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21世纪后铁组公约的发展与《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的编制
20世纪90年代初,新的地缘政治形势对国际铁路运输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些要求需要国际铁路运输中的所有参与方协调合作,才能保证在欧亚各国间开展定期的洲际铁路联运活动。这一时期的运输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由于新的国家的出现,国界线的长度相应增加,同时,各国过境手续日趋繁复,这一情况对压缩货物运输时间产生了相当的负面影响。其次,铁组成员方之间铁路联运呈现运送经路漫长(8000—10000km),且途经不同的气候带(包括酷寒地区)的特点,列车在单方向运行途中要进行两次变换轨距(1435—1520—1435mm)。铁组成立之初,铁组成员方铁路线路全部营业里程约227000km。而目前该长度达到276376km,运输长度的增加一方面体现了国际铁路运输领域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对国际铁路运输领域的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最后,欧亚运送中存在一些与西欧不同的法定标准,如运送条件、运价问题、海关手续、车辆互用规则、铁路间财务清算等问题。这些法定标准的制定需结合各国的铁路运输实体经济、政治等情况,经各国部长谈判商讨以确定或调整。在分析了铁路运输过程的上述特点的基础上,铁路合作组织对各成员方商定的决定进行协调,协助完善铁组成员方间的铁路运输,并考虑使其与欧洲现有运输系统在技术、工艺、法律和运价方面实现兼容。
苏联解体后,在铁组原本的13个成员方之外,又增加了白俄罗斯共和国、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和乌克兰。经过1992年的变革,铁组成员达到了19个。德国的统一影响了德国铁路继续参加铁组的形式——其以铁组观察员的身份加入铁路合作组织。
基于上述历史、现实背景的考量,根据部长会议成员授权代表对一系列研究工作结果的讨论,以及委员会对研究工作结果的分析,第十九届部长会议于1991年在布达佩斯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铁路合作组织活动的主要方向,并强调了下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西欧国际铁路联运延伸到亚洲东海岸,并推广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工艺;发展中东欧和亚洲国家铁路间的合作,并交流经验;逐步创建统一的国际运输法;在运输政策和生态方面开展合作。
不仅如此,1992年在乌兰巴托举行的铁组第二十届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新的铁组领导机关——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总局长会议)。成立新的领导机关的目的是吸引铁路运输中的其他国家及铁路公司参与铁组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下列问题开展工作:在欧洲和亚洲国家间国际铁路运送(包括多式联运)方面开展合作;相互交换关于预期外贸运量的信息,并据此制定有竞争力的联合提案;制定车辆、集装箱、托盘和运送用具的使用规则及其养护方法;组织各路间的清算;发展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解决铁路经济和财务问题;研究技术和科研课题。会议确定的铁组活动的主要方向是:为组织欧亚国家间的国际铁路运送,包括多式联运创造条件并开展合作;就运输政策、铁路运输法律和生态等问题开展合作;掌管《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国际客协)、《国际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国际联运车辆使用规则(车规)协约》、《国际铁路客运运价规程(国际客价)协约》、《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协约》、《国际铁路过境运价规程(国际货价)协约》、《国际旅客联运和铁路货物联运清算规则协约》,以及与国际联运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制定统一的国际运输法一般原则;制定措施,提高铁路运输对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力;在完善运营规则和技术条件,以及对办理国际联运的线路进行现代化改造方面加强合作;解决铁路成员铁路国际合作中的经济问题;与从事铁路运输和多式联运问题的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其中,铁组部长会议是铁组最高领导机关。部长会议参考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的建议,在政府一级审查与铁组活动方向相关的所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通过决议。部长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总局长会议的成立,进一步扩大了铁组解决问题的范围,同时也提高了工作质量。根据对欧亚各国所发生的变革的分析,同时考虑到必须提高铁路运输的竞争力,重新确立了铁组活动的战略方向——完善欧亚铁路联运。这已作为铁组活动的主要宗旨,体现在新的铁组基本文件中。
铁路合作组织的第二活动阶段是从1993年到现在,在这一阶段,为适应常设专门委员会数量减少、改组及其办事细则的制定引起的变化,铁组贯彻新的铁组基本文件,使委员会新的组织机构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在这一时期,委员会于1994年通过了有关完善欧亚铁路联运工作纲要,该纲要是编制铁路合作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在1993年于华沙举行的铁组第二十一届部长会议对铁路合作组织章程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各国加入铁组的可能性,并允许那些直接从事铁路活动的公司和企业作为观察员或加入企业参加铁组工作。在这一阶段,铁组成员共有27个国家,其中积极成员25个,分别是:阿塞拜疆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保加利亚共和国、匈牙利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格鲁吉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蒙古国、波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克兰、捷克共和国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拥有铁组观察员地位的铁路公司为:德国铁路股份公司(DB AG)、希腊铁路(OCE)、法国国有铁路公司(CHЦФ)、芬兰铁路(BP)、塞尔维亚铁路国有企业(ЖС)及吉厄尔-肖普朗-埃宾富尔特铁路股份公司(AO ДьШЭВ)。其中,以加入企业身份参加铁组工作的新形势引起公司和企业的极大兴趣,目前拥有铁组加入企业地位的共有29家铁路运输公司,分别来自奥地利、德国、格鲁吉亚、摩尔多瓦、波兰、俄罗斯、罗马尼亚、乌克兰、斯洛伐克、法国、捷克和瑞士等国家。[2]
1994年在莫斯科举行的铁组第二十二届部长会议通过的《完善欧亚铁路联运纲要》对铁组工作具有特别意义。该纲要是铁组范围内继续开展系统工作的基础。由铁组领导机关监督其执行情况。该纲要的主要条款公布在铁组的定期刊物上,并在国际会议上就主要内容进行过介绍。上述纲要的主要内容涵盖如下方面:连接欧亚两洲的主要铁路经路,参考了在铁盟、联合国欧经委内运委、欧洲铁路干线纲要框架内,以及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框架内开展的工作;欧亚国家间客货运送远景运量。在共同的综合纲要的范围内,采用该综合纲要的核心内容,1994年,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七国铁道(运输)部长核准了《关于发展并利用经由多斯特克(德鲁日巴—哈萨克斯坦)—阿拉山口(中国)的国际铁路通道的地区纲要》;1995年年初,白俄罗斯、德国、波兰和俄罗斯主管铁路运输的部长签署了柏林—华沙—明斯克—莫斯科铁路走廊的现代化改造、改建和发展方面的合作协议,其中规定了2010年前分阶段落实的必要措施。2005年11月18日,从德国首都沿柏林—华沙—明斯克—莫斯科第二泛欧运输走廊发出了“穿越欧洲2005”首列集装箱列车。铁路合作组织在这半个世纪内为洲际铁路运输发展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于索菲亚(保加利亚)举行的部长会议纪念会议就对铁组的卓越成就作出了肯定和承认。
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历时10年编制完成了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文本草案。铁组范围内现行国际协定和协约(包括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等基本文件被纳入公约草案附件。为审查和通过公约文本,成立了有铁组成员方代表团参加的通过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文本国际会议。在波兰华沙已举行了4次国际会议(2016年11月、2017年3月、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
新时期铁路合作组织的工作重心主要体现在制定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完善运输法律规范、促进货物运输发展、促进旅客运输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发展、促进编码和信息技术发展、落实财务和清算问题、落实铁路运输领域职业教育培训问题。
在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方面,为吸引更多的国际过境货物运量,并提高运输市场上铁路运输所占比重,2017年继续在制定铁组成员方共同铁路运输政策方面开展了工作,其中包括在完善铁组铁路运输走廊运输和发展铁组铁路运输走廊、简化国际铁路客货运输过境、提高铁路运输竞争力等方面落实的一系列综合措施。
在完善运输法律规范方面,根据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和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成员授权代表联席会议(2016年12月6—9日,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会议)核准的铁组运输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2017年工作计划以及2017年工作纲要,报告年度内专门委员会对下列专题开展了工作:完善国际客协和国际客协办事细则;修订铁组国际铁路旅客联运问题备忘录;完善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开展有关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的工作;编制货物装载和加固技术条件;完善国际货协附件第6号《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
在促进货物运输方面,2017年,铁组货物运输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完善组织欧亚多式联运的现行协定;修订国际过境运价规程协约和开展过境货物运输的运价条件;修订国际联运货车使用规则,保证使其与类似的国际标准文件相协调;协调铁组铁路国际联运中货物的统一说明和编码系统;规划和组织开行欧—亚—欧联运集装箱班列运输,包括驮背运输;组织亚—欧—亚联运中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的货物运送;发展多式联运;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铁路运营领域合作,以提高国际铁路运输较其他运输方式的利用率并确保其竞争力。
在促进旅客运输发展方面,根据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和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成员授权代表联席会议核准的工作纲要和工作计划,2017年铁组旅客运输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旅客列车运行、编制和商定列车时刻表和编组顺序表、为旅客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所需服务、发展旅客运输、执行国际旅客列车运行图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在促进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发展方面,2017年,铁组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继续为解决当前和未来的技术和工艺问题开展了工作。专门委员会工作结果反映了根据2016年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和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成员授权代表联席会议核准的工作计划,以及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决议对专门委员会各专题所开展工作的情况。
促进编码和信息技术方面,2017年,铁组编码和信息技术常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常设工作组)的工作是根据2016年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和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成员授权代表联席会议核准的工作计划,以及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决议开展的。同时,常设工作组与铁盟、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欧洲铁路数据库(RAILDATA)和铁组加入企业开展了合作。
在落实财务和清算问题方面,2017年,财务和清算问题常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常设工作组)的工作是根据总局长会议决议和常设工作组2017年工作计划开展的。常设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方向是清偿和减少铁路间债务。根据所收到的截至2018年1月31日的数据,总债务为2.184亿瑞士法郎,较2017年1月31日的数据减少了1020万瑞士法郎,或减少了4.5%。
在落实铁路运输领域职业教育培训问题方面,铁路运输领域职业教育培训问题临时工作组(以下简称临时工作组)是根据铁组第四十三届部长会议(2015年6月2—5日,蒙古,乌兰巴托)决议成立的。在报告期内,举行了3次临时工作组会议。为执行铁组第四十四届部长会议决议,举行了铁组“二十一世纪国际铁路联运领域人才培养的机遇与挑战”高级别研讨会(2017年2月14—15日,波兰共和国,华沙)。根据研讨会结果,与会者编制了旨在提高铁路联运领域人才技能,保证铁路运输有效运作的共同建议书。根据部长会议向临时工作组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并在其他国际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实践及其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参考研讨会与会者的建议。
[1] http://zh.osjd.org/statico/public/zh?STRUCTURE_ID=77&,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0月24日。
[2] 王勇平:《行走在亚欧大陆桥上》,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