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做一名“有心”的劳动者
实际生活中,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种种风险与成本,可能会选择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此,除了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该进行更有效的监管外,劳动者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正规书面的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坚持拒不签订合同,则需要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做一个“有心人”,随时保存能够证明与所在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能够在劳动纠纷中维护自身的权益。
例如:工作证、工作考勤记录、送货单据、工资发放凭证等,属于书证。日常的工作服、工作标识等,属于物证。必要时还可以请同事作证,形成证人证言。这些证据组合起来,就能有力证明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法应当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做一名勇敢的劳动者
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不法侵害,劳动者应该联合起来依法维权。面对用人单位的恶意欠薪,不要怨天尤人、自认倒霉,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收集证据,相信法律的权威。特别是在发现用人单位可能存在逃避支付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果断选择报警。
在实践中,大部分讨薪案件在警方的介入和媒体的监督下,都是可以得到合理合法解决的。劳动者既要有勇,也要有谋,要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让法律走出“纸面”落地,离开证据就无从谈起,寸步难行。因此,要善于发现、收集和运用证据,有力证明维权事实,在维权主张和事实真相之间用证据架起一座桥梁,交给执法者来判断和裁决。必要时也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援助。
三、做一名理智的劳动者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被侵犯的情况屡有发生,公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确保手段合法。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固然应当受到谴责和惩罚,但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讨劳动报酬时,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态度,采取合法的手段行使权利。
例如,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公力救济,报警求助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些都是正确理性的维权方法;有些劳动者则喜欢私力救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自行解决,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方法。但是,有少部分劳动者在寻求私力救济过程中,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如盗窃老板财物、对老板进行恐吓和打骂、非法拘禁老板、绑架老板本人或其近亲属等,这些都是非法维权的方式,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仅维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还可能因为触犯法律惹出新的麻烦,教训是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