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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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阅读手记

野性、争鸣与学术成长

——“民间法文化专栏”主持人手记(十三)

近二十多年来,学术争鸣越来越成为吾国学界的稀罕现象!“知出乎争”的学术自然景象变成学者们各自坐拥围城、自说自话。即便学界偶尔的争论,也很少严肃地围绕学术本身的问题展开,反而被无限地蔓延为政治论争、意识形态论争和立场态度论争。晚辈学子只要师从某一学者,则只知跟随,鲜有挑刺儿、质疑。不同学术主张和观点的学者也仅仅停留于各自陈述观点,不善或不耻与人认真过招、激烈争鸣。凡此种种持之以恒,既失去学术聚焦,也丧失学术活力。

昔时阅读论著,也最喜欢学者们之间针尖对麦芒的学术论辩。记得上大学那会儿,无论哲学界有关真理问题、“异化”问题的论辩,经济学界有关劳动力商品问题、市场经济问题的论辩还是法学界有关人治与法治、法律本质属性问题的辩论等学术景观,都会抓住我心,必欲阅之而后快!其不但论辩激烈,而且对国家变革卓有建树。尽管回过头来看,哪怕在今天仍显“正确”的那些观点,论者所持的都是一些常识,但在当时却足以唤起初入茅庐的学子对学术的兴趣和乐趣——毕竟人类所有见识的成长,都是在寻求差别的过程中萌芽的。

学术争鸣的隐退,其实昭示着一种学术平庸的景象。最近於兴中强调世界法学已进入一个“无王”的时代。但在我看来,没有焦点、缺乏争鸣的学术时代,尽管可能存在各占领地、流派纷呈的情形,但其实质是虽然拓展了研究空间和范围,但是问题本身并没有深入聚焦,因此,学术平庸化在所难免。学术的野性和挑战意识、创造冲动势必被抹平。此情此景下,人们只能看到平面化的学术,而无法欣赏到立体性的思想、观念和学理;只能看到学术观点的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很难看到学术高度的陡峭峻拔、层峦叠嶂。

一言以蔽之,此种四平八稳,不尚争鸣的学术新传统,过于钟情于斯文,之乎者也、谦谦君子。而忘记了学术的茁壮成长,也需要甚至更需要一种野性的力量。人尽皆知,越是野性的、天然的,越有营养,也越强壮。温棚的花朵一见风雨就会变形凋零;圈养的动物放归山林就会无所适从。我想,学术研究也是一样,习惯在不善于交流的学术圈子里养育的学术研究,由于学者对其野性能力的自我克制,社会对其野性能力的刻意制约等,都必然会遏制其学术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升,也影响人们对待学术的谨慎态度。

民间法研究自身根源于对野性的、原生态的制度文化探索,因此,更需要学术论辩的野性力量。尽管调研和白描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基本学术训练,但只要相关的研究成果进入解释系统,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关注不同学者“前见”的作用,就自然需要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辩驳和交流。否则,白描只是一种事实陈列,难以升华为蔚为大观的学术建树。即使这里的学术白描,也隐存着当事实转化为学术概念后的不同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学术争论可能。所以民间法研究对学术争鸣的放逐,不但无法提升其学术理念和观点,同时也难以真正认识、梳理并提升民间法研究材料的白描效果。

本期刊出的两篇论文:孙健飞的《同姓不婚问题研究——兼评苏力〈语境论〉一文》和宋飞的《黄州商帮、帮会行规在民间法与国家法博弈中的作用——兼与梁治平先生商榷》,分别对当代中国法学界两位最有影响、且最有学术建树的学者——苏力和梁治平的一些学术观点提出商榷和挑战。苏、梁两位学者卓尔不凡的学术建树,来自其独特的学术研究方法和范式对我国既有法学学术研究套路的反思、挑战和批判。但遗憾的是,后之学者更多站在对其方法和观点亦步亦趋的立场,鲜见冷静理性的反思、争鸣和批判。这不但可能延缓对中国法学学术的整体推进,而且让两位以反思见长的学者也丧失敌手——只能自己做自己的敌手!因之,两位年轻学者的商榷之作,即使思想提升尚待补强,但争鸣本身值得推许。

本文刊于《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