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前言
我感到非常荣幸和高兴,我的这本书现在能够以中文呈现在中国读者的面前。这个时机似乎再合适不过了,因为越来越清楚,阿尔贝特·施韦泽哲学中关于全球化的问题,正赢得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意义,它直接要求我们每个人的关注。无论是因工业造成的对环境的破坏、毁灭性的自然灾害,还是悲剧式广泛传播的流行病,都在一次次明确地警告我们,这类危及生命和生存的大问题,不可能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得以解决,而是要求一种全球性的伦理,为生活在地球这个行星上的全人类发展出一种横跨世界文化的解决方案。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20世纪上半叶,以敬畏生命为主导原则构思了这样一种伦理。达到这一成果的精神道路异常漫长和艰难,因为施韦泽首先想搞清楚世界各大文化中所有的伦理标准,然后再把它们作为“人类精神遗产”从中总括出一种能够满足全球诉求的伦理。直到今天,才有越来越多的地球居民明白,这样一种全球性伦理,是对全球化世界的一个必要回答。其中会使中国读者特别感兴趣并且很重要的一点是,阿尔贝特·施韦泽正是在经典的中国思想中,看到了它对他的这一新伦理思想的一种特别重要的意义,并首先是孔子和孟子的思想。
对施韦泽来说,中国哲学历来都是从客观和现实的角度看待自然,也就是说,它从未陷入一种幻想中,以为自然会等待有道德行动的人出现,并奖励他们。尽管如此,但它仍然坚信:向善是一种内在于人类内心的能力,因此主张“构建一个更好的人类社会”。这种介于自然作为非伦理的黑夜与人的那种勇敢的伦理乐观主义之间的基本张力,给施韦泽的一生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也决定了他对道德行动个体的看法。
施韦泽创建的“敬畏生命”伦理,仅在标题上就已表明:是生命,而不是理性,必须是所有伦理的最高价值所在。他认为理性太弱了些,无法单独激发建构一种道德的生活方式;作为伦理学家的他,因此把“活生生的自我”作为“意愿、感觉和认识的一个充满神秘性的统一体”。用另外的话来说:理性必须审查和证明伦理决定的合理性,但是要将伦理转换为实际的道德行动付诸实施,还需要一种植根于具体日常生活的决定,这就需要依靠意愿和感觉。今天,大多数伦理学家都已确信,一个伦理上的“应当”(责任和义务),如果没有道德行动的意愿,就不会有任何效用;但是在20世纪初期,施韦泽曾被看作是哲学和哲学界的局外人,只是因为他创建的新伦理,在当时的欧洲还是非常非常前沿的。
在全球化的标志下,施韦泽奠定的这一有着显著特征的伦理,在“活生生的自我”中开拓了一种新的视野前景,用一种新的自我意识联结了所有共同生活在地球这个行星上的人;只要许多“活生生的自我”都在反思自己的生命问题,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察觉:那些关于技术进步、它的风险和它破坏自然的问题,那些关于战争、难民潮和社会冲突的问题,不是世界上某个单一国家和文化的事,而是必须在世界范围内由全人类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协力解决的问题。
这种深刻见解不是为了让单一的个人疏离他的文化,毕竟是他的文化给了他规范和标准,用经过检验的习惯来解决广泛且多样的日常生活问题。但也有越来越多反映出全球化发展带来的生命和生活的冲突,如果这些冲突涉及的是幸福和痛苦、健康和疾病、正义和非正义,那么个人自己的反思就会比一种文化的道德基本标准,更细微也更重要。阿尔贝特·施韦泽在这里主张一种道德人格的伦理,并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无论他所处的文化和他所受的教育程度。这一指导原则使作为伦理学家的施韦泽,能够在今天横穿所有文化,帮助许多人作出重要的方向性定位,帮助他们免于陷入一种个人危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希望这本书的所有读者在阅读和思辨阿尔贝特·施韦泽的思想时,有愉悦也有收益。
克劳斯·京茨勒博士和教授
2020年4月12日
写于德国瓦尔德布龙(Waldbro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