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书信(全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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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鲁迅书信曾由许广平陆续收集,并于1937年6月由三闲书屋出版影印本《鲁迅书简》一册,收书信六十九封;后又于1946年10月由鲁迅全集出版社印行铅印本《鲁迅书简》一册,收书信八五五封和断片三则。1958年我社出版的《鲁迅全集》第九、十两卷中,共收书信三三四封;1976年出版的《鲁迅书信集》则收一三八一封(其中包括致日本人士九十六封),附录十八则。1981年版《鲁迅全集》共收入书信一三三三封,另致外国人士一一二封,附录十二件。除已见于鲁迅自编文集及《集外集拾遗》的书信不再编入外,当时所发现的鲁迅书信都已收入。

2005年版以1981年版为基础,删去其中重收的二封和误收的一封,增补新发现的佚信十八封,并收入鲁迅《答增田涉问信件集录》一件。另外,鉴于《两地书》所收书信与原信差异较大,已成两种不同的文本,2005年版将所存六十八封原信重行收入,同其他信件一起按时间顺序编排。

本书以2005年版为底本。

需作说明的各点如下:

(一)所收书信统按写作日期顺序编号。如1904年10月8日,编号即作041008;1934年5月29日,编号即作340529。同一日如有数信,则按鲁迅日记所载的顺序,于编号之后另加①②……为记。日期无考的以〇代替。

(二)1912年前所写书信,日期原均署夏历,现已按所折公历编序。其漏署日期者,已据日记补入,并以〔 〕号为记;日期误记经订正后,亦以〔 〕号为记。部分早期书信原件无标点,已试为补入,并在各有关书信注释中注明。

(三)所收书信均据手迹进行排校,凡无手迹而据抄件者,则在有关书信注释中注明来源。

(四)原件所用古体字,除必要保存者外,都已改为现行通用字。

(五)原件补遗及夹注式的字句,用小一号字排;加括号与否,均据原件。

(六)原件中的笔误,以下列方式订正:误字(包括颠倒),用[ ]号,排仿宋体;漏字,用〔 〕号,排仿宋体;衍字,用〖 〗号,不变字体;存疑,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