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星薪法考主观题必背400模板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

模板36 投放危险物质罪

【案情】2013年2月,古某因拆迁事宜为报复刘某,在刘某办公室内的暗室安装铱射线工业探伤机,使用铱源对刘某的身体进行照射,致使刘某及其他70位工作人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害,经鉴定,刘某为重伤,有13人为轻伤。

【问题】古某在刘某办公室安装铱射线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题模板

(1)结论:古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

(3)分析:本案的犯罪对象是刘某,但将工业探伤机放置在办公室内,当其开机照射被害人刘某时,不可避免地将照射与被害人刘某相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事实上,也的确造成多人身体受损,因此古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模板3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情】2013年4月,执法人员拆除古某家的违章建筑,古某看到房子被拆越想越气。随后,古某加速驾驶小轿车直冲上去,撞到了维持外围秩序的多名工作人员,其中导致5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人为轻微伤,4人未达到轻微伤程度。

【问题】古某驾车冲撞执法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应以何罪处理?

【答题模板

(1)结论:古某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分析:在本案中,古某在人群聚集地采用汽车撞人的方式,很难控制具体的侵害对象以及所造成的侵害后果,同时危及多数人人身权利,因此,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模板38 危险驾驶罪

【案情】司机杜某驾驶一辆小货车(严重超载)在某国道上行驶。此时,一辆小轿车从杜某的货车左侧超车急驶而过,令杜某非常气愤,遂不顾路侧限速50公里/每小时标识规定,超速至100公里/每小时,驾车追逐小轿车。

【问题】请分析杜某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答题模板

(1)结论:杜某的行为成立危险驾驶罪。

(2)理由:《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①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3)分析:本案中,杜某驾驶小货车严重超载,并且单方面追逐竞驶,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

模板39 交通肇事罪

【案情】杜某驾驶一辆小货车(严重超载)在某国道上行驶,在一十字路口处闯红灯,将一骑自行车的行人张某撞倒(重伤)。杜某下车查看,摸鼻息见张某似无呼吸,误认为张某已死亡。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某将张某的“尸体”抬到路边水沟里隐藏后逃离现场。事实上,张某尚有极其微弱的呼吸,最终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问题】请分析杜某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答题模板

(1)结论:杜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系因逃逸致人死亡。

(2)理由:根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3)分析:杜某闯红灯将一骑自行车的行人撞成重伤,且有超载驾驶情节,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杜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模板40 涉枪犯罪

【案情】王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身在美国的华人林某,约定由林某从美国将枪支、子弹通过物流公司发往王某所在城市。王某收到枪弹后,再根据买家联系地址,将枪弹快递至买家。王某向买家共提供枪支48支、子弹4500余发。

【问题】王某向买家提供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题模板

(1)结论:王某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应当数罪并罚。

(2)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3)分析:本案的王某与境外的林某共谋,接受非法邮寄入境的枪支、弹药,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王某将枪支、弹药转寄购买人的行为是销售枪支、弹药的一种方式,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对于王某应当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