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思而往求,蕴实在秋。2020年,我国从早春启程,一路风雨坎坷,从春到夏,由夏入秋,挺过疫情最艰难期,扛过经济最低迷期,在不平凡中砥砺前行。虽诸般荆棘,仍欣喜迎来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步入了新阶段,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是重要的民事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有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有8261万户;而在3858万户企业当中,90%的企业是民营经济。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其创造财富的进取心,对于构建持久、稳定、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谚有云:“从出生之日起,我们就生活在民法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个人的生活与工作,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民法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护身符”,是规范企业行为的“边界线”,还是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价值理念的“指南针”。民法强调平等、诚信、秩序等理念,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与发展规则高度契合。民法是保护企业权利的法律,企业的合法权益一律受平等保护;民法是促进企业有效管理的法律,法人制度为规范企业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遵循;民法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意思自治原则赋予了企业家们干事创业的动力;民法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企业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还应遵循诚信原则,遵守交易规则,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民法还是提示企业各类风险的法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必须有效防范违约风险、担保风险、代理风险和侵权风险。归根结底,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大力弘扬民法精神,认真遵守民法典,做好民法精神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浙江作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民营经济在其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施行,为有效服务企业法律需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特别组织浙江部分民商事审判业务专家及资深法官精心编写了《民法典背景下企业民事法律实务》一书。这些法官都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熟悉司法实务中各类企业的法律风险。本书从企业实际出发,在内容编排上分为六个篇章,分别聚焦民法精神与企业发展、企业内部治理、企业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企业交易规则、企业市场交易风险、企业诉讼规则方面的问题。同时,本书采用法律实务问答的方式予以编排,力求指导专业化、服务精准化、内容实用化、查询便捷化、语言通俗化,对有效保障企业权益,引导企业遵守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提供了具体指引与参考。期冀本书的出版,可以更好地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助力。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即将收官,“十四五”时代即将到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将在民法典的顺利施行下,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获得高质量发展,释放新潜能、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法律人更需主动作为,借民法典出台之机,握准法治助推的航向,用法治优化我国多元经济体、新型经济体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