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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有权要求就保险金优先受偿吗?
现实问题
郁某向顾某与周某各借款8万元,并将自己的轿车作为担保,与周某订立了担保合同。后郁某驾驶轿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轿车毁坏严重,并因此获得了保险金5万元。顾、周二人知道后,因和郁某约定的还款期限都已到,都找到郁某要求郁某将5万元返还给自己,郁某不知道应当先返还给谁。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因此,对于上述保险金,周某有权要求优先受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