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卷·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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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民事判决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判决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案外人):×××,……。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与×××……(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强制执行。×××(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调解书错误,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申……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写明案外人再审申请、事实和再审的法定事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本院原审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本院原审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本院原审判决/调解书:……(写明二审判决主文/调解书内容)。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本院(……案号)民事判决第……项,即……;

二、撤销本院(……案号)民事判决第……项,即……。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制定。供因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申请再审,本院裁定再审并经审理后,判决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另外,如果经再审确认原判并未侵害案外人的权利,则应当判决驳回该案外人的再审请求,同时维持原判。

3.原生效判决的判项侵害了案外人的权利,应予撤销,并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原判中不涉及案外人权利的判项,则应当维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

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