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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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影响世界21世纪进程的两件大事,一是美国的高科技,二是中国的城镇化。所谓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聚集、城镇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空间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魏后凯,2005)。具体而言,从空间结构看,城镇化是人口、要素和产业活动向城镇地区聚集的过程,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农村人口或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从经济结构看,城镇化是农业活动逐步向非农业活动转化,或第一产业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化,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从社会结构看,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以及城市文明不断发展,其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渗透的过程。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1996年的30.4%,平均每年增长0.62个百分点;2000年以后,我国城镇化水平则以每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已经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约7.7亿。根据诺瑟姆(Ray M. Northam)的城镇化S形曲线理论,城镇化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缓慢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低于30%)、中期加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处于30%—70%)和后期平稳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高于70%)。依据这种划分,1978—1995年我国处于城镇化缓慢发展阶段,1996年至今我国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以2011年为例,这一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达到51.27%,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了乡村常住人口,这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表明中国已经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潘家华、魏后凯,2012)。但是,这一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有3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从2000年的10.5个百分点扩大到16.3个百分点。这一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53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这些外出农民工主要在城镇地区工作和居住。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是他们却没有城市户口,未获得市民身份和市民待遇,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成为真正的市民。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即农民变为市民的过程。由此看来,我国城镇化不是速度不快、规模不大的问题,而是质量不高的问题。或者说,我国目前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城镇化。这种不完全性主要体现之一就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市民化程度低。他们虽然常住在城镇地区,从事非农产业,并被统计为城镇居民,但他们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他们未获得市民身份,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子女就学、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购买等方面也未享受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其生活与消费方式仍保留着农民的习惯和特征,尽管他们已经离开了农村,在城市生活和工作,但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却无法融入城市体制中去。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使进城农民融入城市,平等共享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成果和利益,是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不完全城镇化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