玛丽亚姆在向自己的孩子们描述这一套洗澡流程时,脸上露出了微笑;她也让他们理解了其中的某些环节还是自有其乐趣的。
她们的爸爸在一爿离家不远的地毯店里上班,经常在家。他以前是地毯店里的货车司机,可他在战争中不幸伤残,是在一次空袭中受的伤,后来他们就不让他再开车了,因为他的视力不好了。一道宽宽的疤痕就在他的右眼下方,像地下隧道一样延伸。商店留下他做一些零工,扫地啦,小修小补啦,反正就是用得着他的时候让他帮帮忙。他出门上班的时候,总是穿西装打领带。那是一套人字呢的旧西装,也是他仅有的一套。玛丽亚姆那时候还不知道爸爸能有工作可能只是商店在做善事,他的工资可能低得可怜。这一点是后来她回想起他的时候,自己琢磨出来的。
在家的时候,爸爸总是在修东西——干点琐碎活计,用他的话讲,嘴里叼着烟斗。他们叫她玛丽,直到很久以后,她才得知自己的名字是玛丽亚姆。爸妈的三个姑娘中,最大的一个是玛吉。玛吉的名字永远挂在妈妈的嘴边:去拿这个,别弄那个,你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板上钉钉的。另外一个女孩是吉尔,她身体不好。下午茶过后,爸妈在听收音机的时候,允许孩子们坐在客厅里。爸爸喜欢让一个姑娘坐在大腿上,爱抚她,亲她的脸蛋,管她叫“你这小笨蛋”。到了晚上七点钟,她们就全被打发上床了,哪怕太阳依然在放着光芒。她不记得自己挨过打或是挨过吼,但玛吉挨过,因为她顶嘴,还爱管闲事。她经常透过锁眼偷窥,还乱翻那些不许碰的抽屉。妈妈说,再没有什么比一个人爱管闲事更糟的了。天底下的麻烦全是那些爱管闲事的人惹出来的。
就在后门边上有一个搭在户外的冲水厕所。厕所的门和门框不匹配,上下都漏出一道好大的缝隙,玛丽亚姆记得有时候早上起来要面对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马桶里的一层薄冰。厕所里有一股动物的气味,就好像有什么别的东西住在那里面似的,她很怕在天黑之后去上厕所。等到她五岁的时候,另外两个孩子都已经被送走了。妈妈解释说,她们被收养(3)了,现在有了她们自己的家。她们是别人的女儿了。她问五岁的玛丽亚姆,愿不愿意从今往后就留在他们家了。玛丽亚姆说她愿意。她其实并不清楚这个问题的意义所在。她脑子里面从未想过她和爸妈在一起的生活较之旁人的生活是不是有什么不一样。她从未想过自己会离开他们,被送去别的人家。
可是,当她的爸妈申请把她留下时,却得不到准许,因为他们年纪太大了。她的妈妈为此嘟囔了好几天,向玛丽亚姆讲述这该是有多愚蠢,竟然说他们年纪太大,不能收养一个孩子,一个他们视若己出的孩子,而之前他们拉扯大三个寄养孩子的时候,却又不说他们年纪大了。爸爸说他目瞪口呆了。每次他认为发生了一件蠢事的时候,总是会这么说。他们甚至考虑要上诉,可是就在这个想法浮出水面的时候,玛丽亚姆却被人从他们身边带走了,因为社工认为这整场风波让孩子感到不安了。她就是这样失去的爸妈。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着一辆车上门来领她,把她带走了,而她完全被蒙在鼓里,因为妈妈和她说话的腔调和平常一样,仿佛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似的。
玛丽亚姆被送进了另一个寄养家庭。她不太记得那一家人的情况了。好像是他们照料的另一个孩子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一个比她大些的男孩子,看上去很容易激动,经常浑身发抖。他们的房子也很冷,但除此之外屋里还有臭气。窗户是从来都不开的,床上的味道很难闻。她的新爸爸是一个大块头男人,只要她挡着了他的路,他就会用力将她一把推开。有一回,他还朝她扔啤酒瓶,因为她哭。她的妈妈人很瘦,留着长发,总是在又撵又拽他俩,还说碰上他俩是她倒了八辈子霉。她回想起童年时,觉得她好像只在那里待了很短一段时间,可是随着岁数渐长,等到她开始认真算日子的时候,她知道她一定是那里待了有一阵子了,因为她是和那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进的学校。也许她只是不想回忆吧。
她对于这段时间的记忆非常混乱。她又有过别的寄养家庭,但她已经记不太清了。有时候她会挨打,这她记得,还有一次那家人外出了,她被一个人锁在房间里一整夜。也许没有一整夜,她最后只是躺在地上睡着了。等到早上她一觉醒来,房门已经解锁了。她一直在哭,一直要找爸爸妈妈,但她再也没有找到他们。她被送去和另一户人家同住,那家人有两个年纪和她相仿的规矩孩子。那位母亲的肤色偏黑,想要一个黑孩子来抚养,所以他们就把玛丽亚姆给她了,因为到了这个时候,她的肤色比起之前黑得愈发明显了。可玛丽亚姆过不了多久就要哭——你已经不是宝宝了,她的黑妈妈说,她也不想和那两个规矩孩子一起玩。这时她已经进了大学校,老是被人欺负。一天,她打了一个捉弄她的女孩。老师在她们的课桌上放了一只花瓶,里面盛了水,插了花,让她们写生,可那个女孩不停地把花瓶移来移去,在玛丽亚姆的画纸上乱涂乱画,还叫她小臭臭。接着女孩又往她的脸上啐了一口,于是玛丽亚姆从女孩手里抢过花瓶,连水带花地朝她扔去。花瓶砸中了女孩的脸。女校长打发她一个人坐在学校礼堂里,等她的妈妈来领她。她的黑妈妈说,她再也不想要她了,于是她被送给了另一户人家寄养,要给她做做规矩。
玛丽亚姆没法儿取悦他们。他们有一个亲生女儿,比玛丽亚姆大一岁。她的名字叫维维恩。这姑娘成天盯着玛丽亚姆,只要玛丽亚姆触犯了父母定下的许许多多规矩中的任何一条,她就会打小报告。父亲是位教师,给玛丽亚姆做了不少阅读测试和智力测试,然后告诉她说,她的水平落后于同龄人。他安排了日常训练项目来提升她的学习能力,还给她布置练习任务作为家庭作业。女儿会向爸爸报告违反这一套学习方法的任何行为,报告之前还要自己先斥责玛丽亚姆一顿,又是掐她,又是扇她,以此惩罚她的愚蠢。母亲则教她餐桌礼仪,上床睡觉的时候手该放在哪里,还有怎么把自己的身子完完全全擦干净,这样才不会在内裤上面留下脏印子。最终,这家人还是没法真正喜欢上她,虽说她和他们在一起待了一年多。他们努力了,但就是没办法给她做成规矩,于是他们把她送走了。
到了这个时候,玛丽亚姆已经九岁了,对于自己的一无是处也有了充分的认识。所以,当他们找到又一户愿意收留她的人家时,当她的新妈妈叫她玛丽亚姆,抚摸她的头发,还说她是个好可爱的小姑娘时,她知道她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来做一个小可爱,这样她才能一直喜欢她。她有了一个自己的小房间,她的新妈妈还在房间里面布置了小动物的图画,还有一只红金色的蝴蝶吊饰,就悬在她的床头。她是一个爱笑的瘦削女人,笑声像是从她的体内汩汩涌出。一听到她笑,玛丽亚姆自己也会笑。她是一位护士,她的新爸爸则在同一所医院里当电工。那是一所精神病院,你知道那是什么吗?从一开始她就是那样和她说话的。以前从来没有人像那样和玛丽亚姆说话,反正她是不记得有,像那样指望她问问题,指望她想要了解她不知道的事情。至少那就是玛丽亚姆想要记住的她——一个用这种方式和她说话的人,与之前的所有人都截然不同;一个指望她有好奇心的人。她的名字叫费鲁兹,她告诉玛丽亚姆,她来自毛里求斯。她的丈夫名叫维贾伊,他来自印度。费鲁兹拿出地图册,指给她看毛里求斯在哪儿,告诉她这个岛名的来历,为何以前岛上没有人住,现在上面住的又是什么人,他们做什么。她还指给她看印度在哪里,又指出维贾伊来自哪个城市,或者不如说是离他走出的那个村子最近的城市。反正呢,她给她看了地图,告诉了她一些她之前闻所未闻的地方,让她瞥了一眼世界。
她还和她说了许多他们自己的人生故事。维贾伊的腿瘸得厉害,因为他小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倒过,后来一直没有痊愈。两人的家庭都完全不赞成他们的结合,因为宗教问题。她的娘家人全都是虔诚的穆斯林,还需要在毛里求斯维护自己的地位,因此不准她嫁给一个印度教徒。维贾伊的家人则都是无知的村民,不能容忍和穆斯林有任何瓜葛。要是两人生了孩子,也许事情还能有点转机,但他们生不出。也许是他们彻底触怒了各自的家庭了吧,而没有家人的祝福,他们也不配得到上天的恩赐,孕育自己的孩子。可是现在,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也就不在乎那两个可怕的家庭了。他们三个会是一家人了。
那就是费鲁兹,那就是玛丽亚姆告诉自己的孩子们的故事。她没有告诉他们所有的事,没有说那些出了岔子的事情,也没有说她后来是如何彻彻底底地失去了费鲁兹和维贾伊。有些事情是她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的,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孩子们说,现在还不知道。她给故事的这一篇章画上了句号,转而和他们说起了他们的父亲。他那时是个水手,来埃克塞特拜访一个朋友。遇见玛丽亚姆之后,他就找了一份工作,为的就是能靠近她,可费鲁兹和维贾伊不喜欢他,所以他俩就一起跑走了。得啦,我们离开这里吧,他就是那么说的。这就是他们的爱情故事。她就是这样和他们说的。他俩遇见了,然后就一起跑走了,他从此再没有出过海。他们喜欢他说的那句:得啦,我们离开这里吧;两人还是孩子的时候,时不时地就会对彼此开玩笑似的蹦出这句话来。
汉娜出生后,玛丽亚姆试过联系费鲁兹的,却已经找不到她了。她的信石沉大海;有一回,她鼓起勇气,拨了她的号码,却发现那电话已经停机了。她真希望自己没有等那么久。
他们开始发展出一小套全新的康复流程来。当然,他们之前已经有一套流程了,一套多年以来,随着他们生活的变化而一同成长变化的流程。一起变老就是这样子的,你们挪来扭去的,为彼此腾出空间,学会舒舒服服地在一起,如果你们幸运的话。也许她并不真的想说一起变老。她不觉得老,也不觉得阿巴斯老,尽管有那么多明白无误的迹象表明他已经上了年纪,早在这场大病之前。并不是他们的年纪让他们舒舒服服地在一起。那更像是完全习惯了和一个人共同生活,一些事情你们根本无需多言,而另一些事情你们从来不会提及,出于善意,出于它们可能引发的后果。她看着走进医院的那些人,那一对对看上去憔悴又疲惫的夫妇,很难分辨出两人中谁才是生病的那一个。起先是一个候在另一个身旁,在她有点踉踉跄跄地走过一块鼓起的地砖时扶她一把,接着就在他踌躇不前,不知该向左拐还是笔直走,不知该不该找人帮忙的时候,她又耐心地等着他。最后她上前一步,挽住他的胳膊,两人不知怎的达成了一致,然后重新迈开了脚步。
早上总是她先起,一如既往;接着她会下楼去沏两个人的茶。他们在床上喝茶,几乎一言不发,偶尔还会打个几秒钟的小盹。她喜欢这一刻的安逸,这种不紧不慢的感觉——反正现在只有他俩了;有时他会保证下周他先起床,给他俩沏茶。好的,她说,等你感觉好些了。说完她便起床洗漱,然后冲下楼去给自己做早饭,准备上班。她一直都是这样过的,片刻的安逸之后便是一通手忙脚乱,这就是她人生的故事,她就是找不准沉稳的节拍。她替他摆好桌子,让他一会儿再来吃早饭。哪怕是以前他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上班之前也只喝一杯茶,出门的时候顺便抓一只苹果或是梨子塞进兜里,这就是他节俭了一辈子养成的习惯。她知道他下来之后,只会把早饭收起来,然后给自己沏一杯茶。等到她准备好了要出门的时候,他已经起床洗漱完毕,穿好衣服,捧着一本书坐在客厅里了。那些日子里,在他的病情开始好转之后,他捧在手里的又是那本《奥德赛》。就这样她把他留在了家里,心里想着他很快又要回去上班了,他强制休假的日子也就到头了。有些时候,他早上还会出门买份报纸,可他不忍心读那些发生在伊拉克的事情,所以另一些时候他就不买报纸,只是散一小会儿步。
接着,就在一个周六的上午,时辰已经不早了,她正在厨房里忙着拆刚从超市扛回家的大包小包。就在这时,她听到客厅里传来一声小小的响动;她正默默地想着他一定是把书掉地上了,就又听到他低声说了句:哦,得啦。她赶忙冲进客厅,发现他四仰八叉地倒在椅子上,气喘吁吁的。他的脸痛苦地扭成一团,他的整个身体都歪向一边,止不住地颤抖。她按医生的吩咐行事,用一把勺子撬开他的嘴,检查他有没有吞咽自己的舌头。接着她打了急救电话,又让他在地上平躺开来,让他能够正常呼吸,并且准备好了在他喘不上气来的时候给他做口对口人工呼吸。等到救护车赶到时,他已经失去意识了,但依然在自主呼吸。在救护车里,玛丽亚姆的心被一种恐慌攫住了,它的名字她已经再熟悉不过。他要死了。
汉娜和贾马尔当天就双双赶过来了,两人从医生口中得知阿巴斯中风发作,他们还需要几天时间来评估他身体受到的损伤。在此期间,他们给他用了镇定剂,让他的身体能够恢复一点平衡,虽说他或许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两人一起进去探望了他,看到他躺在床上,缩成一团——一个瘦削的棕肤男人,一根根管子从他的鼻孔里和胳膊里冒出来,但他依然在自主呼吸。他不会死的,玛丽亚姆坚定地想,他不会死的。她想要对孩子们说这句话,但也许他们根本没有想过他之前是有多险。医生的报告很是让人宽心。也许比起在她眼里,阿巴斯在孩子们眼里还要显得更陌生,因为自从他病倒后,他们就一直都没来看过他,该是有好几个礼拜没有见到他和她了;在他们的想象中,他们不在的时候,爸妈一定身体健康,悠然自得。但又也许她这是在感情用事,把孩子们想得过于天真了。也许他们围在父亲的病床前的时候,心里面根本就不诧异,尽管她在他上次倒地不起后一直反复安慰他俩说,他正一天天地好起来。他们很清楚他年纪有多大了,也许一直在暗自担忧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
他们回到家的时候,爸爸的病情带来的打击让他们全都一脸严肃,但同时也像某种哀悼仪式一样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他们跟着她走进厨房,她准备晚餐,他们则谈起了爸爸,回忆起他以前的种种搞怪。过了一会儿,贾马尔走进客厅,去看他们的古董电视,用他的话讲。
“你们这屋子里有喝的吗?”汉娜问道,一边搜查着厨房里的许多碗柜。玛丽亚姆朝右手边的那个碗柜点了点头,看着女儿面带坚定的神色转向那里。她真的很想要那杯喝的。汉娜这一年二十八岁,已经教了五年的书,此时正打算辞职,跟随男友尼克去布莱顿,因为他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大学教职。玛丽亚姆每见她一回,都觉得她看上去又自信了一分:这体现在她说话的声音里,体现在她眼睛的飞扬中,体现在她穿衣打扮的方式上,仿佛她这般呈现的外在面貌背后涉及复杂的选择。嗯,是的,复杂的选择是肯定有的,但她似乎是在刻意重塑自我,重塑一个她不喜欢的人。玛丽亚姆觉得她讲话的腔调也变了,抛下从前的声音,拾起一个新的声音,虽说依然亲切(大多数情况下),却潜藏着一股以前没有的暗流,一股挑战与世故的暗流。这是一个正在世上努力打拼的英国姑娘的声音。她不禁寻思,当爸妈的是不是就得这样,边看着孩子们变成自己渐渐有所忌惮的男人和女人,边琢磨着他们?他们看我们的时候,心里面又在想什么呢?他们会不会想着真麻烦,真无聊,她这个妈当得真差劲?她从来没有过父母和家,不算真有过,不足以让她拿以前她自认为知道的和如今她知道的作比较。而阿巴斯也从来不提他的父母(几乎从来不提吧),所以这一切对她而言全都是猜想,全都是想到哪儿算哪儿的编故事。
“这下他得退休了,对吧?”汉娜说,然后抿了一口酒,“你自己能把他的文件全都理妥吗,还是说你要我帮忙?”
“是的,是的,这下他得退休了。”玛丽亚姆答道。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汉娜问问题的用意是好的,但她越来越喜欢用这种不依不饶的方式跟自己说话了,就好像自己很容易忘事似的。“我们得等医生来下判断,但我想他们应该会说他非退休不可了。”玛丽亚姆说。
“好吧,你要帮忙的话,尽管跟我讲。”汉娜说。她上前一步,给了母亲一个匆忙的拥抱。“尼克让我代他问好。他很抱歉自己来不了。他每天要乘公交去布莱顿上班,累得够呛,不过我们再过两周就搬家了。他找好了一间出租房,我也搞定了一份代课的工作。一开始肯定会手忙脚乱一阵子的,不过只要你需要,我就过来。”
“好的,我会找你的,不过眼下我只想要他好起来。”玛丽亚姆说,她的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
第二天,赶在汉娜回伦敦之前,他们又一起去看了阿巴斯,随后贾马尔留守医院,玛丽亚姆送汉娜去车站。他坐在父亲的床前,望着父亲的面容——尽管插着许多管子,这张脸庞依然平静又镇定,于是他笑了。他心想,爸应该还不会死。他呼吸规律,双目紧闭,缄默不语,不可触及,像是去了他的某个遥远的去处。然而,他死灰般的面色、满是皱纹的双手,还有松弛的颈部那浅弱的起伏又全都在告诉贾马尔,他经历过痛苦,此刻也正在经历痛苦。他的父亲时常沉默,也喜欢独处,因此也许在他此刻置身的那个去处,他感觉不到痛苦。这只是做儿子的一点幻想,一点一厢情愿。妈常说他俩很像,都爱沉默,也许他俩的确像,但爸的沉默有时是阴沉的,他的孤独也有一种威胁的意味,就好像是在告诉你,在他去往的那个地方,等待你俩的不会是一场快乐的相逢。这种时候,他的面容会变得乖戾,拉得老长,眉头紧锁,眼睛里闪着某种痛苦或是羞耻。他在这样的情绪状态下说话时,哪怕是跟妈说话,他的声音也会变得刺耳,他的话语变得冷酷。贾马尔讨厌这样,但他最最讨厌的还是爸和妈这样说话。这让他不寒而栗,满心忧虑,忧虑那声音会指向何方,忧虑它会给母亲带来的不幸——他知道一定会的。他坐在父亲的床头,望着那张瘦削的脸,那苦难过后平静的面容,心里想,他不要回忆那些阴暗的沉默和低沉的怒吼。他要回忆他的另一个爸,边回忆边坐在爸的床前;那样的话,如果爸能够感受到他的思绪,他就能给爸力量,让爸再一次打退那个击倒他的凶徒。
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如果爸心情不错,他们也还不算太调皮,爸是很喜欢给他们讲故事的。(他要回忆那个爸,那个呵呵笑着、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的说书人。)每次他刚一开讲,他们就立刻集合了。他有时候甚至会大叫一声几(集)合,催着他们快点各就各位。几合是孩子们玩打仗游戏的时候喊的,他解释道。集合。什么孩子?在哪里?可这些问题他从来不屑于回答。他只是叫他们安静,挥手示意他们靠拢点。他俩这时便会尽可能地挨紧他坐好,眼睛瞪得老大,听他揭晓他那一箩筐小奇谈。他会给他们讲最最荒诞不经、不可思议的故事,他们则会照单全收,他跟汉娜。他知道怎么让他俩沉浸进去,他们能从他的脸上看出那些故事是真的。故事不是真的,但他说得就像真的一样,他们也信他,也许就在他说故事的时候,他自己也信。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他被一群大笑着的野象追了几个小时。他向孩子们描述那群野象的模样:一群庞大的野兽,轰隆隆地追赶着他,笨头笨脑、脸如皮革的厚皮动物,笑得连长鼻子都掉了,一面撵着他跑,一面咯咯笑着,打着响鼻,它们的双下巴和大肚子还不停地晃荡着。你知道它们为什么叫厚皮动物吗?因为它们的皮真的好厚。他最后还是智取了它们,办法就是直挺挺地往地上一躺。它们围着他站成一圈,再也笑不出声了,而是既困惑又悲伤,接着就走开了。你们得明白,爸告诉他们,践踏一动不动在地上躺平的东西有违大象的公平理念。只是你得完全一动不动地躺平,不然你就死定了,玩完了,要给吧唧一声踩扁了。
还有一回,爸迫不得已,在苏拉威西岛的珊瑚礁中和一条饥饿的鲨鱼玩起了捉迷藏。苏拉威西岛的鲨鱼很出名,他告诉他俩。它们是恃强凌弱的大块头恶霸,胃口极大。它们就喜欢干这个,趾高气扬地在海洋里游弋,狠狠地撞向任何挡着它们路的东西。你如果能仔细观察它们——保持好距离,当然咯——就会看到它们张开大嘴,一口咬住游过的一条友善的小鹦鹉鱼时,竟然还在微笑。可它们不太聪明,它们总忍不住要去撞东西,所以只要你别让那两排大牙凑得太近,你就还有生机。最后,在被那条苏拉威西鲨鱼追了不知多久之后,爸耍个花招骗过了它:他从珊瑚中间的一道窄缝里游了过去,鲨鱼一头撞上去,卡在里面,爸这才趁机逃走。
还有一回,他在一棵树上待了整整一个星期,一群鬣狗就在树下来回梭巡,撅起屁股,对着他射出一股股毒屎。你们知道鬣狗的屎是滚烫的吗?那是它们最致命的武器之一。鬣狗会先把屎射进猎物的眼睛,再猛扑上去。爸别无选择,只好在树上能爬多高爬多高,指望那群鬣狗会排空肚子,弹药告罄。他甚至都不敢打个小盹儿,唯恐从树上滑落下来,那样的话鬣狗强有力的双颌就会一口咬断他的骨头。
他们最爱听的故事讲的是一头会说话的骆驼。爸在遇见妈之前是一名水手,去过世界各地,在印度他遇见了一头会说话的骆驼。你能在印度找到各式各样神奇的东西:意想不到的神兽、结出莱杜与哈瓦(4)的巴旦木、从鸟蛋里面孵出来的宝石、大理石宫殿和冰河。那头会说话的骆驼给爸讲故事,爸和他成了好朋友,邀请他来家里做客。所以,说不定哪天他俩也能见到他,虽说印度很遥远,那头会说话的骆驼一路走到英国来,得走上好久呢。但既然他现在还没到,爸就跟孩子们讲了几个那骆驼当年讲给他听的故事。那些故事讲也讲不完,因为骆驼肚子里的存货无穷无尽。骆驼的故事里面没有鬣狗和鲨鱼,却有骆驼宝宝、猴子、天鹅,还有其他一些友善的小动物。
有时他也会给他们讲正经故事,那些他从童年起就熟知的故事。他只在特殊场合才讲这些故事,在他俩都还小的时候,在他们的生日当天或圣诞节讲。生日起初带给他们的是麻烦,因为爸说了,庆祝生日是自负的行为,那些外国人才这么干,早晚惯坏自己的小孩。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非得庆祝自己的生日呢?他就不庆祝生日。你们的妈也不庆祝生日。他不知道还有谁庆祝生日,除了那些欧洲的外国人。难道他们比你们的爸妈,还有全世界所有非欧洲裔的人都更了不起吗?咱们不过生日。可是最终他还是只能让步了,因为妈每次过生日的时候都会给他们做一个蛋糕,还插上蜡烛,还给他们烧一顿大餐;有一年,他下班回到家,发现厨房里装点着许多气球,一场小小的派对正在火热进行中。他别无选择,只能咧嘴一笑,接受失败,看着孩子们一脸庄重的幸福。得啦,我们也成文明人了,他说。圣诞节起初也是个大麻烦,一个铺张浪费的节日,异教徒们借机喝个酩酊大醉,按他的说法;然而有一年,他偷偷地带回家一棵小小的银树和几盏灯火,他们又惊又喜地围着他雀跃,他也和他们一起笑开了怀。接着,狂欢过后,他们围成一圈在地上坐好——妈、汉娜和贾马尔,他的故事便开始了。Hapo zamani za kale(5)。很久很久以前。他为所有的人物都准备了不同的声音。演到那个残酷的男人大笑时,爸声音粗哑,样貌丑恶,一面捻着他的假八字须,一面像个爱打架的汉子一样,炫耀他那瘦骨嶙峋的肩膀。演到那位年轻貌美的母亲乞求帮助时,他楚楚可怜,绞着双手,扑闪扑闪地眨着眼睛。演到好人扭转乾坤时,他又威风赫赫,下巴坚毅地抬起,眼中闪着光芒。那是最粗陋的表演,可他们就是爱看,等到他演完的时候,他和汉娜都会热烈鼓掌,再用热吻把他淹没。他也喜欢这样,他们的爸;他会咯咯笑着,呼叫妈快来把他从孩子们手中解救出来。
回想起那样的表演,贾马尔笑了;他探身向前,抚摸父亲的胳膊。那样的时刻之所以如此欢乐,恰是因为爸爸不是那种笑口常开或是咋咋呼呼的人。和妈不一样,他俩玩游戏的时候,爸从不会加入进来,一起欢笑,他也不喜欢他俩吵闹。也许那都是因为他比她年纪大好多吧。妈不介意扮演小孩,可要让爸屈尊这样做,似乎就过于勉为其难了。到了看电视的时间,他就会走出房间,上楼去了,虽然有一点得说说清楚:赶走他的总是儿童节目,还有周末下午的老音乐剧。新闻他还是会留下来看的。下班以后他通常都很累,整个白天也都不在家,所以也许他不习惯他俩老是在他身边晃悠,用孩子们那种可爱的方式大叫大嚷,拉扯较劲,吵架拌嘴。可他本来就挺安静的,随着岁月的流逝也许变得愈发安静了。在成长的过程中,贾马尔时常觉得,自己不知怎的又让爸失望了。子女真的是让人心累啊,你哪怕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他们都会觉得你这是不喜欢他们了。
反正呢,爸就不是个特别爱说话的人。他从来不接电话,或者说是几乎从来不接。要是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可以让电话一直不停地响啊响,直到对面心领神会。这里没人,我的好先生。妈则设计了一套暗号,让他在她需要的时候接起电话。她让铃响上两声,然后挂上电话,接着又响两声,又挂上,等到了第三回,就让电话一直响下去,响到他过来接为止。这第三通电话他是回回都接的。而在他们全都在家,享受快乐一刻的时候,他会和他们坐在一起,可并不真的加入进来。这倒不是说他对此有什么抱怨或是反感,至少不强烈吧。他只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时而微笑,说不定还会冷不丁地插上一句话,偶尔抱怨两声。可要是正好撞上了他有执念的话题,那在他把一肚子的话倒完之前,你可就别想让他打住了。他会提高嗓门,压倒所有试图打断他或是转换话题的人,像极了政客在面对一个他们不想回答的问题时的做派。别的时候他都只会坐在那里,捧着报纸,或是字谜游戏,或是一本书——如果家里够安静,他读得进去的话,并不多言。仅此而言,并不多言。他喜欢读那些关于大海的书,历史、小说、海洋生物,还有漫游、旅途与毅力的故事。这就是为什么在他全情投入、演绎故事的时候,他们会这么爱看。正因为你知道他在别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那些时刻才如此欢乐。
他们还小的时候,大概是在贾马尔十岁或十一岁之前吧,他们经常出去郊游。爸可爱郊游了。他会在地方报纸上面找到活动讯息,然后就说:孩子们,这个礼拜天咱们来场郊游,去看看这个或是那个怎么样?等到了礼拜天早上,他们全都梳洗完毕,穿戴整齐,像是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似的,行囊里面装好一条备用毯子,野餐时可以坐在上面;一条毛巾,用来擦干泼出来的汤水;还有几件雨衣,以防下雨。他们从不去太远的地方,不过头天晚上爸总会研究好公路交通图,好像他们是要去探险,而他就是领队。他们游览过园林、野生动物园、老教堂、市场展示会,甚至是房车展。妈妈从不反对他的选择。郊游的事情归他管。她只是打包好小吃、番茄三明治——爸的最爱,其他人的噩梦——和芝士三明治,还有炙肉丸子和酸奶,炸薯片和柠檬水,再给爸准备一保温杯的甜奶茶。他们的野餐菜谱每次都一样;贾马尔知道,在他的漫漫余生中,每当他吃到肉丸子的时候,就总会想起那一次次郊游。等到一切准备停当,他们就会钻进汽车,开启行程。有时候车子刚开了几分钟,他们就不得不掉头返回,因为爸又发问了:你锁后门了吗?暖气关了吗?你帮我拿上钱包了吗?一旦上路,开车的总是妈妈,爸则像个游客一样东张西望,用最司空见惯的景色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田野里的羊群,一架风车,一排高压电缆塔在乡间列队行进。即便有时候他选择的郊游项目有点奇怪,汉娜和贾马尔也只是互相做个鬼脸,并不妨碍他们玩个痛快。郊游过程中总会有开心事的,或迟或早。妈有时会领着他们放声高歌,爸则拼尽全力不去在意他们的吵闹。
汉娜以前经常对贾马尔说,他们真是一个奇怪的家庭,一个异类家庭。他们的母亲是一个弃婴,对自己的生身父母一无所知,他们的父亲则绝口不提他的父母。贾马尔倒并不真的觉得他们很奇怪或是异类,虽说每次汉娜讲这话的时候,他都表示赞同。听她这么一说,他们好像确实有点异类。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说了母亲的故事,也不记得是听妈妈自己说的,还是听汉娜说的。他们还小的时候,汉娜总是告诉他各种各样的事情。不过,这个故事他好像是打一生下来就知道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意义似乎也日渐沉重,正如父亲那怪异的沉默。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诫过他们不要拿母亲的故事给外人讲,反正他没有讲过。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讲过。这些年来,妈时不时地还会说起这个故事,有时他又会得知一个之前他从不知晓的细节。这件事的讲述,不同于另外那些爸妈会旧事重提、讲给彼此听的往事——那些被当作是他们共同经历的一部分,他们会笑对其中难以忘怀的经典桥段,虽说事发当时他们可能笑不出来;那些是他们追求与恋爱的故事,坚忍、荒唐与近乎灾难的故事。妈的童年故事则是一点一滴浮出水面的,是在她的另一个故事讲到一半,或是训斥完他俩还意犹未尽之时,这次偶然想起了一段经历,下次偶然勾起了一种情感,再下次在她的思绪不知飘向何方的时候,她又不知不觉间陷入了对一件小事的回忆。贾马尔也有他自己的聆听方式,不是他后天习得或是刻意练习的,而是不假思索、不费功夫便得来的。他一言不发地聆听着。他既不询问细节,也不打断对方。如今他有时会想,也不知道是不是孩子们就是那样听故事的,还是说他就是一个乖巧听话又孤独的小男孩,而妈和他讲的这些事情已经够新奇有趣的了,无需他再继续追问。母亲会简笔勾勒出某一刻的场景,他来生动描绘出整幅图画,然后在脑海中已有的其他画面中间为它找到一处位置。
他不知道自己一开始信不信母亲被遗弃的故事是真的。也许不信吧。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那一切带给他的感受与他另一半头脑中的已知世界是如此迥异,他都不知道该从何质疑。不过,或迟或早,他一定是认识到了故事是真的,于是他开始紧紧抓住任何母亲透露出来的新细节。等到他长到十多岁了,很多话可以敞开说了,母亲也形成了打开心扉的自我风格。贾马尔很怕干扰母亲的叙述模式,唯恐她下回不情愿再和他说起这样的事情。汉娜就没有那么听话了,她更相信自己能从妈嘴里问出自己想知道的一切。她会要求妈妈澄清事件,重复人名,描述故事中出现的各个人物的遭遇。埃克塞特离这儿有多远?你的爸妈现在住哪儿?毛里求斯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她的问题迫使母亲不得不去说各种题外话,做各种解释,一改先前吐露心声的语调,而最最私密的细节恰恰是在那种语调下才会浮现的。贾马尔一个人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让母亲说话,从不插嘴,而是细细品味她如何从容不迫地给那幅图画增添深度,时而停顿片刻,让一处被遗忘的细节浮出水面,或是因为一件她先前没能想起的事情而自顾自吃惊。当他注意到任何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时,他尽可能不去质疑母亲。那时他还不知道故事不是静止不动的,不知道故事会跟随新记忆的出现而变化,会伴着每一处新细节的加入而做出微妙的自我调整,因此看似前后不一之处也许只是对于“过去可能发生了什么”的一种不可避免的修正。他并非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一点,但他有聆听的直觉,最终达成的效果是一样的。
有一回,那时他还住在家里,妈说起了埃克塞特,还有那里的一个可怕的冬天,所有的一切都被冻住了。一来二去的,很快她就开始了追忆,一边说着,一边暗自难过起来:自打1974年他们离开那里后,她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那里有好多她断了联系的朋友;还有费鲁兹。爸当时也在房间里,他感受到了妈的情绪,于是放下字谜游戏,抬起头,声如洪钟地来了句:很高兴见到你,博姿先生——这是两人之间关于他俩初遇的许多玩笑之一。
妈妈微微一笑。“不过呢,我确实还是挺希望能再找到费鲁兹的。”她说道,眼睛望着爸爸。
贾马尔知道母亲试过重新联系自己的养父母,但就是找不到他们。这件事他们全都知道,她时常说起汉娜出生后,她如何迫切地希望能够与养父母和解,她如何后悔与费鲁兹断了联系。她在爸面前不会这么说,至少贾马尔之前从来没有听到过她这么说。而当她真的说出这话时,他用一种想要她闭嘴的神情看着她。
“你干吗要为那两个人操心呢?”他凶巴巴地冲着她说。他一定是听出了自己那凶巴巴的语气,因为等到他再度开口时,他换上了一种理智、循循善诱的声音。“他们待你又不好。至少你努力找过他们了,这可比他们愿意花在你身上的力气要多得多,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你努力想找到他们,但你失败了,所以现在你没有什么可做的了。忘了他们吧。”
那一刻的气氛很紧张,贾马尔看到母亲迎上父亲的目光,与他对视了片刻,接着父亲垂下眼睛,回到他的字谜游戏中去了。他明白她给父亲的那个眼神是一种挑战:我不想忘了他们。我不想和你一样。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糟糕的事情,逼得她逃出家门,却又没有糟糕到足以浇灭她对团聚的渴望?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也许她,一个谱写人生浪漫篇章的十七岁少女,只是一时冲动,事后又迟迟不肯承认心底的悔意。正是这样的时刻,让他们好像一个奇怪的家庭——这样的时刻他们甫一接近,随即退避;这样的故事和事件刚刚出其不意地露出头来,转眼便消失在了久久的凝视与漫长的沉默之中。
为什么爸对于自己以前的事情那么沉默?就在父亲此刻躺在那张医院病床上的时候,贾马尔轻轻拍了拍他的大腿。“你以前做过什么?你能听见我吗?你的病没那么严重吧,不然他们早该在你身上打眼,给你插满管子,把你连上机器了。”他大声说。
阿巴斯突然睁开双眼,茫然地瞪视了片刻,接着便又闭上了眼睛。这让贾马尔大吃了一惊,那突如其来、布满血丝的一眼瞪视,仿佛死人开口说话了一般,然后他便感觉到了这想法的冷酷。你的病没那么严重,瞧瞧你,像个躺在吊床上的帕夏(6)一样呼哧呼哧的,他柔声说道。但是紧接着,他注意到父亲的呼吸声变了,变得有点躁动不安了。他要不要叫人过来?他能听到医护人员在环绕病床的帘子外面走动。过了一小会儿,爸爸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呼吸渐渐又均匀了起来。坐在入睡的父亲身边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他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躺在那里,贾马尔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他这个样子。通常他的睡眠都很浅,就算你难得逮到他打一回盹儿,只要你一靠近,他立刻就会惊醒。也许他那紧绷的神经依然在运作吧,所以贾马尔的声音才能穿透药物的作用,让他睁开眼睛。
贾马尔又一次拍了拍父亲的大腿。别像这样再吓我了。这会儿你就好好休息吧。你为什么从来不说你的家庭呢?这话没错,因为他确实从来不说,至多不过是一笔带过他那个守财奴父亲和那个受气包母亲。有时候,很多时候,他会说起他的水手生涯,还有他去过的那些国家,或是那些年来他干过的各种糟糕的工作,直到最后他才安生下来,在一个岗位上度过了他的后半辈子——在一家电子器件公司里当一名技工。可他从来不说他的家庭,甚至都不说他从哪里来。汉娜和贾马尔还小的时候,经常会用孩子们那种率直的方式问他们的爷爷奶奶在哪儿,长什么样,或是诸如此类的问题,但大多时候他们的父亲只是对这样的发问置之不理,有时微笑,有时不笑。你们不想知道这些的,他会说。时不时地他会告诉他们一点事情——十分难得的小宝藏,在贾马尔看来,但他从来不说任何十分确切的东西,十分具体的东西。那就像是他在白日梦中喃喃呓语,让戒备放松了那么一小会儿,举起一鳞半爪心血来潮的思绪,接着便让它飘散在了刺眼的昼光之中。
他记得有一年圣诞节,父亲和他们说了玫瑰水的故事。我们在庆祝节日的时候,就是这样问候彼此的。在开斋节的第一日,人们会互相串门,送上问候,一起喝杯咖啡,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就再吃上一口哈瓦。有些人家的主人还会在有人登门的时候往来客身上洒玫瑰水,那种水用银喷壶盛着,洒进客人的手心,有时候还会淋一丁点在他们的头发上。当汉娜要他继续讲下去时——她确实很想了解那里的人和他们拜访的那些人家,贾马尔其实也想了解,但他没有她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勇气——他就会告诉他们,玫瑰水如何用玫瑰花瓣萃取而来,如何在世界各地,从中国到阿根廷,用于各种食物的制作以及宗教庆典。他又和他们讲了开斋节,给他们上了一堂旅行见闻课:这个国家是怎么庆祝开斋节的,另一个国家又是怎么庆祝的,这个节是在阴历的几月份,阴历又是怎么回事。可当他们问起他的母国时,他就说他是非洲来的一只猴子。
他们没过多久就明白了一件事:有些问题是不能问他的。如果他们死死揪住那些问题不放,父亲的脸上就会浮现出恼怒的神色,这让贾马尔很受不了。这么干的多半是汉娜,因为她的缺失感比他更强烈。她喜欢探明细节,有时候会觉得父亲的躲闪太没意思了,气得她只能拂袖而去。
“不,不是躲闪,是逃避,‘美人’。”她后来说;这时他们已经成长了一些,可以忿忿地在一起讨论这样的事情了,而本科生汉娜也已经学到了足够的词汇,用以分析自己的家庭——她称其为缺陷家庭。很久以前他问过父亲,贾马尔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父亲告诉他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美丽的人,这就成了汉娜拿来取笑他的诨名。她自己更愿意大家叫她安娜——她在外面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他们迷失了,”她说,“爸在很久以前就刻意迷失了自我,妈从一开始就迷失了——一个弃婴。我想从他们嘴里听到的不过是一个故事,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坦诚的开头,不要磕磕绊绊、吞吞吐吐、三缄其口的。这事情怎么就这么难呢?我只想能够大大方方地说,这就是我。是的,我知道,任何一个但凡是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人类都有同样的心愿,但我不想破解灵魂的奥秘或是存在的本质。我只想要一些简单乏味的细节。可我们得到的却只有支离破碎的私密故事,我们既不能问这些事情,也不能说这些事情。我讨厌这样。有时候这让我感觉我过的是一种偷偷摸摸、耻于见光的人生。我们全都是。”
贾马尔熟悉她描述的那种感觉。在某些意想不到的时刻,他也曾觉得自己必须掩饰,必须搪塞,这时那种感觉便会浮上他的心头。那种感觉——感觉有些东西是耻于见光的——在他人生的大多数时间里一直和他如影随形,哪怕是在他尚不知晓它的存在,只是刚开始慢慢了解它的数个诱因之时。它加重了另一种伴随他成长的异类感和不合群感,一种格格不入感。他学会了在多种情境下认出那种感觉,不只是作为在学校遭遇敌意、冷酷与嘲弄后的情绪反应。当他认识的其他孩子的母亲有时对他露出僵硬、谨慎的微笑时,他看到了它;当别人看出了一些不寻常的端倪,却又努力掩饰,不想让他看出来时,他看到了它;当孩子们就他的祖国和那里的风俗习惯问出一些单纯天真,有时不依不饶、刻毒残忍的问题时,他看到了它。过了好些年,他才终于学会说:这里就是我的祖国——是汉娜教会他这么说的。
即便他们想,他们也无法忘记他是异类;他自己也忘不了,虽说他假装忘了。你还能指望怎么样呢?在所有人都被无休无止地灌输了两三个世纪他们和他是如何不一样之后,你还能指望怎么样呢?或迟或早,这种差异的含义就会体现在一个眼神中,一句话语中,或是某些人过马路的一幕场景中。老师也许嘴里正说着世界贫困问题,眼睛就会忍不住朝他那里瞟上一眼。贫穷出现在和他一样的那些人生活的地方,而我们,在摆脱了这样的处境之后,一定要学会不去鄙视那些尚未找对方法拯救自我的人。我们必须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帮助他们。这就是他从老师那充满忧思的眼神中解读出来的含义:贾马尔(还有汉娜以及其他那些看上去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就是那些可怜虫中的一员,但我们千万不要鄙视他,或是对他说出刻毒的话来。
每当有一个黑皮肤的老人用老年人的那种姿态一步一拖地沿着人行道走过来时,有时头发蓬乱,有时身披一件脏兮兮的外套,还扣歪了扣子,他们——那些和他一起长大的孩子——都会咯咯笑着,然后瞥他一眼,替他感到难为情。他假装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假装他跟那些咯咯笑的孩子没有任何不一样。
“有时候,我恨他们把我带到了这里,”汉娜说,“恨他们没有换一个地方生下我,生下你。不是因为别的地方就没有冷酷和谎言了,我只是想要摆脱这没完没了、自我羞辱的伪装。再也不必累死累活地假装你和那些根本认不清自己的人没什么两样。但我想他们在这件事情上也没有什么真正的选择,只有选择的假象。他们可以选择不生我的,不过后面的事情就不由他们说了算了。”
直到他俩都离家之后,汉娜才开始这样大发雷霆的,痛斥这种偷偷摸摸的心态,还有他们那压抑的伪装人生。有那么一阵子,她想这件事情似乎都想得走火入魔了,不过后来她不知怎的像是找到了应对方法。是大学生活让她走了出来,还有她在大学里交的新朋友,还有谈恋爱,还有学业上的成就。随着她在那个更大的世界里崭露头角,汉娜·阿巴斯这一身份——在诺里奇的一栋现代小宅里,由一对在她看来无法应对自身处境的父母抚养长大——带给她的挫折感似乎就没那么紧迫了。她现在完完全全就是安娜了,几乎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提及她的差异性了。相反,那成了点缀她的英国性的一件装饰品。有一回,他故意逗她,说他也许应该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吉米,说不定那样就能让他摆脱苦恼。他看得出来他这话让她受伤了,让她看起来像是背弃了自我。
“我恨汉娜这个名字,”她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翻出来的。对了,最开始是你叫我安娜的。”
“我知道,我知道,”他说道,努力安抚她,“那会儿我还是个宝宝呢,发不出完整的音来。我只是在逗你玩呢。”
贾马尔还没有达到汉娜如今的那种心态,但也许利弊权衡之下,走到那一步是不可避免的。当他想说英格兰的时候,他还不太能开口说出家这个字来,在想到外国人的时候,也还做不到完全不带惺惺相惜之情。
他以前以为,应该很少会有人像他这样对自己的父母所知甚少。他以前常想,别人都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是谁,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做什么的。他们会有爱尔兰叔伯、澳大利亚表亲、加拿大姻亲,也许还有个让人尴尬、声名败坏的亲戚,跟所有人都断了联系。他们有责任义务,有聚会碰头,有累人的关系。正常的家庭生活就是这样子的,就他所知,而他们却是一个流浪家庭,一群没有家族联系与责任的漂泊者。不过,在他对进入欧洲的移民活动展开博士课题研究后,他了解到了事情不是这样的,了解到了这些异乡人的人生是多么脆弱、凶险又充满了生存智慧,他们的很多故事又浸透了多少血泪。他学会了耐心等待那个爸总有一天会告诉他的故事,他知道爸会的。他望着父亲,望着他在被药物麻痹的睡眠中均匀地呼吸着——就在刚刚,他差一点点就离他们而去了——心里想,也许他不用再等待太久了。只要你别那么用力地跟人生较劲,人生就还是可以凑合的嘛,他对父亲耳语,但他都不知道这话他自己信不信。为什么爸没有用自己的人生做到更多呢?为什么他不想要更多呢?可他做到的和他想要的真的有那么少吗?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默默地耐心等待着,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像这样轰然倒下——这可不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
你以前做过什么?贾马尔对父亲耳语。你杀了什么人吗?你折磨拷打犯人吗?你碾碎人们的灵魂吗?
玛丽亚姆把汉娜在车站放下后,又折返回了医院,贾马尔把自己刚才坐的那把椅子让给了她。她碰了碰爸的手,贾马尔以为那双眼睛又要蓦地睁开了,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刚才不在的时候,他睁开眼了。”他告诉她说。
“什么!他说话了吗?”她问道。
“没有,他只是睁大了眼睛,然后就又闭上了,”贾马尔说,“我看他并没有醒。我猜那只是眼皮跳动。”
玛丽亚姆过去和护士长说了情况,护士长进来看了一眼,说他睡着了,状态良好,叫他俩放心。他们干吗不干脆回家,自己也休息一会儿,明天再过来呢?照他现在这个样子,说不定明天医生就会让他醒过来呢。回家的路上,玛丽亚姆问贾马尔打算待多久,他回答说三四天吧。他先看看情况。再过几天他就要搬去一套一居室公寓了。他说一室公寓的时候,带着自嘲的语调。那不过是一间楼上的卧室,带一个隔断出来的淋浴卫生间,不过比起和另外两个他已然了解过度的学生一道挤在同一个小房间里面,那也算得上是生活大变样了:更少相互打扰,更多工作与情感空间。
他们回到家后,玛丽亚姆去楼上拿来一幅阿巴斯的带框相片,就是阿巴斯在埃克塞特投靠的那位朋友拍的。相片里面的他身穿浅色的高圆翻领套衫和短牛仔夹克。玛丽亚姆把相片放在煤气取暖器上方的架子上,然后转身面向贾马尔。“我说小帅,你看上去真像他,”她说,“除了那把毛糙糙的胡子。”
他猜她其实想说乱糟糟的,可他并没有纠正她。真是尴尬啊,有些单词她老是拼错,就好像英语是她没能完全习得的一门语言似的,可事实上她一辈子都住在英国,也只会说英语。
“这张照片是哪里拍的?”他问道。他知道答案,可他感觉到了妈妈又想谈起过去的岁月了。
他们先去了伯明翰。阿巴斯说他们去那里更好找工作,她反正是两眼一抹黑。就算他说的是纽卡斯尔,她也会跟着去的——那里是她当时能想到的最远的地方,不漂洋过海的话。苏格兰总归不像是一个要到那里去的地方,更像是一个你从那里来的地方。那就是她当时无知的想法。他才是那个闯过世界,见过世面,知道哪里安全的人。伯明翰在她眼里是个激动人心的去处,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去处差,因为那里远离埃克塞特,因为她有他陪伴。有时候她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后怕,另一些时候她却又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等了那么久。但也许她其实明白;单凭自己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逃跑。她只会怕得要死,不知道生活又会带给她什么,而她没有钱,没有魅力,也没有胆量。没有。阿巴斯有一点点钱,所以他俩不算是身无分文,还能租个房间,去找工作。情况不算太坏。那些日子里,因为通胀、罢工还有行业工会斗争,工作不好找。她在医院里找到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因为这样的工作没人想要,他一开始则在建筑工地打工,接着又找到一份厂里的工作。大城市里的生活——还有那样的工作——都让人晕头转向,但事情还不算太糟,这时再去想她对此有什么不满意的也为时已晚了。
她的生活完全变了样。有时候她也会紧张,因为她拿不准有些事情该怎么办,而阿巴斯又不是一直都在那里,等着她来问问题;不过,等到一天终了的时候,他总归都在的,她以前怎么也想象不出和一个有爱的伴侣共同生活是何等快乐。有人陪伴。他是那般谈笑风生……嗯,在只有他俩的时候。有别人在的话,他会比较谨慎,但也不害羞,不害怕。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我不怕任何人,任何事。她第一次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心里面是不信的。她以为他只是在她面前吹牛皮,看看能不能用这样的话让她愈发喜欢自己。她一定是遂他的愿了,因为同样的话他后来反复说了好几年。不过,实话实说,他当年的确是个斗士。没人能欺负他们或是占他们的便宜,他说。她猜他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给他俩壮胆子,鼓信心,而这话也确实管用,真的管用。不说大话的时候,他又是那么温和,或许还有一丁点忧愁,虽然她也不知道他在忧愁什么,甚至都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她那会儿还年轻,可以从容自若地面对一切,也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太过发愁,反正只要有阿巴斯在就不愁,他会给她讲他旅途中那些欢乐的故事,也有一些悲伤的故事;到了周末他们可以在床上一直赖到下午一两点。只要他们想,他们就会去看电影,然后在街角的小餐馆里吃一顿烤肉。她以为他会怀念大海,但他说不会,他已经受够那一切了。他俩可真幸运,她想,能够这样子找到彼此——想想看这件事的概率吧。
他们在伯明翰过上了好日子。两人都有工作,虽说是穷光蛋工作,最初的那三年时光一晃而过。她有时还会想起费鲁兹和维贾伊,为自己一声不吭就逃出家门感到内疚与心慌。当她和阿巴斯说起这件事时,他一言不发。他既不会表示理解,也不会要她闭嘴,至少当年不会。他只会低头看着她,耐心地等待她的伤痛消失——这招百试百灵,只消一会儿工夫就行。各种平淡无奇的琐事中竟蕴藏着那么多的乐趣:给厨房添置锅碗瓢盆,装点他们租住的那套公寓的浴室,还有学会聆听她先前自以为鄙视的音乐。他热爱阅读,这件事情她可喜欢不来。读书太费时间了,她还有那么多不费时间的事情可以干呢。有时候他会和她说起他在读的书,这对她来说也就足够了。她喜欢听他说他有所了解的世界各地,说他自己的经历——有时候这些事情听上去真的是难以置信,足够写进书里去了。她也注意到了他在说到某个地方的时候总是会突然打住,注意到了他在把一部分的故事藏在心里,很快她就明白了他没有说过他的童年,也没有说过他的家。每当她问起这件事时,他总能想方设法地搪塞过去,不做解释,而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有些时候也许她并不应该如此纵容他。这么多年来,在两人共同走过了那么多的生活经历之后,她依然不知道该如何让他开口去说那些很久以前她就纵容他闭口不谈的事情。那时候这件事似乎没那么重要,那时孩子们还没有降生。在伯明翰的那几年,她最想要的就是孩子。她真的很想立刻就要她的汉娜,可阿巴斯却说她还太小,说他们应该再等上几年。他俩为此争论过。她知道他之前把自己的年纪往小里说了,知道他俩在埃克塞特相遇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有三十四岁了;她感觉他已经不想要孩子了,他已经习惯了浪迹天涯,可他说不,唯一的原因就是她还太小,承受不了生育的负担。
在伯明翰度过了三年后——她一点也不觉得有三年,那段时间过得太快了——他们搬去了诺里奇。阿巴斯去一家新开的电子器件公司求职,如愿得到了工作。他一开始得先接受培训,然后他们就把他派过去了。这份工作比他先前的那份要好多了,报酬不错,还有养老金,到了这会儿两人一致认定,他们更喜欢小镇上的生活。阿巴斯也喜欢住在附近有水的地方。起初他们叫他钳工,后来随着时代的变化开始叫他技师,再后来,随着时间的继续推移,他晋升成了总技师。而当她去职业中心找工作的时候,一个男人问她在伯明翰是做什么的。她说她是一名医院清洁工,他微微一笑,说:算你走运。于是她最后就又成了医院清洁工。她对自己说,当清洁工也有当清洁工的快乐,你可以把里里外外弄干净呀,于是她接受了这份工作。当年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和费鲁兹还有维贾伊一起生活,那时她就想在医院里上班,当一名精神病科护士,和费鲁兹一样。哎,她成年后的大半个人生倒的确都是在医院里上的班,虽说她没有当上精神病科护士。
玛丽亚姆又端详了一会儿那张相片,然后开口道:“你觉得呢?他如今的相貌也不赖,对不对?他以前几乎从不生病,你知道的。不过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一辈子都好端端的,然后突然有一天,该来的一下子全都来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永远也好不起来了。好些年前,他就害怕这件事的到来,这件可怕之事的到来:死在一片不想要他的陌生土地上。那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而如今这个国度依然让他感到陌生。依然让他感到像是一个他终有一日会离开的地方。很久以前,他曾到过一些港口城市,里面有整片整片完全由索马里人、菲律宾人或是中国人构成的街区,能让他暂时忘了自己身处的是英国。尽管外观破败,这些街区却充满警惕,提防着陌生人。他们都是些离家万里的人,如今在这里抱团求平安,所以他们必须时刻睁大双眼,守护他们的荣誉——也就是说,他们的女人和财产。但出了这些老大港城,他有时也会碰见一些落单的黑皮肤老头(多半是老头,老太不常见),他真心替他们难过。他们的样子是那么怪异,这些一头鬈曲的白发、一身黑肤好像皮革的老头,走在英国的街道上,就像是不得其所的野兽,像踩上混凝土人行道的厚皮动物。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落到自己头上,他自言自语道,我决不会让自己死在一片不想要我的陌生土地上;可如今你瞧,他差不多都要被推进火葬场了。
那位医生,凯尼恩先生……他起初以为那人说自己叫肯尼亚先生,心里想着:真可笑啊,哪里都能找来这样一群人,恬不知耻地用抢来的土地给自己命名,可他其实说的是凯尼恩。为什么他们的级别越高,越爱叫自己先生,而不是大夫呢?凯尼恩先生告诉他说,他会丧失一些功能。会瘫痪。不过部分功能说不定还能恢复。需要理疗和良好的态度。他说的是良好的态度还是良好的饮食?听力功能倒不会丧失,但语言能力会的。他能发出声音,但说不出话来。让人不禁惊叹这里头的机巧——用咯咯声和唿哨声来说话,有道理。我们会让你恢复的,凯尼恩先生说。没错老板(7),你我携手。
他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疲劳感。他感觉像是身体里的一种关键体液被抽空了。他们刚把他打发回家的时候,他会一连枯坐几个小时,没有力气也没有意愿,抬不起胳膊,站不起身,甚至都闭不上嘴。他没法儿让眼睛一直睁着,他的意识在恍惚和苏醒之间游走。让他惊愕的是,他发现几个小时的时间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他受不了收音机里的人声和音乐声,于是沉寂包裹了他,压迫着他周围的空气。
他自己几乎什么也做不了。玛丽亚姆给他清洁身体,喂他吃饭服药,他对此全不在意。她一周带他去诊所一回,先帮他穿衣,再扶他下楼,一步一步来,然后开车送他过去。当她同医生争论他的症状和疗法时,他就沉默地坐在那里。她俩这些年来一直不对付,阿巴斯微微一笑,看着她们为了他的病体一番鏖战。他猜那只是内心的微笑,并没有显露在他的脸上。医生要他锻炼,每天散一回步。
“你喜欢读书。”她说,每个字都吐得清清楚楚,好像他听不明白她说话似的。听力功能没有受损。“走路去图书馆,在那儿读一会儿书。锻炼对你非常、非常重要。你得再多加把劲。你得对自己说,你会好起来的。态度对于治疗非常重要。”
如此看来,凯尼恩先生说的一定是态度。“我睡不着觉。”他想要对她说,睡不好,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我的头,我的喉咙,我的肚子,可当他开口时,嘴里发出的却只是含糊不清的杂音。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尽可能地保持安稳。玛丽亚姆在衣橱和窗台中间塞了一张行军床,晚上就睡那里,留他一个人睡一张大床。这么做是为了给他腾出空间,让他睡得舒服些,她说,但也许这同样是为了逃避他的体臭和他的老朽吧。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睡不着。再小的动静也能把她弄醒,所以他只能直挺挺地躺着,直到他听到她的呼吸声变了。但有些时候他实在是忍不住,恶心和胃痛压倒了他,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头脑内部的地下室里尖叫着,叫啊叫啊,像一只濒死的动物。还有些夜晚,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无法入睡,在他意识的角落里,他看到跳动的红光和绿光——痛苦就潜伏在那里,等待他靠近。
下了主路有一条盘错的小径,很容易错过,如果你不知道你在找什么的话。他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他得沿着乡间窄路走上很久,时不时地还要跨上路边,让一辆大车或是载客卡车驶过。路边长满了茂密的棕榈树和乔木,帮他遮挡住下午一两点的酷热。从学校回家要走一个钟头的路。他是他们家唯一上学的人。那可真是一场恶战啊,为了他能上学。就在他步入开阔地的时候,他的父亲看到了他。他正在编一只篮子,用来装第二天要挑到市场上去卖的蔬菜。他停下活计,冲阿巴斯大吼:“快去干活,你这混蛋(8)。你以为你有奴隶不成吗?”
那就是他的父亲。他的名字叫奥斯曼,是一个严厉刻薄的男人,以自己的强横为荣,说话总是带吼。此刻,就在阿巴斯躺在黑暗之中,在异国他乡被疾病击垮之时,他又看到了他的父亲,站在洒满午后阳光的院子里,他的纱笼围在大腿上,一只编了一半的篮子放在面前的树墩上。一把短锄头横在他的脚边,他走到哪里都扛着它。他那满是肌肉的短小身躯硬得就像拳头,一双眼睛瞪着阿巴斯,眼中是一股满不在乎的狠劲。那就是他目视一切的眼神,随时准备着同任何东西干上一架,管那是人还是野兽,而他狂怒的外表也并没有因为他脸上那副粗框大眼镜而弱化半分——那副眼镜他每时每刻都戴着,除了睡觉的时候。无论父亲在做什么,他都能够显得既危险,又可笑。阿巴斯正期盼着午餐,可他知道只要他敢多嘴,必定惹得父亲勃然大怒。于是他转而问父亲,能不能先做礼拜,心里面想着能趁机偷偷塞上几口母亲替他留好的吃食,不管那是什么。他看见父亲对他的狡诈心机咧嘴一笑,可父亲是个虔诚的人,不会禁止任何人做礼拜。“快点,”他说道,“别让真主等,也别让我等。”
父亲有一小块地,几英亩大,上面种了些果树和椰子树,全都长得杂乱无章,好像它们只是碰巧生在了那里,不是被人栽上去的。他还种些蔬菜,拿到城里去卖,家里没有人能够免于这每日的农活劳作。他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告诉他的孩子们,他小时候穷,一辈子都辛苦劳作,他不想再受穷了。在他家里,没有一张嘴可以吃白食。每个人都得干活,从他手里换得三餐饱饭。他的儿子们是他地里的劳力,他自己怎么埋头苦干,就让他们也怎么苦干。他的妻子和女儿们就像他的家仆——官奴(9),用母亲的话说。她们打水拾柴,洗衣做饭,整天都要听从所有人的吩咐,从日出到日出。这天杀的鬼日子,真是活得像狗。
他的父亲有一个嗜好,那就是鸽子。这些鸽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没有长长的尾翎,也没有骄傲的羽毛。它们就是些平平无奇的黑灰色大路货,随处可见,不管是在城里还是乡间,可他却为它们建了鸟舍,系在树上,还在院子里一把把地洒小米,看着它们从天而降,围在他身边啄食;他还会赶跑乌鸦和野猫,满腔刻骨的仇恨。他保护它们,而他甚至都不曾那样保护自己的孩子们。他不让孩子们骚扰它们,所以他们的一件叛逆的乐事就是用弹弓把一只鸽子打落在地,然后架在火上烤了吃,火要生在远离家宅的地方。但即便是鸽子也不能让他分神太久,很快他便又开始毫不留情地监管起他的劳改营了。
他们就像那样干着活,每一个人,全家老小,可他们过的却是艰苦贫瘠的生活,没有安逸,也没有享受。那是因为他们的父亲真是个守财奴。他讨厌花钱。他在自己床下的地上挖了个洞,里面放着他藏钱用的上锁箱子。然后他又在洞上面装了个活板门,再挂上挂锁。那就像是他的一项使命,或是他发过誓的一件事情,一个苦行僧许下的誓言:他要尽一切可能花最少的钱。他们穿的是破衣烂衫,睡的是地铺。他们几乎从不吃肉,就算吃,也只有拿来煮汤的山羊肘骨。他是一个小气的男人,没错,在钱的问题上小气,看待事情的眼光也小气。Allah karim(10)——每当有邻居因为急事找他借钱时,他都会这样说。真主是慷慨的。找他借钱吧,不要找我。不过呢,他们还是比大多数乡下邻居过得要好,因为他们住的是一间后屋带厕所的石头房子,而不是用泥巴和树枝糊成的窝棚,也不用钻进灌木丛,在地上挖个坑解决问题。阿巴斯一家过的这种小气又辛劳的日子让他觉得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那些孩子的生活同样很贫穷,但他们似乎总有时间在乡间小路上游荡,打劫果树,玩官兵捉强盗(11),一玩就是好久,而他却总是要急匆匆地赶回家,偷摸塞上两口木薯或是香蕉,然后下地干活。吝啬——这个词是他后来学会的,但自打他学会的那天起,他便有了一个能真切地描绘出自己童年的词;就连它的发音也能让他回想起他们所过的那种既恶劣又毫无必要的贫穷生活。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头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一天,在他大约七岁的时候,他的哥哥卡西姆带他去了学校。从家去学校的这趟路走得挺辛苦,至少要走上一英里半。父亲对此很有意见。学校里面只会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怎么偷懒,怎么装腔作势,他说。不过卡西姆在路边等着公交车过来载他进城卖椰子、秋葵和茄子的时候,经常看到学校里的孩子们。他看到了那些孩子是多么快乐又整洁。他听到他们时而诵读、时而低语的童声从马路对面飘过来。阿巴斯听到过那种声音,因为有时候他会陪着哥哥一道进城,表面上是为了帮哥哥搭把手,顺便学点东西,好将来有一天他也能把农产品挑进城里卖;可实际上,哥哥带上他,只是因为知道他喜欢坐公交车。他还太小,坐公交车不要钱,所以父亲也就不那么介意了。
他们在树下等公交车,听见马路对面的那些小孩子在自言自语地轻声朗读吟诵。那声音让阿巴斯不禁微笑,那是一种他很想分享的幸福。他知道卡西姆自己也想。他亲口说的。卡西姆那年十三岁了,只是一个瘦得皮包骨的男孩,一辈子都在当苦力。到了这个年纪他已经开不了窍,没法儿上学了。一切对他来说都太迟了。就在他们隔着马路站在学校对面的那棵树下,等着进城的公交车时,他就是这么对阿巴斯说的。他的哥哥卡西姆。后来,他们进了城里的一家咖啡馆歇歇脚,就在他们喝着茶,吃着小圆面包的时候,却听见收音机里的一个人在高谈为何所有人都有义务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念书,为何追求知识是崇高之举,哪怕为此需要踏上远赴中国的旅程。哥哥问身边人,那个讲话的人是谁;他们告诉他说,那是新任卡迪(12),一个开明的人,想要带来改变,想要让人民思考自己的生活。他每周都在电台上做一次布道,宣讲人们应该关注自己的健康,思考自己的饮食,对待邻里应该仁爱慈善;他还说,在这些事情上用心就是对真主尽责。而在每一场布道中,他都会提到送孩子上学这件事。
一天,大树下面开了一场会,一个政府派来的人过来找他们谈话。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刚刚做完礼拜,而做礼拜的地点也正是在这棵树下,因为附近的清真寺不够大,挤不进去的信众只能乱哄哄地拥进外面的空地。他的父亲那天也去了,一同去的还有卡西姆和他的另一个哥哥优素福。优素福太安静了,于是他们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Kimya(13)——“不作声”。卡西姆、“不作声”还有他们的弟弟阿巴斯(也是个不作声)——守财奴奥斯曼的孩儿们。政府派来的那人又高又瘦,穿着大袍子,戴着科菲亚(14)。他讲话之前先同他们一道礼拜,等到他终于开口了,他的语气和收音机里的那个卡迪一样急切。他对他们说,现在战争结束了,政府也准备改善治下人民的生活了。战争对阿巴斯来说是新闻,但以后他会明白的。当时是1947年。政府派来的那人又长篇大论地谈起了教育的益处,鼓励所有人趁着辞旧迎新之际,来年就送孩子进学校念书。他们默不作声地走回了家,父亲一如既往地迈着大步走在前头,三兄弟全都一声不吭,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之中。
那天晚上,卡西姆站在全家人面前说,阿巴斯应该去上学。父亲嗤之以鼻,语出威胁,所有人都沉默了,但卡西姆没有退让。一连数日,他缠着父亲又是争辩,又是求情,又是哀怨。他们几个全都大字不识,当牛做马也就罢了,可如果政府想要小家伙进学校念书,不让他去可就不对了,他说。让他去又有什么害处呢?父亲上来就一通辱骂,想要让卡西姆闭嘴——你啥都不知道,你个脑瓜空空的小奶狗子——可这办法不管用,卡西姆还在求情,于是父亲干脆就不理他,眼睛看着别处。接着,就在新学年开始的那一天,也就是树下会议开过两周之后,卡西姆拉着阿巴斯的手,走路送他去了学校,一个字都没有跟父亲说。到了那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卡西姆又等在那里,准备接他回家,阿巴斯看到他被父亲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是第二天一早卡西姆又拉起阿巴斯的手,陪他走去了学校,一切就此尘埃落定了。就在阿巴斯此刻静静地躺在黑暗中,回想起上学的第一天,回想起他的哥哥时,泪水涌入了他的眼眶。
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重要时刻,那所费内西尼的学校。多年来,他一直努力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有时候他甚至都让自己相信了他已经忘掉了许多事情。而此刻他在黑暗中流下的泪水既是为了哥哥卡西姆,也是为了1947年一月那个清晨的自己——一个老人怀旧的泪水,在失魂落魄的惊惶与负疚之中,为两个他如今已然失去的人而流。那么多的事情他拼命地不让自己去想,这些年来他以为他办到了,即便他时不时地就会被冷不丁冒出的什么东西杀个措手不及,其威力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也许好多人都是这样子的,躲躲闪闪、迂回曲折地在生活中穿行,在伤皮不动骨的打击不时落下时龇牙咧嘴一下,面对一个愈战愈强的对手做出一场虚弱且无望的抵抗。又或许生活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其实并非如此,时间带来的是平静与和解,只是他没有那么走运,或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运气。尽管他努力逃避,但他知道,岁月正在将他拖垮,有些事情正变得越来越难以置之不理,有些他早该补救却一直回避的事情。如今他病倒了,垮掉了,再也无力忙个不停或是把心思放到别处了,只能躺在黑暗中,等待着痛苦的到来。
那所费内西尼的学校。想想那所费内西尼的学校。他在脑海中画出一张简图来。学校有三栋楼:中间一栋面对公路,另外两栋较小的与之成直角,构成一个四方庭院。在中间那栋楼和公路之间有花坛和灌木丛,其中一丛上面挂着一段金属杆,那就是校铃了。时刻表老师——他们就这么叫他——放了一只闹钟在自己的桌子上,每当一节课结束的时候,他就会叫他自己班上的一个学生跑到外面的花园里,用挂在金属杆边上一根铁棍敲两下杆子。到了上午休息和放学时刻,他就会亲自溜达到校铃边上,敲出一段有力又欢乐的集锦曲,让孩子们发出喜悦的呼喊。教室的墙壁有三英尺高,没有门窗,所以孩子们可以听见和看见别的课堂里面在干什么,前提是,他们得有东张西望的胆量。一栋侧楼后面有一个院子,那里就是他们课间休息时玩耍的地方,再后面就是厕所。每天放学以后,各个班级要轮流打扫厕所。学会保持清洁是很有好处的,老师告诉他们。在家里,他们整天与污秽为伴,仿佛那是他们天赋的权利。可是在学校,他们会学到清洁与健康的益处。他们的老师非常凶,对孩子们只要能用吼,就不好好说话。他们大多拿着一根番石榴枝或是藤条或是戒尺走来走去,气势汹汹地四处挥舞,维持秩序,必要的时候该打则打。他们打得并不十分用力,等到过了第一年,所有的孩子都开始假装戒尺和棍子打在身上根本不疼。这都是学校生活的一部分,只有这样,你才会好好学习。
每当父亲用得着他的时候,就会把他从学校里接出来几天。父亲这么干的时候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仿佛他是在英勇反抗一项残酷的法律。他打发阿巴斯去除草,或是打包,或是任何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样当老爸的吝啬鬼奥斯曼才好在其他孩子面前洋洋得意地说,他家屋檐下的每一口人要想吃饭,就得干活。这样的干扰拖慢了他的学业,让他最后多上了整整一年学,因为除了父亲把他从班级里领回家的那几周时间之外,他还生过病,发过烧,不得不在床上躺了好久。老师们因为他缺课而责骂他,但这是所乡村学校,他也不是唯一一个时不时缺上几节课的孩子。尽管父亲瞧不起念书上学,有时候他在进城的路上还是会顺便来学校一趟,一个课堂接一个课堂地找,直到他找见自己的小儿子,然后挂着忍俊不禁的微笑看他上课。那个微笑中蕴藏的是勉强的温情,足以让阿巴斯在回想起来时,不禁也暗自微笑起来。但或许那一切只是他自以为的。或许那只是一个老人感情用事的谎言。或许父亲的微笑中根本没有勉强的温情,有的只是鄙夷。
哎,好吧,管他微笑不微笑的,公路一侧总归有一棵大树,另一侧就是学校。上学时间里,他们不允许过马路,哪怕是在上午休息的时候,他不记得有人解释过原因。学校规定是拿来遵守的,不是拿来争论的。就好像他们一旦过了马路,就会遁入茂叶之中,不见踪影似的,虽说教室本身就敞开在阳光与空气里,学校场地四周也没有栅栏或是围墙。也许老师们只是想要确保他们的安全,不让他们离开视线。孩子们一有机会,就会去看那棵树下的热闹场面。那里是一个乡村小集市,人们在那里做着各种买卖:水果、蔬菜、鸡蛋、柴火。还有一个卖茶水和小吃的小亭子。他时常想起那个开在树下的乡村小集市——不,也许不是想起,更像是每当他准备入睡,或是不知不觉陷入回忆中时,那幅图景便在他的脑海中自动浮现。浮现在他眼前的图景有景深和质感,不是一张图片。他感受到了和煦的微风,听到了人们做买卖时的欢笑。有时候一个新的细节会浮出水面:一张他已经遗忘了四十年的面孔,或是一件小事——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其意义他突然之间领悟到了。他在电视上看到过那样的地方,不是费内西尼,而是类似的地方。而当他看到另外那些地方时,他也就能更清楚地看到费内西尼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有一回他们在电视上看一档讲苏丹的节目,看到一个树下的集市,他脱口而出:费内西尼。
“那是什么?”玛丽亚姆问。
“那就是我念书的地方。”他说。她让他把那个地名写下来,她好看看怎么写的。他当时就应该接着往下讲的。孩子们离家后,他俩的时间也多了,他应该接着往下讲的,可他却沉默了,她也没有再让他开口。
一定是那些公交车让老师们格外紧张的,倒不是说车很多,而是说它们不可预测。有时候连着一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路上什么都没有,可紧接着一辆塞满了人的公交车不知从哪里就窜了出来,停在了集市边上。如果那是辆进城的车,停下以后就会装满一车农产品;如果是返程的车,就会停车放人们下去。那个集市对孩子们而言真是一场小小的折磨。他们没法儿坚持住不去看马路对面的热闹。老师不停地要求他们集中注意力,也就是要他们目不转睛地看着正前方,即便他们只是在背诵乘法表,或是听老师念故事。总有人因为东张西望被老师揪耳朵。挨揪的总是男孩,女孩从不挨打,反正男老师打不得,而他们所有的老师都是男的。要是老师敢打女孩,她的家长就会来学校投诉,好像他对她做了什么有伤风化的事情似的。
每当树下出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像是有人打架或是有谁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呼的一声,整个班级都会站起身来,哪怕老师在场。阿巴斯想起这件事时,不禁在黑暗中微微一笑。老师们拼了命地让他们保持安静,服从纪律,好像这一点事关他们的荣誉似的。有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孩子们哪怕只是抽动了一下或是抓了把痒,他们这些当老师的便失职了。老师们是有多爱那种深沉、服从的静默啊。可他们没法儿让这静默持续。他们没法儿把孩子们管服帖。班上总是会出点什么岔子——一场小小的叛乱,抑制不住的大笑,或是一个大胆的男孩,脸皮厚到天不怕地不怕。
如今,在过去了这么多年,后来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那段时光显得是如此平静安宁。他上学,他下地劳作,有时他也和别的男孩一起游荡。当时让他最难忘的一件事情便是姐姐法齐娅的婚礼了。她是他们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在父亲的统治下变得越来越叛逆难管了,整天扯着尖嗓子叫唤抱怨,只要一挨骂就会冲出门外,一连失踪几个小时,不作一句解释。她那时一定满十七岁了,这样子玩失踪一定极大加速了她婚礼之日的到来。你可不能容许这个年纪的姑娘那样子一跑就是几个钟头。她跑出去还能干什么好事?铁定是在自贱名声,辱没家门。阿巴斯那年十一岁,年纪还太小,这种事情肯定是不懂的,不过家里反正是为法齐娅寻好了丈夫,后面的事情也都安排起来了。
父亲为了婚礼的花销抱怨个没完。庆典的费用花光了他攒下来的全部家底,他说。没有人信他,不过办婚礼确实能让好多人家一穷二白。家长们会拿出所有的积蓄,甚至不惜负债,只为凑出金银财帛来置办嫁妆。接着他们又办了一场宴席,让亲朋好友外加每一个想来吃席的懒汉全都踏上门来,拿香料肉饭和冰激凌塞饱肚皮。这钱他们出了,只求不被人说闲话,丢脸面。要是他们不能满足那些虽未邀请,却也无法拒之门外的不速之客的贪婪胃口,别人就会说他们小气。父亲是不介意被人说小气的。反正别人已经这么说他了,他一丁点也不在乎。可他还是出了钱,因为这是对他的要求。他别无选择,正如他的妻子反复对他说的那样,不然的话他就会让女儿蒙羞。于是家里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席,从城里请来一整队的厨子,他们随身带来了自己的大锅和上菜用的大盘子,还有他们的冰激凌搅拌器。孩子们全都激动坏了。一头小牛犊被拴在了离家不远的地方,在那里又是悲鸣,又是低吼,仿佛它也知道了接下来的事情;一群男孩闹哄哄地坐在边上,等着屠夫过来将它宰杀。屠夫来了以后,这才把男孩们全都赶走,然后提刀动手。接着人们用丁香木生起了火,空气中开始洋溢着香料肉饭的香气。鼓手开始演奏,客人们开始从城里面还有其他地方陆续抵达。女人们钻进一个用棕榈叶单独隔开的区域,男人们则在树荫下三五成群,互致问候,拍着彼此的肩膀,哈哈笑着。他们的父亲奥斯曼放下了短锄头,穿上一件崭新的、为庆典特制的康祖长袍,戴上那顶新郎的爸爸作为礼物送给他的科菲亚。他的肩膀上披了一条散发着樟脑味的丝绸披肩,那是他从他房间里的一个箱子中挖出来的。不知怎的,他竟强压下了心中的痛苦——毕竟他要在这样一件无聊的事情上面浪费如此之多的钱财——一身盛装的他甚至看上去还有了那么一丁点器宇轩昂的味道。接下来的香料肉饭宴堪称完美,鼓声和歌声一直持续到深夜,男孩们爬进矮树丛,偷看棕榈叶后面的女眷们跳舞。
没错,法齐娅的婚礼是那段时间里最难忘的一件大事,虽说除此之外的生活也不能说就不堪忍受了。他喜欢下雨,喜欢雨水灌满沟渠,青蛙繁衍生息,所有的乔木和灌木都在滴滴答答,哪怕雨已经停了很久。他喜欢上学,受不了干农活,有时还会和卡西姆一道进城——这些年来他一直如此——把收成卖给集市上那个从他们手里进货的男人。完事后他们会在街上闲逛一会儿,然后在一家咖啡馆里歇脚,来一块小圆面包和一杯甜奶茶。
终于,十六岁那年,他通过了考试,考上了城里一所师范学院。嗯,其实那学院不能说是在城里,而是在城外六英里。他在坐公交车去集市的路上曾经看到过那地方几次。学院的楼房都被刷成了白色,有着长长的游廊和红色的屋顶。从公路望去,学院就像是一座海边的宫殿。有些楼房是宿舍,给那些家在另一个岛上的学生住的。本地学生则每天搭从城里发来的学校专车,当天放学以后再搭车回家。当阿巴斯得知自己被那所学院选中后,他便借了一辆自行车,从费内西尼一路骑去了那里。学院离老家也就十英里上下。他漫步在校区,又踏上海滩,心中欢喜。可父亲根本不答应,那个一张冷脸的恶霸。他对阿巴斯说,他已经念够书了,换成任何人这辈子都用不着再念了。他玩也玩了,开心也开心过了,现在该是时候回家来一门心思种秋葵茄子,不要再想着让家里人继续出学费、校服费、书本费了。这次全家人都群起反对老头子了,就连妈也是。卡西姆当着他的面叫他守财奴,说他的小气毁了他们的人生。父亲提着一根棍子追打卡西姆,高声怒骂他不遵父命,放肆无礼,可哥哥一边跑,一边还在回嘴。卡西姆那年二十一了,力气大得足以从父亲手里夺下棍子,咔嚓一声折成两段,可你不能对生身父亲这么干,在他老家那里不行。你要么挨打,要么逃跑。争论一连持续了数日,哥哥们和母亲轮番上阵,想要把老头子拖垮。真是门都没有。
那村子是个小地方,哪怕是一场家庭纠纷也很快就能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更何况守财奴奥斯曼可喜欢在大树下面把自己的委屈讲给旁人听了。最终,姐姐法齐娅也听说了这件事。城里的生活很适合她这位体面出嫁的姐姐,搬到夫家后她变得大胆又独立,结识了新朋友,每天都出门去拜访她们。事实证明,她在小城密谋方面颇具天赋,拥有一双对流言蜚语异常敏锐的耳朵,还有一副让她既受人欢迎,又令人畏惧的机敏头脑。她听说了家里的争执后,便赶回家来,看看能不能想点法子。正是她找到了解决事情的办法,让阿巴斯最终得以去上大学。她当了一部分陪嫁的金首饰来凑学费,所以到头来这嫁妆或许也并不算是浪费钱财。接着,因为姐姐和姐夫自己也挤在一个租来的房间里面,烧饭都得去公用的院子,实在是腾不出地方来了,所以她说服了夫家的亲戚在阿巴斯求学期间收留他暂住。阿巴斯不清楚他们具体是怎么商定的,也不知道那些亲戚是不是纯粹出于好心收留的他。有时候开口问这样的细节问题不太礼貌,不过阿巴斯反正是可以一边读书,一边住在姐夫的亲戚家里了。他们给了他一间小储藏室,所以他有地方睡觉,也有地方学习。一间拥有海景的小储藏室。不,别往下想,别往下想。他不能再去想那件事了。他不要再去想那件事了。现在不行,不,现在不行,快睡觉,你这个老胆小鬼。想象一个明亮的数字1。再想象一个泛着银光的2。然后是一个闪亮的、品红色的3。接着又从薄雾中钻出了一个4。棒极了(15),继续。
玛丽亚姆担心阿巴斯正一点点地变成一个陌生人。他阴晴莫测,好长时间一动不动,有时候会两眼瞪着她,好像不知道她是谁似的。接着他又会温柔起来,紧握她的手,像是不敢让她走出视线似的。门德兹大夫提醒过她,他可能会忘事情,或是看似失忆了,但那可能只是暂时的。她给他做了大夫要求的所有检查,喂了她开出的所有药物。玛丽亚姆怎么说,阿巴斯就怎么做,一切都听她的——大多数时候。还有些时候,他会变得粗鲁执拗,痛苦地啜泣着,将她推开。
她也为孩子们担心,不想让他们到头来瞧不起父亲,而在他能够平和下来之前,她也不想让他们再见到他。日子一天天过去,阿巴斯有了点力气,但依然不足以支撑他按医生的要求,每周一次步行去图书馆。那个医生!照阿巴斯现在这样子,他都不知道去图书馆的路该怎么走呢。她替他去了图书馆,借来一些她觉得他能听的音频书。晚上,她躺在行军床上,听着阿巴斯在黑暗中辗转反侧,害怕孩子们会在人生的道路上磕磕绊绊、迷失方向,害怕他们会失去父亲。初春的那几周,阿巴斯睡得好些了。医生给他开了些辅助他睡眠的东西,也许堆成小山的暖和被褥也有帮助。安眠药让他醒来的时候稀里糊涂的,但至少他能睡了;只要能休息,他肯定就能壮实起来的。
(1) 指对神经进行刺激时所见到的肌肉收缩反应。
(2) 原文为阿拉伯语。
(3) 收养(adopt)是指成为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母,而寄养(foster)则只是养育孩子一段时日。
(4) 莱杜与哈瓦,两种印度甜点。
(5) 斯瓦希里语,意为“很久很久以前”。
(6) 旧时奥斯曼帝国高官的称号。
(7) 原文为斯瓦希里语。
(8) 原文为阿拉伯语。
(9) 原文为斯瓦希里语。
(10) 阿拉伯语,意为“安拉慷慨”。
(11) 原文为斯瓦希里语。
(12) 依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
(13) 斯瓦希里语。
(14) 斯瓦希里语,指东非男子常戴的一种高筒圆帽。
(15) 原文为阿拉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