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创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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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简介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咨询专家;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会顾问。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获博士学位。1994—1995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学者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研修两年。退休后经特聘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自然资源部立法咨询顾问。著有《中国矿业立法理论与实践》《溯本求源集:国土资源法律规范系统之民法思维》等著述五十余部。发表有《完善准物权理论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矿业权之特许属性辨析》《“民有私约如律令”考》等学术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孟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主持有《自然资源基本法基础理论研究》《地质调查立法研究》《职业索赔行为规范研究》等课题,主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适用指南与案例释义》《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研究》等著作,发表有《自然资源基本法的起草与构建》《新冠防治背景下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规范系统的构建》等代表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