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小微企业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按国家规定,企业除了留存少量库存现金以供日常零星开支需要外,其余现金都应存入银行。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规定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银行存款的收付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
一、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银行结算账户
1.概念和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开立和使用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比较见表2-1。
表2-1 银行结算账户比较
(二)银行印章管理
(1)银行印章至少需要有以下两枚: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代表人名章(或财务部经理人名章)。
(2)银行印章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名章(或财务部经理人名章)由财务部门一名主管保管;出纳人名章由出纳保管;银行印章不用时应存放在保险柜中。
(3)不得乱用、错用银行印章,不能将银行印章提前预盖在空白支票等结算票据上。
(三)银行结算纪律
(1)银行账户由出纳管理。
(2)除按规定可用现金结算外的经济业务,均采用银行转账结算。
(3)银行结算票据如支票、汇票等由出纳统一签发和保管,签发支票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大小金额及签发日期等,加盖银行预留印章后生效,付款用途必须真实填写。
(4)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规定,正确采用各种结算方式,结算凭证的附件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5)及时正确办理银行收付款结算业务。
(6)一般不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由财务经理批准。
(7)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收付款事项,不得租赁或转让银行存款账户,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8)对于违反财经政策、法规、公司规定及手续不完善的收支拒绝办理。
(9)出纳每月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发现差错及时更正,每月终了3个工作日内由会计主管到银行拿取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由会计主管和出纳督促经办人在10天内处理完毕。
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向银行存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从银行支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银行结算方式见表2-2。
表2-2 银行结算方式
续表
三、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全面、系统、连续、详细地反映有关银行存款收支的情况,小微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是订本账,一般采用三栏式账页,借方栏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登记,贷方栏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每日终了时应计算银行存款收入合计、银行存款支出合计及结余数,定期与银行转来的对账单核对相符。
例2-4
某小微施工企业2019年用银行存款购入一批材料,价款60000元,增值税7800元,已通过银行付款,材料已验收入库。做会计分录如下:
例2-5
某小微施工企业用银行存款50000元,购置一台新设备,暂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做会计分录如下:
例2-6
某小微施工企业收到某购货方归还以前所欠货款20000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例2-7
某小微施工企业向银行借款200000元,已存入银行。做会计分录如下:
例2-8
某小微施工企业收到开户银行通知,收到上级国家资产管理部门投入资金500000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四、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指小微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的核对。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除记账错误外,还因为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小微企业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取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由于未取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存在的情况如图2-2所示。
图2-2 未达账项存在的情况
对上述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账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账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有三种,其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账面存款余额=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账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账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账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账项
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账面存款余额+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账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账项
通过核对调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的双方余额相等,一般可以说明双方记账没有差错。如果经调节仍不相等,要么是未达账项未全部查出,要么是一方或双方记账出现差错,需要进一步采用对账方法查明原因,加以更正。调节相等后的银行存款余额是当日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对于银行已经划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要待银行结算凭证到达后,才能据以入账,不能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
例2-9
某小微施工企业2019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3525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6375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小微企业送存转账支票30000元,并已登记银行存款增加,但银行尚未记账。
(2)小微企业开出转账支票22500元,但持票单位因未到银行办理转账,银行尚未记账。
(3)小微企业委托银行代收某公司购货款37500元,银行已收妥并登记入账,但小微企业因未收到收款通知,尚未记账。
(4)银行代小微企业支付电话费1500元,银行已登记小微企业银行存款减少,但小微企业因未收到银行付款通知,尚未记账。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见表2-3。
表2-3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