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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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重写文学史

文学理论及文学研究法的研究,此后当然还要继续下去。里仁书局徐秀荣兄命我继《文学散步》之后,再写一本专门的《文学理论》,我也觉得该写。但属稿迄今,时作时辍,目前还不好说。故只得先撇下,讲讲我的文学史研究。

文学研究,夙分文学史、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三大领域。我合而治之。学界能这样的已若凤毛,但我更特殊处,是既研究文学史又写文学史。

治史与写史,现代早已歧分,可古代是合一的,我亦于二〇〇九完成了《中国文学史》,上下册,八十万言。因没带书来大陆,又不会计算机,登山涉水、寻僧访友之顷也没什么文献可查,所以是历来最不靠抄撮文献而写成的文学史,当然也是最能帮大家反思文学史的文学史。关于它,二〇一四年《深圳商报》有个采访:

问:从一九八八年学界提出“重写文学史”至今,二十六年过去了,有没有产生令人满意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怎么解释?

答:我更早,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在呼吁了。后来看大家谈来谈去,总也没弄出个新东西来,才写了《中国文学史》。这是目前最好的。已销行两岸,开始替代旧教材了。

所以,您这个问题以及底下的问题其实都已可不必再问。现在该谈的,是一些可以继续深化的问题,而不是还在呼吁重写文学史呀,重写文学史!

问:以往的“中国文学史”(包括《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不足?近年来有无改观?

答:近九十年的文学史论述架构,主要是努力把中国文学描述为一种西方文学的山寨版。

它采自西方的,一是分期法。中国史本无所谓分期,通史以编年为主,朝代史以纪传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而已。西方基督教史学基于世界史(谓所有人类皆上帝之子民)之概念,讲跨国别、跨种族的普遍历史,才有分期之法。以耶稣生命为线索,把历史分为耶稣出生前和出生后,称为纪元前、纪元后。纪元前是上古;纪元后,以上帝旨意或教会文化发展之线索看,又可分为中古和近代。

斯宾格勒《西方之没落》早已批评此法,谓其不顾世界各文化之殊,强用一个框架去套,是狭隘偏私的。可惜晚清民初我国学人反而竞相援据。黄人如此,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亦然。与哲学史书写中胡适、冯友兰等人的表现,共同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潮流。

这种分期法,后来也有吸收了斯宾格勒之说的。但非颠覆上述框架,而是因斯宾格勒把历史看成有机的循环,每一循环都如生物一般,有生老病死诸状态、春夏秋冬诸时段,故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冯沅君陆侃如《中国诗史》均酌用其说。

扩大分期法而不采有机循环论及基督教思想的,是马克思唯物史观,把历史分成“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社会(上古)─封建社会(中古)─资产阶级社会(近代)─社会主义社会”五阶段,并套用于中国史的解释上。由于削足适履,故争论不断。到底封建社会何时结束、有没有资本主义萌芽阶段等等,还关联着日本东洋史研究界的论争。

分期法之外,另一采自西方的,是广义的进化论或称历史定命论。因为,上述各种分期法都不只是分期,还要描述历史动态的方向与进程。这种进程,无论是如基督教史学所说,历史终将走向上帝之城,抑或如马克思所预言,走向社会主义,都蕴含了直线进步的观念。把这些观念用在中国文学史的解释上,就是文体进化、文学进化云云,把古代文人之崇古拟古复古狠狠讥讪批判一通。

第三是启蒙运动以降之现代意识。此种意识,强调理性精神与人的发现,以摆脱神权,“解除世界魔咒”。用在中国文学史上,就是鲁迅说魏晋是人的醒觉之时代、周作人说要建立人的文学等等。反对封建迷信,极力淡化宗教在文学中的作用,更是弥漫于各种文学史著作中,连小说戏曲都拉出其宗教社会环境之外,朝个别作者抒情言志方向去解释(王国维论戏曲、胡适论《西游记》,都是典型的案例)。

此外,当时写中国文学史,还深受浪漫主义影响,把“诗缘情而绮靡”之缘情,或“独抒性灵”之性灵都想象成浪漫主义,拿来跟“诗言志”对抗、跟古典主义打仗,反复古、反模拟、反礼教、反法度。

又,自康德以降之西方美学,主张无关心的美感,以文学作为审美独立对象的想法底下,他们自然也就会不断指摘古代文儒“以道德政教目的扭曲文学”。

第四是文类区分。文学史家们把传统的文体批评抛弃了,改采西方现代文学的四分法:小说、戏曲、散文、诗歌。

这不可悲吗?为什么?一、与中国的文体传统从此形同陌路,文家再也不懂文体规范了。当代文豪写起碑铭祭颂,总要令人笑破肚皮。

二、他们开始拼命追问:为什么中国没有西方有的文类?例如中国为何没有神话、中国为何没有悲剧、中国为何没有史诗,然后理所当然以此为缺陷。逼得后来许多笨蛋只好拼命去找中国的史诗、悲剧或神话,以证明人有我也有,咱不比别人差。

三、可是没人敢问中国有的西方为何没有。反倒是西方没有而我们有的,我们就不敢重视了。例如赋与骈文,非散文,非小说,亦非戏剧,也不是诗,便常被假装没看见。偶尔论及,评价也很低,损几句、骂几句。八股制义,情况更惨。

四、小说、戏剧,中国当然也有,但跟西方不是同一回事。它们在中国地位低,远不能跟诗赋文章相提并论。许多时候,甚至不能称为“文学”,只是说唱表演艺术。可是既仿洋人论次文学之法,小说戏剧便夷然占据四大文类之半矣。

五、小说与戏剧,在中国,又未必即是两种文类。依西方文学讲中国的人却根本无视于此,径予分之,且还沾沾自喜。如鲁迅《小说旧闻钞》自序明说是参考一九一九年出版的蒋瑞藻《小说考证》,但批评它混说戏曲,而自诩其分,独论小说。可是不但蒋氏书名叫小说考而合论戏曲,一九一六年钱静方《小说丛考》也是如此,当时《新小说》《绣像小说》《小说林》《月月小说》《小说大观》《小说新报》《小说月报》更都是发表戏曲作品的重要刊物。为什么它们并不分?因为古来小说戏曲就共生互长,难以析分。刻意割裂,其病甚于胶柱鼓瑟。

六、文类的传统与性质,他们又皆参考西方文类而说之,与中国的情况颇不吻合。例如诏、册、令、教、章、表、启、弹事、奏记、符命,都是西方所无或不重视的,故他们也不视为文学作品,其文学史中根本不谈这些。但在中国,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多体现于此等文体中。古文家之说理论道,上法周秦者,大抵亦本于此一传统。可是近代文学史家却反对或不知此一传统,尽以西方essay为标准,讲些写日常琐事、世相社会生活,或俳谐以见个人趣味之文,以致晚明小品竟比古文还要重要,章表奏议、诏策论说则毫无位置。

小说方面。中国小说,源于史传传统,后来之发展也未离却这个传统,故说部以讲史演义为大宗,唐人传奇则被许为可以见史才。西方小说不是这个样,于是鲁迅竟切断这个渊源,改觅神话为远源,以六朝志怪为近宗,而以唐传奇脱离史述、“作意好奇”,为中国小说真正的成立。

凡此,均可见这个文学史写作范式其实正在改写中国文学传统,革中国文学的老命,用一套西方现代文学观来观察、理解、评价中国文学,替中国人建立我们所不熟悉的文学谱系。

一九四九以后,马克思学说大量运用于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中,成了新范式,但它与旧范式间并不是断裂的,只是添加了些东西。例如从前说进化,现在仍说进化,而进化的原理就加上了阶级斗争和唯物史观。过去讲分期,现在仍讲分期,而分期的原理就加上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到了“批林批孔”运动起来,又加上了儒法两条路线斗争说,重新解释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等等。

台湾则基本上仍维持着“五四”以来所建立的典范,最流行的教本,仍是刘大杰。相关著作虽多,框架大同小异。

大陆自改革开放以后,拨乱反正,阶级斗争、儒法对抗均可不必再坚持,故亦渐与旧范式趋同。论述方法,大体上均是先概述,再分类分派,继做作者介绍,再对重要作品做些定性定位,有历史主义气味。

总之,近年对于以上这个论述框架和传统,当然也不乏反省。但重起炉灶的,仅我这一部。

此外,写史的传统丢失了,现代学者们只会考史论史,不会写史,多半口齿不清、拖沓庸涩。若要找本文采较好的,恐怕也只有我那一部。

当年,大陆提出要“重写文学史”时,主要是针对现当代文学。我的文学史只写到“五四”以前,因此或许会有人觉得跟“重写文学史”不是一回事。但你细看我上面的分析就明白了:一、现当代文学史的谬误与古代文学基本一样,只是政治力量之干扰更大些而已。二、我写的是中国文学史。而现当代文学是不是中国文学,大有疑问。三、我最后一章谈晚清大众通俗文学的发展,其实已把此后一百年的主脉勾勒出来了,善悟者读之,自可会心,何须絮说?四、近现代,烂作品太多,讲起来也头痛。

问:“文学”概念如何定义?书信、回忆录、演讲、音乐、艺术等是否该囊括在内?

答:这是个关键。每个时代对文学的认定都不一样,所以这个时代认为的文学作品,另一个时代会认为不是,反之亦然。文学史写作的重点,就是这个文学观的变迁,而不是去介绍作家作品。

现在许多文学史一上来就讲古代神话、《诗经》、庄子孟子散文,完全是拿现代观念去套。古代《诗经》是歌舞,是经,宋明以后才渐当文学读。孟子庄子,古亦只重其义理,唐宋以后始渐称其文章。今人好谈纯文学,故不喜欢古文;而古文运动要效法的,又正是古之书信、回忆录、讲说等等,不认同六朝的“文”。所以,文学史要讲清楚的就是文学范围忽大忽小、忽这忽那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