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期
裁判摘要: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概念】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