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书》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本书在上一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增删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1.删去已废止失效法律法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
2.更新、增加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废水纳管经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行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运营单位”的复函;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生产”概念的法律适用意见;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使用”概念及“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的法律适用意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申请解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豁免认定有关事项的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如何确定罚款额度问题的复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
3.更新最新典型案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湖南省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不依法履职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