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学习纲要(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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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数量界限与我国划分私营经济的标准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第9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举例说明了货币转化为资本需要一个最低数量。马克思说:“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相反地,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87)货币要转化为资本,既要有一定量的可变资本,也要有一定量的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的最低额,就是为取得剩余价值全年逐日使用的一个劳动力的成本价格。假定工人再生产他自己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是8个小时,剩余劳动时间为4个小时。这就需要有供一个工人劳动12个小时所需要的生产资料。雇佣两个工人,就能提供8个小时的剩余劳动,相当于一个工人的生活水平。为了使他的生活比工人好一倍,就得雇4个工人。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马克思接着说,这时,如果他直接参加生产过程,那么他就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88)

我们做一个加总:用8个工人,一天一个工人干12个小时,一共96个小时,其中64个小时用于8个工人自己的生活,剩余的32个小时是为其雇主付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其中的一半,16个小时的剩余劳动,使资本家的生活比工人好一倍;其中的另一半,16个小时再转化为资本去追求更多的财富。

马克思为什么提出8个人?我们从后面马克思的解释可以察觉出来。马克思说:“货币或商品的占有者,只有当他在生产上预付的最低限额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最高限额时,才真正变为资本家。”(89)那么,中世纪的行会规定使用人数的最高限额是多少呢?史料记载,12—13世纪的西欧行会对每个会员作坊的雇工人数有严格的规定。一个会员作坊除了行东以外,一般规定可以雇帮工1~2人,学徒2~3人,合计可以雇3~5人。虽然行会制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信誉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严重地限制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和企业的扩张,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这种行会制度大约到16世纪逐渐解体了。

马克思讲雇8个人的最低数量界限是固定的吗?显然不是。(90)马克思接着讲道:“单个的货币占有者要蛹化为资本家而必须握有的最低限度价值额,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而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们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91)当时,马克思提雇佣8个工人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他所假定的生产力前提是不高的。工人一天劳动12个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就占8个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只有4个小时。如果这个假定前提变化了,这个最低限额也就会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