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事”“物”两指与成己成物
阳明既说“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 (17) 又说“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 (18) 严格地讲,从“明觉之感应”说物,与从“意之所在”或“意之所用”说物, (19) 实有层次上之不同:
(一)从“意之所在”或“意之所用”说物,意与物有种种差别,如意有善与恶之分,物(事)亦有正与不正之异,故必有待于致良知,而后意得其诚,物得其正。
(二)从“明觉之感应”说物,则没有这些参差,意不待诚而自诚,物不待正而自正。(20)
到意念之动全是良知天理之流行,而意之所在的物亦全合良知天理,此时“意之所在”与“明觉之感应”遂通而为一。而在此良知明觉之感应中有事亦有物,格物之“物”字,既可以是事(行为物),亦可以是物(存在物或个体物)。因此,牟先生认为训“物”为“事”乃就“意之所在为物”而言,不免稍狭。而阳明所谓“事事物物”很可能是“事”“物”两指,因为就明觉之感应而言物,则“物”字必然兼指事物二者而言。例如,阳明所常举喻之事亲、从兄、事君、治民便是“事”,而所事之亲、所从之兄、所事之君、所治之民则是“物”(按:此处所谓“物”是就其为一独立之存在而言之,并无不敬之意)。
“事”在良知之贯彻中而表现为合天理之事,一是皆为吾人德行之纯亦不已。而“物”亦在良知之涵润中而如如地成为物,一是皆得其位育而无失所之差。仁心之感通或良知明觉之感应,必然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感应于孺子,即与孺子为一体,而孺子得其所;感应于禽兽草木,即与禽兽草木为一体,而禽兽草木得其所。其余可类推。孔子说“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亦莫不如此。感应于物,而物皆得其所,则人之一切行事,亦自然纯亦不已而事事得其理。就事而言,良知明觉是道德实践的根据;就物而言,则良知明觉即是天地万物之存有论的根据。所以主观地说,是由仁心之感通而为一体;而客观地说,则此一体之仁心顿时即是天地万物的生化之理。仁心如此,良知明觉亦如此。因为良知之真诚恻怛,正就是此真诚恻怛之仁心。《中庸》云:“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这个“物”字亦可概括“事”与“物”而言,一切事与物皆是诚体之所贯而使之成始而成终。《中庸》所说,很明显是本体宇宙论的纵贯语句。《中庸》言“诚”,至程明道而由“仁”说(参看其《识仁篇》),至阳明而由“良知明觉”说,其实皆是说的这个本体。阳明落于《大学》言“格物”,而训物为事,训格为正,实是就“意之所在为物”而言。若就“明觉之感应为物”而言,则“事”“物”兼赅,而格字之“正”字义,无论在事在物,皆将转为“成”字义。格者,成也;格物者,“成己成物”之谓也。就“事”一面的成己而言,良知明觉是道德创造之原理,引生德行之“纯亦不已”。就“物”一面的成物而言,则良知明觉即是宇宙生化之原理,是道德形上学之存有论的原理,使物物皆如如地各得其所而是其所是,即如此良知明觉即同于天命实体而“于穆不已”。因此,在儒家“内以成己、外以成物”的圆教下,“道德创造”与“宇宙生化”是一,一是皆在良知明觉之感应中而朗现。
康德有“现象”与“物自身”之分。他认为上帝创造万物,是当作“物之在其自己”而创造之。上帝并不创造现象。现象是对人之感性与知性而言,而上帝之创造,则是其智的直觉之创造。是故在智的直觉面前,物只是物之在其自己,而不能是现象。牟先生认为,在良知明觉面前,物亦是如此。以是,明觉感应中之物与事皆不可作现象看。物是“物之在其自己”的物,事亦是“事之在其自己”的事。作为“物之在其自己”的物,不是认知的对象,但可是明觉感应之非对象的如相,亦即智的直觉之所照的非经验对象的如相。作为“事之在其自己”的事,亦不是现象之事。因为明觉感应中的成己之事并不着相,它是在明觉感应中而成就的合乎天理的实德,而不是认知的对象,故不可作现象之事看(若对于感性与知性而为认知之对象,则它即转为现象矣)。因此,在明觉感应中之一切活动与行事,皆是知体之流行与著见,(上第二节所引罗近溪之言,实最圆妙。)皆不可作现象看,而只是如如地在知体中呈现的“在其自己”之如相—如相无相,是为实相。人,从感性与知性方面看,自是有限之存在,凡现象世界中的一切成就,包括尧舜事业、贤哲才慧,皆是有限的,故儒者并不妄自尊大。但若从良知明觉之感应来看,则虽有限而亦无限,此乃当下具足、当体圆满者。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上下与天地同流”,即指示此义。以是,儒者亦不妄自菲薄。可惜康德一间未达,而不承认人类可有此智的直觉。
依牟先生之衡定,中国儒、释、道三家皆可以证成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之分。在佛家,对识心而言即为现象,对智心而言即为物之在其自己。在道家,对成心(21)而言即为现象,对玄智而言即为物之在其自己。在儒家,对闻见之知而言即为现象,对德性之知而言即为物之在其自己。但三家在以前都没有像康德那样就现象而摆出一个知识论,因为中国先哲讲学之重点本不在此。但时至今日,则可以而且应该依康德之规模开出之,而使之套于智的直觉中,如是则康德之不足处,亦可得其调适而上遂之发展。(22)
(1) 见《传习录》中《答欧阳崇一》。按:欧阳德,字崇一,号南野,属江右王门。见《明儒学案》卷十七。
(2) 见牟宗三先生《王学的分化与发展》上篇。牟师此文对王学大纲脉之约述极精当透辟,本章颇承述之,凡章内称引牟先生语而未注明出处者皆见于该文—刊于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学术年刊》第十四期。
(3) “知是心之本体”“定者心之本体,天理也”皆见《传习录》上。“乐是心之本体”见《传习录》下。“知”即是良知。“定”即程明道《定性书》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之定。“乐”即《孟子》“反身而诚,乐莫大焉”之乐。或谓唐代圭峰宗密曾说知是心之本体,今阳明亦说知是心之本体,则阳明之悟良知或许是由圭峰宗密而来。按:此种说法只是考据家凑字之习,不知义理之学之规范与甘苦。圭峰之“知”自是佛家之旨,是就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而言。阳明之“知”自始即是道德的,是本于孟子本心良知而来,故其言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此彻里彻外是孟子之旨,与圭峰宗密有何相干?义理之学必发于内心真切之体悟,讲义理之学亦自有义法。除前贤后学以及师弟子间承述接续之外,绝无剽窃别家别派一二词语即可成一义理之说统者。
(4) 见《传习录》中《答罗整庵少宰书》。
(5) 道德的形上学不是西方哲学传统中的观解地以及客观分解地讲的形上学,而是实践的形上学,亦可曰圆教下的实践形上学。
(6) 关于此,请参看牟先生《心体与性体》第一册综论部,台北正中书局出版。至于程伊川与朱子,则另开一系之义理,需别论。
(7) 按:康德并不承认人类能有智的直觉,但良知之明觉、仁心之感通就含有此种直觉。此是中西哲学最大最本质之差异点。牟先生撰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一书,台北商务印书馆出版,请参阅。
(8) 见《传习录》下。
(9) 罗近溪语,见《盱坛直诠》卷上。孟子语见《尽心上》篇。按:罗近溪(汝芳),江西南城人,属王门泰州学派,为阳明四传弟子。其辈分虽晚,而实与王龙溪并世(少龙溪十七岁而后卒五年),故世称王门二溪。
(10) 按:江右王门聂双江倡“归寂”宗旨,而与王龙溪争辩,即是于此见不清。请参看下第五章第三节。
(11) 阳明《大学问》云:“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
(12) 见阳明《大学古本序》。
(13) 四句教之义理疏解见下第七章。
(14) 分别地说,格物、致知、诚意,甚至加上正心,都是工夫,但却不是四者本身各有一套独特的工夫,而是步步逼进集中于一点而又互相关联着来说,因此只能是一个工夫。在朱子,是步步逼紧而集中于格物,而格物是即物而穷其理,能穷理则知自致、意自诚、心自正。在阳明,是步步逼进而集中于致知,而致知是致良知,吾心良知之天理一旦扩充出来,则物自格(正)、意自诚、心自正。故工夫用力处实在“致知”,而不在“格物”。
(15) 见阳明《大学古本序》。
(16) 罗近溪门人杨复所云:“格有通彻之义。通而谓之格,犹治而谓之乱也。格物者,己与物通一无二也。如此则无物矣。有则滞,滞则不通。无则虚,虚则通。物本自无,人见其有,格物者去其妄有而归其本无也。归其本无,此谓知本。”(见《证学篇》,载于《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此即以形上的直贯言格物,正承阳明而来。所谓“归其本无”,即摄物归心,而为心所贯彻。为心所贯,即只见有心,不见有物,全体是一知能呈现,故与物通一无二也。牟先生谓罗近溪之讲学,主要即是诠释此义。又黄道周云:“人有己便不仁。有己便傲,傲便无礼,无礼便与天下间隔;无己便细,细便尽礼,尽礼便与天下通。克己者只是把己之聪明才智一一竭尽,精神力量一一抖擞,要到极细极微所在。事事物物俱从理路练得清明,视听言动无一是我自家气质,如此便是格物物格、致知知至耳。所以天下更无间隔,更无人说我无礼,便是天下归仁。”(见《榕坛问业》,载于《明儒学案》卷五十六。)此段话亦暗合王学,亦是以形上的直贯说致知格物天下归仁也。
(17) 《传习录》上云:“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按:此所谓“物”乃指“事”或“行为”而言,故牟先生称此为“行为物”。
(18) 见《传习录》中《答罗整庵少宰书》。
(19) 《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有云:“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所用乎?”按:此从“意之所用”说物,与从“意之所在”说物义同。
(20) 按:阳明弟子王龙溪所谓“四无”,所谓“先天之学”,皆是从这里说。参看下第七章。
(21) 《庄子·齐物论》:“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凡惑情滞着、专执一家之偏见者,谓之成心。
(22) 关于此一问题之义理展示,请参看牟先生《认识心之批判》《心体与性体》第一册综论部,以及《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与《现象与物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