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下一代互联网的变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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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3.0是用户与建设者拥有并信任的互联网基础设施

科技创业者兼投资人克里斯·迪克森(Chris Dixon)把Web 3.0描述为一个建设者和用户的互联网,数字资产则是连接建设者和用户的纽带。研究机构Messari研究员江下(Eshita)把从Web 1.0到Web 2.0再到Web 3.0的演变描述为: Web 1.0为“可读”(read), Web 2.0为“可读+可写”(read + write), Web 3.0则是“可读+可写+可拥有”(read + write + own)。

Web 1.0是早期的互联网,用户只能被动地浏览互联网提供的文本、图片以及简单的视频内容,是内容的消费者。而在Web 2.0时代,用户不仅可读而且可写,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以及YouTube(优兔网)、Facebook、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发展,用户可以在平台上创造和传播自己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并与其他用户交流互动。但无论是Web 1.0还是Web 2.0,用户的线上活动都依赖特定的互联网平台。即使在Web 2.0时代,用户可以是内容的生产者,但相关规则依然由互联网平台制定,用户缺乏自主权,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用户对数字身份缺乏自主权。用户只有在互联网平台上创建账户,才能获得参与相应线上活动的数字身份,一旦销户则会失去权限。每创建一次账户,用户都要填写一次个人信息。不同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不同的账户体系,各账户体系规则不尽相同,用户需要管理诸多账号和密码。不同账户体系间相互独立,容易形成“孤岛”,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发展,还会衍生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近年来,联邦身份管理所谓联邦身份管理,即不同应用都将认证的功能委托给可信任的第三方认证模块,对于身份的认证和授权都可以通过这个第三方模块进行。(Federated Identity Management,简称FIM)模式逐渐流行。虽然该模式减少了用户重复开户的次数,给予用户一定的身份自主体验感,但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互联网平台身份管理模式的弊端。用户的数字身份仍捆绑在互联网平台的具体账户上。

二是用户对个人数据缺乏自主权。在大型互联网平台面前,用户个体相对弱势。面对“要么同意,要么不服务”的选择,用户只能同意个人数据被采集甚至被过度采集。如今,互联网平台高度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向用户提供通信、社交、网购、资讯、娱乐等各类服务。为了获取这些服务,用户不得不让渡数据主体权利。大量用户数据集中于互联网平台,一旦泄露,将对用户隐私造成极大危害,如Facebook就发生过类似案例。一些互联网平台还可能滥用技术上的优势,诱导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数据,并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法律约束。

三是用户在算法面前缺乏自主权。算法是互联网平台的核心。算法可以进行独特的客户洞察,形成“千人千面”的用户画像,成为网络经济的制胜法宝。但近年来,算法滥用、算法作恶等问题日益突出。比如,有些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获得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高;有些平台只推荐能带来潜在商业利益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不是对用户来说最适合、最恰当的商品;有些平台滥用人性弱点,过度激励、劝服、诱导用户消费,使人们习惯“被喂养”,不自觉地对算法投放的产品沉迷;而算法的具体原理和参数只有运营企业的少部分人才能知道,易引发利益侵占问题;还有一些平台甚至利用算法作恶,推送低级庸俗的内容或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以扩大流量。

Web 3.0以用户为中心,强调用户拥有自主权,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赋予用户自主管理身份(Self-Sovereign Identity,简称SSI)的权利。用户无须在互联网平台上创建账户,而是可以通过公私钥的签名与验签机制建立数字身份。为了在没有互联网平台账户的条件下可信地验证身份,Web 3.0还可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构建分布式公钥基础设施(Distributed Public Key Infrastruc ture,简称DPKI)和一种全新的可信分布式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分布式账本是一种严防篡改的可信计算范式,在这一范式中,发证方、持证方和验证方之间可以端到端地传递信任。

二是赋予用户真正的数据自主权。Web 3.0不仅赋予用户自主管理身份的权利,而且打破了中心化模式下数据控制者对数据的天然垄断。分布式账本技术可提供一种全新的自主可控数据隐私保护方案。用户数据经密码算法保护后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将身份信息与谁共享、作何种用途均由用户决定,只有经用户签名授权的个人数据才能被合法使用。通过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确权,数据主体的知情同意权、访问权、拒绝权、可携权、删除权(被遗忘权)、更正权、持续控制权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三是提升用户在算法面前的自主权。智能合约是分布式账本上可以被调用的、功能完善、灵活可控的程序,具有透明可信、自动执行、强制履约的优点。当它被部署到分布式账本中时,其程序的代码是公开透明的。用户对可能存在的算法滥用、算法偏见及算法风险均可随时检查和验证。智能合约无法被篡改,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逻辑执行,产生预期的结果。契约的执行情况将被记录下来,全程受监测,算法可审计,可为用户质询和申诉提供有力证据。智能合约不依赖特定中心,任何用户均可发起和部署,天然的开放性和开源性极大地增强了终端用户对算法的掌控能力。

四是建立全新的信任与协作关系。在Web 1.0和Web 2.0时代,用户对互联网平台信任不足。30多年来,爱德曼国际公关公司(Edelman Public Relations Worldwide)一直在衡量公众对机构(包括大型商业平台)的信任程度。其在2020年的一项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商业平台都不能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考虑自身的发展,难以获得公众的完全信任。而Web 3.0不是集中式的,不受单一平台的控制,任何一种服务都有多家提供者。平台通过分布式协议连接起来,用户可以以极小的成本从一个服务商转移到另一个服务商。用户与建设者平权,不存在谁控制谁的问题,这是Web 3.0作为分布式基础设施的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