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魏以来对古音的认识
一、汉魏时代对古音的认识
戴震说:“古音之说,虽近日始明,然郑康成氏笺《毛诗》云‘古声填、窴、尘同’,及注他经,言‘古者声某某同’‘古读某为某’之类,不一而足,是古音之说,汉儒明知之,非后人创议也。”注206是汉代学者已注意到古今语音不同。按,《豳风·东山》一章:“蜎蜎者蠋,烝在桑野。”传:“烝,窴也。”笺:“蠋蜎蜎然特行,久处桑野,有似劳苦者。古者声窴、填、尘同也。”三章“烝在栗薪”,笺:“烝,尘。栗,析也。……古者声栗、裂同也。”是说“烝在栗薪”读作“尘在裂薪”。汉时“栗、裂”不同部,但《诗经》音系“栗、裂”也不同部,郑玄这里的“古声”是指古方音。又,《小雅·常棣》四章:“每有良朋,烝也无戎。”笺:“古声填、窴、尘同。”又:“常棣之华,鄂不韡韡。”笺:“不当作拊。拊,鄂足也。……古声不、拊同。”按,“不”声、“付”声古亦不同部,郑玄这里也是在说方音。《说文》:“柎,阑足也。”王念孙说:“凡器足谓之柎,柎之言跗也。跗,足也。”注207郑玄说“鄂不韡韡”根据古音当读作“鄂拊(柎)韡韡”。郑玄明确提出“古声”的概念,用古代的声音标准而不是汉代的声音标准来解释字词关系,这是认识到汉时音读已与先秦不同。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古音的研究,最初是出于解释文献即训诂的需要。实际上,汉代训诂中的“故书某为某”“某读为某”之类,就不只是关乎文字训诂,而且往往涉及古音读法。文字训诂离不开古音,如,《周礼·典瑞》:“执镇圭。”注:“故书镇作瑱,郑司农云……瑱读为镇。”“瑱”的源词是“镇”,“瑱”之言镇守,古音“瑱、镇”同音,所以故书“镇”作“瑱”。《广韵》“瑱”在先韵的去声霰韵,他甸切(又音“镇”,又音“田”),“镇”在真韵的去声震韵。这两韵今韵不同而古音同部。二字声音在汉代应当已有分别,郑司农“瑱读为镇”,从理据上认为“瑱”古应读与“镇”同,是有古今音异的认识。(不过以古无舌上的观点看,应当说是“镇读如瑱”。)解释名源也往往涉及古音,如,刘熙《释名·释车》:“古者曰车声如居,言所以居人也;今曰车声近舍。”这实际上说的不是理据不同,而是古今音变。“车、居、舍”古音都是鱼部字。今音“车”在麻韵(又音居),“舍”在麻韵上声马韵,古歌戈麻一部;“居”在鱼韵,鱼韵古属鱼部。古鱼部字今音有麻、鱼两读。后人对于鱼部古读的讨论,也常涉及二韵。《诗经·召南·何彼襛矣》小序:“车服不系其夫。”《释文》:“韦昭曰:‘(车)古皆音尺奢反,从汉以来始有居音。’”刘熙是东汉北海(今山东省昌乐县)人,属齐方言区;韦昭是三国吴人,属吴方言区。两人意见正相反,但都明言古今声音不同。注208
二、六朝隋唐的“协句”“协韵”说
唐以前人读《诗经》,发现有些用韵他们念起来不和协。遇到这种情况,解释《诗经》用韵的原因,晋徐邈称“取韵”,北周沈重称“协句”,皆见于陆德明《经典释文》。陆德明则称“协韵”,颜师古注《汉书》称“合韵”,章怀太子注《后汉书》称“协韵”“叶韵”,注209……罗常培先生说,沈重等人的“所谓‘协句’、‘协韵’,与他家所谓‘取韵’、‘合韵’等,皆指古音而言,此唐以前人已知古今音异之证”。注210
“协韵”就是今天所谓的“押韵”。因为按中古的音读已经不和协了,所以往往说“协韵(音)某某反”,即认为,根据押韵的道理,《诗经》当是读某音。《诗经·召南·何彼襛矣》一章:“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华”与“车”为韵,《释文》:“车,协韵尺奢反。又音居。或云古读华为敷,与居为韵。”按,《切韵》“华”在麻韵;“车”尺遮切(同尺奢反),在麻韵,又音居,则在鱼韵。陆德明说“车”字“协韵音尺奢反”,以与“华”字协,透露出六朝至隋车字最通常的读音不是尺奢反,而是读“居”音。“敷”在虞韵,虞鱼相近,陆德明指出另一种意见认为,“车”字音居,“读华为敷”,则“华”与“居”协。不管是读“车”为尺遮切,来与麻韵的“华”协,还是读“华”为敷,来与鱼韵的“车”协,都表明他们以今音读《诗》感到不押韵,发现古今声音发生了变化,所以要改变今音某个字的常见读法。
又如,《郑风·有女同车》一章:“有女同车,颜如舜华。”《释文》:“同车,读与《何彼襛矣》同。”“华,读亦与《召南》同。”也是说“车”要读尺遮反。《邶风·燕燕》一章:“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以“羽、野、雨”为韵。“羽、雨”皆有十虞的上、去声麌、遇二音,“野”在九麻的上声马韵。今音鱼虞相近,所以,“羽、雨”与“野”的关系,就像“车”与“华”的关系。《释文》:“野,如字。协韵羊汝反。沈云:协句宜时预反。”如字即在马韵,羊汝反在九鱼上声语韵,时预反在鱼韵去声御韵。语御与麌遇相近。这是认为根据与“羽、雨”押韵,“野”要读语、御韵。跟上引“读华为敷”是一种观点。改读是因为发现某字以今音读已经不押韵,这反映当时已经知道古今音有变化。虽然他们于古音有改读,那是对古音读认识的不同,但他们的“协韵/句”的本意是,按照押韵(此字古音当读某)。其本意,应该不是要人们以时音改读,而是认为古音如此。
“协韵”“协句”不但用以说明韵,同时也用来说明声调。《召南·行露》三章:“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墉、讼”为韵。《释文》:“墉,音容。讼,如字;徐取韵音才容反。”“墉”在平声三钟;“讼”如字则在去声用,“取韵音才容反”则认为押韵读平声,即读与“墉”同声调。又,《邶风·日月》一章“土、处、顾”为韵。《释文》:“顾,如字。徐音古,此协韵也。”“顾如字”则读去声;“音古”则读上声,与上声的“土、处”相协。又,《小雅·采薇》一章“作、莫”为韵,今音二字都在入声铎韵。郑笺:“莫,晚也。”《释文》:“莫,音暮,本或作暮。协韵武博反。”“莫”即古“暮”字,但《切韵》时代“暮”字已读去声,陆氏认为与“作”字协韵则音武博反,即读入声。
“协韵”“协句”,是因为发现某些韵脚据六朝隋唐音读起来不和协,因此认为其中的某些字在古代不是今韵的读法,因而必须改读。这首先是认识到了古今音的变化。注211除此之外,这实际上也是在拟测古代《诗经》时代的读音。如,《邶风·燕燕》三章“音、南、心”为韵,今韵“南”在覃韵,“音、心”在侵韵,一洪音二细音,已不和协。陆德明《释文》:“南……沈云协句宜乃林反。”沈重认为据《诗》韵“南”字古读细音。“南”字用韵见于《诗》韵的还有:《凯风》一章“南、心”,《陈风·株林》一章“林、南、林、南”,《小雅·何人斯》四章“南、心”,《鼓钟》四章“钦、琴、音、南、僭”,《大雅·卷阿》一章“南、音”,《鲁颂·泮水》六章“心、南”。“心、林、音、钦、琴”今韵皆在侵韵,而沈重不再说“协句”,那么沈重在《燕燕》下的“协句”,不是认为这是古人临时、个别的读法,而是认为“南”字的古音都是如此。(“僭”在添的去声,而陆德明《释文》引沈重“又子念反,又楚林反”,后一音在侵韵)又如,《邶风·终风》二章“霾、来、来、思”为韵,《释文》:“来,如字。古协思韵,多音梨。后皆放此。”“来”如字,则在咍韵;“思”在之韵;“来”音梨,则在脂韵。今音脂韵与之韵相近。这里明确说“古协某韵”,所以在陆德明的概念中“协韵”是指古人用韵,而且不是临时或个别的读法,“后皆放此”。陆德明认为“来”字古音读如“梨”,今音变而在咍韵。
特别要说明的是,唐以前人认识古今音异,首先是注意字的古读变化(还没有整个韵部变化的概念)。“协韵某某反”就是推定古读。但唐以前人在推定一个字的古读时,要借助相押的另一个(些)字的今音。这就造成一种矛盾,参照某些字的今音推求另一些字的古音,这种做法就是认为所参照的那些字的音是古今不变的,而想要推求的那些字的今音是已变了的。这样就造成他们既知古今音异,在做法上却又以一些字的今音为古音。从而导致后人的误解和批评。
“协韵”“协句”要改读字的今音。与之不同的主张是“古人韵缓”之说。《燕燕》三章《释文》:“南,如字。沈云:协句宜乃林反。今谓古人韵缓,不烦改字。”陆德明认为古人用韵,韵部宽缓,不像后代韵书那样分韵细密,遇到与今音读不协的,不必改读今音,随它的今音读法也可以。
唐以前人的“协韵”“协句”等透露的问题是:第一,六朝人已经懂得,当时读《诗》的这类不和协,是古今音变造成的。所以要改读“车”或“华”的今音才能符合古音。第二,六朝人虽然知道古今音异,但他们改一些字的音读的根据,却是与之相押的另一些字的音读。这样,他们认为有的字古今音异而有的字古今音不变。但对于具体某字古代该读何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如或改“车”为尺遮反,或改“华”为“敷”。特别是,他们不知道或没考虑到与古音一部对应的今音数韵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唐以前人的“协韵”,不是随便改读字音以求和协,而是要恢复字的古音面貌,以解释以今音读《诗》的不和协。这与宋代随意改读的“叶韵”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认识和做法。总之,唐以前人知道古今音有变化,但还无法知道今音数韵与上古音一部的对应关系,即不知道一起押韵的字到后来有不同的演变。对六朝的“协韵”,不能简单看待。
此外,承汉魏人训诂目的在以音证义的方法,陆德明释义多明言“古音”。如对上举《东山》郑笺,《释文》云:“窴、填、尘依字皆是田音,又音珍,亦音尘,郑云古声同。案陈完奔齐,以国为氏,而《史记》谓之田氏,是古田、陈声同。”按中古“尘、陈”同音,“田、填、窴”同音(《广韵》“尘、陈”皆直珍切,“田、填、窴”皆徒年切),陆德明以“古田、陈声同”,证明郑玄“古者声窴、填、尘同”之说。可知陆德明能根据文字谐声材料反求古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