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实用导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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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干涉他人信奉宗教吗?

◆ 案例分析

郑先生是某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某天,郑先生走访自己负责的片区时,发现蒋爷爷在家供奉了观音,时常祭拜,对佛教深信不疑。郑先生是个无神论者,不相信任何宗教,他认为蒋爷爷太过信奉佛教不好,可能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就劝蒋爷爷放弃信奉佛教,并向他说了无神论的看法。那么,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吗?

我国《宪法》第36条第1款、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也就是说,作为公民,我们可以选择信奉宗教或者不信教,也有选择信奉何种宗教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工作人员无权干涉其他公民的信教自由。在本案中,郑先生虽然是社区的工作人员,但也不能干涉蒋爷爷信奉佛教。蒋爷爷是否信教,信奉哪个教,都是蒋爷爷自己的选择。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深度解析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社区工作人员不仅要尊重公民的个人信仰,还不能歧视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同时,公民在从事宗教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影响国家教育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