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校质量差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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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差错

【错例1-20】某图书中,在一家清真餐馆的菜谱里出现一道名叫“红烧猪蹄”的“大菜”。

【简析】清真餐馆是给穆斯林提供清真饮食的场所,也有部分非穆斯林喜欢清真饮食。穆斯林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不吃猪肉,是穆斯林的饮食习俗之一,清真餐馆是不允许有猪肉食品的。在我国,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塔吉克、塔塔尔、乌孜别克等10个少数民族的绝大多数人都信仰伊斯兰教。其他民族也有人信仰伊斯兰教。不吃猪肉的饮食习俗来源于《古兰经》。《古兰经》明文规定“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穆斯林从宗教的、伦理的、审美的、卫生的角度,认为猪肉是不干净的,故将其列为禁食。党和政府对穆斯林的饮食禁忌和传统生活习惯历来非常重视,要求对涉及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加强管理,注意尊重穆斯林的饮食禁忌和其他风俗习惯。

【错例1-21】据说有一次总督胡宗宪竟然以传播特别消息的口吻告诉别人,说海瑞为母亲做寿,大开宴席,竟然买了两斤猪肉。

【简析】 白寿彝主编的《回族人物志》将海瑞收录其中,认为海瑞是回族人。但也有学者认为海瑞属于汉族。考虑到有不少回族人士认为海瑞是穆斯林,因此,涉及描述海瑞的文字,如有与穆斯林禁忌习俗不合者,应注意避免。《明史·海瑞传》中有胡宗宪语:“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原文未说是哪种肉。对此类有争议的问题,在译成现代汉语时,应防止添加可能引起歧义的成分,只说“买了二斤肉”即可。

【错例1-22】泸沽湖位于云南西北部,其周围居住着一个古老的民族——摩梭族。

【简析】 我国正式确定的民族有56个,其中少数民族55个。摩梭人是纳西族的一支。少数民族的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为“××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青人”等。

注意:不能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人”或“突厥族”;不能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对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族”等。

【错例1-23】坚决打击伊斯兰(穆斯林)恐怖主义!

【简析】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伊斯兰教的正信是“中正和平”。反恐斗争不能与特定民族、宗教联系。本例可改为“坚决打击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