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调研:宋家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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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综述

一、研究背景

《辞源》中将“乡村”定义为“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辞海》中,“农村”与“乡村”两个概念相通,指“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人口聚居地区,相对于城市或城镇“以非农业经济为主的”人口聚居地区,“农村人口”亦称“乡村人口”。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乡村”概念范围较“农村”更广,包括集镇和农村。学术研究领域,一般将“乡村”理解为居民以农业为经济活动基本内容的一类聚落的总称,又称农村。

我们无法断定人类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在乡村,一些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猜测,人类最早的祖先生活在非洲大草原上,他们为了躲避野兽的攻击,或居住于山洞中,或生活在树上。如在中国发现的早期人类北京猿人就居住在山洞中。相关史料记载,最早的类似于现代乡村的遗址是有着“华夏第一村”之称的半坡原始村落,也是黄河流域一处典型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根据遗址可以推测,大约6800年前,半坡人就生活在现在的陕西西安附近,他们既捕鱼、狩猎、采集,又种植,还能够制造工具,并以泥土、树木、藤草为材料,营建了一个井然有序的家园。

半坡人的早期房屋建筑是半穴式,即一半在地下,一半在地上,地下部分以坑壁为墙。这种房屋虽然低矮但简单实用。到了原始社会晚期,他们开始在地面砌墙,并用木柱支撑屋顶,这种直立墙体和斜面屋顶形成了后来中国传统房屋建筑的基本模式。村落被一条长约300米、深约5米、宽约6米的壕沟包围,显然是为了抵御外来部落或野兽的侵入。遗址中还有公共墓地,有的墓地上放着瓮罐,上边盖着陶盆,人死后尸骨放在瓮罐中,陶盆中间有一小孔,其作用应该是方便死者的灵魂进出。半坡村还发现了储藏物品的地窖和公共仓库等。所有遗迹都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6000多年前中华先祖所构筑的村庄形态。

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汉民族就是以农业为生,“三条大河的流域全是农业区”。长城以外的地方,大部分朝代的中国人是不太感兴趣的,因为那些地方只适合于放牧,而无法耕种。乡村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国人最普遍的聚居模式,因为它适合绝大多数人民从事各种农业生产活动、休养生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说,如果把中国农村比作一个有机体的话,村落就是基本的细胞。

翻阅历史典籍,从西周的乡遂制、秦汉的乡亭制、唐代的乡里制,到宋代以后的保甲制,都能够帮助我们较为清晰地窥见中国历朝历代乡村的建制与形态。乡村实际上就是由人们聚集居住而成,耕种周边的土地,守望相助,当然,统治者无形的手在乡村形成的过程中也是看得见的。人们在乡村集中居住,也便于朝廷统治与管理。

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唐代以前,自然聚居形成的村落是基于个人意愿而形成的居民共同体。生活在同一村庄的人们一般属于同一个族群,大部分人有血缘关系,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家族及族群利益。除接受朝廷和官府的统治外,家族和宗族也会按照共同体的利益需求规范约束个体成员的行为,乡村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基本上是自主运行。与此同时,汉、唐、宋、元时期北方地区的集中村庄,也有很多是由官府强制合并而成,然后长期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现今北方地区以集中村落为主的乡村聚落面貌,则是在清中期以后才形成的。1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虽然在明代中叶即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在重农抑商的社会环境下,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占据主导地位,乡村仍然是中国社会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我们目前能够看得到的明清时期的村落遗址有不少,但这些遗址都是一些以官宦富户院落为主的大型建筑群,如被誉为“中国明代第一村”“中国民居第一村”的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天官王府)。该村现在保留有明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官至刑、户、吏三部尚书,曾辅佐明王朝达40年之久的重臣王国光及其家族数代相承建造的大型官居建筑群,距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晋城市泽州县李寨乡的赵良村是一个明清时期的院落保存较多也较完整的村庄,这个村庄临沁河而建,两山相夹,颇有一番世外桃源的景象。以清代建筑群为主体的古村落在山西就更多了,比如我们熟知的乔家大院所在地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的晋城市阳城县皇城村(皇城相府)等。

民国时期,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统治者的掠夺,再加上连续不断的自然灾害和军阀混战,加剧了中国农村经济的衰退进程,大多数乡村破败凋敝。农村破败的情况,即便是国民政府官方也不回避,当时被称为模范省的山西省最高长官阎锡山也不得不承认:“年来山西农村经济,整个破产,自耕农沦为半自耕农,半自耕农沦为佃农雇农,以致十村九困,十家九穷。”2

日益严重的农村与农民问题,引起了当时知识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一些从事乡村教育的学者、机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建设事业中,开始在乡村兴办教育、发展经济、改良风俗、强化治安,试图将“革命中国”与乡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全国兴起了一场乡村建设运动。据统计,当时成立的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达600多个,建立各种实验区1000多处。其中,定县、邹平和无锡实验区为乡村建设运动的三大中心。3虽然大多数乡村建设实验因日本帝国主义入侵而中断,但所有的实验和改良尝试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卢作孚在重庆北碚进行的乡村建设就十分成功。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交通运输为龙头”,修建铁路、治理河滩、开发矿业、兴建工厂、开办银行、建设电站、开通邮电、建立农场、发展贸易、组织科技服务等,可谓是一步到位。短短20年间,就使北碚从穷乡僻壤变成了一个“具有现代化雏形”的城市。

民盟一直有研究农村农民问题的传统。国学大师梁漱溟1931年发起的乡村建设运动,是构思宏大的社会改造实验。他认为“乡村建设是中华文明复兴的起点和基础”,并试图实现西方优秀科学文化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为此,他在山东邹平进行了长达7年积极可贵的探索,积累了大量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在海内外产生了深远影响。费孝通主席作为民盟的领袖和杰出代表,以“志在富民”为理想,孜孜以求,一生都在关注中国的农村和农民。1936年,费孝通受其姐姐邀请赴江苏南通的开弦弓村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写下了不朽名作《江村经济》,被誉为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开弦弓村是费老进行乡村调研的一个样本,为我们了解和认识那个时代的中国乡村提供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范例。20世纪40年代后期,费孝通又将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讲学内容进行整合梳理,出版了《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的“乡土性”进行了透彻的解读。

中国共产党是通过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全国政权的,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

1949年取得全国政权后,中国共产党通过三年时间进行农村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个体农民经济成为最主要的经济成分。1950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面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激发了当时几亿中国农民的生产热情,促使农业生产空前发展。

1953年,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了较为完整的论述,“私有制农业改造”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和平改造”的基本原则,农业改造先后经历了建立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按劳分配”。到1956年年底,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农村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这一时期,虽然生产合作社带动了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学校、医院等文化设施的发展,但农村的生产效率和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没有得到显著提升。

1958年中央决定实行人民公社化,土地等生产资料完全收归集体所有,实行“一大二公”。理论上依然是耕者有其田,但“耕者”不再是个体农民,而是一个集体,土地不再属于任何个人。农民成为公社社员,他们为集体劳动,收获所得按照家庭人口和付出的劳动由集体组织分配。集体经营固然有一定的优势,比如人民公社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建设了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以农养城”“以农养工”的方针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了束缚,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大锅饭也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的劳动生产效率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用了三个“很”字描述中国当时的农村:“农村生产力水平很低,农民生活很苦,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薄弱。”实行“大包干”前的安徽凤阳小岗村就是那个时期中国乡村的代表。农民在各级干部的督促下辛苦劳作一年,但收获的粮食还不够他们果腹。当然人民公社化时期也出现过大寨那样的农业典型,但那只能是作为旗帜和样板供人们参观学习。就是在当时的大寨,村民的生活水平也比较低,相反,劳动强度却很大,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全面启动。改革是从农村最先开始的。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的18位农民冒着可能会坐牢的危险自主分田单干,成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行试验者。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自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中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生产经营制度。

从1985年开始,农村改革进入市场化改革阶段,对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逐步减少对农村的征派购到“放活、少取、多予”方针的实施,促进了农产品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村又陷入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量的粮食库存;二是与其他类商品价格相比,农产品价格明显偏低,“剪刀差”现象严重;三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经济实力强的乡镇和城市流动,农村人口大量流失。鉴于此,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于2000年春节专门致信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他对“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深刻体会得到了当时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开始关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2000年,中央以安徽等地为试点,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中国农业步入无税时代。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城乡发展经验和教训,以真正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开始了城乡统筹发展的伟大实践。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城乡统筹经济社会”,明确了新世纪农村发展的新模式,对现有的户籍、医疗、养老等制度进行改革,使延续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2007年,中共十七大确立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中国进入了全面消解城乡二元结构,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的攻坚时期。

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从重点论和方法论的角度,为中国新时代农村发展确定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在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发展的愿景,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无论是在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70年发展史中,乡村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今天重提乡村振兴是对乡村地位和作用的肯定,也是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乡村的地位与作用,乡村振兴与复兴也体现了中国农村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征程中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中国农村经过40年的改革洗礼,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农村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当下对乡村的研究十分必要而迫切。

2016年6月21日,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吹响了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集结号。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中共中央赋予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参政党协助执政党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实践。2017年5月27日,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在太原召开了“支持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民盟山西省委会对口忻州市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任务安排,为本书编写提供了契机。在完成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任务的过程中,民盟山西省委会确定了“点面结合、明察暗访、深入脱贫一线走村入户进行深入调研”的工作策略,整个忻州市是一个面,宋家沟则是我们选择的一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