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1985年到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后升格为国务院法制局)工作。从1994年起,调到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后更名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担任副局级巡视员兼法案组组长,法案室副主任,主任。从2008年开始,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担任研究室副主任兼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
在我担任上述公职期间,直接推进或促成了一系列支持绿色发展的法律和司法政策的出台。这个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在这个历史时期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出台背景和一些本质性的内容。
本书上篇论及的是环境立法科学化的问题。在该部分,我论述了环境立法科学化的重大意义,介绍了我国在促进环境立法科学化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并对今后如何保障重大环境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环境立法质量,保障我国的环境立法“既好看、又好吃”,有效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论证。
本书下篇论及的是环境执法问题。在该篇,我论证了新时期强化环境执法的必要性和实施方案。我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大国,高度重视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形成保障环境法律实施的体制和机制,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关于“污染防治”问题,我围绕如何破解环境执法僵局、如何完善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如何用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如何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以落实环评制度、如何改革考评机制强化地方环保责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并进行论证。关于循环经济法律问题,我回顾了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成就和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保障该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并进行科学论证。《循环经济促进法》公布实施已经十年多,实践证明,这是一部高质量的法律,对于促进我国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总之,只有健全完善科学的体制和机制,使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才是广大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我们所有的环境法治工作者,都应当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以上,是本书之序,也是一个内容简介吧。
孙佑海
201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