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体类型对主权违约意愿的影响
关于主权违约的分析,目前国内外通常认定的固有范式均为对一国主权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分析。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的学术文献(Manasse,Roubini, 2009;Saiegh, 2009;Reinhart,Rogoff, 2011;Edwards, 1986;Cantor,Packer, 1996;Larrin, 2012)从主权违约“片段(episodes)”的基本事实出发,解释了主权债务违约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公共债务水平、经济增长率、外汇储备、全球风险因子等。
Eaton和Gersovitz(1981)最先区分了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两者的区别,即前者由宏观经济状况决定,而后者由政治因素决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学者不断将对主权债务违约的关注点从履约能力转移到履约意愿上来。相较于对客观主权履约能力的量化分析,对主权意愿这一具有“主观特性”课题的研究显得并不是那么简单和直接,而多数学者也发现,履约意愿与一国的政治体制、政治稳定情况密切相关。Hotchondo等(2009)讨论了主权借款人(国家)的异质性如何影响了主权违约的可能性,异质性主要体现为耐心程度的不同;Van Rijckeghem和Weder(2009)发现,在民主制国家中,足够的预算和议会制度降低了东道国外债违约的风险;在非民主制国家内,较低的违约风险通常与较高的政治稳定性、较低的集权程度和较长任期相伴随;Baldacci,Gupta和Mati(2011)利用46个新型市场国家的面板数据,验证了政治相关风险和财政稳固性对主权债权风险利率升水的影响。
可以看到,对主权偿债意愿的分析是考察主权风险的重要基础。一国政府的决策过程实质上是对实施某一项政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的过程,而在政府是否选择偿还债务的决策中,理性的政府行为通常会比较履行偿债义务的成本收益与不履行偿债义务的成本收益,两者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该国政府是否履行债务以及履行债务的程度。
具体来看,美国政府于2011年和2013年发生的政府“停摆”事件的背后即为国内政治力量在债务问题上互相博弈的结果。美国联邦政府债务上限因共和党在国会中的不合作态度而无法及时上调,但国会对相关议案的否决并未导致民主党政府失去执政地位,在不存在失去执政地位的顾虑下,政府与反对派的谈判能力较强,更有利于按照政府意愿推动债务问题的解决。
议会制下政府执政根基的稳定性取决于执政党是否获得在议会中的主导地位。当执政党获得超过50%的议会席位而占据绝对优势时,执政党政府能够获得稳定的权力基础从而推进其构想的公共政策。当执政党无法获得绝对优势而只能获得相对优势时,为获取稳定的执政基础,执政党一般会与其他进入议会的小党组成联合政府共同执政。在发生主权债务危机时,如若主要执政党的政策不能获得联合执政的其他小党支持,则政府极易失去议会主导权,并将面临下野风险。
典型的是欧洲诸多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大部分面临危机的国家在议会选举后均出现了较之前更明显的政党离散化局面。由于执政党很难获得议会内绝对多数的支持,因此,在与反对派讨论推进财政紧缩过程中,很容易因反对派提起不信任投票而失去执政地位,从而导致政府相继更迭。其中,希腊、意大利两国在2011年11月中旬形成看守内阁形式的职能性联合政府;西班牙中右翼政党人民党在2011年11月下旬赢得议会选举的多数席位,而葡萄牙早在2011年6月即实现了政权交替,中右翼社会民主党赢得大选,并与葡萄牙人民党联合执政。
总统制国家一般采取议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分离并行的模式。如果某一政党获得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则当选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执政党地位推动公共政策的通过。如果某一政党只获得总统选举的多数而在议会选举中只获得少数席位,则政府需要与国会反对派沟通,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公共政策无法通过的可能性增加。尽管如此,由于政府首脑无须向议会负责,议会也无权对总统提出不信任案,因而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政府的执政地位较为稳定,发生主权债务危机时,由政党竞争导致政府更迭的可能性较低,执政党为保障偿债意愿而需付出的政治成本也相对较低。
因此,在对主权履约意愿进行考量时,应当注意到,政府在执行财政紧缩政策时面临的来自其他政党的阻力和由此产生的政治危机,是影响主权偿债意愿的重要因素。而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政党对峙对政府偿债意愿的冲击存在一定差异。总体来说,总统制政体下的政党对峙对主权偿债意愿冲击相对较弱,议会制政体下的政党对峙对主权偿债意愿影响相对较强。