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前言
《信息、信任与法律》自2003年8月出版,先后印刷两次,已销售10000册,多次进入“万圣书园排行榜”等学术类图书销售排行榜,并有幸被列入万圣书园选择的“过去十年里99种声音”图书之一。由于本书研究内容跨越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出版后受到不同领域学者的关注,产生了一些学术影响。《中国书评》2005年第1辑把本书作为“主题书评”著作,发表了社会学家郑也夫、经济学家姚洋、韦森和法学家黄文艺等四位学者对本书的评论。另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统计,至2004年,本书及其中收入的论文共被引用114次。
在本次修订中,增加了我在《比较》2004年第11期上发表的《法律与社会规范》一文。中国法学界、经济学界和政府过多地满足于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执行,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的重要性。我认为,社会规范,而非法律规则,才是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撑力量。一个缺乏有效的社会规范治理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这篇文章将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共同功能概括为“协调预期”“提供激励”和“传递信息”三个方面,比较系统地讨论了法律与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相互关系。文章认为: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既有替代性,又有互补性;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作用边界与社团规模、私人执行成本、信息结构、社会变化速度等因素有关,企业和其他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对社会规范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法律可以降低社会规范的实施成本,而社会规范也可以帮助降低法律的执行成本;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社会的基本正义和效率的要求,如果法律与人们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不一致的话,法律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法不责众”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法律与人们认可的社会规范相冲突造成的。这篇文章在《比较》杂志发表后,在法学界和法律部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书中讨论的问题涉及面广,我的一家之言难免以偏概全。郑也夫、姚洋、韦森和黄文艺四位学者写的书评对本书(第一版)既有赞许又有批评,我读后受益匪浅。在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后,我将他们的书评作为附录收录本书第二版。我相信,他们的书评有助于读者更全面地理解本书所讨论的问题。
三联书店编辑贾宝兰女士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努力,再次感谢!
张维迎
2006年2月24日于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