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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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夫妻能否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

案例背景

王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私有企业。因为能干,他很快就成了公司的业务骨干,不久又被提拔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王某所做的一切努力都被公司的总经理李某看在眼里,李某渐渐对王某产生好感,开始追求王某,不久后两人谈起了恋爱。半年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为了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两人经商议决定在结婚前把财产的归属划分清楚,订立协议,以备不时之需。

学法有疑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吗?

法律讲堂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凡涉及调整一般民事行为的条款,一般都贯彻了公民意思自治、契约订立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即公民意思自治的体现,法律是予以尊重和保护的。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双方在婚后的财产及其各自婚前财产的分配。其实,这既是公民自愿处分个人财产的自由,也是公民在婚姻生活中自我防范意识的体现。夫妻应当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各自婚前的财产,无论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都是夫妻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在结婚前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如何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句话说法

夫妻之间对于各自婚前及婚后的财产的约定,应当通过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该约定的效力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夫妻间财产分配的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