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与高层政治
1.1 农民的政治启蒙1
首先,向中道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社团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举办这场以本人新著为主题的读书会。看到这么多年轻学人关注并研究农民问题,本人很受鼓舞。
最近两年,本人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农民与政治”。可以说,新近出版的著作《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农民的政治》都是在这个方向上的调查与思考。为了大家更充分地展开讨论,我今天结合关于当代农民的观察,重点谈一下农民的政治启蒙问题。
一、农民与中国政治
有一种看法,认为农民不能真正影响实质性的政治进程,甚至说,在中国政治研究中,农民的位置无足轻重,可以不在直接视野之内。我觉得这个观点不对,起码说不全面,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农民问题在中国政治上的特殊地位,集中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中国的政治现实看,农民中还有不少问题被隔离在高层政策议程之外,就是说,高层在商定有关农民生活的重大问题时,农民的要求无法“上达天听”,也就是说,在体制上农民无法真正地直接发出声音,而在高层,往往持不同的政策意见者都声称自己的意见代表了农民。长期以来,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农民基本上都处在这样一种“被代表”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农民虽然无法直接参与政策进程,但是他们并不是对这些政策决定俯首帖耳。当这些政策进入农村,进入农民生活,农民总是要用不同方式表达自己的态度和选择,并且以自己的具体行动最终决定这些政策的成败,甚至从根本上抵制和改变这些政策。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就是重要的例证,改革以来一系列重要政策的改变也表现了农民的这种力量。可见,农民不仅被高层政治活动所影响,而且也内在地、深刻地影响高层政治。
审视历史可以看到,当面对那些自称代表了农民诉求、实际上损害了农民利益的政策安排,农民会不断地做出抗争,以顽强的努力迫使政策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对于农民和一些地方政府来说,这个过程都充满了痛苦,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改革初期围绕人民公社制度的立与废,改革以来围绕乡镇企业、农民流动等问题,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过艰苦的对抗。一个重要的问题就被提出来了:如何让农民的利益诉求更好、更早、更有效地进入政治决策,使政策议程与农民需求表达实现内在的一致,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抗争所造成的高昂成本。
在此基础上,也就自然提出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什么样的政治安排更能实现农民利益的有效表达,而不是莫名其妙地“被代表”。或者说,什么样的政治才是“好的政治”?我想强调的是,农民也是政治的主体,政治不能忽略农民,政治不仅仅属于政治家。
历史的进程还有力地显示:对于农民来说,所谓的“好的政治”不是凭空产生的,在许多时候,这些所谓“好的政治”其实导致了灾难。曾几何时,政策失误导致大饥荒,民生凋敝,这是深刻的历史教训,这里的问题很值得深思。
错误政策的制定者固然需要谴责,但是,历史的责任却不能全部推给这些领导者。错误的政策得以实施,另一个方面,那就是民众自身的责任。如果民众对于自身的权利有了充分的认知,对政治的本质有了清楚的认识,对于政策过程有强有力的参与诉求和介入能力,那些巨大的“政策性”灾难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所以,一个新的重大问题就被提出来了,这就是民众的政治能力问题,或者说是公民能力建设问题。这样,就回到一个老的话题,那就是公民启蒙。
二、村民自治与民主启蒙
民主的启蒙,可以说是公民能力建设的核心部分。说到农民与中国民主,大家首先就会想到村民自治。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不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工作实务,村民自治都遇到了瓶颈,有说法是“碰上了天花板”。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海内外学者们一拥而上,掀起了村民自治的研究热潮,持续数年。现在,众多学者的研究热情丧失殆尽,这个领域的研究可以说比较冷落。因为大家都比较悲观,原因在于,高层曾经有明确表示,公众也有强烈希冀,村民自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推进,将在政策上法律上有重大突破,并实现从村庄直接选举到乡镇直接选举,甚至更高层次直接选举的提升。但是,迄今为止,这种突破和提升没有出现;不仅如此,一些开始就遇到的基本体制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比如,村民自治进程中关于党组织的领导问题,即通常所说的“两委关系”问题,依然没有理顺;村民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关系问题,即通常所说的“乡村关系”问题,也没有理顺。从体制安排看,从政策规定看,村民自治一开始就遇到的问题,仍然没有突破性解决。就政策规定来说,有很多方面甚至还后退了。所以很多学者说,村民自治的成长“碰上了天花板”。从这个角度看,人们的失望悲观是有道理的。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在制度体系、法律框架无突破性变革的情况下,我们却看到了农民本身的进步,农民在政治上的觉醒与提升。有的学者说,中国的村民自治就是政府在玩“民主把戏”,搞的不是真民主,实际上是把农民忽悠了。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的客观存在,确实有些地方的乡村选举被政府操控,甚至玩的是假动作。但是,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客观地从实际效果看,“忽悠”农民的过程,或者说用假民主的把戏来玩弄农民的过程,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一个民主启蒙的过程,是一种政治动员的过程。正是在这个“忽悠”过程中,农民的政治权利意识、政治参与能力获得了显著提升。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在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为了维护权利和表达利益,越来越多地、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开始运用“民主”作为武器。举例来说,在很多地方发生这样的事情,农民因为征地问题上访,初期诉求是经济补偿等直接利益问题,但是,随着直接利益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对乡村干部的信任开始发生动摇,进而提出罢免、撤换乡村领导人,直至启动投票罢免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民主选举就成为农民表达利益要求的有力武器。此类事情在农村经常发生,而且越来越多,充分展示了公民能力的提升。
现在,村民自治还有很大差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民搞不了村民自治。我认为,不仅村庄可以搞自治,乡镇也可以搞自治;不仅乡镇能搞自治,县也可以搞自治。虽然现行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不支持乡镇自治和县市自治,或者说从制度和法律框架上讲,目前没有直接提升自治层次的可能。但是,自治的提升一定是个大趋势。为什么?因为民众在要求更多地民主参与,更多地保障自身权利,要求更多地制约监督政府,更多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社会越来越平等应该是一个趋势。
三、维权抗争与民主启蒙
最近十年来,或者说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增多。这些事件的基本内容是,抵抗地方政府侵权行为,维护自身权利,我们称之为“维权抗争”。正是在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农民意识到政府权力需要制约,自己的权利需要在斗争中争取。对于农民来说,维权抗争的过程是最重要的启蒙过程。
回顾一下历史,中国农村的维权抗争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迅速增多,当时的核心冲突是农民的税费负担过重引起的。进入21世纪以后,“三农”问题受到空前重视,农业税费全面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农业税费问题引起的冲突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但是,整体上看,一些地方的维权抗争和冲突却进一步升级,或者说,农民与乡镇、县、区、市政府的抵抗冲突在更大范围,以更激烈的方式展开,集中表现为冲突的生长点迅速增加,抵抗活动的组织化程度迅速提高,抵抗活动的政治色彩越来越浓。征地、承包地、宅基地、环境污染、劳资纠纷、基层选举、计划生育、民生建设、村庄管理、干部腐败等问题,都成为引发农民抗争的爆发点。由此,“维稳”成为基层政府压倒一切的工作。在基层工作考核项目中,“维稳”超越计划生育、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工作,成为头号压力。“维稳”正在困扰农村发展,困扰基层干部。稳定为什么成为这样大的问题?这也是一个需要探究的问题。
本人在农村调查中强烈地感受到,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的权利意识和能力正在提升,现在的农民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前的农民。这种不同表现在很多方面。以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到农民对国家政策、政府行为的新认知、新态度。我们知道,关于计划生育政府有很多规定,如频繁地“孕检”(检查是否怀孕),严格的“批生”(批准生育),经常性的计划生育知识考核,繁杂繁重的计划生育台账制度,等等。长期以来在外地打工的育龄妇女都被迫回到户籍地接受检查,否则会有很重的处罚。很多管理规定严苛、烦琐,甚至很不讲理。基本上,在过去的若干年来,农民都是默默接受的,比较顺从,绝大多数农民觉得计划生育是国策,国家有规定,作为农民就得服从。所以,虽然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了很多侵犯农民基本人权的事情,但是农民的上访并不很多,抗争也不能算是激烈。
但是,最近几年,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将近三十年的时候,情况开始发生改变。新一代农民成长起来了,所谓80后的农村青年人起来了,他们对于计划生育管理的态度迥然不同。按照政策,政府批准了什么时候怀孕才能怀孕,提前怀孕都不行;符合生第二胎的条件,中间还得相隔几年,间隔时间不到,不准怀第二胎,否则要处罚。在老一代的农民来讲,整体上觉得这些规定可以接受。但是新生代农民不这么看。他们对这些规定的质疑和抗拒很尖锐,经常这样表达不满:“既然我有权生育,你凭什么规定我什么时候怀孕,你管得着吗?我可以生第二胎,你为什么规定我中间隔几年我才能生第二胎,生育是人权,你凭什么干涉?”基层计划生育遇到麻烦了,过去好像不是问题,现在成了大问题,或者说,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基本正当性都受到了农民的挑战。过去,老一代农民超生会觉得对不起国家;现在,新一代农民直接批评政府的规定是在侵犯人权。
再如,村里应该有几个干部,甚至乡镇政府有多少干部,老一代农民认为这是应该由上级政府决定的事情,但是,新生代农民不这么认为了,他们提出:“政府是我们养活的,干部是我们养活的,我这个村有几个干部,这应该是农民定的,乡镇政府有多少人也应该是农民定的,凭什么由上级政府决定?”这些朴素的想法主张都有深刻的政治含义,显示了农民在政治上的历史性成长。这是农民对于政治的新理解,彰显了公民能力的提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工作面临农民的更多不合作甚至抵抗。
我个人认为,维权抗争的增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个方面是,政府工作的“问题增多”;另一个方面是,农民对于政府的“要求提高”。从政府方面看,客观地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包括政府自身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政府做的事情明显比过去多,努力程度和实际业绩也是可圈可点的。但是,政府本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有工作失误问题,也有与民争利问题,还有不作为问题。从农民方面看,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农民对于自身的权力利益更加敏感,权利意识更加清醒,维护权利的能力显著提高。如同样是征地,前些年农民的谈判条件就不像现在这样高,基层政府搞征地就不像现在这样复杂难办。现在,农民对于政府工作中的问题,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能容忍。所以,很多基层干部抱怨现在的农民难以领导,甚至说“刁民越来越多”。这其实是一种积极的变化,说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变了。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社会变化。农民自身的这种变化,比政府一些理念、口号的变化重要得多。如果只有政府的一些口号变化,没有农民自身的变化,没有基层公民力量的崛起,中国的民主、法治将无法取得根本性进展。
我在地方工作时,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因为财政困难,农机部门发不出工资,有的农机管理人员就组织起来抓农民的拖拉机罚款。他们三个人一组下乡去,不同村庄的农民反应很耐人寻味。在一个乡镇的交通路口,附近村庄的农民见到了罚款的,或者逃跑,或者抓住了就认罚,于是,这个路口的检查和罚款就稳定下来了。在另一个乡镇的交通路口,情况则不同,农机检查罚款第一天,就发生了农民的抵抗,第二天,附近村子的几个年轻人组织起来,把罚款的人员打了一顿。随后,这个检查点就没了。这个情况很能说明一些道理。很多情况下,政府的毛病是老百姓惯出来的,如果民众对政府的侵权行为不姑息纵容,政府行为就会变得规矩、老实。
我想起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一个省委领导人在讨论中说的话:“所谓农村改革,是农民用扁担打政府的屁股打出来的。老百姓不打扁担,政府还自以为高明,哪里来的改革?”民主的发展也是同样的道理。民主,是老百姓争取自己权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从根本上讲,善治不是靠政府自己来解决的,是以公民力量为基石的。
我在下乡调研过程中,有时候晚上在村里开座谈会,听取村民意见。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参加座谈的农民讲了很多问题,比如路坏了上级不给修,补贴款项发放不合理,驻村的乡镇干部不管事,等等。我问这些村民:“这个问题你们向上级反映了吗?”村民就说:“政府干部都很忙,不好意思去找;或者说,我们想去反映,不知道去哪里找人。”这种情况下,我一般反问村民:“你们不去反映,上级怎么知道乡村干部工作有什么问题?遇到事情你们不好意思去找政府,政府的人怎么知道你有问题要解决?你说政府人员忙,不好意思找,你怎么知道政府人员忙的是不是正经事?为你们解决问题,才是他们的正经事。有了不满意不说,不向上反映,上级领导怎么知道你有什么事。”我当时是作为县委副书记对村民说这些话的。当然具体问题可以当场讨论解决,但是总的来说,农民需要提升诉求表达能力,需要有更高的利益表达的主动性、能动性。因为政府勤勉的基本动力是来自民众的问责压力,农民不给官员施加压力,官员自然容易懈怠。农民需要知道,不奋起争取自己的权利,不给政府施加压力,政府的服务很难自动改善。农民向政府施加压力的能力,就是农民的公民能力。
农民的公民能力如何提升?我的看法,一个方面是在权利维护的实践中提升,一个是需要外部的启蒙力量。对于负有公共责任的知识分子来说,启蒙是一种重要的历史责任。
四、政治文化的嬗变与启蒙
讨论中国基层政治的演变,我认为不仅要看到制度、体制的变化,而且要看到农民自身的变化,具体说是农民政治行为的变化。从当前乡村民主发展来看,虽然制度体系法律规范的变革进展不理想,但是,农民的变化很是令人鼓舞。如何概括农民的变化,我认为这就是政治文化的变化。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政治学的行为主义研究相当兴盛,主要是要克服当时政治学的研究只关注政治制度,而缺乏对于人的分析。在行为科学的背景下,政治文化研究也受到重视。本人认为,现在中国的政治学研究,行为研究应该特别值得重视。因为,在当下的中国,不论在正式政治生活中,还是非正式政治生活中,制度与行为的脱离、纠结十分突出。如果只关注制度规范,不关注人的具体行为,几乎没有办法解释基本的政治问题。研究人的政治行为,就不能不特别关注政治文化。
如果单从概念入手,要讲清楚什么是政治文化似乎相当困难,但是,如果相对于制度规范来讨论问题,或者说把制度体制之外的因素归结起来讨论,聚焦到人的观念和行为,则政治文化相对容易讨论一些。这里的政治文化,通常是指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程序正义意识。政治文化作为一些基本的政治性认知,成为个人政治行为的重要基础。
本人认为,中国的政治文化正处在一个快速深刻的变动时期。如刚才讲到的新一代农民对于政府、政策的态度行为,就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种变化过程。另外,从当前的腐败问题认知也可以说明这一点。现在的官员腐败很严重,当政者和普通民众都很担忧。腐败案例多发,以至于社会上常常有“无官不贪”的看法,是另一种形式的“洪洞县里无好人”。客观地说,“无官不贪”肯定是有偏颇的。问题在于,这种判断其实暗示着一种政治文化的转变。即人们不再相信那些宣传,不再认为官员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认为,官员作为人,都是有可能腐败的。职位高低与品德高低没有什么关系,官位越高的人不一定德行越好,而是可能腐败越严重。这其实是关于人性的假定发生了转变。这种人性假定的改变实质上具有政治文化的深刻含义,即要求基于人人可能腐败的前提下设计制度,而不是把希望寄托于官员的品德如何优秀、思想如何先进。
所以,现在官员腐败案件不断,非常现实的社会作用是让人们不再相信官员的个人觉悟、品行,而是相信制度对于权力的监督制约。公众越来不相信官员自我标榜式的宣传,越来越认识到必须依靠权利来监督,越来越认识到没有公共监督的官员可能发生腐败,从而,参与政府活动的意识和行动不断得到强化。这就是非常实在的政治文化转变。
翻转角度看,政治文化的变化,也就是民众心目中政府形象的变化、政府领导人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核心,是政府和政府领导人的形象不再神圣化,意识形态涂抹在政治家或者说官员身上的神圣色彩被剥落。民众不再相信那些伟大、高尚、廉洁的自诩,而是认为官员是很容易变坏的,政府的权力必须被制约。
我在哈佛做访问学者的时候,曾经对政治文化和美国政治的课程非常感兴趣。哈佛政府系教授David King对美国政治文化的概括,非常具有启发性和说服力。他认为,在传统政治文化中,宗教组织、贵族和政府领导人代表了真理,但是美国人认为不是这样,因为真理不证自明,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平等,不是个人之间的平等,而是人民与贵族、国王等统治者之间的平等。他认为人的权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上帝,或者说与生俱来。美国人认为,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往往妨碍人民的独立和自由。所以有个著名口号:“我爱美国,我恨美国政府。”David King还说:“美国选举很多,选举往往效率很低,甚至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但是,美国人认为,这就成功了,因为效率很高的政府是可怕的。美国人还认为,人权是由人民保护的,不是政府保护的。强有力的政府是对人权的威胁。”
我个人的体会是,理解了政治文化的演变,就能更好地理解政治制度的设计。人们不能没有政府,但是政府需要人民的严格管束,人们对于政府和官员的信任都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严格有效的监督制度。如果仔细观察美国政治的运作,就更能理解美国政治文化的这种特点。
我在美国时曾专门关注过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走访过一些黑人民权运动的发祥地。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民众权利的进步是斗争而来的。美国黑人运动就很能说明这个道理。我在福特汽车博物馆曾经参观过那辆著名的公共汽车。黑人女乘客罗莎·帕克斯拒绝了这辆公共汽车司机的要求,没有给一名白人男子让座并坐到规定的后排位置上,因此被捕入狱。她的反抗拉开了黑人民权运动的序幕,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大规模反种族隔离运动。
我自己的体会,听了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的那次著名演讲,对于有权利需要斗争的理解就更强烈。马丁·路德·金一开始就强烈地谴责法律制度的不落实:“共和国缔造者草拟的宪法和独立宣言,曾向每一个美国人许下了诺言,承诺给予所有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但是,就有色公民而论,美国显然没有实践她的诺言。美国没有履行这项神圣的义务,只是给黑人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支票上盖着‘资金不足’的戳子后便退了回来。但是,我们不相信正义的银行已经破产,我们不相信,在这个国家巨大的机会之库里已没有足够的储备。”“今天,我们要求支票兑现—这张支票将给予我们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现在是实现民主诺言的时候。”“自由和平等的爽朗秋天如不到来,黑人义愤填膺的酷暑就不会过去。1963年并不意味着斗争的结束,而是开始。黑人得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美国就不可能有安宁或平静,正义的光明一天不到来,叛乱的旋风就将继续动摇这个国家的基础。”马丁·路德·金号召说:“我们要抵抗,因为自由从来不靠恩赐获得。有权有势的欺压者从不会自动把自由奉献给受压者……权利和机会,必须通过一些人的牺牲和受难才能得到。”正是由于千百万人奋起抗议,要求平等和权利,黑人的人权状况才得到迅速改善。美国的妇女权利运动基本上也是这样的过程。美国民权运动的历史经验,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的民权进步有重要启发。
在当下中国,维权抗争不断发生,抗争的深度和广度都在扩展。就内容而言,有土地维权,还有环境维权,也有选举维权,等等,内容十分丰富。就形式而言,维权过程中的组织化程度在提升,集体行动能力在增强,政治谈判能力在提升。本人认为,这种维权行动的兴起,既是民众权利意识提升的结果,同时,民众权利的进一步伸张,政治体制转型,也取决于民众维权抗争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本人认为,有了农民的公民能力巨大提升,具体说是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维权行为的强势崛起,整个中国的政治发展就有了希望。如果只有学者讲先进理念、民主制度、理想模式,而这些东西不被基层民众所接受和理解,或者说,这些所谓先进的理念、制度不能转化为基层民众对政治的理解和行动,那政治就没有什么希望。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农民觉醒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现在看中国的政治改革现状,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很多,但是没有必要悲观。虽然具体的制度安排没有变,政策规定也没有变,我觉得那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在变。要看到农民的进步,因为真正决定制度进步的是农民,决定政府进步的是农民。当然,也没有必要焦急,或者总是抱怨改革步伐不快。因为只要民众的公民能力水平达不到,公民力量对于社会政治的实际作用力不够大,实质的改革进程不会理想。所以,要推动政治改革,关键是如何提升公民力量。
我个人观察,当下的中国农民正在发生飞跃性的、跨时代的变化,呈现出旧农民与新农民的根本性区别。新生代农民更加务实,更加理性,更加崇尚自由和平等。他们对政府的理解其实建立在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上。至于“崇高理想”和“响亮口号”,他们其实并不在意。新生代农民的生活要求或者权利主张,不论属于经济权利还是社会权利,其实都绕不开政治问题,即必须通过政治权利的落实来解决。新生代农民的成长,本身即为新公民的成长。不管在现行制度上是否被作为市民接纳,他们的要求和行为逻辑在本质上都是市民化的要求。这种市民化的要求根源于他们对于自由平等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植根于天赋人权,而不是基于国家的政策和制度给他们规定了什么权利。如果他们的这种要求得不到承认,他们就会本能地抵制和反抗这种制度和政策。
我认为,在当代中国,新一代农民与他们父辈的根本性区别,类似于法国学者孟德拉斯所说的旧农民与新农民的区别。孟德拉斯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考察法国农民的新生代时指出:“人们会禁不住地确认,归根到底,这种代际冲突是一种文明冲突。”与旧农民相比较,新农民的态度与旧农民的意识存在根本的和全面的冲突,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在孟德拉斯看来,这种意识形态的冲突并不是政治派别的冲突,但具有同样的政治性,因为它是意识形态的,提出的问题在本质上是政治性的。孟德拉斯认为,这个群体的权利要求和原有的政治法律结构发生了冲突,他们的个人成功受到市场机制和经济权利的制约,于是,这就塑造了他们崭新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实际上,这是世界观的冲突:一些人认为,道德和哲学的原则必须支配行动,现实应该服从观念;另一些人则认为,境况制约着行动,应当‘为行而知’。”这两种态度蕴涵着两种哲学和两种理解世界的方式。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关于拉美国家移民二代的观察,也有类似的发现和论述。我认为,正是这种人的根本性变化,才能建立起中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动力机制。
五、启蒙殊为重要
启蒙将会改变国情,或者说,民众的改变是最重要的国情改变。
现在社会各界都很关心政治改革,有些人一说到政治改革就说中国国情如何如何,说政治改革必须符合我们的国情。这里的问题在于,国情本身就是不断改变,有千古不变的国情吗?国情是一个历史概念,一百多年前人们还不能想象没有皇帝的国家,但是时代的变化,人心的变化,民众就要推翻皇帝。就在二十几年前,一些领导人还说中国不能走市场经济的道路,甚至说走市场经济道路就会天下大乱。中国走什么道路,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我觉得这个路子是走出来的,不是设计出来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不断扩大民主,加强法治建设,改进执政方式,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等等。这也是启蒙的重要任务。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鼓吹“内圣外王”,统治者以素质高、能力强、品德好相标榜。美国的政治文化中,从来不认为政府官员如何道德高尚,承认他们是一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他们会假定政府也有利益,政府官员的个人品德高不到哪里去,本性也有坏的一面,甚至可能就是一个坏人,所以,在这样的假定下,设计政治体制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基于对官员的不信任,强调用制度来约束政府官员。因为假定不一样,然后制度设计就不一样。因为假定官员是很容易变坏的人,或者说是有可能变坏的人,所以制度设计得很严密,就要立足于依靠民众来管理政府。
公民的力量怎样形成,我觉得政治启蒙在当下中国尤为重要。从世界范围看,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就是解决这样的问题。作为特定历史事件的启蒙运动早就结束了,但是,作为本质意义的启蒙,这个过程直到现代也还在持续。从中国来看,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中国社会,也一直是处在启蒙进程中。大约一个世纪以前,鲁迅、郭沫若的弃医从文,也说明了当时知识分子对于启蒙问题的认识和担当。文学的启蒙作用非常大,在中国如鲁迅的文章,在国外如苏联的索尔仁尼琴,还有捷克的哈维尔。一个国家的政治改革,政治变迁,虽然学者可能把道理讲得比较深,逻辑严密,但是学者的影响力往往只是在学术界。学者只有把东西写得通俗易懂,可读性强,能吸引人,对于公众的影响才会广泛而且显著。当然,学术的东西和文学的东西,毕竟属于不同类型的思维活动。讲道理和讲故事,用文字表达出来的东西,影响社会的方式是不同的,对于读者的文化要求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说理性的东西比文学性的东西更富有逻辑的力量,更能从理性上打动人。但是,文学性的文字要比说理性的文字有更多读者,更能感动人、感染人,更容易产生强大的情感冲击力,更容易发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所以,说到启蒙,我们特别要重视通俗的文化活动的作用。
人们通常说,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这固然没有错,但是,实际上,中国的启蒙运动远远没有完成。不仅没有完成,这种启蒙也走了很多弯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极“左”的影响,意识形态领域在搞新的蒙昧,新的愚民教育。很多时候,是以“启蒙”之名行“蒙昧”之实。现在,封建的、极“左”的余毒并没有完全清除,所以,启蒙的历史任务仍然很沉重。
农民的启蒙不是简单地教育、训导农民。近几十年来,中国的农民研究不能说不发达。从出版物来看,针对农村和农民的东西很多,但是,从内容来看,主要是两类东西。一类是训导农民的,如宣讲政府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其直接目的就是让农民听话,听党和政府的话,听领导人的话;一类是描述农民生活的,主要是侧重农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比如就业活动、收入状况、消费活动等。相对缺乏的东西,是关于农民政治活动的研究,特别是关于农民在政治上的启蒙问题,研究不够。
过去政府常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严重的问题其实不是教育农民,而是教育政府,特别是教育政府领导人。不仅如此,对政府来说,只有教育还远远不够,还要管束、监督和制约政府。那么,谁来教育和管束政府,当然是人民、是公民,而不是这些政府的“上级领导人”。公民如何管束政府?这里的核心条件是农民的公民能力增强。公民能力哪里来?社会生活的发展本身,特别是全球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这个过程本质上在培育造就新一代农民。如农民看电视,既看美国的选举,也看朝鲜等国的情况,自然就会有关于政治制度的判断。
改革开放的过程,本身就是培养和教育新农民,就是一种最强有力的启蒙。但是,政治体制改革过程的加快,还要有更加自觉的启蒙力量加入,这就是政治启蒙本身的作用,既包括思想意识层面的启蒙教育,也包括组织行动能力方面的训练实践。所以,应该更加重视启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